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虹商场:增加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短期理财产品的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1-04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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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419 证券简称:天虹商场 公告编号:2016-004

天虹商场股份有限公司

增加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短期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2015年12月30日,天虹商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

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增加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短期理财产品的

议案》,同意公司在原14.5亿元短期理财产品投资额度的基础上,增加10亿元额

度的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短期理财产品,额度增加后,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24.5

亿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购买低风险的短期理财产品(其中,非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

产品不超过4.5亿元),此额度自通过股东大会审议之日起三年内,资金可滚动使

用(公司及子公司共用),并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具体实施相关事宜。具体情况

如下:

一、投资概述

1、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利用自有闲置

资金进行低风险的短期理财产品投资,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较好的

投资回报。

2、投资额度

根据公司目前的资金状况,使用不超过24.5亿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

滚动使用(公司及子公司共用)。

3、投资品种

公司运用自有资金投资短期理财产品,包括低风险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和风险

略高一点的非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投资品种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所规定

的风险投资,不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投资、基金投资、期货投资、以非房地产为

主营业务的上市公司从事房地产投资、以上述投资为标的的证券投资产品等的投

资。

1

4、资金来源

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不使用募集资金、银行信贷资金直接或间接进行投资。

5、投资期限

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内有效。

6、公司与提供理财产品的金融机构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风险分析

进行短期理财产品投资主要面临的风险有:

(1)投资风险。尽管短期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

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资金存放与使用风险。

(3)相关人员操作和道德风险。

2、拟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主要选择保本型投资品种。非保本浮动收益

型理财产品不超过4.5亿元,主要选择投在较低风险的债券型资产、货币市场基

金、现金等高保障方向或银行风险评级较低的产品。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

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在选择投资时机和投资品种时,财务部负责编制投资建议方案,必要时外聘

人员、委托相关专业机构,对投资品种、止盈止亏等进行研究、论证,提出研究

报告,提交公司总办会批准后方可进行。公司财务部会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

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

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公司持有的理财产品等金融资产,不能用于质押。

(2)针对资金存放与使用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①建立台账管理,对资金运用的经济活动应建立健全完整的会计账目,做好

资金使用的财务核算工作;

②财务部于发生投资事项当日应及时与银行核对账户余额,确保资金安全;

2

③资金使用情况由公司审计部进行日常监督。

(3)针对投资相关人员操作和道德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①实行岗位分离操作,投资理财业务的申请人、审核人、审批人、操作人、

资金管理人应相互独立;

②公司相关工作人员与金融机构相关工作人员须对理财业务事项保密,未经

允许不得泄露本公司的理财方案、交易情况、结算情况、资金状况等与公司理财

业务有关的信息;

③公司投资参与人员及其他知情人员不应与公司投资相同的理财产品,否则

将承担相应责任。

公司已制定《天虹商场股份有限公司理财产品管理制度》,并将加强市场分

析和品种调研,切实执行内部有关管理制度,严控风险,规范运作。

(4)公司将根据监管部门规定,在定期报告中详细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

投资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三、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本次运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短期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

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亦不影响公司主

营业务的正常发展。

2、通过适度的短期理财产品投资,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

东获取更丰厚的投资回报。

四、本次事项前十二个月内公司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本次事项前十二个月内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部分已到期并收回本金及收益,

尚未到期理财余额14.5亿元,占2014年末经审计的净资产的31.73%,具体情况如

下:

购买金额 理财收益

序号 机构名称 产品类型 起始日期 终止日期

(万元) (万元)

