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因数控: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来源:深交所 2015-12-31 16:39: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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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270 股票简称:法因数控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山东法因数控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山东法因数控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简称:法因数控

股票代码:002270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信息披露义务人:李胜军

信息披露义务人:郭伯春

信息披露义务人:刘毅

通讯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天辰大街 389 号

股份权益变动性质:解除一致行动

签署日期:二〇一五年十二月三十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制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

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

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山东法因数控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

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

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法因数控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在法因数控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已经取得山东法

因数控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及中国证监会核准。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

和所聘请的专业机构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

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目 录

第一节 释义 ..................................................... 1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1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和计划 ....................................... 2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 3

第五节 权益变动前 6 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 4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 4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5

第八节 备查文件 ................................................. 6

附表:………………………………………………………………………… …7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载明,以下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法因数控/公司/本公司/

指 山东法因数控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

李胜军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郭伯春

刘毅

山东法因数控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

报告书、本报告书 指

告书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

《准则 15 号》 指

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李胜军的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李胜军

性别 男

身份证号 370111196302******

住所 济南市市中区济大路***号

通讯地址 山东省济南市天辰大街 389 号

国籍 中国

是否取得的其他国家或者

地区的居留权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郭伯春的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郭伯春

性别 男

身份证号 370104196303******

住所 济南市阳光新路***号

通讯地址 山东省济南市天辰大街 389 号

国籍 中国

是否取得的其他国家或者

地区的居留权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刘毅的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刘毅

性别 男

身份证号 370104196906******

住所 济南市经十路****号

通讯地址 山东省济南市天辰大街 389 号

国籍 中国

是否取得的其他国家或者

地区的居留权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之间的关系

2008年8月25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告的《山东法因数控机械股份有

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披露:“本次发行前,持有发行人5%

以上股份的股东为李胜军、管彤、郭伯春、刘毅4位自然人,各自持有公司24.35%

的股份,同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2013年8月30日,自然人股东管彤先生提交《关于不再作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成员的声明和承诺》。同日,李胜军先生、郭伯春先生、刘毅先生共同出具了《关

于公司实际控制人个别成员变动的声明和承诺》。根据以上声明和承诺,从2013

年8月30日起李胜军、郭伯春、刘毅将继续采取一致行动,在向公司股东大会(董

事会)行使提案权和在股东大会(董事会)上对相关事项行使表决权时保持一致。

2015年12月28日,李胜军、郭伯春、刘毅签署了《关于<一致行动协议>的解

除协议》。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

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不存在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

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原因和目的

2015年12月28日,李胜军、郭伯春、刘毅签署了《关于<一致行动协议>的解

除协议》。自协议签署之日起原《一致行动协议》解除,协议各方解除一致行动

关系,协议各方在法因数控重大事宜决策方面不再保持一致行动关系,各自按照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法因数控《公司章程》的规定依照自己的意愿独立发

表意见和行使各项权利,履行相关义务。

根据李胜军、郭伯春、刘毅签署的《关于<一致行动协议>的解除协议》,三

方不再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二、未来 12 个月内增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

李胜军、郭伯春、刘毅将继续按照证监会公告[2015]18号的相关要求,履行

相关义务。

信息披露义务人预计在未来 12 个月内增持公司股份,不排除在未来 12 个月

内减持公司股份的可能,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变动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上市公司股份 52,678,510 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 11.21%。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李胜军、信息披露

义务人郭伯春、信息披露义务人刘毅之间不再有一致行动的安排,持股情况如下:

股东姓名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李胜军 17,551,409 3.73

郭伯春 17,614,950 3.75

刘毅 17,512,151 3.73

二、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2015年12月28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李胜军、信息披露义务人郭伯春、信息披

露义务人刘毅签署《关于<一致行动协议>的解除协议》,三方不再属于《上市公

司收购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三、目标股份存在的权利限制

信息披露义务人李胜军、信息披露义务人郭伯春、信息披露义务人刘毅在上

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质押、冻结等。

四、交易情况及未来与上市公司之间的其他安排

最近一年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与上市公司之间未发生任何重大交易,截至本报

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与上市公司之间没有其他未来安排。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情况

