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利华:关于公司股东履行收购公司资产承诺的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5-12-31 11:19: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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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395 证券简称:菲利华 公告编号:2015-58

湖北菲利华石英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履行收购公司资产承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于蓝宝石晶体市场需求及行业竞争的变化,蓝宝石项目若继续实施存在项

目前景不明、亏损的风险,公司经过全面评估论证决定终止蓝宝石项目。本公司

股东邓家贵、吴学民、孙文沁、朱植斌、胡国华、鲁昌硕决定履行收购该项目相

关资产的承诺。

一、承诺的主要内容

本公司股东邓家贵、吴学民、孙文沁、朱植斌、胡国华、鲁昌硕于 2014 年

5 月 22 日出具承诺函:“2011 年 4 月,公司与台湾联合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签订《订购合同》,约定公司向台湾联合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采购蓝宝石长晶

炉等设备及相关技术,进行蓝宝石长晶技术的探索研发(以下简称“蓝宝石项

目”)。截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已经向蓝宝石项目累计投资 3,555 万元,

其中投入 5 台长晶炉设备的账面净值为 2,254 万元(账面原值 2,806 万元、计提

折旧 552 万元)。若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项目尚未投产,发行人主要股东或其

指定的第三方将按不低于截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的账面净值的价格收购上述 5

台长晶炉设备资产。

二、承诺履行的情况

根据蓝宝石晶体市场的实际状况,公司决定终止蓝宝石项目,处置蓝宝石长

晶炉设备及部件,分别于 2015 年 10 月、12 月出售蓝宝石长晶炉设备部件共计

5,052,816.00 元,2015 年 12 月公司股东邓家贵、吴学民、孙文沁、朱植斌、胡

国华、鲁昌硕合计缴款 17,487,184.00 元,用于收购 5 台长晶炉的余下设备资产,

合计处置款项为 22,540,000.00 元。

特此公告

湖北菲利华石英玻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12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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