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657 证券简称:信达地产 编号:临 2016-004 号
关于与泰禾集团合作开发新江湾项目的公告
重 要 提 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基本情况概述
为加强同业合作交流,实现优势互补,更好地推进项目开发运作,
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上海信达
银泰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信达银泰”)、上海坤瓴投资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坤瓴投资”)于 2016 年 1 月 5 日与泰禾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禾集团”)及其全资子公司福州泰禾房地
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州泰禾”)签署了《新江湾项目合作
开发协议》。
2015 年 11 月 25 日,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信达银泰、上海坤瓴
投资组成联合体通过挂牌出让方式以人民币 729,900 万元取得上海杨
浦区新江湾城 N091104 单元 C1-02(D7)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投资比例为上海信达银泰持有 20%、上海坤瓴投资持有 80%。上海新
江湾项目地块总面积 150,175.40 平方米,出让面积 131,998.10 平方米,
地上建筑面积 148,497.86 平方米,土地用途为居住用地,容积率为
1.125,绿地率为 35%,建筑密度上限 25%,出让年限为 70 年。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且
不构成关联交易,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
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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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合同主要内容概述
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信达银泰和上海坤瓴投资分别出资 2,000 万
元和 8,000 万元成立项目公司,项目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公司
暂定名称为“上海泰瓴置业有限公司”(最终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
定的名称为准)。
公司与泰禾集团协商同意设立由上海信达汇融股权投资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作为普通合伙人的宁波汇融沁齐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最终名称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定的名称为准)作为融资主
体,并以该有限合伙企业的名义对上海坤瓴投资进行增资以及对项目
公司提供借款,以满足本项目的资金需要。协议签署后公司将向宁波
汇融沁齐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缴付出资 13.75 亿元,对上
海坤瓴投资新增认缴并实缴出资共 875 万元。交易完成后,上海坤瓴
投资股权结构为公司持有 8.75%股份,宁波汇融沁齐股权投资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持有 80%股份,泰禾集团持有 11.25%股份。
三、交易各方基本情况
1、上海坤瓴投资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实验区富特西三路 77 号 10 幢
2 层 202 室
法定代表人:张红海
注册资本:100 万元
成立日期:2015 年 9 月 18 日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实业投资、资产管理、项目投资、房地产
开发经营、物业管理。
2、宁波汇融沁齐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普通合伙人:上海信达汇融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四、合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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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公司采用合作开发的方式推进新江湾项目的开发建设,有利
于公司深入加强与行业内品牌企业的合作交流,分散投资风险,实现
优势互补,更好地开发运作项目,打造优秀产品,顺应行业发展态势,
符合公司发展战略,符合公司及股东利益。
本事项暂不会对公司经营效益产生实质性影响。
五、合同履行的风险及防范
本合作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可能存在遇到市场、经济等不可预计的
或不可抗力等因素影响,导致合同履行存在一定不确定性。公司与合
作方均为上市企业,在项目合作过程中将通过各种风险控制措施以有
效保障投资收回。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决议;
2、《新江湾项目合作开发协议》。
特此公告。
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六年一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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