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圣亚旅游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六届六次董事会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大连圣亚旅游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六届六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决议有效期的独立意见
本次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决议的有效期,符合相关监管要求和公司
利益,对公司及全体股东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决议有效期为 12 个月。
二、关于调整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授权有
效期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本次调整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授权的有
效期,符合相关监管要求和公司利益,对公司及全体股东公平、合理、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调整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
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授权的有效期为 12 个月。
大连圣亚旅游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梁爽、党伟、李正
2016 年 1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