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茂股份: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

来源:深交所 2015-12-31 10:4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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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茂股份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

证券代码:000850 证券简称:华茂股份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安徽华茂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Anhui Huamao Textile Company Limited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

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

交易对方类别 交易对方

安徽华茂集团有限公司

邱建林、倪晨等 18 名自然人

新疆通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上海创丰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苏州国润瑞祺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上海创丰智笙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泓兆信息技术(上海)有限公司

河北国创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上海景嘉创业接力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独立财务顾问

签署日期:二〇一五年十二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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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茂股份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

声明

本报告书摘要的目的仅为向公众提供有关本次重组的简要情况,并不包括

《安徽华茂纺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草案)》全文的各部分内容。重组报告书全文同时刊载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zse.cn网站。备查文件的查阅方式为:投资者可在本报告书摘要刊登后至

本次交易完成前的每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00,下午2:30-5:00,于下列地点查

阅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和有关备查文件:(1)安

徽华茂纺织股份有限公司(地址:安徽省安庆市纺织南路80号);(2)国元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梅山路1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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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茂股份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

公司声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报告书摘要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或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本报告书摘要及

其摘要中财务会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

本次交易尚需取得有关审批机关的批准和核准。审批机关对于本次交易相关

事项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本公司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

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

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完成后,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公司

自行负责;因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

负责。投资者若对本报告书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

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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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对方声明

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华茂集团和邱建林、倪晨等海聆梦全体股东已出具书面

承诺:

“本公司/本合伙企业/本人将及时向华茂股份提供本次交易相关信息,并保

证所提供的全部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如因提供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遗漏,给华茂股份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本公司/本合伙企业/本人保证向参与本次交易事宜的各中介机构所提供的全

部信息真实、准确和完整,保证所提供的全部信息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遗漏;所提供的全部资料均为真实、准确、完整的原始书面资料或副本资料,

资料副本或复印件与其原始资料或原件一致;所有文件的签名、印章均是真实的,

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遗漏;本公司/本合伙企业/本人为本次交

易所出具的说明、确认及承诺均为真实、准确和完整的,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遗漏。

本公司/本合伙企业/本人同意对本公司/本合伙企业/本人所提供信息的真实

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本公司/本合伙企业/本人承诺承担因提供信

息和承诺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遗漏导致本次交易各方或/及其聘任的中

介机构造成的损失承担责任。

如本次交易因涉嫌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遗

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案件调查结论明确以

前,本公司/本合伙企业/本人及关联方不转让在华茂股份拥有权益的股份。”

同时华茂集团又承诺: 本次交易完成后6个月内,如上市公司股票连续20 个

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或者交易完成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的,

因本次交易而新增的公司股票锁定期自动延长至少6 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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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介机构声明

国元证券承诺:如本次重组申请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未能勤勉尽责的,将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北京君泽君律所承诺:如本次重组申请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

大遗漏,本所未能勤勉尽责的,将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中通诚承诺:如本次重组申请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未能勤勉尽责的,将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华普天健承诺:如本次重组申请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所未能勤勉尽责的,将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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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茂股份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

重大事项提示

本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认真阅读本报告书摘要全文,并特别注意下列事项:

一、本次交易的主要内容

本次交易上市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主要内容如下:

1、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华茂股份拟向大丰海聆梦家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聆梦”)全体股东以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其合计持有海聆梦 80%的股权,其中:何余金持

有海聆梦 80%股权的交易对价由上市公司以现金方式支付;上海智笙、上海景嘉、

上海创丰各自持有海聆梦 80%股权中的 50%的交易对价由上市公司以现金方式

支付,另外 50%的交易对价由上市公司以发行股份的方式支付;其他股东各自持

有海聆梦股权的 80%的交易对价由上市公司以发行股份方式支付。

根据中通诚出具的中通评报字[2015]337号《资产评估报告》,截至2015年7

月31日,海聆梦100%股东权益收益法评估值为75,952.84万元,海聆梦80%的股

东权益评估值为60,762.27万元,该评估结果已经安庆国资监管部门核准。最终华

茂股份与海聆梦全体股东商定海聆梦80%股东权益作价60,762.27万元。

由此,华茂股份向海聆梦股东支付股份及现金情况如下:

出资额 参与本次交易 本次交易 股份支付

序号 交易对方 出资比例 现金支付(元)

(万元) 出资(万元) 作价(万元) (股)

1 邱建林 2,502.52 27.81% 2,002.02 16,895.45 22,800,880.00 -

2 倪晨 2,007.88 22.31% 1,606.30 13,555.90 18,294,057.00 -

3 汪方 700.00 7.78% 560.00 4,725.95 6,377,806.00 -

4 崔竑宇 10.00 0.11% 8.00 67.51 91,111.00 -

5 李信林 10.00 0.11% 8.00 67.51 91,111.00 -

6 苏亚丽 5.00 0.06% 4.00 33.76 45,555.00 -

7 刘萍 4.00 0.04% 3.20 27.01 36,444.00 -

8 朱启锋 20.00 0.22% 16.00 135.03 182,223.00 -

9 周兴志 10.00 0.11% 8.00 67.51 91,111.00 -

10 张友东 50.00 0.56% 40.00 337.57 455,557.00 -

11 黄秀国 50.00 0.56% 40.00 337.57 455,557.00 -

12 倪震 150.00 1.67% 120.00 1,012.70 1,366,672.00 -

13 苏州国润 350.00 3.89% 280.00 2,362.98 3,188,903.00 -

14 杨廷栋 300.00 3.33% 240.00 2,025.41 2,733,34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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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包文龙 50.00 0.56% 40.00 337.57 455,557.00

16 何余金 50.00 0.56% 40.00 337.57 - 3,375,681

17 上海智笙 186.30 2.07% 149.04 1,257.78 848,703.00 6,288,894

18 上海景嘉 232.92 2.59% 186.33 1,572.53 1,061,084.00 7,862,637

19 上海创丰 371.61 4.13% 297.29 2,508.87 1,692,897.00 12,544,370

20 河北国创 139.77 1.55% 111.82 943.64 1,273,465.00 -

21 周晓萍 500.00 5.56% 400.00 3,375.68 4,555,575.00 -

22 蒋乾锐 300.00 3.33% 240.00 2,025.41 2,733,345.00 -

23 邱醒亚 450.00 5.00% 360.00 3,038.11 4,100,018.00 -

24 泓兆信息 100.00 1.11% 80.00 675.14 911,115.00 -

25 新疆通海 450.00 5.00% 360.00 3,038.11 4,100,018.00 -

合 计 9,000.00 100.00% 7,200.00 60,762.27 77,942,109.00 30,071,58

股份及现金支付比例 95.05% 4.95%

合 计 100.00%

备注:在计算“股份支付”、“现金支付”时,当股份不足1股的、现金金额不足1元的,

不足部分均纳入上市公司的资本公积金。

2、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同时,华茂股份向华茂集团发行股份购买华茂集团持有的华茂进出口 100%

股权。

根据中通诚出具的中通评报字[2015]338号《资产评估报告》,截至2015年7

月31日止,华茂进出口资产基础法评估值为32,089.28万元,该评估结果已经安庆

国资监管部门核准。最终华茂股份与华茂集团商定华茂进出口100%股东权益作

价32,089.28万元。

由此,华茂股份向华茂集团发行股份情况如下:

注册资本 出资比例 本次评估值 股份支付

序号 交易对方

(万元) (%) (万元) (股)

1 华茂集团 2,000.00 100.00% 32,089.28 43,305,371.00

备注:在计算“股份支付”时股份不足 1 股的,该部分纳入上市公司的资本公积金。

华茂股份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股票发行价格为华茂股份审议本

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 1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 90%,

即 7.46 元/股。

2015年5月12日华茂股份召开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

度利润分配预案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以公司2014年末总股本943,665,009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以未分配利润按每10股现金红利0.5元(含税),共计派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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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茂股份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

分红总计47,183,250.45元,上述权益分派事宜已于2015 年7月10日分派结束。因

此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发行价格相应调整为7.41元/股。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日,最终发行价格尚需经上市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3、上述两项资产收购间的关系

本次交易,华茂股份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收购海聆梦80%股权与华茂股份发

行股份收购华茂进出口100%股权彼此间不互为前提,华茂股份董事会、股东大

会在审议上述两项资产收购时,将作为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收购海聆梦80%股权

相关议案、发行股份收购华茂进出口100%股权相关议案分别进行审议、表决。

若上述两项资产收购事项任一事项未通过华茂股份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则不

影响另一项已通过华茂股份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的资产收购事项继续实施。

二、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华茂股份经审计的2014年度财务数据、标的公司经审计的2014年度财务

数据以及本次交易交易价格情况,相关财务比例计算如下:

单位:万元

资产总额与 资产净额与

标的公司 营业收入

成交金额孰高 成交金额孰高

海聆梦 80%股权 71,565.96 80,287.07 60,762.27

华茂进出口 100%股权 32,089.28 24,990.38 32,089.28

合 计 103,655.24 105,277.45 92,851.55

华茂股份 667,770.72 198,186.17 374,485.27

占 比 15.52% 53.12% 24.79%

注:根据《重组管理办法》规定,华茂股份资产净额指标为 2014 年 12 月 31 日归属于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标的公司的资产总额、资产净额指标均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

定,以资产总额或资产净额与交易额孰高者为准。

本次交易拟注入资产2014年度经审计的营业收入合计额占上市公司2014年

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告营业收入的比例达到50%以上,根据《重组管理办

法》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三、本次交易不构成借壳上市

根据《重组管理办法》(2014年修订)第十三条的规定:“自控制权发生变更

之日起,上市公司向收购人及其关联人购买的资产总额,占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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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茂股份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

变更的前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告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

100%以上的,除符合本办法第十一条、第四十三条规定的要求外,主板(含中小

企业板)上市公司购买的资产对应的经营实体应当是股份有限公司或者有限责任

公司,且符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32 号)规定的

其他发行条件;上市公司购买的资产属于金融、创业投资等特定行业的,由中国

证监会另行规定。创业板上市公司不得实施前款规定的交易行为。”

本次交易注入的标的资产评估值合计为 92,851.55 万元,按调整后的发行价

格 7.41 元/股计算,上市公司合计新增股份为 12,124.75 万股。

本次交易前后,上市公司的股权结构变化情况如下:

单位:万股

交易前 交易后

股东名称

持股数 持股比例 持股数 持股比例

华茂集团 43,786.06 46.40% 48,116.60 45.18%

华茂股份董事、监事和高

62.53 0.07% 62.53 0.06%

管及亲属持股

邱建林、倪晨 - - 4,109.49 3.86%

海聆梦其他股东 — — 3,684.72 3.46%

公众股东 50,517.91 53.53% 50,517.91 47.44%

总股本 94,366.50 100.00% 106,491.25 100.00%

本次交易前,华茂股份的股权结构为:

本次交易后,华茂股份的股权结构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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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茂股份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

本次交易前,华茂集团持有上市公司 46.40%股权,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为安庆市财政局;本次交易完成后,华茂集团持有上市公司 45.18%

股权,交易前后华茂股份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均未发生变化,华茂股份控股股

东仍为华茂集团,实际控制人仍为安庆市财政局,因此本次交易前后控股股东和

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根据华茂股份经审计的2014年度财务数据、标的公司经审计的2014年度财务

数据以及本次交易价格情况,相关财务比例计算如下:

单位:万元

资产总额与 资产净额与

标的公司 营业收入

成交金额孰高 成交金额孰高

海聆梦 80%股权 71,565.96 80,287.07 60,762.27

华茂进出口 100%股权 32,089.28 24,990.38 32,089.28

合 计 103,655.24 105,277.45 92,851.55

华茂股份 667,770.72 198,186.17 374,485.27

占 比 15.52% 53.12% 24.79%

注:根据《重组管理办法》规定,华茂股份资产净额指标为 2014 年 12 月 31 日归属于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标的公司的资产总额、资产净额指标均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

定,以资产总额或资产净额与交易额孰高者为准。

本次交易拟注入资产2014年度经审计的营业收入合计额占上市公司2014年

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告营业收入的比例达到53.12%,根据《重组管理办法》

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借壳上市。

四、本次交易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华茂股份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合计收购海聆梦 80%股

权,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日,海聆梦与华茂股份不构成关联方,因此华茂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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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茂股份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

收购海聆梦 80%股权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在上市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收

购海聆梦 80%股权事项时,无需回避表决。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日,华茂集团持有华茂股份 46.40%的股权,为华茂

股份的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

华茂股份发行股份购买华茂集团持有的华茂进出口 100%股权构成关联交易,相

关议案提交上市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表决时,关联董事和关联股东将按规定回

避表决。

五、标的资产评估作价情况

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最终交易价格以经具有证券期货从业

资格的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结果并经国资监管部门核准后的结果为依据,最终由

交易各方协商确定。

根据华普天健出具的会审字[2015]3537号《审计报告》、中通诚出具的并经

安庆国资监管部门核准的中通评报字[2015]337号《资产评估报告》,截至2015年

7月31日,海聆梦(母公司)账面净资产为15,970.97万元,海聆梦100%股东权益

收益法评估值为75,952.84万元,增值额为59,981.87万元,增值率为375.57%。最

终华茂股份与海聆梦全体股东商定海聆梦80%股东权益作价60,762.27万元。

根据华普天健出具的会审字[2015]3566 号《审计报告》、中通诚出具的并经

安庆国资监管部门核准的中通评报字[2015]338 号《资产评估报告》,截至 2015

年 7 月 31 日,华茂进出口账面净资产为 14,957.28 万元,资产基础法评估值为

32,089.28 万元,增值额 17,132.00 万元,增值率为 114.54%。最终华茂股份与华

茂集团商定华茂进出口 100%股东权益作价 32,089.28 万元。

六、本次重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股权结构的影响

本次交易注入的标的资产评估值合计为 92,851.55 万元,按调整后的发行价

格 7.41 元/股计算,上市公司合计新增股份为 12,124.75 万股。

本次交易前后,上市公司的股权结构变化情况如下:

单位:万股

股东名称 交易前 交易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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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茂股份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

持股数 持股比例 持股数 持股比例

华茂集团 43,786.06 46.40% 48,116.60 45.18%

华茂股份董事、监事和高

62.53 0.07% 62.53 0.06%

管及亲属持股

邱建林、倪晨 - - 4,109.49 3.86%

海聆梦其他股东 — — 3,684.72 3.46%

公众股东 50,517.91 53.53% 50,517.91 47.44%

总股本 94,366.50 100.00% 106,491.25 100.00%

(二)对上市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根据华普天健出具的会专字[2015]3775号《备考审阅报告》,本次交易前后

上市公司主要财务数据比较如下:

单位:万元

2015年7月31日/2015 2015年7月31日/2015

项 目 增幅

年1-7月实现数 年1-7月备考数

资产总额 881,436.54 1,008,906.37 14.46%

负债总额 318,931.11 370,155.54 16.06%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543,782.96 616,795.45 13.43%

营业收入 104,898.13 145,384.38 38.60%

利润总额 14,217.47 17,816.61 25.31%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 13,310.91 15,387.89 15.60%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41 0.144 2.13%

每股净资产(元/股) 5.76 5.79 0.52%

从上表可以看出,交易标的并入公司后,公司2015年7月31日的总资产、净

资产、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以及2015年1-7月的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归属

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各项指标均得到一定幅度的增

加,公司整体实力得到相应的增强。

七、本次交易的决策和审批程序

(一)已履行的程序

1、2015 年 11 月 12 日,海聆梦召开董事会,原则同意上市公司以发行股份

和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全体股东合计持有海聆梦 80%的股权等事项。

2、2015 年 11 月 12 日,华茂集团召开董事会,原则同意上市公司以发行股

份的方式购买其持有的华茂进出口 100%股权等事项。

3、2015 年 11 月 13 日,海聆梦召开股东会,原则同意上市公司以发行股份

和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全体股东合计持有海聆梦 80%的股权等事项。

4、2015 年 11 月 13 日,华茂集团召开股东会,原则同意上市公司以发行股

份的方式购买其持有的华茂进出口 100%股权等事项。同日,华茂集团作出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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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茂股份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

决定,原则同意上市公司以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其持有的 100%股权等事项。

5、2015 年 11 月 17 日,安庆市财政局下发了财国资[2015]596 号《关于安

徽华茂纺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等有关事项的批复》,批复同意华茂

股份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等相关事项。

6、2015 年 11 月 19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原则同意上

市公司以发行股份和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全体股东合计持有海聆梦 80%的股权;

以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华茂集团持有的华茂进出口 100%股权等事项。

7、2015 年 12 月 4 日,安徽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了皖国资产权

函[2015]972 号《省国资委关于安徽华茂纺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收购股权有

关事项的预批复》,原则同意华茂股份本次发行股份收购相关股权的事项等。

8、2015 年 12 月 7 日,海聆梦召开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通过了本次上市

公司以发行股份和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全体股东合计持有海聆梦 80%的股权等

事项。

9、2015 年 12 月 7 日,华茂集团召开董事会和股东会,原则同意上市公司

以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其持有的华茂进出口 100%股权等事项。同日,华茂集团

作出股东决定,原则同意上市公司以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其持有的 100%股权等

事项。

10、2015 年 12 月 16 日,安庆市财政局下发了财国资[2015]683 号《安庆市

财政局关于安徽华茂纺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评估项目核准的批

复》,对标的资产的评估结果进行了核准。

11、2015 年 12 月 30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等事项。

(二)尚待履行的程序

1、安徽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对本次交易方案的批准;

2、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对本次交易具体方案的审议;

3、中国证监会对本次交易的核准;

4、相关法律法规所要求的其他可能涉及的批准或核准。

本次交易方案能否获得上述核准以及最终获得相关核准的时间,均存在不确

定性,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1-12

华茂股份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

八、相关承诺

公司及相关交易各方,作出的主要承诺汇总如下:

承诺事项 承诺人 承诺内容

邱建林、倪晨承诺海聆梦 2015 年度、2016 年度

及 2017 年度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

1 业绩承诺 邱建林、倪晨

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人民币 5,601.13 万元、

6,722.29 万元及 8,138.26 万元。

相关房产因建设手续不全而无法办理房屋所有权

证,安庆市财政局、华茂集团承诺未来将保证华茂进

出口对该等房产的正常使用,如果因第三人主张权利

或行政机关行使职权导致华茂进出口无法正常使用

华茂集团、安 该处房屋,由此产生搬迁、停产等经济损失、或因使

庆市财政局 用该处房屋被有权的政府部门处以罚款、或者被有关

当事人追索的,安庆市财政局、华茂集团将承担赔偿

责任,对华茂进出口所遭受的一切经济损失予以足额

关于未办

赔偿。因此,上述未办证房产不会对本次评估结果造

2 证房产承

成重大不利影响。

争取在 2016 年 12 月 31 日前将该未办证房产办理

完毕产权证书,并承担相关办证费用。若届时仍未取

得房产证书,邱建林、倪晨自愿以现金的方式按照本

次该等房产的评估值等额赔偿给上市公司。并且,在

邱建林、倪晨

此期间,邱建林、倪晨保证海聆梦对该等房产的正常

使用,如果因第三人主张权利或行政机关行使职权导

致海聆梦无法正常使用该处房屋,由此产生的一切损

失,邱建林、倪晨将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本公司/合伙企业及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最近五年未受过任何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或者涉及

