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临港: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上交所 2015-12-31 10:5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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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 600848 股票简称 上海临港 编号:临 2015-068 号

900928 临港 B 股

上海临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临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海临港”)第九届董事会

第五次会议于 2015 年 12 月 30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实际参

加表决董事 9 人,其中独立董事 3 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

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会议以通讯表决方

式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上海漕河泾开发区松江高科技园发展有限公

司为上海临港经济发展集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流动资金借款提供担保

的议案》

近期,上海临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临港经济发展集团投资管

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临港投资”)拟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临港

支行(以下简称“工行临港支行”)借款用于日常经营周转等事项,为保障该笔借

款顺利进行,上海临港全资子公司上海漕河泾开发区松江高科技园发展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松高科”)将向工行临港支行为临港投资该笔借款提供担保。

根据临港投资与工行临港支行签订的流动资金借款合同约定,借款合计金额

为 130,000,000.00 元(大写:壹亿叁仟万元整),借款期限 1 年,借款利率采用

LPR 方式定价(执行人民银行同期限基准利率下浮 5%),按季结息,该借款主要用

于公司日常经营周转等事项,

1

由于本次担保金额未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累计担保金额未超

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50%,担保对象资产负债率也未超过 70%,属于董事

会权限范围内担保事项,按照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

知》(证监法(2005)120 号文)、《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等规定,经公司董事

会审议且经出席会议三分之二以上董事通过即可执行。

鉴于上述担保企业和被担保企业均为上海临港全资子公司,该担保行为不属

于对外担保。临港投资具备较强的抗风险能力和到期偿还债务的能力,本次担保

符合公司整体利益,风险可控。董事会同意松高科向工行临港支行为临港投资流

动资金借款提供担保。

此项议案 9 票同意,0 票反对, 0 票弃权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上海临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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