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56 证券简称:辉隆股份 公告编号:2016-002
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
一次会议通知于 2015 年 12 月 25 日以送达方式发出,并于 2016 年 1 月 5
日在公司 19 楼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由李永东先生主持,
本次会议应到 9 位董事,实到 9 位董事,其中董事李锐女士、独立董事木
利民先生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参加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一、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
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的议案》。
为提高管理效能,使各项规章制度更加简化、符合实际,根据上市公
司规范化管理要求和公司发展需求,公司对现执行的内部规章制度进行修
订、完善,重点是在考核制度、审核流程、风险防范、合法合规等方面进
行补充完善,力求建立科学、严密、有效的内控管理体系。
二、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一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