海聆梦、苏州 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事项。

国润、上海创 本公司/合伙企业及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关于诚信 丰、上海景嘉、

员最近五年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

3 等情况承 创丰智笙、新

诺、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

诺函 疆通海、河北

国创、泓兆信 所纪律处分的情况等。

息 本公司/合伙企业对海聆梦的出资均真实、合法、

及时,不存在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等出资不实等情形。

本公司/合伙企业对持有海聆梦的股权系本公司/

1-1-13

华茂股份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

合伙企业真实持有,股权清晰,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

纷,不存在委托他人代为持有或代他人持有海聆梦股

权的情形。

本公司/合伙企业持有的海聆梦股权不存在抵押、

质押等权利受限情形,可依法进行转让。

本人最近五年未受过任何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或

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事

邱建林、倪晨、

项。

汪方、李信林、

本人最近五年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

张友东、杨廷

栋、包文龙、 行承诺、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受到证券

崔竑宇、苏亚 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况等。

丽、刘萍、朱 本人对海聆梦的出资均真实、合法、及时,不存

启锋、周兴志、 在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等出资不实等情形。

黄秀国、倪震、 本人对持有海聆梦的股权系本公司/合伙企业真

何余金、蒋乾

实持有,股权清晰,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不存在

锐、邱醒亚、

委托他人代为持有或代他人持有海聆梦股权的情形。

周晓萍

本人持有的海聆梦股权不存在抵押、质押等权利

受限情形,可依法进行转让。

本人最近五年未受过任何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或

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事

胡军华、黄卫 项。

星 本人最近五年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

行承诺、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受到证券

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况等。

本公司及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五

年未受过任何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或者涉及与经济纠

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事项。

华茂股份 本公司及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五

年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被中国

证监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处

分的情况等。

华茂进出口依法设立且有效存续,其注册资本已

全部缴足,华茂进出口不存在尚未了结或可预见的重

关于所持

大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案件;也不存在损害投资者

股 权 真

4 华茂集团 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违法行为。

实、合法

本公司已对华茂进出口履行法定出资义务,不存

的承诺函

在任何虚假出资、延期出资、抽逃出资等违反其作为

股东所应当承担的义务及责任的行为。

1-1-14

华茂股份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

本公司对持有华茂进出口的股权拥有合法、完整

的所有权,所持股权真实、合法、有效,不存在委托、

信托等替他人或委托他人而持有的情形;作为华茂进

出口的股东,有权将所持华茂进出口的股权转让给华

茂股份。

本公司所持华茂进出口股权不存在任何质押、担

保,亦未被司法冻结、查封或设置其他任何权利限制,

不存在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所禁止或限制转让或受

让的情形,也不存在可能引致诉讼或可能引致潜在纠

纷的其他情形。

本公司以所持有华茂进出口的股权认购华茂股

份的股份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法律障碍。

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公司在本次交易之前

未投资或控制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存在同业

竞争业务的法人或组织,也未从事与上市公司及其控

股子公司存在同业竞争的业务;

本公司在本次交易完成后也不会投资或控制与

上市公司及海聆梦存在同业竞争业务的法人或组织,

也不会从事与上市公司及海聆梦存在同业竞争的业

华茂集团、安

务;

庆城投

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或担任董事、高管的企业不

会从事任何与上市公司及海聆梦目前或未来所从事

关于避免 的业务相同或相似、发生或可能发生同业竞争的业

与上市公 务;

5 司同业竞 如违反以上承诺,本公司愿意承担由此产生的全

争的声明 部责任,充分赔偿或补偿由此给上市公司造成的所有

与承诺函 直接或间接损失。

本人在海聆梦任职期限内未经华茂股份同意,不

得在华茂股份、海聆梦以外,从事与华茂股份、海聆

梦现有主营业务相同或类似且与华茂股份、海聆梦的

现有主营业务具有实质性竞争的业务或通过直接或

间接控制的其他经营主体从事该等业务;不得在其他

邱建林、倪晨

与华茂股份、海聆梦现有主营业务具有实质性竞争关

系的公司任职(华茂股份、海聆梦的子公司除外)。

本人违反本项承诺的所得归华茂股份、海聆梦公司所

有。

本人自海聆梦离职后五年内不得在华茂股份、海

1-1-15

华茂股份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

聆梦以外,从事与华茂股份、海聆梦现有主营业务相

同或类似且与华茂股份、海聆梦的现有主营业务具有

实质性竞争的业务或通过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经

营主体从事该等业务;不在同华茂股份、海聆梦现有

主营业务存在相同或者类似业务的公司任职或者担

任任何形式的顾问;不以华茂股份或海聆梦以外的名

义为华茂股份、海聆梦现有客户提供相同或相似的产

品或服务。本人违反上述承诺的所得归华茂股份、海

聆梦所有。

本公司将尽量避免或减少本公司及本公司实际

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其他企业与本次交易完成后

上市公司之间产生关联交易事项;对于不可避免发生

的关联业务往来或交易,将遵循市场交易的公开、公

平、公正的原则,按照公允、合理的市场价格进行交

易,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上市公司

关于减少

《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关联交易决策程序,依法履

和规范关

6 华茂集团 行信息披露义务,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

联交易的

益。

承诺函

本公司保证不会利用关联交易转移上市公司利

益,不会通过影响上市公司的经营决策来损害上市公

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本公司及所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不通过与上市公

司的关联交易取得任何不正当的利益或使上市公司

承担任何不正当的义务。

本公司将及时向华茂股份提供本次交易相关信

息,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如

因提供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遗漏,给

华茂股份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承担法律责

任。

关于提供 本公司保证向参与本次交易事宜的各中介机构

资 料 真

所提供的全部信息真实、准确和完整,保证所提供的

7 实、准确、 华茂集团

全部信息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遗漏;所提

完整的承

诺函 供的全部资料均为真实、准确、完整的原始书面资料

或副本资料,资料副本或复印件与其原始资料或原件

一致;所有文件的签名、印章均是真实的,不存在任

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遗漏;本公司为本次交

易所出具的说明、确认及承诺均为真实、准确和完整

的,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遗漏。

1-1-16

华茂股份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

本公司同意对本公司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

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本公司承诺承担因提供信

息和承诺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遗漏导致本次

交易各方或/及其聘任的中介机构造成的损失承担责

任。

如本次交易因涉嫌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

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案件调查结论明确

以前,本公司及关联方不转让在华茂股份拥有权益的

股份。

本次交易完成后 6 个月内,如上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或者交易完成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的,其因本次交易而新增

的公司股票的锁定期自动延长至少 6 个月。

本人将及时向华茂股份提供本次交易相关信息,

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如因提

供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遗漏,给华茂

股份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本人保证向参与本次交易事宜的各中介机构所

提供的全部信息真实、准确和完整,保证所提供的全

邱建林、倪晨、 部信息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遗漏;所提供

汪方、李信林、 的全部资料均为真实、准确、完整的原始书面资料或

张友东、杨廷 副本资料,资料副本或复印件与其原始资料或原件一

栋、包文龙、 致;所有文件的签名、印章均是真实的,不存在任何

崔竑宇、苏亚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遗漏;本人为本次交易所

丽、刘萍、朱

出具的说明、确认及承诺均为真实、准确和完整的,

启锋、周兴志、

黄秀国、倪震、 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遗漏。

何余金、蒋乾 本人同意对本人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

锐、邱醒亚、 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本人承诺承担因提供信息和承

周晓萍 诺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遗漏导致本次交易各

方或/及其聘任的中介机构造成的损失承担责任。

如本次交易因涉嫌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

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案件调查结论明确

以前,本人及关联方不转让在华茂股份拥有权益的股

份。

苏州国润、上

本合伙企业将及时向华茂股份提供本次交易相

海创丰、上海

关信息,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景嘉、创丰智

1-1-17

华茂股份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

笙、新疆通海

如因提供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遗漏,

给华茂股份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承担法律责

任。

本合伙企业保证向参与本次交易事宜的各中介

机构所提供的全部信息真实、准确和完整,保证所提

供的全部信息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遗漏;

所提供的全部资料均为真实、准确、完整的原始书面

资料或副本资料,资料副本或复印件与其原始资料或

原件一致;所有文件的签名、印章均是真实的,不存

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遗漏;本合伙企业

为本次交易所出具的说明、确认及承诺均为真实、准

确和完整的,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遗漏。

本合伙企业同意对本合伙企业所提供信息的真

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本合伙企业承

诺承担因提供信息和承诺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遗漏导致本次交易各方或/及其聘任的中介机构造

成的损失承担责任。

如本次交易因涉嫌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

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案件调查结论明确

以前,本合伙企业及关联方不转让在华茂股份拥有权

益的股份。

本公司将及时向华茂股份提供本次交易相关信

息,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如

因提供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遗漏,给

华茂股份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承担法律责

任。

本公司保证向参与本次交易事宜的各中介机构

所提供的全部信息真实、准确和完整,保证所提供的

河北国创、泓

全部信息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遗漏;所提

兆信息

供的全部资料均为真实、准确、完整的原始书面资料

或副本资料,资料副本或复印件与其原始资料或原件

一致;所有文件的签名、印章均是真实的,不存在任

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遗漏;本公司为本次交

易所出具的说明、确认及承诺均为真实、准确和完整

的,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遗漏。

本公司同意对本公司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

1-1-18

华茂股份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

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本公司承诺承担因提供信

息和承诺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遗漏导致本次

交易各方或/及其聘任的中介机构造成的损失承担责

任。

如本次交易因涉嫌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

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案件调查结论明确

以前,本公司及关联方不转让在华茂股份拥有权益的

股份。

本公司其因本次交易获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自本

次交易股份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上市交易或转

让。如在向中国证监会申报过程中,法律法规或监管

机关对于本协议约定的锁定期安排另有规定或要求

的,前述各方应根据届时适用的法律法规的规定或监

管部门的要求另行协商锁定期。本公司基于本次交易

所取得上市公司定向发行的股份因上市公司分配股

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

华茂集团 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本公司因本次交易取得的上

市公司股份在锁定期届满后减持还需遵守《公司法》、

《证券法》、《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

规范性文件、交易所相关规则以及上市公司《公司章

程》的相关规定。

关于股份 本次交易完成后 6 个月内,如上市公司股票连续

8 锁定的承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或者交易完成后 6

诺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的,因本次交易而新增的

公司股票锁定期自动延长至少 6 个月。

因本次交易获得的上市公司新股自本次交易股

份上市之日起至 36 个月届满之日或其在《盈利预测

邱建林、倪晨

补偿协议》项下补偿义务履行完毕之日前(以较晚者

为准)不得上市交易或转让。

汪方、李信林、

张友东、杨廷

栋、包文龙、

崔竑宇、苏亚

因本次交易获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自本次交易股

丽、刘萍、朱

份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得上市交易或转让。

启锋、周兴志、

黄秀国、倪震、

苏州国润、上

海创丰、上海

1-1-19

华茂股份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

景嘉、创丰智

笙、河北国创

因本次交易取得新增股份时(即该等股份登记至

其证券账户之日,下同),若对其用于认购新增股份

的海聆梦家纺股权持续拥有权益的时间不足 12 个月

蒋乾锐、邱醒

的, 则其因本次交易获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自本次交易

亚、周晓萍、

股份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上市交易或转让;若

泓兆信息、新

对其用于认购新增股份的海聆梦家纺股权持续拥有

疆通海

权益的时间不少于 12 个月的, 其因本次交易获得的

上市公司股份自本次交易股份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

不得上市交易或转让。

关于防范 今后本人及本人所控制的所有核心企业、关联企业等

和杜绝资 关联方均不再非经营性占用海聆梦的资金,支持海聆

9 邱建林、倪晨

金占用的 梦规范运作,并自觉接受华茂股份的监督,否则由此

承诺 给海聆梦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本人承担

九、本次重组对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的安排

(一)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上市公司董事会将在审议本次交易方案的股东大会召开前发布提示性公告,

督促全体股东参加审议本次交易方案的股东大会。

(二)网络投票安排

本公司董事会将在审议本次交易方案的股东大会召开前发布提示性公告,提

醒全体股东参加审议本次交易方案的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

《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等有关规定,为参加股东大会

的股东提供便利,就本次交易方案的表决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参加现场

投票,亦可以直接通过网络进行投票表决。

(三)并购重组摊薄当期每股收益的填补回报安排

本次交易完成前后,公司每股收益变化情况如下:

本次交易前 本次交易后

项 目

2015 年 1-7 月 2014 年度 2015 年 1-7 月 2014 年度

股本(万股) 94,366.50 94,366.50 106,491.25 106,491.25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万元) 13,310.91 37,794.77 15,387.89 42,366.40

每股收益 (元/股) 0.141 0.401 0.144 0.398

综上, 在完全不考虑本次重组后续产生的一系列协同效益的前提下,本次交

1-1-20

华茂股份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

易完成后增厚了公司 2015 年 1-7 月每股收益,但可能使公司 2014 年度每股收益

减少 0.003 元/股。除作完整信息披露和充分风险提示外,为充分保护中小投资者

的利益,降低本次交易摊薄公司每股收益的影响,公司拟通过提升公司整体实力、

加快交易后整合步伐,充分实现协同效应等措施,从而提升资产质量,提高销售

收入,增厚未来收益,实现可持续发展,提高公司股票的未来回报能力,以填补

回报。具体安排如下:

(1)整体实力相应增强,提升未来上市公司的股东回报水平

本次重组完成后,上市公司的总资产和净资产均得到一定幅度的增加,同时,

上市公司通过本次交易整体实力得到相应的增强,提高了上市公司的业务规模和

盈利水平,优化了上市公司的产品体系和市场布局,增强了重组后上市公司的核

心竞争力,增强了上市公司的抗风险能力,提升了上市公司股东回报水平。

(2)加快交易后整合步伐,充分实现协同效应

本次交易标的海聆梦主要从事以床上用品为主的家纺用品的研发设计、生产、

销售。通过本次交易,华茂股份将建立起集棉花、纺纱、面料和家纺为一体的完

整的纺织主业产业链,可以进一步完善公司产业链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通

过此次交易完成对纺织行业生产链条的整合。上市公司力争尽早实现交易完成后

的重组协同效应,在原材料采购、产品销售、销售网络布局、客户资源管理等方

面形成互补促进,最大程度实现优势互补和发挥协同效应,增强公司盈利能力与

抗风险能力,使可能被摊薄的即期回报尽快得到填补。但另一方面,若本公司及

海聆梦、华茂进出口继续保持目前的经营管理能力和业务发展水平,同时本次重

组及业务整合所带来的协同效益,将相应提高公司营业收入和净利润水平,从而

有望进一步提高本公司的每股收益水平。因此,从长远发展角度看,本次重组对

每股收益指标起到提升的作用。

(四)严格履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义务

本次交易涉及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及关联交易,公司已切实按照《上

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

知》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本次交易方案采取严格的保密措施,并将严格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本报告书摘要披露后,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

要求,及时、准确地披露公司本次重组的进展情况。

1-1-21

华茂股份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

(五)严格执行相关决策及审批程序

1、本次交易中标的资产将由具有相关证券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和资产

评估公司进行审计和评估;独立财务顾问、法律顾问将对本次交易出具独立财务

顾问报告和法律意见书。

2、针对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事项,华茂股份严格按照相关规

定履行法定程序进行表决、披露。董事会审议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事项时,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3、依法履行关联交易决策程序,本次交易涉及向关联方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部分事项构成关联交易,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在审议相关事项时,将遵循公开、公

平、公正的原则并履行合法程序,关联董事及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4、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方案需经本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

议审议表决通过,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5、本次交易将依法进行,由本公司董事会提出方案,并按相关程序及规定

报监管部门审批通过后方可实施。

(六)资产定价公允

公司本次向海聆梦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收购海聆梦80%股权和向华

茂集团发行股份购买其持有的华茂进出口100%股权事项,聘请具有证券业务资

格的资产评估机构进行评估,最终收购价格参照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并经国

资监管部门核准后,由华茂股份与交易对方协商确定。

(七)股份限售的安排

邱建林、倪晨承诺:“因本次交易获得的上市公司新股自本次交易股份上市之

日起至36个月届满之日或其在《盈利预测补偿协议》项下补偿义务履行完毕之日

前(以较晚者为准)不得上市交易或转让。”

汪方、李信林、张友东、杨廷栋、包文龙、崔竑宇、苏亚丽、刘萍、朱启锋、

周兴志、黄秀国、倪震、苏州国润、上海创丰、上海景嘉、创丰智笙、河北国创

承诺:“因本次交易获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自本次交易股份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

得上市交易或转让”。

蒋乾锐、邱醒亚、周晓萍、泓兆信息及新疆通海承诺:“因本次交易取得新

增股份时(即该等股份登记至其证券帐户之日,下同),若对其用于认购新增股

1-1-22

华茂股份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

份的海聆梦家纺股权持续拥有权益的时间不足12个月的, 则其因本次交易获得

的上市公司股份自本次交易股份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上市交易或转让;若对

其用于认购新增股份的海聆梦家纺股权持续拥有权益的时间不少于12个月的,

其因本次交易获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自本次交易股份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上

市交易或转让。”

如在向中国证监会申报过程中,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对于上述约定的锁定期

安排另有规定或要求的,前述各方应根据届时适用的法律法规的规定或监管部门

的要求做相应调整。上述各方基于本次交易所取得上市公司定向发行的股份因上

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

锁定安排。

华茂集团承诺:“本公司其因本次交易获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自本次交易股份

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上市交易或转让。如在向中国证监会申报过程中,法律

法规或监管机关对于本协议约定的锁定期安排另有规定或要求的,前述各方应根

据届时适用的法律法规的规定或监管部门的要求另行协商锁定期。本公司基于本

次交易所取得上市公司定向发行的股份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

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本公司因本次交易取得的

上市公司股份在锁定期届满后减持还需遵守《公司法》、《证券法》、《股票上市规

则》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交易所相关规则以及上市公司《公司章

程》的相关规定。”同时又承诺:“本次交易完成后6个月内,如上市公司股票连

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或者交易完成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

价的,因本次交易而新增的公司股票锁定期自动延长至少6 个月”。

十、盈利预测与补偿

根据华茂股份与海聆梦全体股东签署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

书》及《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书之补充协议》、华茂股份与邱建林、

倪晨(业绩承诺人)签署的《盈利预测补偿协议》及《盈利预测补偿协议之补充

协议》约定,盈利预测与补偿主要情况如下:

1、盈利预测

邱建林、倪晨承诺海聆梦2015年度、2016年度及2017年度经审计归属于母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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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茂股份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

6,722.29

万元及8,138.26万元。盈利预测期间(即“承诺期”)为2015年度、2016年度及2017

年度。在本次交易完成前,若监管机构或届时生效的有关规定要求各方调整盈利

预测期间,则各方同意届时由各自股东大会/股东会授权各自董事会具体协商确

定。

邱建林、倪晨不是华茂股份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控制的关联人,同时

本次交易前后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均未发生变化,本次交易并未导

致上市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三款之规

定,业绩补偿等将不适用该条前二款之规定。交易对方与上市公司可以根据市场

化原则,自主协商是否采取业绩补偿及相关具体安排。《上市公司监管法律法规

常见问题与解答修订汇编》第八条的相关规定系对《重组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

第一款的理解适用,不强制适用于上市公司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控制

的关联人之外的特定对象购买资产且未导致控制权发生变更的情形。同时,《重

组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已经明确取消了上市公司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