1 交通银行 20000 保本保收益型 2015 年 1 月 13 日 2015 年 3 月 24 日 186.03

2 浦发银行 25000 保本保收益型 2015 年 1 月 23 日 2015 年 3 月 5 日 143.22

3 平安银行 10000 保本浮动收益 2015 年 2 月 17 日 2015 年 4 月 28 日 78.63

4 农业银行 20000 保本保收益型 2015 年 3 月 13 日 2015 年 5 月 13 日 148.74

5 招商银行 20000 非保本浮动收益 2015 年 3 月 11 日 2015 年 5 月 29 日 229.42

3

6 浦发银行 25000 保本保收益型 2015 年 3 月 11 日 2015 年 6 月 9 日 283.56

7 浦发银行 20000 保本保收益型 2015 年 3 月 27 日 2015 年 4 月 24 日 75.18

8 交通银行 20000 保本保收益型 2015 年 3 月 27 日 2015 年 6 月 23 日 236.27

9 交通银行 10000 保本保收益型 2015 年 3 月 31 日 2015 年 6 月 23 日 112.77

10 浦发银行 12000 保本保收益型 2015 年 4 月 28 日 2015 年 5 月 26 日 45.11

11 浦发银行 8000 保本保收益型 2015 年 4 月 30 日 2015 年 5 月 28 日 30.07

12 平安银行 10000 保本浮动收益 2015 年 4 月 30 日 2015 年 5 月 14 日 15.15

13 民生银行 7000 保本保收益型 2015 年 5 月 28 日 2015 年 7 月 2 日 26.18

14 中信银行 20000 保本浮动收益 2015 年 5 月 22 日 2015 年 8 月 2 日 199.45

15 农业银行 20000 保本浮动收益 2015 年 5 月 26 日 2015 年 7 月 15 日 106.85

16 民生银行 3000 保本保收益型 2015 年 6 月 9 日 2015 年 8 月 10 日 20.13

17 招商银行 20000 非保本浮动收益 2015 年 6 月 9 日 2015 年 8 月 14 日 180.82

18 浦发银行 1872 保本保收益型 2015 年 6 月 12 日 2015 年 9 月 10 日 19.39

19 浦发银行 6070 保本保收益型 2015 年 6 月 17 日 2015 年 9 月 15 日 62.86

20 浦发银行 81 保本保收益型 2015 年 6 月 18 日 2015 年 9 月 16 日 0.84

21 浦发银行 1090 保本保收益型 2015 年 6 月 23 日 2015 年 9 月 21 日 11.29

22 浦发银行 10887 保本保收益型 2015 年 6 月 26 日 2015 年 9 月 23 日 112.75

23 交通银行 30000 保本保收益型 2015 年 6 月 26 日 2015 年 9 月 28 日 301.32

24 招商银行 20000 非保本浮动收益 2015 年 8 月 26 日 2015 年 11 月 25 日 214.41

25 中信银行 20000 保本浮动收益 2015 年 8 月 28 日 2015 年 11 月 27 日 159.56

26 平安银行 15000 保本浮动收益 2015 年 9 月 14 日 2015 年 11 月 9 日 35.67

27 平安银行 8000 保本浮动收益 2015 年 9 月 18 日 2015 年 11 月 13 日 19.33

28 平安银行 8000 保本浮动收益 2015 年 11 月 16 日 2015 年 12 月 14 日 18.72

29 交通银行 30000 保本浮动收益 2015 年 9 月 30 日 2015 年 12 月 29 日 273.70

30 平安银行 8000 保本浮动收益 2015 年 12 月 14 日 2016 年 1 月 11 日 未到期

31 浦发银行 20000 保本浮动收益 2015 年 7 月 17 日 2016 年 1 月 13 日 未到期

32 农业银行 20000 保本浮动收益 2015 年 7 月 17 日 2016 年 1 月 14 日 未到期

33 中信银行 15000 保本浮动收益 2015 年 11 月 13 日 2016 年 2 月 12 日 未到期

34 农业银行 10000 保本浮动收益 2015 年 11 月 27 日 2016 年 2 月 25 日 未到期

35 中信银行 20000 保本浮动收益 2015 年 11 月 27 日 2016 年 2 月 26 日 未到期

36 浦发银行 12000 保本浮动收益 2015 年 9 月 28 日 2016 年 3 月 28 日 未到期

37 交通银行 30000 保本浮动收益 2015 年 12 月 30 日 2016 年 4 月 1 日 未到期

38 浦发银行 10000 保本浮动收益 2015 年 12 月 18 日 2016 年 6 月 15 日 未到期

五、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公司账面资金较

为充裕,增加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短期理财产品有利于提升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

司利益;该事项在保证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对公

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

情形;该事项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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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规定。因此同意该事项,并同意将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监事会的核查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增加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短期理财产品,能够提高公司资

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

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审议和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公司在原 14.5 亿

元短期理财产品投资额度的基础上,增加 10 亿元额度的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短期

理财产品,额度增加后,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24.5 亿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购买低

风险的短期理财产品。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天虹商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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