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 力 士:关于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的决议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1-06 10:0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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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224 证券简称:三力士 公告编号:2016-005

三力士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的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力士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 2016

年 1 月 5 日上午 9:00 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 2015

年 12 月 31 日以电话、邮件、书面文件等方式发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沈国建先

生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监事 3 人。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公司

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经认真审议,与会监事通过记

名投票表决,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监事会根据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后)和《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实施考核办法》的考核结果,对公司《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进行

核查,并发表意见如下:

(1)由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原激励对象陈国贤先生已离职,并已不在公司

担任任何职务,根据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后)规定:公司因

经营考虑单方面终止或解除与激励对象订立的劳动合同、聘用合同,或激励对象

因为个人绩效考核不合格、不能胜任工作被公司解雇,或激励对象主动提出辞职,

或因劳动合同到期,双方不再续签劳动合同的,激励对象已获准行权但尚未行权

的股票期权终止行权,未获准行权的期权作废。因此陈国贤先生已经不具备激励

对象资格,监事会同意取消其资格并对已获授的股票期权合计 108 万份予以注销。

(2)监事会认为本次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股

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 1-3 号》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草案)》(修订后)的相关规定,程序合法合规,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

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三力士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六年一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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