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梅林:公告

来源:上交所 2016-01-05 14:28: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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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073 证券简称:上海梅林 编号:临 2016—001

上海梅林正广和股份有限公司

公 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和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签订衢州梅林正广和食品有限公司6500万元还款协议》的提案(详见公司于

2015年12月27日、2015年1月14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

易所www.sse.com.cn 网站上的公告)。

一、协议主要条款如下:

(一)履行方式及期限: 借款方衢州梅林正广和食品有限公司承诺按以下

4 个阶段分期还款:

1、首期还款:2014 年 12 月 31 日前,偿还 1000 万元及相应利息;

2、第二期还款:2015 年 12 月 31 日前,偿还 2000 万元及相应利息;

3、第三期还款:2016 年 3 月 31 日前,偿还 1500 万元及相应利息;

4、余款还款:2016 年 5 月 31 日前,偿还 2000 万元及相应利息。

(二)抵(质)押物处置:

抵(质)押物的释放:根据还款进度,按照相关政府部门的要求和程序,释

放对应的抵(质)押物:

1、首期还款完成后,甲方释放对应的南山路 30 号资产上的抵押权。

2、第二、三期还款完成后,甲方释放对应的东港三路 20 号资产上的抵押权。

3、余款还款完成后,甲方释放对应的江山市梅林鹅业有限公司股权上的质

权。

二、协议执行情况

2015年1月12日,本公司通过招商银行收回委贷给衢州梅林正广和食品有限

公司的本金1000万元,并完成了首期还款1000万元对应的南山路30号资产上的抵

押权的注销抵押登记手续。截止2015年12月31日,经公司催告,尚未收到第二期

还款。

针对以上情况,本公司一定会本着切实维护全体股东权利的原则,通过法律

途径,积极采取最有利于收回剩余借款及保全相关资产的措施。公司已经于 2015

年 1 月 4 日,向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借款方衢州梅林正广和食

品有限公司、担保方衢州亨利元实业有限公司(原名称为“衢州奥科特食品有限

公司”)根据还款协议的约定归还 2000 万元及利息,并支付相应违约损失。具体

进展情况,公司将会及时予以披露。

特此公告。

上海梅林正广和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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