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0504 股票简称:南华生物 公告编号:2016-001
南华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改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数量为 700,7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22%;
2、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期为 2016 年 1 月 8 日。
一、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概述
1、股权分置改革对价方案概述
南华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时公司名为北京赛迪传媒投资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华生物”、“公司”或“本公司”)参与股权分置改
革非流通股股东同意向流通股股东按一定比例送股作为对价安排,以换取其持有
的非流通股份的流通权。按照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股权
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流通股股东每持 10 股流通股将获得非流通股股东支付的 3 股
股份,非流通股股东合计向流通股股东作出对价安排 26,026,780 股股份。自上
述股份上市交易日起,公司的非流通股份即获得上市流通权。
2、通过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相关股东会议日期:
2006 年 12 月 22 日,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经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
会议审议通过。
3、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日:2007 年 1 月 12 日。
二、本次可上市流通限售股份持有人做出的各项承诺及履行情况
序号 限售股份持有 承诺及追加承诺内容 承诺及追加承诺的履行
1
人名称 情况
承诺一:天津证券部作为我公司实施股权分置改 承诺一履行情况:截至
浙商金汇 革时,原 700,700 股有限售条件非流通股股东,承 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
(说明:浙商金 诺其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自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 首个交易日后的十二个
汇目前持有的 施首个交易日后,十二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 月内,天津证券部所持
本公司有限售 让。 本公司限售股未上市交
条件非流通股, 承诺二:研究中心作为 2007 年实施的股权分置改 易或者转让。
1
在本公司 2007 革的大股东,为天津证券部垫付 81,119 股作为股 承诺二履行情况:截至
年进行股权分 改对价支付给流通股股东,代为垫付后,天津证券 本申请提交之日,浙商
置改革时,由公 部所持限售股份如需上市流通,应向研究中心偿还 金汇向研究中心偿还了
司原股东天津 代为垫付的股份或取得研究中心的同意,并由本公 81,119 股代垫股份,并
证券部持有。) 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该等股份的上市流通申 已在深证中登办理相关
请。 手续。
承诺一:研究中心作为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时非流通 承诺一履行情况:已完
股大股东,为天津证券部的 81,119 股执行对价先 成。
行代为垫付。被垫付股东所持股份如上市流通,应 承诺二履行情况:截至
向研究中心偿还代为垫付的股份,或取得研究中心 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
的同意,并由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该等股份 首个交易日后,研究中
2 研究中心
的上市流通申请。 心所持限售股十二个月
承诺二:自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首个交易日后, 内未上市交易或者转
研究中心所持限售股十二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 让,自上述禁售期满后
转让,自上述禁售期满后二十四个月内不上市交 二十四个月内未上市交
易。 易。
注:“浙商金汇”指浙商金汇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研究中心”指工业和信息化部计算机与微电子发
展研究中心(中国软件评测中心);“天津证券部”指金华市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天津证券部。
三、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期为 2016 年 1 月 8 日;
2、本次可上市流通股份的总数为 700,7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22%;
3、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情况如下:
2
本次可上市 本次可上市
本次可 本次可上市
持有限售 流通股数占 流通股数占 冻结的股
序 上市流 流通股数占
限售股份持有人名称 股份数 限售股份总 无限售股份 份数量
号 通股数 公司总股本
(股) 数的比例 总数的比例 (股)
(股) 的比例(%)
(%) (%)
浙商金汇信托股份有限公
1 619,581 619,581 38 0.19 0.19 0
司
工业和信息化部计算机与
2 微电子发展研究中心(中 81,119 81,119 5 0.02 0.02 0
国软件评测中心)
深圳市南山风险投资基金 420,420 0 0 0 0 0
3
公司
4 深圳信实咨询有限公司 280,280 0 0 0 0 0
北京麦康复生物技术研究 200,000 0 0 0 0 0
5
所
合 计 1,601,400 700,700 0.43 0.22 0.22 0
四、股本结构变化和股东持股变化情况
1、本次解除限售前后的股本结构如下:
