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65 证券简称:天保基建 公告编号:2015-72
天津天保基建股份有限公司
六届二十四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津天保基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
次会议的通知,于 2015 年 12 月 25 日以书面文件方式送达全体董
事并同时送达公司全体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会议于 2015 年 12 月
31 日在公司会议室举行。公司全体董事孙亚宁先生、周广林先生、
路昆先生、薛晓芳女士、罗永泰先生、付旭东先生、李祥先生共 7
人出席了会议,全体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公司
董事长孙亚宁先生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
对会议唯一事项进行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
公司签署〈合作开发框架协议〉补充协议的议案》。
2015 年 9 月 23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全资子公司签署〈合作开发框架协议〉的议案》。同意公
1
司全资子公司天津滨海开元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中集建设集团
天津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联营合作的方式共同开发建设位于天津
市滨海新区开发区第二大街与太湖路交口天保金海岸 C03 地块(以
下简称“合作项目”)。
双方签署《合作开发框架协议》 (以下简称“原框架协议” 后,
开展了合作项目土地评估及国资备案等工作。目前双方仍就合作开
发事宜进行深入磋商,鉴于原框架协议有效期将于 2015 年 12 月 31
日到期,双方同意在原框架协议基础上签署补充协议,延长有效期
至 2016 年 5 月 31 日,原框架协议其他条款保持不变。
合作事宜达成一致后,双方将签署正式的合作开发协议,并提
交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合作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也无需提交股东大
会审议。
天津天保基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