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安药业:关于股价异常波动的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1-05 09:4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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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194 证券简称:福安药业 公告编号:2016-001

福安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价异常波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介绍

福安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连续两个交易日内

(2016年1月4日、2016年1月5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 根据

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二、公司关注及核实相关情况

根据相关规定的要求,公司进行了必要核实,现对有关核实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分别于 2015 年 12 月 21 日、2016 年 1 月 4 日发布了福安药业(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

书(草案)》及其修订稿等相关公告,详细披露了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司拟向

只楚集团、电缆厂、GP、楚林投资、楚锋投资、楚安投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

购买其持有的只楚药业 100%的股权。同时公司拟向何志、申万宏源、德诺和太、

慧金投资等 4 名认购对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74,000 万元,募集资金不超过

拟购买资产交易价格的 100%。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

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截至本公告日,未有需要更正或补充披露的事项。

3、公司目前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经查询,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

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经查询,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本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

买卖公司股票。

6、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规定的情形。

三、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前述事项外,本公司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4 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

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4 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

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

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本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福安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

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之“重大风险提示”中披露了涉及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风险因素,敬请光大投资

者仔细阅读并注意投资风险。

2、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董事会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

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福安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一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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