证券代码:002370 证券简称:亚太药业 公告编号:2016-001
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通过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
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6年1月7日,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收到浙江省科学技术厅、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国家税务局、浙江省
地方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
GR201533001380),有效期三年。
本次系公司原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满所进行的重新认定,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及国家对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
税收规定,公司自本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后连续三年(即
2015 年 1 月 1 日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继续享受高新技术企
业的相关优惠政策,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2015年度公司已按 15%的税率预缴企业所得税,以上税收优惠政
策不影响2015年度经营业绩。
特此公告。
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 年 1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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