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793 证券名称:ST 宜纸 编号:临 2016-004
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九届二十三董事会、九届二十四次董事会
会议决议的补充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宜宾纸业”)分别于 2015 年
12 月 25 日、2015 年 12 月 29 日召开了九届二十三次董事会和九届二十四次董事
会,并分别于 2015 年 12 月 28 日、2015 年 12 月 30 日披露了《宜宾纸业股份有
限公司九届二十三次董事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5-076)、《宜宾纸业股
份有限公司九届二十四次董事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5-079)。以上两次
董事会议会议审议有关事项构成关联交易,现将以上两次董事会议有关议案构成
关联交易的依据补充公告如下:
公司第九届二十三次董事会审议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项和九届二十四
次董事会审议《中环国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对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方
案》时,公司第一大股东宜宾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宜宾国
资”)、公司实际控制人宜宾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宜宾
市国资委”)系可能导致宜宾纸业利益对其倾斜的法人或机关,根据《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第 10.1.3 条关于“中国证监会、本所或者上市公
司根据实质重于形式原则认定的其他与上市公司有特殊关系,可能导致上市公
司利益对其倾斜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系上市公司的关联方”之规定,公司九届二
十三次董事会和九届二十四次董事会审议的有关事项构成了关联交易,故公司
第一大股东宜宾国资、实际控制人宜宾市国资委向公司委派的关联董事唐益、
胡跃新在审议有关事项时回避表决。
特此公告。
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一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