其控制的关联人之外的特定对象购买资产且未导致控制权发生变更情形下盈利

预测的强制性要求,上市公司与交易对方可以根据市场化原则,自主协商是否采

取业绩补偿。在此情形下,为了更好的保护上市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邱建林、

倪晨愿意作出盈利承诺,对海聆梦 2015 年至 2017 年的盈利预测作出相应承诺,

能够更好的保护上市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因此,邱建林、倪晨承诺的盈利预

测期间为 2015 年度、2016 年度及 2017 年度,是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法律法规常见问题与解答修订汇编》相应规定。

2、超过预测利润数的奖励

若海聆梦在业绩承诺期间实现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

净利润超过海聆梦累积盈利预测数的 20%,则超过上述累积盈利预测数 120%的部

分中的 50%可用于奖励海聆梦高级管理人员,奖励金额=(业绩承诺期累计实现

的净利润总和-业绩承诺期乙方承诺净利润总和*120%)×50%;每位高级管理

人员奖励的具体方案由海聆梦董事会决定。该等奖励应当在对海聆梦三个会计年

度累积扣非后净利润专项审计完成后的 30 日内进行,相应的奖励金额将根据确

定的奖励发放方案在奖励金额能够可靠估计时将计入相应期间的管理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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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茂股份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

超额业绩奖励措施及相关参数设置的合理性:上述超额业绩奖励措施的安排

及相关参数的设置,是华茂股份与海聆梦股东经过多次、反复磋商、博弈后的结

果,主要基于以下考虑:(1)根据华茂股份与邱建林、倪晨签署的《盈利预测补

偿协议》之约定,在业绩承诺期内,海聆梦截至当期期末累积实现净利润数达到

或超过截至当期期末累积承诺净利润数的 80%但小于截至当期期末累积承诺净

利润数,则邱建林、倪晨应就承诺净利润数与实际净利润数之间的差额部分以现

金方式向华茂股份补足。因此与之相对应,在超额业绩奖励措施的安排方面,海

聆梦在业绩承诺期间实现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在

20%以内的,不奖励;(2)超额业绩奖励:本次交易对海聆梦管理层设置了超额

业绩奖励条款,将超过 20%部分中的 50%在业绩承诺期间实现后的 30 日内进行,

而并没有在业绩承诺期内分期奖励,目的就是为了更好的激励海聆梦的管理层,

所以没有在业绩承诺期内分期奖励,而是待业绩承诺完成后再一次性给予奖励。

3、承诺期内海聆梦实际实现的净利润未达到承诺利润数的补偿

如海聆梦在承诺期内未能实现承诺净利润,则华茂股份应在承诺期内各年度

《专项审核报告》公开披露后向邱建林、倪晨发出书面通知(书面通知应包含当

期的补偿金额或股份数),邱建林、倪晨在收到甲方的书面通知后的 10 个工作日

内,向华茂股份进行补偿。

海聆梦 2015-2017 年每一年度由华茂股份聘请审计机构对海聆梦当期实际盈

利情况进行审核并出具《专项审核报告》后,若在该业绩承诺期内,海聆梦截至

当期期末累积实现净利润数达到或超过截至当期期末累积承诺净利润数的 80%

但小于截至当期期末累积承诺净利润数,则邱建林、倪晨应就承诺净利润数与实

际净利润数之间的差额部分以现金方式向华茂股份补足。如截至当期期末累积实

际净利润数大于或等于截至当期期末累积承诺净利润数,则无须进行补偿。前述

以现金方式补偿的金额具体按照如下方式计算确定:

当期应补偿现金金额=截至当期期末累积承诺净利润数-截至当期期末累积

实现净利润数-截至当期累积已以现金方式补偿的金额

邱建林、倪晨在收到华茂股份的书面通知后的 10 个工作日内,未向华茂股

份支付足额的现金补偿的,未补足的部分应以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取得的尚未出售

的上市公司股份(以下简称“标的股份”)进行补偿。具体如下:

当期应补偿股份数量的计算公式为:当期应补偿股份数量=(当期应补偿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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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茂股份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

金金额-当期已支付补偿现金金额)/标的股份的发行价格

邱建林、倪晨应逐年补偿,各年计算的应补偿现金金额小于 0 时,按 0 取值,

即已经补偿的现金金额不冲回。

华茂股份在承诺期内实施转增或股票股利分配的,则补偿股份数量相应调整

为:补偿股份数量(调整后)=当年应补偿股份数×(1+转增或送股比例)。

在海聆梦 2015-2017 年每一年度由华茂股份聘请审计机构对海聆梦当期实际

盈利情况进行审核并出具《专项审核报告》后,若在该业绩承诺期内,海聆梦截

至当期期末累积实现净利润数未达截至当期期末累积承诺净利润数的 80%,则邱

建林、倪晨应以股份方式向华茂股份进行补偿,前述当期应补偿股份数量具体按

照如下方式计算确定:

当期应补偿股份数量=当期应补偿金额÷标的股份发行价格

其中:

当期应补偿金额=(截至当期期末累积承诺净利润数-截至当期期末累积实现

净利润数)÷承诺期内各年的承诺净利润数总和×本次交易总对价-(截至

当期累积已以股份方式补偿的股份数量×标的股份的发行价格)-截至当期累积

已以现金方式补偿的金额。

4、由邱建林、倪晨承担全部补偿义务的原因及所持股份不足以覆盖所需补

偿股份时的保障措施及该等补偿是否符合中国证监会监管意见的要求。

(1)由邱建林、倪晨承担全部补偿义务的原因

自海聆梦成立至今,邱建林、倪晨为海聆梦的控股股东暨实际控制人,一直

主导着海聆梦的实际经营和未来发展,并且目前倪晨担任海聆梦的总经理,邱建

林担任海聆梦的董事长,截至报告书签署日,两人合计持有海聆梦 50.12%股权,

邱建林、倪晨为海聆梦的核心人员,对海聆梦的经营和未来发展至关重要。海聆

梦的其他股东持有海聆梦的股权相对比较分散,持股比例也较小,对海聆梦的经

营发展和未来影响有限,部分股东又不参与海聆梦的实际经营;同时,邱建林、

倪晨对海聆梦在盈利预测期间的经营业绩有信心,因此邱建林、倪晨愿意为海聆

梦其他股东承担补偿义务。

(2)所持股份不足以覆盖所需补偿股份时的保障措施及该等补偿是否符合

中国证监会监管意见的要求。

①保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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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茂股份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

本次交易,华茂股份共需向海聆梦除何余金外的其他股东发行股数合 计

77,942,109 股股票,向何余金、上海智笙、上海景嘉及上海创丰合计支付现金

30,071,582 元,其中,华茂股份向邱建林、倪晨合计发行股数 41,094,937 股股票。

截至报告书签署日,邱建林、倪晨合计持有海聆梦 50.12%股权,邱建林、倪晨

对海聆梦 2015 年至 2017 年的净利润数进行承诺并作出承诺补偿,该等补偿义务

全部由邱建林、倪晨承担。

海聆梦在每年触发业绩补偿时,极端情况下,即假设业绩承诺期内当期净利

润均为 0 时,根据《盈利预测补偿协议》,当期应补偿股份数量=当期应补偿金额

÷标的股份发行价格【其中:当期应补偿金额=(截至当期期末累积承诺净利润

数-截至当期期末累积实现净利润数)÷承诺期内各年的承诺净利润数总和×本

次交易总对价-(截至当期累积已以股份方式补偿的股份数量×标的股份的发行

价格)-截至当期累积已以现金方式补偿的金额】。根据该计算公式,在极端情

况下,邱建林、倪晨共需补偿的股数约为 8,200.04 万股,本次交易完成后,在业

绩承诺期内,邱建林、倪晨持有在锁定期内的股份合计为 4,109.49 万股,需补偿

的股份尚有约 4,090.55 万股差额,价值约 31,310.98 万元。

虽然海聆梦生产经营正常,存在极端情形下的可能性较低,但为了履行可能

存在的补偿义务,邱建林、倪晨提供了履行补偿义务的相关财产证明。根据邱建

林、倪晨提供的相关财产说明及资料,邱建林、倪晨实际控制杭州华信装饰设计

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华信”)100%股权,根据浙江稠州商业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稠州银行”)提供的《股权证》显示,杭州华信目前持有

稠州银行 5,660 万股股权,根据稠州银行提供的未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显示,稠

州银行截至 2015 年 6 月 30 日,账面净资产为 1,060,607.84 万元,总股本为 30.64

亿股,则杭州华信持有的股权对应的净资产约为 1.96 亿元。同时,邱建林、倪

晨从事家纺行业多年,积累了一定的经济实力。此外,邱建林、倪晨作出了《承

诺》:“本次交易,由本人对海聆梦盈利预测补偿期间的承诺净利润承担全部补偿

义务,本人具备承担全部补偿义务的能力。若届时本人持有的华茂股份的股数不

足以承担补偿义务,本人承诺届时将以本人名下所有合法的资产按照《盈利预测

补偿协议》中约定的补偿方案承担补偿义务”。

②该等补偿是否符合中国证监会监管意见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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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茂股份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

邱建林、倪晨不是华茂股份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控制的关联人,同时

本次交易前后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均未发生变化,本次交易并未导

致上市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三款之规

定,业绩补偿等将不适用该条前二款之规定。交易对方与上市公司可以根据市场

化原则,自主协商是否采取业绩补偿及相关具体安排。《问答汇编》第八条的相

关规定系对《重组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的理解适用,根据《重组管理办

法》第三十五条第三款之规定亦不适用于本次交易。

华茂股份与邱建林、倪晨就本次交易盈利预测补偿之间的约定,为了保护中

小股东的利益,邱建林、倪晨自愿做出盈利预测并承担相应的补偿义务,该等安

排系经相关各方自主协商的结果,体现了相关各方的真实意思表示,且充分考虑

了上市公司及投资者的利益。

华茂股份与邱建林、倪晨就本次交易盈利预测补偿相关事项的约定符合中国

证监会相关监管意见的要求。

十一、本次交易不会导致公司股票不具备上市条件

本次交易拟注入的标的公司评估值合计为 92,851.55 万元,按照调整后的发

行价格 7.41 元/股计算,上市公司合计新增股份为 12,124.75 万股。本次交易完成

后,公司股本将由交易前的 94,366.50 万股增加至 106,491.25 万股,社会公众股

占本次交易后总股本的比例为 47.44%,不低于交易完成后总股本的 10%,公司

股票仍具备上市条件。

十二、独立财务顾问具备保荐机构资格

本公司聘请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担任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国元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经中国证监会批准依法设立,具备保荐机构资格。

十三、配套融资安排取消情况

(一)原配套募集资金情况

华茂股份原计划拟通过向不超过 10 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配套

资金,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 9,200 万元,配套资金用于支付收购海聆梦股权

的现金支付对价、补充上市公司流动资金以及本次交易相关的中介机构费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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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茂股份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

配套募集资金不超过本次交易总金额的 25%。募集配套资金的股票发行价格不低

于华茂股份审议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

交易均价的 90%,即不低于 10.22 元/股。2015 年 5 月 12 日华茂股份召开 201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预案》:以公司 2014 年末总股本 943,665,009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以未分配利

润按每 10 股现金红利 0.5 元(含税),共计派发分红总计 47,183,250.45 元,上述

权益分派事宜已于 2015 年 7 月 10 日分派结束。因此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底价

不低于 10.17 元/股。

配套募集资金的实施以上述两项资产收购事项任一事项通过华茂股份董事

会、股东大会审议为前提。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不以募集配套资金

的成功实施为前提,募集配套资金成功与否并不影响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

产的实施。若配套募集资金未能实施或募集不足,公司将自筹资金支付现金对价。

若在股份发行日之前,上市公司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

除息行为,则上述发行价格、发行数量亦将根据相关规则作相应调整。本次交易

对方不参与认购本次交易的配套募集资金。

(二)配套募集资金取消情况

华茂股份于2015年12月30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具体方案的议案》、《关于取消募集配套

资金不构成对重组方案的重大调整的议案》等,取消了募集配套资金安排。

有关配套募集资金取消的具体情况详见本报告书摘要“第九节 管理层讨论

与分析”之“七、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方案取消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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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茂股份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

特别风险提示

无法全部履行补偿义务的风险。根据华茂股份与邱建林、倪晨签署的《盈利

预测补偿协议》,若海聆梦2015年、2016年及2017年未能实现承诺净利润,则由

邱建林、倪晨承担补偿义务,向华茂股份以现金或股份进行补偿,海聆梦其他股

东不承担补偿义务。

海聆梦在每年触发业绩补偿时,极端情况下,即假设业绩承诺期内当期净利

润均为 0 时,根据《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的约定,当期应补偿股份数量在极端情

况下,邱建林、倪晨共需补偿的股数约为 8,200.04 万股,本次交易完成后,在业

绩承诺期内,邱建林、倪晨持有在锁定期内的股份合计约为 4,109.49 万股,需补

偿的股份尚有约 4,090.55 万股差额,价值约 31,310.98 万元。

为了履行可能存在的补偿义务,邱建林、倪晨提供了履行补偿义务的相关财

产证明。同时,邱建林、倪晨从事家纺行业多年,积累了一定的经济实力。此外,

邱建林、倪晨作出了《承诺》:“本次交易,由本人对海聆梦盈利预测补偿期间的

承诺净利润承担全部补偿义务,本人具备承担全部补偿义务的能力。若届时本人

持有的华茂股份的股数不足以承担补偿义务,本人承诺届时将以本人名下所有合

法的资产按照《盈利预测补偿协议》中约定的补偿方案承担补偿义务”。

虽然海聆梦生产经营正常,存在极端情形下的可能性较低,但仍然存在倪晨、

邱建林无法全部履行补偿义务的风险,特提醒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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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茂股份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

重大风险提示

投资者在评价本公司此次交易方案时,还应特别认真地考虑下述各项风险因

素:

一、本次交易无法按期进行的风险

本次交易可能会因存在以下事项导致不能按期进行的风险:因股价异常波动

或异常交易可能涉嫌内幕交易而暂停、中止或取消本次交易;交易标的业绩大幅

下滑或上市公司复牌后股价波动较大,则本次交易可能将无法按期进行。如果本

次交易无法进行或需重新进行,则需面临交易标的重新定价的风险,提请投资者

注意。

二、审批风险

本次交易报告书已由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交易尚需获得的批准如

下:

1、安徽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对本次交易方案的批准;

2、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对本次交易具体方案的审议;

3、中国证监会对本次交易的核准;

4、相关法律法规所要求的其他可能涉及的批准或核准。

本次交易方案能否获得上述批准或核准以及最终获得相关批准或核准的时

间,均存在不确定性,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本次交易的审批风险。

三、标的资产评估增值较大的风险

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最终交易价格以经具有证券期货从业

资格的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结果并经国资监管部门核准后的结果为依据,最终由

交易各方协商确定。

根据华普天健出具的会审字[2015]3537号《审计报告》、中通诚出具的并经

安庆国资监管部门核准的中通评报字[2015]337号《资产评估报告》,截至2015年

7月31日,海聆梦(母公司)账面净资产为15,970.97万元,海聆梦100%股东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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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茂股份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

收益法评估值为75,952.84万元,增值额为59,981.87万元,增值率为375.57%。最

终华茂股份与海聆梦全体股东商定海聆梦80%股东权益作价60,762.27万元。海聆

梦主要从事家纺产品的研发、设计、生产和销售,产品主要出口到欧美等国家,

经过多年的发展,海聆梦具备家纺产品研发、设计、生产和销售的丰富经验,形

成了较为稳定的客户群,具备较好的持续盈利能力和较高的增长空间,本次评估

值采用收益法进行评估,使得评估值较之账面值增值较高。

根据华普天健出具的会审字[2015]3566号《审计报告》、中通诚出具的并经

安庆国资监管部门核准的中通评报字[2015]338号《资产评估报告》,截至2015年

7月31日,华茂进出口账面净资产为14,957.28万元,资产基础法评估值为32,089.28

万元,增值额17,132.00万元,增值率为114.54%。最终华茂股份与华茂集团商定

华茂进出口100%股东权益作价32,089.28万元。评估增值主要是房产、土地评估

增值所致。

由于评估过程的各种假设存在不确定性,存在因未来实际情况与评估假设不

一致,特别是宏观经济的环境、市场竞争环境、产业政策和国际贸易环境变化等

情况,可能使得标的资产未来盈利水平达不到评估时的预测,导致出现标的资产

的估值与实际情况不符的情形。提请投资者注意本次交易存在前述相关因素影响

标的资产盈利能力进而影响标的资产估值的风险。

四、本次交易形成的商誉减值风险

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海聆梦 80%股权构成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

并。在本次交易中,对标的资产海聆梦评估增值率较高,在公司的合并资产负债

表中形成 45,096.77 万元商誉。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规定,本次交易所形成的

商誉不做摊销处理,但需在未来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减值测试。本次交易后,公司

将与海聆梦在多方面进行整合,保证海聆梦的市场竞争力及持续稳定发展。但如

果海聆梦未来经营出现不利变化,则存在商誉减值的风险,这也将会对公司当期

的损益造成不利影响。

五、业绩承诺无法实现的风险

根据华茂股份与邱建林、倪晨签署的《盈利预测补偿协议》及《盈利预测补

偿协议之补充协议》,邱建林、倪晨承诺:“海聆梦2015年度、2016年度及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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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茂股份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

年度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人民

币5,601.13万元、6,722.29万元及8,138.26万元。盈利预测期间(即“承诺期”)为

2015年度、2016年度及2017年度。如海聆梦在承诺期内(2015年、2016年及2017

年,在本次交易完成前,若监管机构或届时生效的有关规定要求各方调整盈利预

测期间,则各方同意届时由各自股东大会/股东会授权各自董事会具体协商确定)