股份类型 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前 本次变动数 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后
股数(股) 比例(%) (股) 股数(股)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1,601,400 0.51 700,700 900,700 0.29
1、国家持股 0 0 0 0 0
2、国有法人持股 700,700 0.22 700,700 0 0
3、境内一般法人持股 900,700 0.29 0 900,700 0.29
4、境内自然人持股 0 0 0 0 0
5、境外法人持股 0 0 0 0 0
6、境外自然人持股 0 0 0 0 0
7、内部职工股 0 0 0 0 0
3
8、高管股份 0 0 0 0 0
9.机构投资者配售股份 0 0 0 0 0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合计 1,601,400 0.51 700,700 900,700 0.29
二、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309,972,501 99.49 700,700 310,673,201 99.71
1.人民币普通股 309,972,501 99.49 700,700 310,673,201 99.71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0 0 0 0 0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0 0 0 0 0
4.其他 0 0 0 0 0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合计 309,972,501 99.49 700,700 310,673,201 99.71
三、股份总数 311,573,901 100 0 311,573,901 100
五、股东持股变化情况及历次限售情况
1、本次解除限售股东自公司股改实施后至今持股变化情况:
股改实施日持有股份 本次解限前已解限股份 本次解限前未解限
限售股份 情况 情况 股份情况
序
持有人名 占总股 占总股 占总股 股份数量变化沿革
号
称 数量(股) 本比例 数量(股) 本比例 数量(股) 本
(%) (%) 比例(%)
1、2015 年 12 月 21 日浙商
浙商金汇 金汇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已
1 信托股份 700,700 0.22 0 0 619,581 0.19 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
有限公司 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上述
垫付股份偿还手续。
工业和信 2、工业和信息化部计算机
息化部计 与微电子发展研究中心在
2 算机与微 79,701,655 25.58 79,701,655 25.58 81,119 0.02 股改实施日持有的有限售
电子发展 条件流通股 79,701,655
研究中心 股,于 2010 年 1 月 20 日
4
(中国软 已全部转让给湖南省信托
件评测中 有限责任公司。
心)
合计 80,402,355 25.8 79,701,655 25.58 700,700 0.22
2、股改实施后至今公司解除限售情况:
序号 刊登《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提示 该次解限涉及 该次解限的股份总 该次解限股份占当时总股
性公告》的日期 的股东数量 数量(股) 本的比例(%)
1 2008-01-15 30 59,046,692 18.950
2 2008-08-27 4 264,212 0.085
3 2009-02-06 1 15,578,695 5.000
4 2010-01-21 2 122,344,403 39.27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截至保荐机构核查报告出具日,各限售股份持有人均严格履行了其在股权分
置改革方案中作出的各项承诺。其中限售股份持有人工业和信息化部计算机与微
电子发展研究中心(中国软件评测中心)出具了同意函,同意浙商金汇信托股份
有限公司所持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浙商金汇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工业和信息化部
计算机与微电子发展研究中心(中国软件评测中心)委托南华生物向深圳证券交
易所提出申请,其持有的限售股份本次上市流通。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并不影
响其他股改承诺的履行,本次部分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符合《公司法》、《证券
法》、《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本次限售
股份的上市流通不存在实质性障碍。本公司股改保荐机构,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同意公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
七、控股股东对解除限售股份的持有意图及减持计划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是否计划在解除限售后六个月以内通过本所竞价
交易系统出售股份达到 5%及以上。
是 否 √不适用;
5
八、其他事项
1、本次申请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份持有人是否存在对公司的非经营
性资金占用情况
是 √ 否;
若存在违规情况,应当说明违规的具体情况、改正计划和措施;
2、本次申请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份持有人是否存在公司对该股东的
违规担保情况
是 √ 否;
若存在违规情况,应当说明违规的具体情况、改正计划和措施;
3、本次申请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份持有人是否存在违规买卖公司股
票的行为;
是 √ 否;
若存在违规行为,应当说明违规的具体情况、改正计划和措施;
九、备查文件
1、解除股份限售申请表
2、保荐机构核查意见书
南华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1 月 6 日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