在本次变动发生之日前 6 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李胜军通过资产管理计划

增持法因数控股票 39,259 股,信息披露义务人郭伯春通过资产管理计划

增持法因数控股票 102,800 股,信息披露义务人刘毅未增持法因数控股票。

在本次交易发生之日前 6 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李胜军、信息披露义务人

郭伯春、信息披露义务人刘毅没有卖出法因数控股票的情况发生。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

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适用以及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

解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

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字):李胜军

(签字):郭伯春

(签字):刘毅

2015 年 12 月 30 日

第八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身份证复印件

2、本报告书文本

3、《关于<一致行动协议>的解除协议》

二、备查文件备置地点

1、本报告书及备查文件备置于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2、联系电话:0531-82685200

3、联系人:孟中良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一)

基本情况

山东法因数控机械股份有

上市公司名称 上市公司所在地 山东省

限公司

股票简称 法因数控 股票代码 002270

信息披露义务人注

信息披露义务人姓名 李胜军

册地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不变,但解除一致行动█ 有无一致行动人 有□无█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

是□否█ 否为上市公司实际 是□否█

一大股东

控制人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对境内、境外 否拥有境内、外两个

是□否█ 是□否█

其他上市公司持股 5%以上 以上上市公司的控

制权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协议转让□国有股行政划转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或变更□间接方式转让□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执行

法院裁定□继承□赠与□ 其他█(解除一致行动)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

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 持股数量:17,551,409 股 持股比例:3.73 %

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 变动数量:0 股 变动比例:0%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 持股数量:17,551,409 股 持股比例:3.73%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 12 个

是█否□

月内继续增持

信息披露义务人前 6 个月是否在二

是█否□

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

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 是□否□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

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债务、未解

是□否□

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

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 是□否□

是否已得到批准 是□否□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二)

基本情况

山东法因数控机械股份有

上市公司名称 上市公司所在地 山东省

限公司

股票简称 法因数控 股票代码 002270

信息披露义务人注

信息披露义务人姓名 郭伯春

册地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不变,但解除一致行动█ 有无一致行动人 有□无█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

是□否█ 否为上市公司实际 是□否█

一大股东

控制人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对境内、境外 否拥有境内、外两个

是□否█ 是□否█

其他上市公司持股 5%以上 以上上市公司的控

制权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协议转让□国有股行政划转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或变更□间接方式转让□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执行

法院裁定□继承□赠与□ 其他█(解除一致行动)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

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 持股数量:17,614,950 股 持股比例:3.75 %

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 变动数量:0 股 变动比例:0%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 持股数量:17,614,950 股 持股比例:3.75%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 12 个

是█否□

月内继续增持

信息披露义务人前 6 个月是否在二

是█否□

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

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 是□否□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

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债务、未解

是□否□

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

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 是□否□

是否已得到批准 是□否□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三)

基本情况

山东法因数控机械股份

上市公司名称 上市公司所在地 山东省

有限公司

股票简称 法因数控 股票代码 002270

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

信息披露义务人姓名 刘毅

不变,但解除一致行动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有无一致行动人 有□无█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

是□否█ 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 是□否█

一大股东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对境内、境外

是□否█ 拥有境内、外两个以上 是□否█

其他上市公司持股 5%以上

上市公司的控制权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协议转让□国有股行政划转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或变更□间接方式转让□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执行

法院裁定□继承□赠与□ 其他█(解除一致行动)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

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 持股数量:17,512,151 股 持股比例:3.73 %

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 变动数量:0 股 变动比例:0%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 持股数量:17,512,151 股 持股比例:3.73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 12 个

是█否□

月内继续增持

信息披露义务人前 6 个月是否在二

是█否□

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

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 是□否□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

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债务、未解

是□否□

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

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 是□否□

是否已得到批准 是□否□

此页无正文,为《山东法因数控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

签字盖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字):李胜军

(签字):郭伯春

(签字):刘毅

2015 年 12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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