未能实现承诺净利润,则由邱建林、倪晨向华茂股份以现金或股份进行补偿。

业绩承诺方将勤勉经营,确保上述业绩承诺的顺利实现,但海聆梦未来经营

业绩可能会受到宏观经济的环境、市场竞争环境、产业政策和国际贸易环境变化

等情况的影响,业绩承诺的实现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六、整合风险

本次交易完成后,海聆梦、华茂进出口的相关业务、资产、负债及与之相关

的人员进入华茂股份,华茂股份的资产规模、业务规模将会增加,华茂股份的主

营业务的产业链将进一步扩展,将对公司的管理能力提出更高的要求。华茂股份

将对标的公司的机构、人员、资产等方面进行整合,以充分发挥重组双方的协同

效应。若重组后未能及时调整、完善组织结构和管理体系,建立起与之相适应的

组织模式和管理制度,将不利于公司的有效运营,可能给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不

利影响,存在整合风险。

七、行业政策调整的风险

标的公司所属的纺织行业是国民经济的传统支柱产业和重要的民生产业,在

繁荣市场、扩大出口、吸纳就业、增加居民收入、促进城镇化发展等方面发挥着

重要作用,因此国家对纺织工业给予了一系列政策支持。但随着国家政治、经济

及社会形势的变化,国家可能不断微调具体政策以及出台新的产业政策,将可能

会直接影响到纺织行业的发展。如国家和地方对产业政策、出口退税政策的做出

调整,从而可能对纺织行业企业带来不利影响,存在行业政策调整的风险。

八、股价波动风险

股票价格不仅取决于上市公司的盈利水平及发展前景,也受到市场供求关

1-1-33

华茂股份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

系、国家相关政策、投资者心理预期以及各种不可预测因素的影响,从而使上市

公司股票的价格偏离其价值,给投资者带来投资风险。本次交易需要报有关部门

审批,且交易的最终完成需要一定的时间,在此期间股票市场价格可能出现波动,

从而给投资者带来一定的风险。

九、通过单一代理商出口比例较大的风险

报告期内,海聆梦存在通过江苏汇鸿国际集团食品进出口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汇鸿食品”)代理出口业务的情形。2013年度、2014年度和2015年1-7月,通过

汇鸿食品代理出口业务的收入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67.53%、64.40%和

58.57%,但出口业务的境外客户实质上均是海聆梦的客户,所有客户资源均由海

聆梦掌握,在客户资源上对汇鸿食品不存在严重依赖,同时海聆梦本身也具有出

口经营权,报告期内自营出口的比例也呈逐渐上升的趋势。本次交易完成后,在

出口代理方面,海聆梦可以与华茂进出口进行整合,但是报告期内,海聆梦通过

汇鸿食品出口的比例仍然较高,存在一定的风险。

十、资产权属瑕疵风险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日,华茂进出口共有 18 处房产(面积约为 23,354.77

平方米)因历史原因未取得产权证书,主要为自建厂房,占华茂进出口总房产面

积的 25.07%。对此,评估机构按实际面积,以重置成本法为评估方法,确认上

述房产的评估价值为 2,534.15 万元,占华茂进出口评估值的比例为 7.90%,占比

较小。针对上述未办证房产,华茂集团、安庆市财政局已出具承诺:上述房产因

建设手续不全而无法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安庆市财政局、华茂集团承诺未来将保

证华茂进出口对该等房产的正常使用,如果因第三人主张权利或行政机关行使职

权导致华茂进出口无法正常使用该处房屋,由此产生搬迁、停产等经济损失、或

因使用该处房屋被有权的政府部门处以罚款、或者被有关当事人追索的,安庆市

财政局、华茂集团将承担赔偿责任,对华茂进出口所遭受的一切经济损失予以足

额赔偿。此外,华茂集团又承诺,若出现需要赔偿等情形,届时华茂集团将以名

下所有资产作为华茂集团、安庆市财政局履行上述赔偿义务的担保。因此,上述

未办证房产不会对本次评估结果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1-1-34

华茂股份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日,海聆梦及控股子公司未办证房产面积合计约

5,649.59平米,约占海聆梦房产总面积9.76%,本次评估价值合计187.69万元,主

要是生产辅助设施,其中和合家纺面积约4,969平米的未办证房产主要是在厂房

间加建的钢棚、通道钢棚,主要用于遮雨过道、存放部分货品等用途,该等建筑

属于简易建筑。对该等瑕疵房产,海聆梦控股股东暨实际控制人邱建林、倪晨作

出《承诺》,争取在2016年12月31日前将该未办证房产办理完毕产权证书,并承

担相关办证费用。若届时仍未取得房产证书,邱建林、倪晨自愿以现金的方式按

照本次该等房产的评估值等额赔偿给上市公司。并且,在此期间,邱建林、倪晨

保证海聆梦对该等房产的正常使用,如果因第三人主张权利或行政机关行使职权

导致海聆梦无法正常使用该处房屋,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邱建林、倪晨将承担

全部赔偿责任。因此海聆梦瑕疵房产不会对海聆梦的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

响。

十一、汇率波动风险

报告期内,海聆梦营业收入主要来自出口业务,预计未来一段时间内境外销

售收入仍将占较高的比重。海聆梦出口业务主要以美元结算,而汇率随着国内外

政治、经济坏境的变化而波动,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如果汇率波动较大,仍将

会对海聆梦的出口销售带来一定的影响。

十二、销售集中于国际市场风险

报 告 期 内 海 聆 梦 出 口 销 售 收 入 分 别 为 68,826.03 万 元 、 79,728.80 万 元 和

39,029.61万元,分别占海聆梦主营业务收入的99.67%、99.65%和99.68%,所占

比例较高。如果未来我国家纺产品出口政策、家纺产品进口国或地区政策、国际

宏观经济环境等因素发生变化,将对海聆梦的产品出口带来一定影响。

十三、交易完成后每股收益被摊薄的风险

本次重组完成前后,公司每股收益变化情况如下:

本次交易前 本次交易后

项 目

2015 年 1-7 月 2014 年度 2015 年 1-7 月 2014 年度

股本 (万股) 94,366.50 94,366.50 106,491.25 106,491.25

1-1-35

华茂股份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万元) 13,310.91 37,794.77 15,387.89 42,366.40

每股收益(元/股) 0.141 0.401 0.144 0.398

综上, 在完全不考虑本次重组后续产生的一系列协同效益的前提下,本次交

易完成后增厚了公司 2015 年 1-7 月每股收益,但可能使公司 2014 年度每股收益

减少 0.003 元/股。虽然本次重组及业务整合所带来的协同效益,将相应提高公司

营业收入和净利润水平,从而有望进一步提高本公司的每股收益水平。但是,本

次交易完成后仍然存在摊薄本公司 2014 年度每股收益的风险。

1-1-36

华茂股份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

目 录

声明................................................................................................................................................... 2

公司声明........................................................................................................................................... 2

交易对方声明................................................................................................................................... 3

中介机构声明................................................................................................................................... 4

重大事项提示................................................................................................................................... 5

一、本次交易的主要内容....................................................................................................... 5

二、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7

三、本次交易不构成借壳上市............................................................................................... 7

四、本次交易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9

五、标的资产评估作价情况................................................................................................. 10

六、本次重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0

七、本次交易的决策和审批程序......................................................................................... 11

八、相关承诺......................................................................................................................... 13

九、本次重组对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的安排..................................................................... 20

十、盈利预测与补偿............................................................................................................. 23

十一、本次交易不会导致公司股票不具备上市条件......................................................... 28

十二、独立财务顾问具备保荐机构资格............................................................................. 28

十三、配套融资安排取消情况............................................................................................. 28

特别风险提示................................................................................................................................. 30

重大风险提示................................................................................................................................. 31

一、本次交易无法按期进行的风险..................................................................................... 31

二、审批风险......................................................................................................................... 31

三、标的资产评估增值较大的风险..................................................................................... 31

四、本次交易形成的商誉减值风险..................................................................................... 32

五、业绩承诺无法实现的风险............................................................................................. 32

六、整合风险......................................................................................................................... 33

七、行业政策调整的风险..................................................................................................... 33

八、股价波动风险................................................................................................................. 33

九、通过单一代理商出口比例较大的风险......................................................................... 34

十、资产权属瑕疵风险......................................................................................................... 34

十一、汇率波动风险............................................................................................................. 35

十二、销售集中于国际市场风险......................................................................................... 35

十三、交易完成后每股收益被摊薄的风险......................................................................... 35

目 录............................................................................................................................................. 37

释 义............................................................................................................................................. 40

一、普通术语......................................................................................................................... 40

二、专业术语......................................................................................................................... 42

第一节 本次交易概述................................................................................................................... 43

一、本次交易的背景和目的................................................................................................. 43

二、本次交易的决策过程..................................................................................................... 45

三、本次交易的具体方案..................................................................................................... 47

1-1-37

华茂股份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

四、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56

五、本次交易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56

六、本次交易不构成借壳上市............................................................................................. 57

七、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59

第二节 上市公司基本情况........................................................................................................... 61

一、上市公司概况................................................................................................................. 61

二、公司设立及股本变动情况............................................................................................. 61

三、公司最近三年的控股权变动及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65

四、公司主营业务情况......................................................................................................... 65

五、主要财务数据................................................................................................................. 65

六、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概况................................................................................. 66

七、前十大股东情况............................................................................................................. 67

八、上市公司合法合规性说明............................................................................................. 68

第三节 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69

一、华茂集团......................................................................................................................... 69

二、海聆梦股东..................................................................................................................... 78

第四节 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37

一、基本情况....................................................................................................................... 137

二、最近两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169

三、交易标的主营业务情况............................................................................................... 172

四、主要资产的权属、对外担保及负债情况................................................................... 192

五、标的资产最近三年的资产评估、交易、增资或改制情况....................................... 213

六、本次交易的债权债务转移情况................................................................................... 216

七、出资及合法存续的情况............................................................................................... 216

八、其他股东同意或公司章程规定的转让前置条件情况............................................... 218

九、土地使用权的合规性及涉及的立项、环保、行业准入、用地、规划、施工建设等

事项....................................................................................................................................... 219

第五节 交易标的评估情况....................................................................................................... 220

一、标的资产评估概述....................................................................................................... 220

二、海聆梦股权评估情况................................................................................................... 220

三、华茂进出口股权评估情况........................................................................................... 234

四、董事会对本次交易标的评估的合理性及定价公允性分析....................................... 258

五、独立董事对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的意

见........................................................................................................................................... 268

第六节 发行股份情况................................................................................................................. 270

一、发行股份的价格、定价原则及合理性分析............................................................... 270

二、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董事会决议明确的发行价格调整方案 ............... 271

三、发行股份的种类、每股面值....................................................................................... 271

四、发行股份的数量、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 271

五、发行对象关于股份锁定相关承诺............................................................................... 271

六、上市公司发行前后主要财务数据对比....................................................................... 273

七、本次发行前后公司股权结构变化............................................................................... 273

第七节 本次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 275

一、《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书》及《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书

1-1-38

华茂股份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

之补充协议》的主要内容................................................................................................... 275

二、《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书》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书之补充协议》的主要内

容........................................................................................................................................... 285

三、《盈利预测补偿协议》及《盈利预测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的主要内容 ............. 291

第八节 财务会计信息............................................................................................................... 299

一、交易标的最近两年一期简要合并财务报表............................................................... 299

二、华茂股份最近一年一期备考财务报表....................................................................... 304

1-1-39

华茂股份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

释 义

在本报告书摘要中,除非文义载明,以下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一、普通术语

本公司/公司/上市公司/华 安徽华茂纺织股份有限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

茂股份 所上市,股票代码:000850

海聆梦、海聆梦家纺 指 大丰海聆梦家纺有限公司

华茂集团 指 安徽华茂集团有限公司

华茂进出口 指 安徽华茂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

优美居 指 大丰优美居家纺有限公司

和合家纺 指 大丰和合家纺有限公司

美派家纺 指 大丰美派家纺有限公司

上海海聆梦 指 海聆梦(上海)家纺有限公司

南京海聆梦 指 南京海聆梦家居有限公司

柬埔寨海聆梦 指 海聆梦(柬埔寨)家纺有限公司

苏州国润 指 苏州国润瑞祺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上海创丰 指 上海创丰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上海景嘉 指 上海景嘉创业接力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上海智笙 指 上海创丰智笙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河北国创 指 河北国创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泓兆信息 指 泓兆信息技术(上海)有限公司

新疆通海 指 新疆通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为实施本次资产重组而对标的资产进行审计和

评估(审计)基准日 指

评估所选定的基准日,即 2015 年 7 月 31 日

两年及一期、报告期 指 2013 年度、2014 年度、2015 年 1-7 月

华茂股份拟向海聆梦全体股东以发行股份和支

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其合计持有海聆梦 80%的股

本次交易/本次重大资产重 权,其中:何余金持有海聆梦 80%股权的交易

组 对价由上市公司以现金方式支付;上海智笙、

上海景嘉、上海创丰各自持有海聆梦 80%股权

中的 50%的交易对价由上市公司以现金方式支

1-1-40

华茂股份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

付,另外 50%的交易对价由上市公司以发行股

份的方式支付;其他股东各自持有海聆梦股权

的 80%的交易对价由上市公司以发行股份方式

支付;同时,华茂股份向华茂集团发行股份购

买华茂集团持有的华茂进出口 100%股权。

《安徽华茂纺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

本报告书摘要 指

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华茂股份与海聆梦全体股东于 2015 年 11 月 19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

指 日签署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

买资产协议书》

书》(华茂 2015-重组-001 号)

华茂股份与华茂集团于 2015 年 11 月 19 日签署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

指 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书》(华茂 2015-重

书》

组-002 号)

华茂股份与邱建林、倪晨于 2015 年 11 月 19 日

《盈利预测补偿协议》 指 签署的《关于大丰海聆梦家纺有限公司的盈利

预测补偿协议》(华茂 2015-重组补-001 号)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 华茂股份与海聆梦全体股东于 2015 年 12 月 29

买资产协议书之补充协 日签署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

议》 书之补充协议》(华茂 2015-重组-001-1 号)

华茂股份与华茂集团于 2015 年 12 月 29 日签署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

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书之补充协议》(华

书之补充协议》

茂 2015-重组-002-1 号)

华茂股份与邱建林、倪晨于 2015 年 12 月 29 日

《盈利预测补偿协议之补 签署的《关于大丰海聆梦家纺有限公司的盈利

充协议》 预测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华茂 2015-重组补

-001-1 号)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独立财务顾问/国元证券 指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华普天健 指 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通诚 指 中通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北京君泽君律所 指 北京市君泽君律师事务所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2014 年

《重组管理办法》 指

修订)

《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

《规定》 指

规定》(证监会公告[2008]14号)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

《准则第 26 号》 指

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1-1-41

华茂股份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二、专业术语

由床单、床罩、枕套组成的并有独立的包装组

床单件套 指

合产品。

由被子、复线枕套组合或被子、复线枕套、床

被套件套 指 单组合或被子、复线枕套、靠垫组合组成的独

立包装产品。

由被子、枕套或毯子组成的并有独立的包装组

被子件套 指

合产品。

制作纺织品(如服装,床上用品,窗帘等)的

面料 指

原料。

用于被芯、枕芯、垫等产品夹层中的丝状或絮

填充料 指

状物品以及发泡材料。

产品生产过程中使用的相关辅助材料,如花边、

辅料 指

拉链、包装材料等。

坯布 指 织成后尚未经过印染加工的本色布料。

以坯布为原料,按照一定要求进行印染加工制

成品布 指

成的布料。

裁片 指 将面料按设计图纸裁剪成规定样式的片料。

绗缝 指 用针线固定面料和底布等的制作。

机缝 指 利用缝针将织物按照生产工艺要求缝合在一起

一种普遍应用于出口服装、纺织品质量检验的

AQL2.5 标准 指

国际标准。

Original Equipment Manufacturer 原始设备制造

商,是受托厂商按原厂之需求与授权,依特定

ODM 指

的条件而生产,所有的设计图等都完全依照上

游厂商的设计来进行制造加工。

Original Design Manufacturer 原始设计制造商,

是在产品设计与发展的活动上,经由高效能的

OEM 指

产品开发速度与具竞争力的制造效能,满足客

户需求。

一带一路 指 “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 世纪海上丝绸之路”

