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0828 股票简称:东莞控股 公告编号:2015-095
债券代码:112043 债券简称:11 东控 02
东莞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莞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本公司)第六届董事
会第十二次会议于 2015 年 12 月 30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到会
董事 7 名,实际到会董事 5 名,独立董事李非因公出差,授权独立董
事陈玉罡参会并代其表决,董事张庆文因公出差,未出席本次会议。
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决
议合法有效。本次会议作出了如下决议:
一、以同意票 4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审议通过了《关
于签署<莞深高速公路黄江段服务区物业服务协议书>的议案》。
鉴于公司与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广东石油分公司于 2010 年 9
月 7 日签署了《东莞市莞深高速公路服务区投资建设经营合同》(下
称,《服务区合同》),为提高莞深高速公路服务区的物业服务专业化
管理水平,同意:
1、《服务区合同》中约定的服务区公共服务区域及本公司办公及
住宿区域的日常清洁、维护、维修、管养以及治安管理等物业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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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给东莞市交通物业投资有限公司实施。
2、《服务区合同》中约定的管理维护费用,由中国石化销售有限
公司广东石油分公司直接支付给东莞市交通物业投资有限公司,管理
维护费为人民币 200 万元/年,并从 2015 年 5 月 1 日起,每五年上调
10%。
3、授权公司董事长签署《莞深高速公路黄江段服务区物业服务
协议书》及相关法律文件。
东莞市交通物业投资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东莞市交通
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董事尹锦容、梁翼区分别担任
东莞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董事长、副总经理,两人作为关联董
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二、以同意票 4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审议通过了《关
于签署<关于莞深高速三期石碣段(含东江大桥环城路部分)委托经
营管理的协议>的议案》。
1、同意接受东莞市新远高速公路发展有限公司的委托,管理莞
深高速三期石碣段(含东江大桥环城路部分)。
2、同意公司本次受托管理的托管费用由人员经费、办公经费、
代管管理费以及其他费用组成,2015 年托管费用总额为 814.85 万元
(其中代管管理费 65.67 万元),托管期内除人员经费每年根据实际
情况重新核定外,其他项目的费用原则上不作变更。
3、授权公司董事长签署与上述委托经营管理项下有关的所有法
律文件。
东莞市新远高速公路发展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东莞市
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董事尹锦容、梁翼区分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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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任东莞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董事长、副总经理,两人作为关
联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三、以同意票 4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审议通过了《关
于出租高速公路土地使用权的议案》。
1、同意公司将莞深高速一二期所属塘厦收费站的土地使用权出
租给东莞巴士有限公司,做为其自有公交车辆的停放场所,土地出租
面积 4.575 万平方米,租金 8.5 元/平方米/月,租赁期限自 2016 年 1
月 1 日起 3 年。
2、授权公司董事长签署《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及相关法律文
件。
东莞巴士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东莞市交通投资集团有
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董事尹锦容、梁翼区分别担任东莞市交通
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董事长、副总经理,两人作为关联董事对本议案
回避表决。
以上三个议案均为关联交易,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
潮资讯网发布的各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2015-097、2015-098、
2015-099)。
特此公告
东莞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12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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