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073 证券简称:上海梅林 编号:临 2016—001
上海梅林正广和股份有限公司
公 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和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签订衢州梅林正广和食品有限公司6500万元还款协议》的提案(详见公司于
2015年12月27日、2015年1月14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
易所www.sse.com.cn 网站上的公告)。
一、协议主要条款如下:
(一)履行方式及期限: 借款方衢州梅林正广和食品有限公司承诺按以下
4 个阶段分期还款:
1、首期还款:2014 年 12 月 31 日前,偿还 1000 万元及相应利息;
2、第二期还款:2015 年 12 月 31 日前,偿还 2000 万元及相应利息;
3、第三期还款:2016 年 3 月 31 日前,偿还 1500 万元及相应利息;
4、余款还款:2016 年 5 月 31 日前,偿还 2000 万元及相应利息。
(二)抵(质)押物处置:
抵(质)押物的释放:根据还款进度,按照相关政府部门的要求和程序,释
放对应的抵(质)押物:
1、首期还款完成后,甲方释放对应的南山路 30 号资产上的抵押权。
2、第二、三期还款完成后,甲方释放对应的东港三路 20 号资产上的抵押权。
3、余款还款完成后,甲方释放对应的江山市梅林鹅业有限公司股权上的质
权。
二、协议执行情况
2015年1月12日,本公司通过招商银行收回委贷给衢州梅林正广和食品有限
公司的本金1000万元,并完成了首期还款1000万元对应的南山路30号资产上的抵
押权的注销抵押登记手续。截止2015年12月31日,经公司催告,尚未收到第二期
还款。
针对以上情况,本公司一定会本着切实维护全体股东权利的原则,通过法律
途径,积极采取最有利于收回剩余借款及保全相关资产的措施。公司已经于 2015
年 1 月 4 日,向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借款方衢州梅林正广和食
品有限公司、担保方衢州亨利元实业有限公司(原名称为“衢州奥科特食品有限
公司”)根据还款协议的约定归还 2000 万元及利息,并支付相应违约损失。具体
进展情况,公司将会及时予以披露。
特此公告。
上海梅林正广和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