本报告书摘要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这些差异是由于

四舍五入所致。

1-1-42

华茂股份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

第一节 本次交易概述

一、本次交易的背景和目的

(一)交易背景

1、落实国家振兴规划,扶持华茂纺织的战略布局

2009 年 4 月 24 日,国务院发布《纺织工业调整和振兴规划》,指出:我国

纺织工业作为重要的传统产业和民生行业,为确保稳定发展,必须要采取有效措

施,加快结构调整,优化产业布局,推动产业升级;要发挥骨干优势企业在产业

调整和振兴中的带动作用,支持优势企业兼并重组、做大做强,增强具有良好业

绩和发展潜质的中小企业抵御风险的能力;要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

用,加强政策支持和引导,实现优胜劣汰,促进纺织工业持续健康运行,为经济

平稳较快发展做出贡献。

2010 年 1 月 21 日国务院正式批复《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规划》,

规划提出要打造皖江纺织产业基地。安庆市委、市政府《关于皖江城市带承接产

业转移示范区规划的实施方案》中明确提出建设全国重要的轻纺产业基地,支持

华茂集团推动棉纺产业结构升级和产品创新,尽快建成中国棉纺织精品生产基

地。

《纺织工业十二五规划》(2012)提出:“以服装和家纺行业为重点实施品牌

建设工程。制定我国服装家纺品牌发展战略,建立品牌企业统计、跟踪、评价

体系,建立我国纺织服装品牌数据库。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开展品

牌企业评价工作,重点跟踪和培育创新能力强、市场覆盖面广、市场占有率高、

企业盈利能力强的100 家左右服装家纺品牌企业。加快推进我国服装家纺品牌国

际化进程,争取尽快形成一批国际化服装家纺品牌”,并明确指出“优先支持新

型纺织纤维材料、高端纺织装备、产业用纺织品、品牌服装和家用纺织品企业上

市融资,积极支持企业创新能力和品牌运作能力”。

2、加快转型升级和产品结构调整,进行产业并购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导向

今年以来,面对经济增速放缓,原棉价格大起大落,需求不足,订单减少,

各类要素成本持续上升等客观局面,华茂股份紧紧扣住转型升级这条主线,加快

结构调整步伐,进行产业并购是公司做大做强的重要途径。本次交易,华茂股份

1-1-43

华茂股份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

收购海聆梦属于产业并购,符合国家大力鼓励上市公司进行产业并购的政策导

向。本次交易完成后,华茂股份建立了从棉花、纺纱、面料、家纺这样一条完整

的纺织主业产业链。

(二)交易目的

1、完善上市公司产业链的需要

华茂股份主要从事棉、毛、麻、丝和人造纤维的纯、混纺纱线及其织物、针

织品、服装、印染加工;纺织设备及配件、家用纺织品销售;投资管理。主要产

品包括:纱线系列产品,坯布面料系列产品和色织面料系列产品等。海聆梦主要

从事家纺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业务处于华茂股份纺纱、织造主营业务的下

游产业,可以和华茂股份形成产业联动,本次交易有利于完善上市公司的产业链,

通过本次交易,上市公司可建立从棉花、纺纱、面料到家纺这样一条完整的纺织

主业产业链。有利于提高上市公司业务规模和盈利水平,优化上市公司的产品体

系和市场布局,增强重组后上市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增强上市公司的抗风险能力,

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2、解决上市关联交易、实现公司的规范运作的需要

为充分利用华茂进出口采购渠道、市场资源,华茂股份及子公司既通过华茂

进出口采购纱、线,又通过华茂进出口销售产品布;并且华茂集团名下部分资产

一直持续性的供上市公司使用,上市公司与华茂集团存在着持续性的关联交易,

本次通过收购华茂进出口,将名下与上市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业务及资产注入上

市公司,也是为了解决华茂集团与上市公司关联交易的历史遗留问题、规范上市

公司治理的需要,符合中国证监会规范运作的要求。

3、打造新的利润增长点,提升上市公司盈利能力

近年来,面对经济增速放缓,原棉价格大起大落,需求不足,订单减少,产

能过剩,竞争恶化;而同时原料、劳动力及能源等成本却大幅增高,使得纺织企

业两头受压,经营压力沉重。华茂股份凭借多年经验,沉着应对,在国内外严峻

复杂的市场环境下保持了销售收入的相对稳定。加快产业升级、结构调整步伐,

进行产业并购是华茂股份抵御风险和调整、实现做大做强的重要途径。

鉴于上述情况,为了加快产业结构调整、使上市公司能够保持健康持续的发

展,上市公司决定进行本次重组。本次拟注入的标的资产海聆梦拥有较好的盈利

1-1-44

华茂股份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

2013年、2014年、2015年1-7月分别实现营业收入为69,112.37万元、80,287.07

万元、39,167.83万元,分别实现净利润为5,189.56万元、5,475.36万元、2,357.71

万元。

本次交易完成后,海聆梦将成为华茂股份的控股子公司。华茂股份将通过本

次交易进一步拓宽市场领域,优化自身业务布局,为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打造新

的利润增长点。

4、增加经营协同效应

海聆梦主要生产各类家纺产品,其生产经营的主要原材料为坯布、成品布等

纺织面料及填充料。海聆梦产品以出口为主,主要客户主要分布在美洲等地区。

华茂股份主要产品为高档纱线和坯布面料。华茂股份技术储备充分,生产、

研发设备先进,通过不断的技术创新及改造,各项生产工艺处于全国先进水平。

公司产品以内销为主,占比在 80%左右,国内客户主要分布在长三角、福建、

山东、河北等地,国际客户主要分布在日本、意大利等地区。

本次交易完成后,华茂股份与海聆梦、华茂进出口的业务整合完成后,实现

国外市场的优势互补,将形成良好的规模和协同效应,在原材料采购、产品销售、

销售网络布局、客户资源管理等方面形成互补促进,为不同客户提供更具特色的

优质产品和专业服务,进一步提升公司的品牌知名度、美誉度和忠诚度。

二、本次交易的决策过程

(一)已履行的程序

1、2015 年 11 月 12 日,海聆梦召开董事会,原则同意上市公司以发行股份

和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全体股东合计持有海聆梦 80%的股权等事项。

2、2015 年 11 月 12 日,华茂集团召开董事会,原则同意上市公司以发行股

份的方式购买其持有的华茂进出口 100%股权等事项。

3、2015 年 11 月 13 日,海聆梦召开股东会,原则同意上市公司以发行股份

和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全体股东合计持有海聆梦 80%的股权等事项。

4、2015 年 11 月 13 日,华茂集团召开股东会,原则同意上市公司以发行股

份的方式购买其持有的华茂进出口 100%股权等事项。同日,华茂集团作出股东

决定,原则同意上市公司以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其持有的 100%股权等事项。

1-1-45

华茂股份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

5、2015 年 11 月 17 日,安庆市财政局下发了财国资[2015]596 号《关于安

徽华茂纺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等有关事项的批复》,批复同意华茂

股份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等相关事项。

6、2015 年 11 月 19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原则同意上

市公司以发行股份和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全体股东合计持有海聆梦 80%的股权;

以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华茂集团持有的华茂进出口 100%股权等事项。

7、2015 年 12 月 4 日,安徽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了皖国资产权

函[2015]972 号《省国资委关于安徽华茂纺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收购股权有

关事项的预批复》,原则同意华茂股份本次发行股份收购相关股权的事项等。

8、2015 年 12 月 7 日,海聆梦召开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通过了本次上市

公司以发行股份和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全体股东合计持有海聆梦 80%的股权等

事项。

9、2015 年 12 月 7 日,华茂集团召开董事会和股东会,原则同意上市公司

以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其持有的华茂进出口 100%股权等事项。同日,华茂集团

作出股东决定,原则同意上市公司以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其持有的 100%股权等

事项。

10、2015 年 12 月 16 日,安庆市财政局下发了财国资[2015]683 号《安庆市

财政局关于安徽华茂纺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评估项目核准的批

复》,对标的资产的评估结果进行了核准。

11、2015 年 12 月 30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等事项。

(二)尚待履行的程序

1、安徽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对本次交易方案的批准;

2、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对本次交易具体方案的审议;

3、中国证监会对本次交易的核准;

4、相关法律法规所要求的其他可能涉及的批准或核准。

本次交易方案能否获得上述核准以及最终获得相关核准的时间,均存在不确

定性,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本次交易的具体方案

1-1-46

华茂股份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

本次交易,茂股份拟向海聆梦全体股东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其

合计持有海聆梦 80%的股权,其中:何余金持有海聆梦 80%股权的交易对价由

上市公司以现金方式支付;上海智笙、上海景嘉、上海创丰各自持有海聆梦 80%

股权中的 50%的交易对价由上市公司以现金方式支付,另外 50%的交易对价由

上市公司以发行股份的方式支付;其他股东各自持有海聆梦股权的 80%的交易对

价由上市公司以发行股份方式支付。同时,华茂股份向华茂集团发行股份购买华

茂集团持有的华茂进出口 100%股权。

(一)交易对方

本次交易,华茂股份拟向海聆梦全体股东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其合计

持有海聆梦 80%股权的交易对方为海聆梦全体股东;华茂股份向华茂集团发行股

份购买华茂集团持有的华茂进出口 100%股权的交易对方为华茂集团。

(二)交易标的

本次交易标的为海聆梦 80%股权和华茂进出口 100%股权。

(三)交易主要内容

本次交易上市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主要内容如下:。

1、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华茂股份拟向海聆梦全体股东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其合计持

有海聆梦 80%的股权,其中:何余金持有海聆梦 80%股权的交易对价由上市公

司以现金方式支付;上海智笙、上海景嘉、上海创丰各自持有海聆梦 80%股权中

的 50%的交易对价由上市公司以现金方式支付,另外 50%的交易对价由上市公

司以发行股份的方式支付;其他股东各自持有海聆梦股权的 80%的交易对价由上

市公司以发行股份方式支付。

根据中通诚出具的中通评报字[2015]337号《资产评估报告》,截至2015年7

月31日,海聆梦100%股东权益收益法评估值为75,952.84万元,海聆梦80%的股

东权益评估值为60,762.27万元,该评估结果已经安庆国资监管部门核准。最终华

茂股份与海聆梦全体股东商定海聆梦80%股东权益作价60,762.27万元。

由此,华茂股份向海聆梦股东支付股份及现金情况如下:

出资额 参与本次交易 本次交易 股份支付

序号 交易对方 出资比例 现金支付(元)

(万元) 出资(万元) 作价(万元) (股)

1 邱建林 2,502.52 27.81% 2,002.02 16,895.45 22,800,880.00 -

1-1-47

华茂股份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

2 倪晨 2,007.88 22.31% 1,606.30 13,555.90 18,294,057.00 -

3 汪方 700.00 7.78% 560.00 4,725.95 6,377,806.00 -

4 崔竑宇 10.00 0.11% 8.00 67.51 91,111.00 -

5 李信林 10.00 0.11% 8.00 67.51 91,111.00 -

6 苏亚丽 5.00 0.06% 4.00 33.76 45,555.00 -

7 刘萍 4.00 0.04% 3.20 27.01 36,444.00 -

8 朱启锋 20.00 0.22% 16.00 135.03 182,223.00 -

9 周兴志 10.00 0.11% 8.00 67.51 91,111.00 -

10 张友东 50.00 0.56% 40.00 337.57 455,557.00 -

11 黄秀国 50.00 0.56% 40.00 337.57 455,557.00 -

12 倪震 150.00 1.67% 120.00 1,012.70 1,366,672.00 -

13 苏州国润 350.00 3.89% 280.00 2,362.98 3,188,903.00 -

14 杨廷栋 300.00 3.33% 240.00 2,025.41 2,733,345.00 -

15 包文龙 50.00 0.56% 40.00 337.57 455,557.00

16 何余金 50.00 0.56% 40.00 337.57 - 3,375,681

17 上海智笙 186.30 2.07% 149.04 1,257.78 848,703.00 6,288,894

18 上海景嘉 232.92 2.59% 186.33 1,572.53 1,061,084.00 7,862,637

19 上海创丰 371.61 4.13% 297.29 2,508.87 1,692,897.00 12,544,370

20 河北国创 139.77 1.55% 111.82 943.64 1,273,465.00 -

21 周晓萍 500.00 5.56% 400.00 3,375.68 4,555,575.00 -

22 蒋乾锐 300.00 3.33% 240.00 2,025.41 2,733,345.00 -

23 邱醒亚 450.00 5.00% 360.00 3,038.11 4,100,018.00 -

24 泓兆信息 100.00 1.11% 80.00 675.14 911,115.00 -

25 新疆通海 450.00 5.00% 360.00 3,038.11 4,100,018.00 -

合 计 9,000.00 100.00% 7,200.00 60,762.27 77,942,109.00 30,071,58

股份及现金支付比例 95.05% 4.95%

合 计 100.00%

备注:在计算“股份支付”、“现金支付”时,当股份不足1股的、现金金额不足1元的,

不足部分均纳入上市公司的资本公积金。

2、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同时,华茂股份向华茂集团发行股份购买华茂集团持有的华茂进出口 100%

股权。

根据中通诚出具的中通评报字[2015]338号《资产评估报告》,截至2015年7

月31日止,华茂进出口资产基础法评估值为32,089.28万元,该评估结果已经安庆

国资监管部门核准。最终华茂股份与华茂集团商定华茂进出口100%股东权益作

价32,089.28万元。

由此,华茂股份向华茂集团发行股份情况如下:

1-1-48

华茂股份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

注册资本 出资比例 本次评估值 股份支付

序号 交易对方

(万元) (%) (万元) (股)

1 华茂集团 2,000.00 100.00% 32,089.28 43,305,371.00

备注:在计算“股份支付”时股份不足 1 股的,该部分纳入上市公司的资本公积金。

华茂股份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股票发行价格为华茂股份审议本

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 1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 90%,

即 7.46 元/股。

2015年5月12日华茂股份召开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

度利润分配预案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以公司2014年末总股本943,665,009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以未分配利润按每10股现金红利0.5元(含税),共计派发

分红总计47,183,250.45元,上述权益分派事宜已于2015 年7月10日分派结束。因

此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发行价格相应调整为7.41元/股。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日,最终发行价格尚需经上市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3、上述两项资产收购间的关系

本次交易,华茂股份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收购海聆梦80%股权与华茂股份发

行股份收购华茂进出口100%股权彼此间不互为前提,华茂股份董事会、股东大

会在审议上述两项资产收购时,将作为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收购海聆梦80%股权

相关议案、发行股份收购华茂进出口100%股权相关议案分别进行审议、表决。

若上述两项资产收购事项任一事项未通过华茂股份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则不

影响另一项已通过华茂股份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的资产收购事项继续实施。

4、收购海聆梦 80%股权的原因

本次交易,华茂股份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只收购海聆梦全体股东合计持

有海聆梦 80%股权,剩余合计 20%股权仍由海聆梦全体股东合计持有,如此交

易安排的目的是为了更好的激励海聆梦股东和管理层,将海聆梦股东、管理层的

利益与海聆梦的利益相结合,激励其将海聆梦经营发展的更好,同时,如此安排

也可减少上市公司本次收购的股份发行数量,保证上市公司的控制权。

(四)标的资产评估作价情况

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最终交易价格以经具有证券期货从业

资格的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结果并经国资监管部门核准后的结果为依据,最终由

交易各方协商确定。

1-1-49

华茂股份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

根据华普天健出具的会审字[2015]3537号《审计报告》、中通诚出具的并经

安庆国资监管部门核准的中通评报字[2015]337号《资产评估报告》,截至2015年

7月31日,海聆梦(母公司)账面净资产为15,970.97万元,海聆梦100%股东权益

收益法评估值为75,952.84万元,增值额为59,981.87万元,增值率为375.57%。最

终华茂股份与海聆梦全体股东商定海聆梦80%股东权益作价60,762.27万元。

根据华普天健出具的会审字[2015]3566 号《审计报告》、中通诚出具的并经

安庆国资监管部门核准的中通评报字[2015]338 号《资产评估报告》,截至 2015

年 7 月 31 日,华茂进出口账面净资产为 14,957.28 万元,资产基础法评估值为

32,089.28 万元,增值额 17,132.00 万元,增值率为 114.54%。最终华茂股份与华

茂集团商定华茂进出口 100%股东权益作价 32,089.28 万元。

(五)盈利预测及补偿

根据华茂股份与海聆梦全体股东签署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

书》及《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书之补充协议》、华茂股份与邱建林、

倪晨(业绩承诺人)签署的《盈利预测补偿协议》及《盈利预测补偿协议之补充

协议》约定,盈利预测与补偿主要情况如下:

1、盈利预测

邱建林、倪晨承诺海聆梦2015年度、2016年度及2017年度经审计归属于母公

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人民币5,601.13万元、

6,7222.29万元及8,138.26万元。盈利预测期间(即“承诺期”)为2015年度、2016

年度及2017年度。在本次交易完成前,若监管机构或届时生效的有关规定要求各

方调整盈利预测期间,则各方同意届时由各自股东大会/股东会授权各自董事会

具体协商确定。

邱建林、倪晨不是华茂股份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控制的关联人,同时

本次交易前后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均未发生变化,本次交易并未导

致上市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三款之规

定,业绩补偿等将不适用该条前二款之规定。交易对方与上市公司可以根据市场

化原则,自主协商是否采取业绩补偿及相关具体安排。《上市公司监管法律法规

常见问题与解答修订汇编》第八条的相关规定系对《重组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

第一款的理解适用,不强制适用于上市公司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控制

1-1-50

华茂股份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

的关联人之外的特定对象购买资产且未导致控制权发生变更的情形。同时,《重

组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已经明确取消了上市公司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

其控制的关联人之外的特定对象购买资产且未导致控制权发生变更情形下盈利

预测的强制性要求,上市公司与交易对方可以根据市场化原则,自主协商是否采

取业绩补偿。在此情形下,为了更好的保护上市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邱建林、

倪晨愿意作出盈利承诺,对海聆梦 2015 年至 2017 年的盈利预测作出相应承诺,

能够更好的保护上市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因此,邱建林、倪晨承诺的盈利预

测期间为 2015 年度、2016 年度及 2017 年度,是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法律法规常见问题与解答修订汇编》相应规定。

2、超过预测利润数的奖励

若海聆梦在业绩承诺期间实现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

净利润超过海聆梦累积盈利预测数的 20%,则超过上述累积盈利预测数 120%的

部分中的 50%可用于奖励海聆梦高级管理人员,奖励金额=(业绩承诺期累计实

现的净利润总和-业绩承诺期乙方承诺净利润总和*120%)×50%;每位高级管

理人员奖励的具体方案由海聆梦董事会决定。该等奖励应当在对海聆梦三个会计

年度累积扣非后净利润专项审计完成后的 30 日内进行,相应的奖励金额将根据

确定的奖励发放方案在奖励金额能够可靠估计时将计入相应期间的管理费用。

超额业绩奖励措施及相关参数设置的合理性:上述超额业绩奖励措施的安排

及相关参数的设置,是华茂股份与海聆梦股东经过多次、反复磋商、博弈后的结

果,主要基于以下考虑:(1)根据华茂股份与邱建林、倪晨签署的《盈利预测补

偿协议》之约定,在业绩承诺期内,海聆梦截至当期期末累积实现净利润数达到

或超过截至当期期末累积承诺净利润数的 80%但小于截至当期期末累积承诺净

利润数,则邱建林、倪晨应就承诺净利润数与实际净利润数之间的差额部分以现

金方式向华茂股份补足。因此与之相对应,在超额业绩奖励措施的安排方面,海

聆梦在业绩承诺期间实现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在

20%以内的,不奖励;(2)超额业绩奖励:本次交易对海聆梦管理层设置了超额

业绩奖励条款,将超过 20%部分中的 50%在业绩承诺期间实现后的 30 日内进行,

而并没有在业绩承诺期内分期奖励,目的就是为了更好的激励海聆梦的管理层,

所以没有在业绩承诺期内分期奖励,而是待业绩承诺完成后再一次性给予奖励。

1-1-51

华茂股份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

3、承诺期内海聆梦实际实现的净利润未达到承诺利润数的补偿

如海聆梦在承诺期内未能实现承诺净利润,则华茂股份应在承诺期内各年度

《专项审核报告》公开披露后向邱建林、倪晨发出书面通知(书面通知应包含当

期的补偿金额或股份数),邱建林、倪晨在收到甲方的书面通知后的 10 个工作日

内,向华茂股份进行补偿。

海聆梦 2015-2017 年每一年度由华茂股份聘请审计机构对海聆梦当期实际盈

利情况进行审核并出具《专项审核报告》后,若在该业绩承诺期内,海聆梦截至

当期期末累积实现净利润数达到或超过截至当期期末累积承诺净利润数的 80%

但小于截至当期期末累积承诺净利润数,则邱建林、倪晨应就承诺净利润数与实

际净利润数之间的差额部分以现金方式向华茂股份补足。如截至当期期末累积实

际净利润数大于或等于截至当期期末累积承诺净利润数,则无须进行补偿。前述

以现金方式补偿的金额具体按照如下方式计算确定:

当期应补偿现金金额=截至当期期末累积承诺净利润数-截至当期期末累积

实现净利润数-截至当期累积已以现金方式补偿的金额

邱建林、倪晨在收到华茂股份的书面通知后的 10 个工作日内,未向华茂股

份支付足额的现金补偿的,未补足的部分应以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取得的尚未出售

的上市公司股份(以下简称“标的股份”)进行补偿。具体如下:

当期应补偿股份数量的计算公式为:当期应补偿股份数量=(当期应补偿现

金金额-当期已支付补偿现金金额)/标的股份的发行价格

邱建林、倪晨应逐年补偿,各年计算的应补偿现金金额小于 0 时,按 0 取值,

即已经补偿的现金金额不冲回。

华茂股份在承诺期内实施转增或股票股利分配的,则补偿股份数量相应调整

为:补偿股份数量(调整后)=当年应补偿股份数×(1+转增或送股比例)。

在海聆梦 2015-2017 年每一年度由华茂股份聘请审计机构对海聆梦当期实际

盈利情况进行审核并出具《专项审核报告》后,若在该业绩承诺期内,海聆梦截

至当期期末累积实现净利润数未达截至当期期末累积承诺净利润数的 80%,则邱

建林、倪晨应以股份方式向华茂股份进行补偿,前述当期应补偿股份数量具体按

照如下方式计算确定:

当期应补偿股份数量=当期应补偿金额÷标的股份发行价格

其中:

