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龙盛:关于拟发行中期票据的公告

来源:上交所 2016-01-01 11:15: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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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352 证券简称:浙江龙盛 公告编号:2016-002 号

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发行中期票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鉴于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于2013年9月11日接受公司注册金额为25亿

元的中期票据已过有效期,公司为优化融资结构,拓宽融资渠道,提高经济效益,

按照《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银行间市场非金融

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发行规范指引》等有关规定,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

申请注册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2亿元(含32亿元)的中期票据,本次发行事宜

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

票,弃权0票),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如下:

1、注册规模:本次拟注册中期票据的规模不超过人民币32亿元(含32亿元),

具体发行规模将以公司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的金额为准。

2、发行期限:可分期发行,单笔期限不超过5年(含5年)。

3、资金用途:本次募集资金拟用于补充公司营运资金、偿还借款及交易商

协会认可的其它用途。

4、发行利率:本次发行中期票据的利率将根据公司信用评级情况及资金市

场供求关系确定。

5、发行对象:本次发行的对象为中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机构投资者。

6、发行方式:公司聘请已在中国人民银行备案的金融机构承销发行。

7、发行时间:待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报经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

注册后发行。

8、发行中期票据的授权:本次发行无需提请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授权公

司董事长全权决定和办理与本次中期票据的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聘请承销

和中介机构;根据公司需要以及市场条件,确定或调整中期票据实际发行时机、

发行额度、发行期数、发行利率等具体方案;签署、修订所有必要的法律文件以

及履行各项信息披露义务;办理发行所必要的手续;其他一切与本次发行有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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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要行动。上述授权在本次发行中期票据的注册有效期内持续有效。

特此公告。

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 O 一六年一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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