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30 证券简称:永利股份 公告编号:2015-117
上海永利带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永利带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15 年
12 月 31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公
司于 2015 年 12 月 25 日以电子邮件及传真形式通知了全体董事,会议应参加表
决的董事 9 人,其中独立董事 3 人;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 9 人。会议由董事长史
佩浩主持,本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董事会的召集和召开符
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出席会议的全体董事表决,
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下属控股子公司对其参股公司增资的议案》(表决结
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于 2015 年 6 月 18 日披露了《关于拟控股子公司增资参股墨西哥塔金属
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47),公司全资子公司青岛英东模塑科技集团有
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塔塑(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塔塑”)出资 250
万美元,认购 SEOYON TOP METAL MEXICO, S.A DE C.V.(以下简称“墨西哥塔金属”)
新增注册资本,占墨西哥塔金属增资后注册资本的 20%。墨西哥塔金属已经完成
变更登记手续,实际增资认购的股份币种为墨西哥比索,因此实际增资后香港塔
塑占墨西哥塔金属固定资本与可变资本总数的 20.40%。
墨西哥塔金属本次拟增加投资额 2,250 万美元。所增加投资额由 TOP METAL
WORKS CO., LTD(株式会社塔金属,以下简称“韩国塔金属”)及香港塔塑双方
按各自持股比例出资,即韩国塔金属出资 1,800 万美元,香港塔塑出资 450 万美
元。
《关于下属控股子公司对其参股公司增资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
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中国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增加资产抵押的议案》(表
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因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公司以名下土地及地上建筑物及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永
利输送系统有限公司名下土地及地上建筑物作为抵押,向中国银行上海市青浦支
行申请金额人民币 2 亿元的综合授信,期限为 1 年。最终授信金额、期限等以银
行审批为准,具体使用金额公司将根据自身运营的实际需求确定。
本次增加的抵押资产是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上海永利工业制带有限公司的
两处房产,本次增加抵押资产的目的是为增加上述申请额度内中国银行的实际批
准额度。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签署上述申请综合授信及资产抵押事项的相关法律
文件。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关于向中国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增加资产抵押的公告》以及独立董事发表意
见的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特此公告。
上海永利带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 年 12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