1-1-52

华茂股份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

当期应补偿金额=(截至当期期末累积承诺净利润数-截至当期期末累积实现

净利润数)÷承诺期内各年的承诺净利润数总和×本次交易总对价-(截至

当期累积已以股份方式补偿的股份数量×标的股份的发行价格)-截至当期累积

已以现金方式补偿的金额。

4、由邱建林、倪晨承担全部补偿义务的原因及所持股份不足以覆盖所需补

偿股份时的保障措施及该等补偿是否符合中国证监会监管意见的要求。

(1)由邱建林、倪晨承担全部补偿义务的原因

自海聆梦成立至今,邱建林、倪晨为海聆梦的控股股东暨实际控制人,一直

主导着海聆梦的实际经营和未来发展,并且目前倪晨担任海聆梦的总经理,邱建

林担任海聆梦的董事长,截至《报告书》签署日,两人合计持有海聆梦 50.12%

股权,邱建林、倪晨为海聆梦的核心人员,对海聆梦的经营和未来发展至关重要。

海聆梦的其他股东持有海聆梦的股权相对比较分散,持股比例也较小,对海聆梦

的经营发展和未来影响有限,部分股东又不参与海聆梦的实际经营;同时,邱建

林、倪晨对海聆梦在盈利预测期间的经营业绩有信心,因此邱建林、倪晨愿意为

海聆梦其他股东承担补偿义务。

(2)所持股份不足以覆盖所需补偿股份时的保障措施及该等补偿是否符合

中国证监会监管意见的要求。

①保障措施

本次交易,华茂股份共需向海聆梦除何余金外的其他股东发行股数合 计

77,942,109 股股票,向何余金、上海智笙、上海景嘉及上海创丰合计支付现金

30,071,582 元,其中,华茂股份向邱建林、倪晨合计发行股数 41,094,937 股股票。

截至《报告书》签署日,邱建林、倪晨合计持有海聆梦 50.12%股权,邱建林、

倪晨对海聆梦 2015 年至 2017 年的净利润数进行承诺并作出承诺补偿,该等补偿

义务全部由邱建林、倪晨承担。

海聆梦在每年触发业绩补偿时,极端情况下,即假设业绩承诺期内当期净利

润均为 0 时,根据《盈利预测补偿协议》,当期应补偿股份数量=当期应补偿金额

÷标的股份发行价格【其中:当期应补偿金额=(截至当期期末累积承诺净利润

数-截至当期期末累积实现净利润数)÷承诺期内各年的承诺净利润数总和×本次

交易总对价-(截至当期累积已以股份方式补偿的股份数量×标的股份的发行价

1-1-53

华茂股份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

格)-截至当期累积已以现金方式补偿的金额】。根据该计算公式,在极端情况

下,邱建林、倪晨共需补偿的股数为 8,200.04 万股,本次交易完成后,在业绩承

诺期内,邱建林、倪晨持有在锁定期内的股份合计为 4,109.49 万股,需补偿的股

份尚有 4,090.55 万股差额,价值 31,310.98 万元。

虽然海聆梦生产经营正常,存在极端情形下的可能性较低,但为了履行可能

存在的补偿义务,邱建林、倪晨提供了履行补偿义务的相关财产证明。根据邱建

林、倪晨提供的相关财产说明及资料,邱建林、倪晨实际控制杭州华信装饰设计

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华信”)100%股权,根据浙江稠州商业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稠州银行”)提供的《股权证》显示,杭州华信目前持有稠

州银行 5,660 万股股权,根据稠州银行提供的未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显示,稠州

银行截至 2015 年 6 月 30 日,账面净资产为 1,060,607.84 万元,总股本为 30.64

亿股,则杭州华信持有的股权对应的净资产约为 1.96 亿元。同时,邱建林、倪

晨从事家纺行业多年,积累了一定的经济实力,具备承担补偿义务的能力。此外,

邱建林、倪晨作出了《承诺》:“本次交易,由本人对海聆梦盈利预测补偿期间的

承诺净利润承担全部补偿义务,本人具备承担全部补偿义务的能力。若届时本人

持有的华茂股份的股数不足以承担补偿义务,本人承诺届时将以本人名下所有合

法的资产按照《盈利预测补偿协议》中约定的补偿方案承担补偿义务”。

②该等补偿是否符合中国证监会监管意见的要求

邱建林、倪晨不是华茂股份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控制的关联人,同时

本次交易前后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均未发生变化,本次交易并未导

致上市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三款之规

定,业绩补偿等将不适用该条前二款之规定。交易对方与上市公司可以根据市场

化原则,自主协商是否采取业绩补偿及相关具体安排。《问答汇编》第八条的相

关规定系对《重组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的理解适用,根据《重组管理办

法》第三十五条第三款之规定亦不适用于本次交易。

华茂股份与邱建林、倪晨就本次交易盈利预测补偿之间的约定,为了保护中

小股东的利益,邱建林、倪晨自愿做出盈利预测并承担相应的补偿义务,该等安

排系经相关各方自主协商的结果,体现了相关各方的真实意思表示,且充分考虑

了上市公司及投资者的利益。

1-1-54

华茂股份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

华茂股份与邱建林、倪晨就本次交易盈利预测补偿相关事项的约定符合中国

证监会相关监管意见的要求。

(六)股份限售安排

邱建林、倪晨承诺:“因本次交易获得的上市公司新股自本次交易股份上市之

日起至36个月届满之日或其在《盈利预测补偿协议》项下补偿义务履行完毕之日

前(以较晚者为准)不得上市交易或转让。”

汪方、李信林、张友东、杨廷栋、包文龙、崔竑宇、苏亚丽、刘萍、朱启锋、

周兴志、黄秀国、倪震、苏州国润、上海创丰、上海景嘉、创丰智笙、河北国创

承诺:“因本次交易获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自本次交易股份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

得上市交易或转让”。

蒋乾锐、邱醒亚、周晓萍、泓兆信息及新疆通海承诺:“因本次交易取得新

增股份时(即该等股份登记至其证券帐户之日,下同),若对其用于认购新增股

份的海聆梦家纺股权持续拥有权益的时间不足12个月的, 则其因本次交易获得

的上市公司股份自本次交易股份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上市交易或转让;若对

其用于认购新增股份的海聆梦家纺股权持续拥有权益的时间不少于12个月的,

其因本次交易获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自本次交易股份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上

市交易或转让。”

如在向中国证监会申报过程中,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对于上述约定的锁定期

安排另有规定或要求的,前述各方应根据届时适用的法律法规的规定或监管部门

的要求做相应调整。上述各方基于本次交易所取得上市公司定向发行的股份因上

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

锁定安排。

华茂集团承诺:“本公司其因本次交易获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自本次交易股份

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上市交易或转让。如在向中国证监会申报过程中,法律

法规或监管机关对于本协议约定的锁定期安排另有规定或要求的,前述各方应根

据届时适用的法律法规的规定或监管部门的要求另行协商锁定期。本公司基于本

次交易所取得上市公司定向发行的股份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

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本公司因本次交易取得的

上市公司股份在锁定期届满后减持还需遵守《公司法》、《证券法》、《股票上市规

1-1-55

华茂股份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

则》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交易所相关规则以及上市公司《公司章

程》的相关规定。”同时又承诺:“本次交易完成后6个月内,如上市公司股票连

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或者交易完成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

价的,因本次交易而新增的公司股票锁定期自动延长至少6 个月”。

四、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华茂股份经审计的2014年度财务数据、标的公司经审计的2014年度财务

数据以及本次交易交易价格情况,相关财务比例计算如下:

单位:万元

资产总额与 资产净额与

标的公司 营业收入

成交金额孰高 成交金额孰高

海聆梦 80%股权 71,565.96 80,287.07 60,762.27

华茂进出口 100%股权 32,089.28 24,990.38 32,089.28

合 计 103,655.24 105,277.45 92,851.55

华茂股份 667,770.72 198,186.17 374,485.27

占 比 15.52% 53.12% 24.79%

注:根据《重组管理办法》规定,华茂股份资产净额指标为 2014 年 12 月 31 日归属于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标的公司的资产总额、资产净额指标均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

定,以资产总额或资产净额与交易额孰高者为准。

本次交易拟注入资产2014年度经审计的营业收入合计额占上市公司2014年

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告营业收入的比例达到50%以上,根据《重组管理办

法》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五、本次交易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华茂股份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合计收购海聆梦80%股

权,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日,海聆梦与华茂股份不构成关联方,因此华茂股份

收购海聆梦80%股权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在上市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收

购海聆梦80%股权事项时,无需回避表决。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日,华茂集团持有华茂股份46.40%的股权,为华茂股

份的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华

茂股份发行股份购买华茂集团持有的华茂进出口100%股权构成关联交易,相关

议案提交上市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表决时,关联董事和关联股东将按规定回避

1-1-56

华茂股份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

表决。

六、本次交易不构成借壳上市

根据《重组管理办法》(2014年修订)第十三条的规定:“自控制权发生变更

之日起,上市公司向收购人及其关联人购买的资产总额,占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

变更的前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告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

100%以上的,除符合本办法第十一条、第四十三条规定的要求外,主板(含中

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购买的资产对应的经营实体应当是股份有限公司或者有限责

任公司,且符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32 号)规定

的其他发行条件;上市公司购买的资产属于金融、创业投资等特定行业的,由中

国证监会另行规定。创业板上市公司不得实施前款规定的交易行为。”

本次交易注入的标的资产评估值合计为 92,851.55 万元,按调整后的发行价

格 7.41 元/股计算,上市公司合计新增股份为 12,127.75 万股。

本次交易前后,上市公司的股权结构变化情况如下:

单位:万股

交易前 交易后

股东名称

持股数 持股比例 持股数 持股比例

华茂集团 43,786.06 46.40% 48,116.60 45.18%

华茂股份董事、监事和高管

62.53 0.07% 62.53 0.06%

及亲属持股

邱建林、倪晨 - - 4,109.49 3.86%

海聆梦其他股东 — — 3,684.72 3.46%

公众股东 50,517.91 53.53% 50,517.91 47.44%

总股本 94,366.50 100.00% 106,491.25 100.00%

本次交易前,华茂股份的股权结构为:

1-1-57

华茂股份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

本次交易后,华茂股份的股权结构为:

本次交易前,华茂集团持有上市公司 46.40%股权,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为安庆市财政局;本次交易完成后,华茂集团持有上市公司 45.18%

股权,交易前后华茂股份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均未发生变化,华茂股份控股股

东仍为华茂集团,实际控制人仍为安庆市财政局,因此本次交易前后控股股东和

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根据华茂股份经审计的2014年度财务数据、标的公司经审计的2014年度财务

数据以及本次交易价格情况,相关财务比例计算如下:

单位:万元

资产总额与 资产净额与

标的公司 营业收入

成交金额孰高 成交金额孰高

海聆梦 80%股权 71,565.96 80,287.07 60,762.27

华茂进出口 100%股权 32,089.28 24,990.38 32,089.28

1-1-58

华茂股份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

合 计 103,655.24 105,277.45 92,851.55

华茂股份 667,770.72 198,186.17 374,485.27

占 比 15.52% 53.12% 24.79%

注:根据《重组管理办法》规定,华茂股份资产净额指标为 2014 年 12 月 31 日归属于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标的公司的资产总额、资产净额指标均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

定,以资产总额或资产净额与交易额孰高者为准。

本次交易拟注入资产2014年度经审计的营业收入合计额占上市公司2014年

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告营业收入的比例达到53.12%以上,根据《重组管理

办法》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借壳上市。

七、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股权结构的影响

本次交易注入的标的资产评估值合计为 92,851.55 万元,按调整后的发行价

格 7.41 元/股计算,上市公司合计新增股份为 12,124.75 万股。

本次交易前后,上市公司的股权结构变化情况如下:

单位:万股

交易前 交易后

股东名称

持股数 持股比例 持股数 持股比例

华茂集团 43,786.06 46.40% 48,116.60 45.18%

华茂股份董事、监事和高

62.53 0.07% 62.53 0.06%

管及亲属持股

邱建林、倪晨 - - 4,109.49 3.86%

海聆梦其他股东 — — 3,684.72 3.46%

公众股东 50,517.91 53.53% 50,517.91 47.44%

总股本 94,366.50 100.00% 106,491.25 100.00%

(二)对上市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根据华普天健出具的会专字[2015]3775号《备考审阅报告》,本次交易前后

上市公司主要财务数据比较如下:

单位:万元

2015年7月31日/2015 2015年7月31日/2015

项 目 增幅

年1-7月实现数 年1-7月备考数

资产总额 881,436.54 1,008,906.37 14.46%

负债总额 318,931.11 370,155.54 16.06%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543,782.96 616,795.45 13.43%

营业收入 104,898.13 145,384.38 38.60%

利润总额 14,217.47 17,816.61 25.31%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 13,310.91 15,387.89 15.60%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41 0.144 2.13%

每股净资产(元/股) 5.76 5.79 0.52%

1-1-59

华茂股份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

从上表可以看出,交易标的并入公司后,公司2015年7月31日的总资产、净

资产、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以及2015年1-7月的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归属

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各项指标均得到一定幅度的增

加,公司整体实力得到相应的增强。

1-1-60

华茂股份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

第二节 上市公司基本情况

一、上市公司概况

公司名称 安徽华茂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安徽省安庆市纺织南路80号

注册资本 943,665,009元

营业执照注册号 340000000025385

法定代表人 詹灵芝

企业类型 股份有限公司

经济性质 国有控股企业

经营范围 棉、毛、麻、丝和人造纤维的纯、混纺纱线及其织物、

针织品、服装、印染加工;纺织设备及配件、家用纺织品

销售;投资管理。

税务登记证号码 34080325922242X

控股股东 安徽华茂集团有限公司

二、公司设立及股本变动情况

(一)公司设立情况

安徽华茂纺织股份有限公司系经安徽省人民政府皖政秘[1998]83号文件批

准,由原安徽省安庆纺织厂作为独家发起人,对其生产经营性资产及其相关债项进

行重组,并通过募集方式组建设立。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发字[1998]169号、证监发

字[1998]170号文批准,公司已于1998年6月22日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5000万股(含公司职工股500万股),1998年7月5日召开了创立大会,并于1998年7月

10日在安徽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注册资本为17000万元。经深圳证券交易

所深证发[1998]251号文审核同意,并于1998年10月7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

易。

(二)历次股本变动情况

1、公司上市情况

1-1-61

华茂股份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发字[1998]169号、证监发字[1998]170号文批准,公司已于

1998年6月22日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5000万股(含公司职工股500万股),

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本总额为17,000万股。并于1998年10月7日在深交所上

市交易。公司的股本结构如下:

股份类别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一、未流通股份(国有法人股) 12,000.00 70.59

二、已流通股份(社会公众股)

人民币普通股 5,000.00 29.41

合 计 17,000.00 100.00

2、公司2001年3月增资配股1,500万股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01】14号文核准,关于安徽华茂

股份有限公司申请配股的批复,同意公司向社会公众股股东配售1,500万股普通

股,并与2001年3月15日之前完成配股工作。

2000年8月2日,公司召开200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2000

年配股方案的报告》,本次配股以1999年末总股本17,00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

东(除国人法人股外)每10股配3股,配股完成之后,公司总股本增加到18,500

万股。

配股后的股本结构如下:

股份类别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一、未流通股份(国有法人股) 12,000.00 64.86

二、已流通股份(社会公众股)

人民币普通股 6,500.00 35.14

合计 18,500.00 100.00

3、公司2001年4月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001年4月11日,公司召开2001年度股东大会,决定以公司股权登记日收市

时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股份转增1.837837股,此次资本公积金转增

股本后,公司的股本增加至218,999,984股。具体结构如下:

股份类别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 14,205.40 64.86

二、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

人民币普通股 7,694.60 35.14

合计 21,900.00 100.00

4、公司2002年4月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1-1-62

华茂股份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

2002年4月19日,公司召开2002年度股东大会,决定以公司股权登记日收市

时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股份送1股、转增5股,此次资本公积金转增

股本后,公司的股本增加至350,399,974股。具体结构如下:

股份类别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 22,728.65 64.86

二、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

人民币普通股 12,311.35 35.14

合计 35,040.00 100.00

5、公司2003年4月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003年4月23日,公司召开2003年度股东大会,决定以公司股权登记日收市

时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股份转增3股,此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后,

公司的股本增加至455,519,966股。转股后的股本结构如下:

股份类别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一、未上市流通股份 29,547.24 64.86

二、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

人民币普通股 16,004.76 35.14

合计 45,552.00 100.00

6、公司2004年8月增资配股3,693.41万股

2004 年 7 月 30 日至 8 月 12 日,本公司实施了 2003 年度配股方案。

公司本次配股 2002 年 12 月 31 日的总股本 350,399,974 股为基数,每 10 股

配售 3 股,每股面值1 元,配股价为每股 4.72 元。拟配售股数为 105,119,992

股,其中:国有法人股股东可配 68,185,941 股,经安徽省财政厅“财企[2003]134

号”文件批准,本公司国有股东安徽华茂集团有限公司全额放弃配股,也未向其

他股东转让配股权;社会公众股股东可配36,934,051 股。公司本次配股实际配售

股份共计 36,934,051 股。本次配股于 2004 年 8月 25 日上市交易。2004年7

月30日,公司实施2003年度配股方案,按每10股股份配股2.3125股,此次配股本

后,公司的股本增加至492,454,017股。配股后的股本结构如下:

股份类别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一、未上市流通股份 29,547.23 60.00

二、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

人民币普通股 19,698.17 40.00

合计 49,245.40 100.00

7、公司2004年10月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1-1-63

华茂股份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

2004 年 10 月 21 日,公司实施了 2004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暨资本公积金

转增股本方案:以 2004 年 6 月 30 日公司总股本 45551.9966 万股为基数,按

每 10 股送 0.5 股的比例,每股面值 1 元实施送股;按配股后公司总股本

49245.4017 万股计算,每 10 股送红股 0.4625 股,共计送红股 22,775,999 股。

以 2004 年 6 月 30 日公司总股本 45551.9966 万股为基数, 按每 10 股转增

2.5 股的比例,每股面值 1 元实施转增股本;按配股后公司总股本 49245.4017

万股计算,每 10股转增 2.3125 股,共计转增股本113,879,990股。本次送红股

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于2004 年10月21日上市交易。转股后的股本结构如下:

股份类别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一、未上市流通股份 37,746.60 60.00

二、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

人民币普通股 25,164.40 40.00

合计 62,911.00 100.00

8、公司2006年1月股权分置改革

2006年1月12日,公司完成股权分置改革,每持有10股流通股获得非流通股

股东支付的3.4股股份,非流通股股东向流通股股东共支付85,558,960股股份,公

司股份总额无变动。

本次股权分置改革后的股本结构如下:

股份类别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

国有法人股 29,190.70 46.40

境内自然人 38.78 0.06

二、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

人民币普通股 33,681.52 53.54

合计 62,911.00 100.00

9、公司2011年3月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011 年 3 月 4 日,公司以 2010 年末公司总股本629,110,006 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送红股 3 股,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2

股,公司股本总额增至 943,665,009 股。转股后的股本结构如下:

股份类别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

国有法人股

境内自然人 27.97 0.03

二、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

人民币普通股 94,338.53 99.97

1-1-64

华茂股份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

合计 94,366.50 100.00

三、公司最近三年的控股权变动及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2013年12月31日2014年12月31日持有公司股份比

例分别为46.40%、46.40%和46.40%,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最近三年内未发生变

动。

2015年10月12日,安庆市人民政府出具了宜政秘[2015]126号《关于同意修

改市城投公司章程修正案的批复》,批复:“安庆市人民政府作为城投集团公司唯

一股东,授权安庆市财政局履行出资人职责,行使股东会职权等”。根据经批准

的安庆城投的《公司章程》的记载显示,安庆城投的出资人由安庆市国资委变更

为安庆市财政局。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日,上市公司控股股东为华茂集团,实际控制人为安

庆市财政局。

公司最近三年不存在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四、公司主营业务情况

本公司所处行业属于棉纺织行业,经营范围包括棉、毛、麻、丝和人造纤维

的纯、混纺纱线及其织物、针织品、服装、印染加工;纺织设备及配件、家用纺

织品销售;投资管理。

公司最近三年主营业务收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 2015 年 1-7 月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纱、线 50,874.02 100,015.30 113,702.96 123,776.59

布 45,971.94 83,370.74 83,013.09 69,950.73

其它 3,064.43 4,430.14 504.19 986.98

合计 99,910.39 187,816.18 197,220.24 194,714.29

五、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 目 2015 年 7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2012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计 881,436.54 667,770.72 616,601.61 668,335.28

负债合计 318,931.11 271,776.18 296,344.27 324,156.86

资产负债率 36.18% 40.70% 48.06% 48.50%

1-1-65

华茂股份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

归属于上市公

司股东的所有 543,782.96 374,485.27 297,405.19 321,356.32

者权益合计

每股净资产 5.76 3.97 3.15 3.41

项 目 2015 年 1-7 月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营业收入 104,898.13 198,186.17 205,829.87 205,928.74

毛利率 7.19% 5.03% 7.46% 0.45%

营业利润 13,303.98 38,852.91 15,809.65 26,067.75

利润总额 14,217.49 44,017.08 21,024.82 40,056.73

净利润 11,797.60 35,696.30 17,562.26 33,232.24

归属于母公司

13,310.91 37,794.77 18,963.91 35,081.44

股东的净利润

基本每股收益 0.14 0.40 0.20 0.37

稀释每股收益 0.14 0.40 0.20 0.37

项 目 2015 年 1-7 月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

的现金流量净 10,437.31 -977.65 13,296.00 59,351.90

注:上述 2012 年、2013 年及 2014 年度财务数据来源于上市公司的公告;2015 年 1-7

月财务数据经华普天健审阅。

六、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概况

公司的控股股东为安徽华茂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安庆市财政局。

(一)控股股东概况

公司名称 安徽华茂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 11,293 万元

法定代表人 詹灵芝

主要经营场所 安徽省安庆市纺织南路 80 号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经营范围 企业法人财产投资管理;纺织品、服务贸易。各类磁性

材料、金属材料、复合材料贸易;纺织设备及配件销售;

棉花及农副产品贸易。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进出

口业务(国家限制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上哦和技术

除外),房屋租赁。

成立日期 1999 年 12 月 07 日

1-1-66

华茂股份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

营业执照注册号 340800000012971

税务登记证号码 340803151309822

控股股东华茂集团的具体情况详见本报告书摘要“第三节 交易对方的基本

情况”。

(二)实际控制人

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安庆市财政局。主要职责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等法律和行政法规履行出资人职责,

监管市属企业(根据市政府授权监管相关金融类企业)的国有资产,加强国有资

产的管理工作。

(三)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安庆市财政局

100%

武汉当代 安庆城投 华盈公司

36.37% 48.28% 14.95%

华茂集团

100% 100% 46.40% 27.03% 12.40% 59.91% 18% 30% 0.67% 20% 30% 40%

安 上 香 安 安 安

庆 安 海 港 安 徽 庆 业 徽

安 市 安 纺

徽 易通

业 庆 众 市 晖 宜

有徽 有庆

纺 有华 有饰 晖 责振 有恒 有华 有( 有源

限华 限市

润 30% 股

限茂 限宁

国 任风 限复 限茂 限约 限环

公茂 公顺

实 公纺 公豪

10% 际 公典 公合 公房 公旦 公保

司进 司达

业 司织 司斯

有 司当 司材 司地 司) 司科

出 物 限

总 股 时 限 有 料 产 制 技

口 公 流 公

份 装 公 限 科

开 衣 股

司 贸 司 技 发 份

40% 70%

安 安

徽 徽

华 华

鹏 意

纺 制

织 线

有 有

限 限

公 公

司 司

七、前十大股东情况

截至2015年7月31日,公司的股本结构如下:

股份类别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 - -

1-1-67

华茂股份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

二、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

人民币普通股 94,366.50 100.00

合 计 94,366.50 100.00

截至2015年7月31日,公司前十大股东的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1 安徽华茂集团有限公司 437,860,568 46.4000

2 天津泰达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6,300,000 1.7300

3 全国社保基金四零七组合 5,115,073 0.5400

4 史敬民 4,302,505 0.4600

5 王戎 4,176,535 0.4400

6 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3,680,200 0.3900

中海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中海.浦江之星 118

7 3,148,251 0.3300

号证券投资结构化集合资金信托

广东粤财信托有限公司-菁英汇旺业资本 8

8 2,764,600 0.2900

号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9 武汉五洲物业发展有限公司 2,725,008 0.2900

10 黄文俊 2,388,983 0.2500

合 计 482,461,723 51.1200

华茂集团与上述前十大股东中的其他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和一致行动人关

系。

八、上市公司合法合规性说明

最近三年,上市公司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

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未受到重大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

1-1-68

华茂股份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

第三节 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为华茂集团、海聆梦全体股东,交易对方基本情况如下:

一、华茂集团

(一)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安徽华茂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 11,293 万元

法定代表人 詹灵芝

主要经营场所 安徽省安庆市纺织南路 80 号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营业范围 企业法人财产投资管理;纺织品、服装贸易;各类磁性

材料、金属材料、复合材料贸易;纺织设备及配件销售;

棉花及农副产品贸易。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进出

口业务(国家限制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

除外),房屋租赁。

成立日期 1999 年 12 月 7 日

营业执照注册号 340800000012971

税务登记证号码 340803151309822

(二)历史沿革

1、1999年12月成立

华茂集团的前身为安庆纺织厂。安庆纺织厂系经国家计划委员会于 1958 年 8

月 20 日计轻刘字 1067 号文核准成立的全民所有制企业。

经 1997 年 10 月 22 日安徽省现代企业制度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安庆纺

织厂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试点实施方案的批复》(皖现企组[1997]11 号)文、1999

年 10 月 15 日安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安徽华茂集团有限公司国有资产授权

经营实施方案>的批复》(宜政秘﹝1999﹞138 号)文批准,1999 年 12 月 7 日,

安庆市人民政府以截至 1998 年 12 月 31 日原安庆纺织厂及其全资子公司、控股

公司所占有的国有资产出资改制成立华茂集团,成立时,公司的注册资本为 11,293

1-1-69

华茂股份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

万元,安庆市人民政府为其唯一法人股东。

经安徽省安庆会计师事务所于 1999 年 11 月 8 日出具的庆会验字(99)075

号《验资报告》审验确认,截至 1998 年 12 月 31 日止,华茂集团收到其股东(即

安庆市人民政府)投入的资本 213,017,330.95 元,其中,实收资本 112,937,160.09

元 , 资 本 公 积 100,080,170.86 元 。 与 上 述 投 入 资 本 相 关 的 资 产 总 额 为

490,725,984.48 元,负债总额为 178,035,271.04 元,留存收益为 99,673,382.49 元。

1999 年 12 月 7 日 , 安 徽 省 工 商 行 政 管 理 局 向 华 茂 集 团 签 发 注 册 号 为

34080010000129 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华茂集团正式成立。

2、2010年9月股权转让

2010 年 2 月 11 日,安庆市人民政府下发了《关于引资重组华茂集团建设国

际纺织工业城有关事项的批复》(宜政秘﹝2010﹞23 号),批复:(1)同意对外公

开挂牌转让华茂集团 39%的国有股权,向社会公开征集受让人,采取市场竞争的

方式确定受让人,引入投资者;(2)同意向华茂集团员工定向转让华茂集团 5%

的国有股权,其受让价格按华茂集团 39%的国有股权成交价格确定,做到同股同

价;华茂集团 39%及 5%的国有股权办理过户后,市政府将华茂集团 5%的国有股

权奖励给华茂集团现有管理层及骨干。华茂集团股权结构调整为安庆市政府持有

51%股权,战略投资者持有 39%股权,职工和管理层合计持有 10%股权。(3)以

2009 年 11 月 30 日为资产评估基准日,对华茂集团进行资产评估,以不低于评估

结果为原则确定华茂集团 39%的股权挂牌转让起始价,在产权交易所挂牌转让

等。

2010 年 1 月 25 日,安徽国信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对华茂集团全部股东权

益在 2009 年 11 月 30 日的市场价值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皖国信评报字 (2010)第

104 号《资产评估报告书》。2010 年 3 月 19 日,安庆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出具宜产权[2009]1 号《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表》,对皖国信评报字(2010)第 104

号《资产评估报告书》的评估结果予以备案。

根据上述批复,安庆市经信委拟定了华茂集团股权转让方案,拟以通过产权

交易所公开挂牌转让的方式引进投资者。2010 年 3 月 23 日,安庆市人民政府出

具《关于安徽华茂集团有限公司部分国有股权转让方案的批复》(宜政秘﹝2010

﹞35 号),批准同意安庆市经信委拟定的股权转让方案。

1-1-70

华茂股份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

2010 年 3 月 24 日,安庆市经信委委托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长江产权交易所”)对外公开挂牌转让华茂集团 39%及 5%的国有股权。

根据前述评估报告及《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表》,本次挂牌转让的华茂集

团 39%的国有股权评估价值为 99,939.17 万元,华茂集团 5%的国有股权评估值为

12,812.72 万元。根据国家相关规定,标的挂牌起始价不低于评估结果,拟定华茂

集团 39%的国有股权挂牌起始价为 99,940.00 万元,华茂集团 5%的国有股权挂牌

起始价为人民币 12,812.72 万元。

长江产权交易所于 2010 年 3 月 24 日在《中国证券报》、《安庆日报》及长交

所网、合芜蚌实验区产权交易网、金马甲等网站联合发布了《安徽华茂集团有限

公司部分国有股权挂牌转让公告》,挂牌期限为 2010 年 3 月 24 日至 2010 年 4 月

21 日。截至 2010 年 4 月 21 日公告期结束,未有任何意向方到长江产权交易所报

名,本次华茂集团部分国有股权转让挂牌流标。

为此,经安庆市人民政府《关于重新挂牌转让安徽华茂集团有限公司部分国

有股权的批复》(宜政秘﹝2010﹞70 号)批准,安庆市经信委根据《企业国有资

产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之规定,

在将标的股权挂牌起始价下调 10%后(华茂集团 39%及 5%的国有股权经调整后

对应的价格分别为 89,950 万元和 11,533 万元),重新提请委托长江产权交易所对

外公开挂牌。

2010 年 6 月,武汉当代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当代”)

通过长江产权交易所以 89,950 万元成功摘牌华茂集团 39%的股权。

2010 年 6 月 2 日,华茂集团员工组成的竞买联合体(主竞买人:方晓平)通

过长江产权交易所以 11,533 万元成功摘牌华茂集团 5%的股权。

2010 年 6 月 8 日,安庆市经信委分别与武汉当代、华茂集团员工组成的竞买

联合体(主竞买人:方晓平)签署《股权转让合同》,分别以总价 89,950 万元、

11,533 万元受让华茂集团 39%和 5%的股权。

2010 年 9 月,华茂集团就上述股权变更事项在公司登记机关办理了变更登

记。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华茂集团的股东名称、出资额及出资比例如下表: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安庆市人民政府 6,324.08 56

1-1-71

华茂股份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

武汉当代 4,404.27 39

安徽华茂集团有限公司的员工组成的竞买

564.65 5

联合体(主竞买人:方晓平)

3、2010 年 9 月股权转让

2010 年 9 月 18 日,华茂集团员工组成的竞买联合体(主竞买人:方晓平)

与安庆华盈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后更名为“安庆华盈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

盈公司”)签署《股份转让协议》,将持有的华茂集团 5%的股权转让给华盈公司。

2010 年 9 月,华茂集团就上述股权变更事项在公司登记机关办理了变更登

记。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华茂集团的股权结构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安庆市人民政府 6,324.08 56

武汉当代 4,404.27 39

华盈公司 564.65 5

4、2011 年 3 月股权转让

根据安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引资重组华茂集团建设国际纺织工业城有关事项

的批复》(宜政秘﹝2010﹞23 号)、《关于安徽华茂集团有限公司部分国有股权转

让方案的批复》(宜政秘﹝2010﹞35 号)及《关于同意给予华茂集团现有管理层

及骨干 5%国有股权奖励的批复》(宜政秘﹝2011﹞22 号)批准同意,安庆市人民

政府将华茂集团 5%的国有股权奖励给华茂集团现有骨干和管理层。

2011 年 1 月 30 日,安庆市经信委与华盈公司签署《股权转让合同》,将华茂

集团 5%的股权奖励(无偿转让)给华盈公司,以奖励公司管理层及骨干。

2011 年 3 月,华茂集团就上述股权变更事项在公司登记机关办理了变更登记。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华茂集团的股权结构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安庆市人民政府 5,759.43 51

武汉当代 4,404.27 39

华盈公司 1,129.3 10

5、2011 年 9 月股权转让

2010 年 6 月 28 日,经安庆市人民政府书面授权,安庆市经信委与武汉当代

签署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以下简称“《框架协议》”)。根据《框架协议》约

定,安庆市人民政府和武汉当代应分别将其持有华茂集团 1.46%股权和 1.2%的股

1-1-72

华茂股份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

权奖励(无偿转让)给华茂集团管理层。

2011 年 9 月 15 日,安庆市人民政府出具《关于给予华茂集团有限公司管理

层国有股权奖励的批复》(宜政秘﹝2011﹞181 号),同意将华茂集团 1.46%股权

奖励(无偿转让)给华茂集团管理层,同时授权安庆市经信委与华盈公司签署国

有股权转让合同。

2011 年 8 月,武汉当代与华盈公司签署《股权转让合同》,将华茂集团 1.2%

的股权奖励(无偿转让)给华盈公司。2011 年 9 月 29 日,安庆市经信委与华盈

公司签署《股权转让合同》,将华茂集团 1.46%的股权奖励(无偿转让)给华盈公

司。

2011 年 12 月和 2012 年 5 月,华茂集团就上述股权变更事项在公司登记机关

办理了变更登记。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华茂集团的股权结构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安庆市人民政府 5,594.55 49.54

武汉当代 4,268.75 37.8

华盈公司 1,429.70 12.66

6、2012 年 12 月股权转让

根据安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引资重组华茂集团建设国际纺织工业城有关事项

的批复》(宜政秘﹝2010﹞23 号)及安庆市经信委与武汉当代签署的《框架协议》

有关规定,安庆市人民政府和武汉当代应分别将其持有华茂集团 1.26%和 1.03%

的股权(无偿转让)给华茂集团管理层。

2012 年 8 月 30 日,安庆市人民政府出具《安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奖励安徽华

茂集团有限公司管理层国有股权的批复》(宜政秘﹝2012﹞132 号),同意将华茂

集团 1.26%股权奖励(无偿转让)给华茂集团管理层,同时授权安庆市经信委与

华盈公司签署国有股权奖励合同。

2012 年 9 月 8 日,安庆市经信委、武汉当代分别与华盈公司签署《股权转让

合同》,分别将持有华茂集团 1.26%和 1.03%的股权奖励(无偿转让)给华盈公司。

2012 年 12 月华茂集团就上述股权变更事项在公司登记机关办理了变更登

记。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华茂集团的股权结构情况如下:

1-1-73

华茂股份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安庆市人民政府 5,452.26 48.28

武汉当代 4,152.44 36.77

华盈公司 1,688.30 14.95

7、2013年12月股权转让

2013 年 12 月 20 日,华茂集团召开股东会,审议同意安庆市国资委(安庆市

经信委)将其所持有华茂集团 48.28%股权无偿划转到安庆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

(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庆城投”)等事项。同日,安庆市国资委(安庆市

经信委)与安庆城投签署了《关于安徽华茂集团有限公司国有股权无偿划转协

议》。

2013 年 12 月 20 日,安庆市国资委出具了国资办[2013]6 号《关于将安徽华

茂集团有限公司国有股权无偿划转至安庆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持有的通知》,同意将安庆市人民政府持有的华茂集团 48.28%股权无偿划转至安

庆城投持有。

2013 年 12 月 31 日,华茂集团就上述股权变更事项在公司登记机关办理了变

更登记。

本次股权划转完成后,华茂集团的股权结构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安庆城投 5,452.26 48.28

武汉当代 4,152.44 36.77

华盈公司 1,688.30 14.95

(三)产权控制关系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日,华茂集团持有上市公司46.40%股权,安庆城投持

有华茂集团48.28%股权,安庆市财政局持有安庆城投100%股权,华茂集团产权

控制关系如下:

1-1-74

华茂股份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

安庆市财政局

100%

武汉当代 安庆城投 华盈公司

36.37% 48.28% 14.95%

华茂集团

100% 100% 46.40% 27.03% 12.40% 59.91% 18% 30% 0.67% 20% 30% 40%

安 上 香 安 安 安

庆 安 海 港 安 徽 庆 业 徽

安 市 徽 通 业 庆 众 安 纺 市 晖 宜

徽 易 庆 联

有华 纺 有华

有饰

晖 责振 有恒 有市 股

有华 有( 有源

限茂 润 限茂 30%

限宁

国 任风 限复 限顺 限茂 限约 限环

公进 实 10% 公纺

公豪 际 公典 公合 公达 公房 公旦 公保

司出 业 司织

司斯

有 司当 司材 司物 限

司地 司) 司科

总 股 时 限 有 料 产 制 技

口 流 公

公 份 装 公 限 科 开 衣 股

司 贸 司 技 发 份

40% 70%

安 安

徽 徽

华 华

鹏 意

纺 制

织 线

有 有

限 限

公 公

司 司

(四)下属主要企业、单位概况

序 注册资本 持股比例

公司名称 注册地 主营业务

号 (万元) (%)

安徽华茂

进出口有 安徽省安庆市纺织南路

1 2,000.00 100.00 进出口贸易等

限责任公 80 号

WORKSHOP 1-4 3/F

香港业晖 BLOCK B WING KUT

600.00

2 国际有限 INDUSTRIAL BUILDING 12.40 服装制造

(HKD)

公司 NO 608 CASTLE PEAK

ROAD KL

安庆振风

安徽省安庆市迎江区湖 典当、鉴定评估及咨

3 典当有限 1,001.55 59.91

心南路 348 号 询

责任公司

安徽华鹏

安徽省安庆市黄土坑东 纱线的生产、漂白、

4 纺织有限 5,000.00 10.00

路 30 号 印染、加工、销售

公司

安徽华意 安徽省安庆市经济技术

纱线的生产、加工、

5 制线有限 开发区 3.9 平方公里工业 3,200.00 30.00

销售

公司 园纬一路

1-1-75

华茂股份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

安徽华茂

安徽省安庆市纺织南路

6 纺织股份 94,366.5009 46.40 纺织制造

80 号

有限公司

上海通饰

宁豪斯时 上海市静安区南苏州路 66.6667 服装、配饰及织物的

7 27.03

装贸易有 1415 号 9 幢 2 楼 (USD) 贸易

限公司

安徽众恒

磁性材料、金属材

复合材料 安徽省安庆市黄土坑东

8 1000.00 18.00 料、复合材料等的生

科技有限 路 30 号

产、销售

公司

安庆市顺

安徽省安庆市大观区十 道路普通货物装卸、

9 达物流有 100.00 30.00

里乡安庆火车北站 运输

限公司

中纺联股 纺织原料、纺织服

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

10 份有限公 10000.00 0.67 装、家用纺织品的生

989 号 14 层

司 产、加工及贸易

安庆市华

茂房地产 安徽省安庆市纺织南路

11 4000.00 20.00 房地产开发

开发有限 80 号

公司

业晖(约

9192 Amman 11191,

12 旦)制衣有 100(USD) 30.00 服装生产加工

Jordan

限公司

安徽宜源 环保设计、施工、咨

环保科技 安徽省安庆市临港经济 询,工业用水厂及污

13 5500.00 40.00

股份有限 开发区内环南路 8 号 水处理厂投资、建设

公司 及运营。

安庆市纺

针纺织品、百货、五

14 润实业总 安庆市纺织南路 80 号 3852.00 100

金、建筑材料等

公司

(五)近三年主要业务发展状况和主要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业务发展状况

华茂集团成立于1999年12月7日,为安庆城投控股子公司,主要从事企业法

人财产投资管理等。

2、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项 目 2015 年 7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总资产 11,206,669,339.52 7,916,940,580.23 7,724,167,139.19

总负债 4,313,207,877.18 3,194,462,701.30 3,786,345,594.44

1-1-76

华茂股份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3,322,917,619.27 2,298,792,210.35 1,885,863,671.87

项 目 2015 年 1-7 月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营业收入 2,018,080,807.42 3,856,459,815.81 4,035,188,660.72

营业利润 143,282,926.89 379,023,083.47 165,504,178.61

利润总额 154,833,703.64 496,278,801.67 617,532,606.0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63,197,367.01 208,279,671.94 413,634,652.62

注:华茂集团2013年度、2014年度的财务数据业经安庆昌德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分别

出具昌德审字 [2014]083号《审计报告》、昌德审字[2015]137号《审计报告》验证;华茂集

团2015年1-7月份的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六)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日,华茂集团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与上市公司构成

关联关系。

(七)向上市公司推荐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日,华茂集团向上市公司推荐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情

况如下:

公司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由九人组成,根据《公司章程》对董事候选人提名的规定,董事会

提名委员会对符合条件的股东提名推荐的董事候选人进行了任职资格审查,并征

询相关股东意见和董事候选人本人意见,经华茂集团推荐、董事会提名詹灵芝女

士、王功著先生、倪俊龙先生、左志鹏先生、戴黄清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

独立董事候选人,王玉春先生、徐卫林先生、陈结淼先生、杨纪朝先生为公司第

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2014 年 8 月,杨纪朝先生辞去独立董事职务,在华

茂股份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的独立董事前,继续履行相关职责。

经公司董事长提名,提请董事会聘任王功著先生为公司总经理、左志鹏先生

为公司董事会秘书,经公司总经理提名,提请董事会聘任倪俊龙先生、左志鹏先

生、胡孟春先生、戴黄清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聘任左志鹏先生为公司财务总

监。

(八)最近五年受过处罚及涉及诉讼的情况

根据华茂集团出具的相关声明、对华茂集团相关人员的访谈、网上检索等,

华茂集团及其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五年未受过行政处罚(与证券

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亦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

1-1-77

华茂股份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

者仲裁事项。

(九)最近五年的诚信情况

根据华茂集团出具的相关声明、对华茂集团相关人员的访谈、网上检索等,

华茂集团及其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五年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

务、未履行承诺、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

情况等。

二、海聆梦股东

(一)邱建林

1、基本情况

姓 名 邱建林 性 别 男

国 籍 中国 身份证号码 32092619650927xxxx

通讯地址 大丰海聆梦家纺有限公司

住所 南京市白下区洪武路359号东楼xxxx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

区的居留权

最近三年的职业和职务

是否与任职单位存在

任职单位 任职日期 职务

直接产权关系

大丰海聆梦家纺有限公司 2013.8-至今 董事长 是

南京晨啸纺织品有限公司 2002.3-至今 董事、总经理 否

江苏晨啸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2007.8年-至今 总经理 是

南京海聆梦家居有限公司 2013.4年-至今 执行董事 否

南京浩鸿投资服务有限责

2004.12-至今 执行董事 是

任公司

大丰市亨太服装厂 2001.8-至今 执行董事 是

浩荣国际集团有限公司 2004.6-至今 执行董事 是

大丰海聆梦织造有限公司 2007.10-至今 董事 否

盐城大丰嘉英置业有限公司 2006.4-至今 董事 否

大丰锦鸿置业有限公司 2009.12-至今 监事 否

2、控制的核心企业和关联企业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之日,除持有海聆梦股权外,邱建林所控制的核心企

业和关联企业的情况如下:

1-1-78

华茂股份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

序号 公司名称 注册地址 注册资本 股东及持股比例 经营范围 备注

浩荣国际集团有

28% 生产服装、鞋帽、针纺织品、

南京晨啸纺织品有限 南京江宁经济技术开发 限公司 无实质经

1 628 万美元 工艺品、玩具及印染产品;销

公司 区天元西路 39 号 大丰市亨太服装 营活动

72% 售自产产品。

江苏晨啸国际贸易有 南京市珠江路 185 号 409 邱建林 98% 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 无实质经

2 13,518 万元

限公司 室 倪晨 2% 进出口业务 营活动

许可经营项目:无 一般经营项

南京浩鸿投资服务有 南京市白下区洪武路

3 200 万元 邱建林 100% 目:投资管理、咨询;木材、 -

限责任公司 359 号西塔楼 3101 室

木制品销售;木材制品研发。

生产服装、鞋帽、针纺织品、

大丰市大中镇健康东路

4 大丰亨太服装厂 100 万元 邱建林 100% 工艺品、玩具及印染产品;销 已注销

101 号

售自产产品

11F.,AXA Centre,151 邱建林 51%

浩荣国际集团有限公 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 无实质经

5 GloucesterRoad,Wanchai 1 万港币

司 ,Hong Kong 倪晨 49% 进出口业务 营活动

房地产开发;自建房屋租赁、

麦哲理(南京)置业 南京市玄武区大石桥 19 南京晨啸纺织品 物业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

6 2,380.49 万元 100% -

有限公司 号南 409 室 有限公司 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

开展经营活动)

设计、生产包装材料,生产服

浩荣包装(南京)有 南京市江宁经济技术开 浩荣国际集团有 无实质经

7 200 万元 100% 装、鞋帽、工艺品、玩具、针

限公司 发区天元西路 62 号 限公司 营活动

纺织品;销售自产产品。

南京晨啸纺织品

53% 正在办理

大丰海聆梦织造有限 大丰市汇丰路(大中民 有限公司 浆纱、织布及高档织物面料制

8 200 万美元 注销过程

公司 营集中区) 浩荣国际集团有 造。

47% 中

限公司

1-1-79

华茂股份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

针纺织品、纺织面料、服装、

正在办理

江苏盛唐家纺有限公 大丰市大中工业园区兴 江苏晨啸国际贸 鞋帽、玩具、工艺品制造;自

9 20,000 万元 100% 注销过程

司 业路 56 号 易有限公司 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

出口业务

玩具、床上用品、服装、布、

大丰市裕华镇丰裕居委 工艺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 无实质经

10 大丰市中德工艺品厂 40 万元 张建生 100%

会三组 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 营活动

可开展经营活动)

南京晨啸纺织品 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

60%

大丰锦鸿置业有限公 有限公司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

11 大丰市区健康西路 88 号 3600 万元 -

司 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王华 40%

动)

江苏布诺投资有

20%

限公司

大丰市华威建材

30% 房地产开发销售;物业管理及

盐城大丰嘉英置业有 有限公司

12 大丰市健康西路 69 号 625 万美元 相关配套业务,房地产投资咨 -

限公司 南京晨啸纺织品

20% 询服务。

有限公司

浩荣国际集团有

30%

限公司

室内装饰设计;批发、零售:

杭州华信装饰设计工 杭州市下城区凤起商务 江苏晨啸国际贸 无实质经

13 100 万 100% 服装、鞋帽、针纺织品、工艺

程有限公司 大厦 1626 室 易有限公司 营活动

美术品;货物进出口

1-1-80

华茂股份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

3、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日,邱建林为海聆梦控股股东之一,不持有上市公司

任何股份,与上市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4、向上市公司推荐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日,邱建林未向上市公司推荐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

5、最近五年受过处罚及涉及诉讼的情况

根据南京市人民检察院、南京市公安局秦淮分局出具的相关证明、邱建林出

具的相关声明、网上检索等,邱建林最近五年未受过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

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事项。

6、最近五年的诚信情况

根据邱建林出具的相关声明、网上检索等,邱建林最近五年不存在未按期偿

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纪

律处分的情况等。

(二)倪晨

1、基本情况

姓 名 倪晨 性 别 女

国 籍 中国 身份证号码 32092619701009xxxx

通讯地址 大丰海聆梦家纺有限公司

住所 南京市白下区洪武路359号东楼xxxx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

区的居留权

最近三年的职业和职务

是否与任职单位存在

任职单位 任职日期 职务

直接产权关系

2004.12-至今 总经理

大丰海聆梦家纺有限公司 是

2013.6至今 董事

南京晨啸纺织品有限公司 2002.3-至今 董事 否

江苏晨啸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2007.8-至今 执行董事 是

南京海聆梦家居有限公司 2013.4年-至今 总经理 否

浩荣国际集团有限公司 2004.6-至今 监事 是

大丰海聆梦织造有限公司 2007.10-至今 董事 否

2、控制的核心企业和关联企业的基本情况

除投资海聆梦外,倪晨所控制的核心企业和关联企业同上述邱建林所控制的

核心企业和关联企业。

1-1-81

华茂股份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

3、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日,倪晨为海聆梦控股股东之一,不持有上市公司任

何股份,与上市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4、向上市公司推荐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日,倪晨未向上市公司推荐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

5、最近五年受过处罚及涉及诉讼的情况

根据南京市人民检察院、南京市公安局秦淮分局出具的相关证明、倪晨出具

的相关声明、网上检索等,倪晨最近五年未受过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

的除外)、刑事处罚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事项。

6、最近五年的诚信情况

根据倪晨出具相关声明、网上检索等,倪晨最近五年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

债务、未履行承诺、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

的情况等。

(三)汪方

1、基本情况

姓 名 汪方 性 别 男

国 籍 中国 身份证号码 33010319631217xxxx

通讯地址 大丰海聆梦家纺有限公司

住所 杭州市下城区新华坊xxxx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

区的居留权

最近三年的职业和职务

是否与任职单位存在

任职单位 任职日期 职务

直接产权关系

浙江稠州商业银行南京分

2008.3-2012.3 行长 否

江苏金茂创业投资管理有

2012.3至今 投融资总监 否

限公司

2、控制的核心企业和关联企业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日,汪方除投资海聆梦外,没有其他控制的核心企业

和关联企业。

3、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日,汪方为海聆梦股东之一,不持有上市公司任何股

1-1-82

华茂股份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

份,与上市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4、向上市公司推荐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日,汪方未向上市公司推荐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

5、最近五年受过处罚及涉及诉讼的情况

根据汪方出具的相关声明、网上检索等,汪方最近五年未受过行政处罚(与

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

或者仲裁事项。

6、最近五年的诚信情况

根据汪方出具相关声明、网上检索等,汪方最近五年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

债务、未履行承诺、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

的情况等。

(四)周晓萍

1、基本情况

姓 名 周晓萍 性 别 女

国 籍 中国 身份证号码 32040219610316xxxx

通讯地址 大丰海聆梦家纺有限公司

住所 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翠竹新村*幢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

区的居留权

最近三年的职业和职务

是否与任职单位存在

任职单位 任职日期 职务

产权关系

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

2000.5-至今 董事长 是

2、控制的核心企业和关联企业的基本情况

除投资海聆梦外,周晓萍所控制的核心企业和关联企业的情况如下:

注册资本 持股比

序号 公司名称 注册地址 主营业务

(万元) 例

常州星宇车灯 常州市新北区汉

1 24,000 43.47% 汽车车灯的制造及销售

股份有限公司 江路 398 号

3、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日,周晓萍为海聆梦股东之一,不持有上市公司任何

1-1-83

华茂股份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

股份,与上市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4、向上市公司推荐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日,周晓萍未向上市公司推荐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

5、最近五年受过处罚及涉及诉讼的情况

根据周晓萍出具的相关声明、网上检索等,周晓萍最近五年未受过行政处罚

(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

诉讼或者仲裁事项。

6、最近五年的诚信情况

根据周晓萍出具相关声明、网上检索等,周晓萍最近五年不存在未按期偿还

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

处分的情况等。

(五)邱醒亚

1、基本情况

姓 名 邱醒亚 性 别 男

国 籍 中国 身份证号码 43040419680401xxxx

通讯地址 大丰海聆梦家纺有限公司

住所 广州市萝岗区尚山四街xxxx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

区的居留权

最近三年的职业和职务

是否与任职单位存在

任职单位 任职日期 职务

产权关系

深圳市兴森快捷电路科技

1999.3-至今 董事长、总经理 是

股份有限公司

2、控制的核心企业和关联企业的基本情况

除投资海聆梦外,邱醒亚所控制的核心企业和关联企业的情况如下:

注册资本

序号 公司名称 注册地址 持股比例 主营业务

(万元)

深圳市兴森快 深圳市南山区深南

49,596.9 从事印刷电路板的

1 捷电路科技股 路科技园工业厂房 20.49%

168 设计、制造及销售

份有限公司 25 栋 1 段 3 层

1-1-84

华茂股份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

3、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日,邱醒亚为海聆梦股东之一,不持有上市公司任何

股份,与上市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4、向上市公司推荐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日,邱醒亚未向上市公司推荐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

5、最近五年受过处罚及涉及诉讼的情况

根据邱醒亚出具的相关声明、网上检索等,邱醒亚最近五年未受过行政处罚

(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

诉讼或者仲裁事项。

6、最近五年的诚信情况

根据邱醒亚出具相关声明、网上检索等,邱醒亚最近五年不存在未按期偿还

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

处分的情况等。

(六)蒋乾锐

1、基本情况

姓 名 蒋乾锐 性 别 男

国 籍 中国 身份证号码 32012319890212xxxx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

加拿大 曾用名 蒋超超

区的居留权

通讯地址 大丰海聆梦家纺有限公司

住所 南京市建邺区典雅居34号xxxx

最近三年的职业和职务

是否与任职单位存在

任职单位 任职日期 职务

产权关系

无 - - -

2、控制的核心企业和关联企业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日,蒋乾锐除投资海聆梦外,没有其他控制的核心企

业和关联企业。

3、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日,蒋乾锐为海聆梦股东之一,不持有上市公司任何

股份,与上市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4、向上市公司推荐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1-1-85

华茂股份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日,蒋乾锐未向上市公司推荐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

5、最近五年受过处罚及涉及诉讼的情况

根据蒋乾锐出具的相关声明、网上检索等,蒋乾锐最近五年未受过行政处罚

(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

诉讼或者仲裁事项。

6、最近五年的诚信情况

根据蒋乾锐出具相关声明、网上检索等,蒋乾锐最近五年不存在未按期偿还

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

处分的情况等。

(七)杨廷栋

1、基本情况

姓 名 杨廷栋 性 别 男

国 籍 中国 身份证号码 32082919600520xxxx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

区的居留权

通讯地址 大丰海聆梦家纺有限公司

住所 江苏省淮安市清河区淮海北路113号六区xxxx

最近三年的职业和职务

是否与任职单位存在

任职单位 任职日期 职务

产权关系

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

2013.4-至今 名誉董事长 是

公司

2、控制的核心企业和关联企业的基本情况

除投资海聆梦外,杨廷栋所控制的核心企业和关联企业的情况如下:

注册资本 持股

序号 公司名称 注册地址 主营业务

(万元) 比例

白酒的生产、加工、销售

江苏省宿迁市 以及预包装食品的加工

江苏洋河酒厂股 150,698. 0.92

1 洋河镇中大街 与销售,国内贸易,自营

份有限公司 8000 %

118 号 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

的进出口,粮食收购。

3、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日,杨廷栋为海聆梦股东之一,不持有上市公司任何

股份,与上市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1-1-86

华茂股份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

4、向上市公司推荐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日,杨廷栋未向上市公司推荐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

5、最近五年受过处罚及涉及诉讼的情况

根据杨廷栋出具的相关声明、网上检索等,杨廷栋最近五年未受过行政处罚

(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

诉讼或者仲裁事项。

6、最近五年的诚信情况

根据杨廷栋出具相关声明、网上检索等,杨廷栋最近五年不存在未按期偿还

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

处分的情况等。

(八)倪震

1、基本情况

姓 名 倪震 性 别 男

国 籍 中国 身份证号码 32092619720915xxxx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

区的居留权

通讯地址 大丰海聆梦家纺有限公司

住所 南京市雨花台区康盛花园17幢xxxx

最近三年的职业和职务

是否与任职单位存在

任职单位 任职日期 职务

产权关系

浩荣包装(南京)有限公

2004.12 年至今 执行董事、总经理 否

注:倪震为倪晨之弟。

2、控制的核心企业和关联企业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日,倪震除投资海聆梦外,没有其他控制的核心企业

和关联企业。

3、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日,倪震不持有上市公司任何股份,与上市公司不存

在关联关系。

4、向上市公司推荐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日,倪震未向上市公司推荐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

1-1-87

华茂股份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

5、最近五年受过处罚及涉及诉讼的情况

根据倪震出具的相关声明、网上检索等,倪震最近五年未受过行政处罚(与

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

或者仲裁事项。

6、最近五年的诚信情况

根据倪震出具相关声明、网上检索等,倪震最近五年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

债务、未履行承诺、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

的情况等。

(九)包文龙

1、基本情况

姓 名 包文龙 性 别 男

国 籍 中国 身份证号码 32052419660604xxxx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

区的居留权

通讯地址 大丰海聆梦家纺有限公司

住所 江苏省苏州市相城区黄桥镇生田村下庄xxxx

最近三年的职业和职务

是否与任职单位存在

任职单位 任职日期 职务

产权关系

苏州市佳福塑料有限公

2005.1-至今 总经理 否

2、控制的核心企业和关联企业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日,包文龙除投资海聆梦外,没有其他控制的核心企

业和关联企业。

3、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日,包文龙为海聆梦股东之一,不持有上市公司任何

股份,与上市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4、向上市公司推荐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日,包文龙未向上市公司推荐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

5、最近五年受过处罚及涉及诉讼的情况

根据包文龙出具的相关声明、网上检索等,包文龙最近五年未受过行政处罚

(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

1-1-88

华茂股份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

诉讼或者仲裁事项。

6、最近五年的诚信情况

根据包文龙出具相关声明、网上检索等,包文龙最近五年不存在未按期偿还

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

处分的情况等。

(十)何余金

1、基本情况

姓 名 何余金 性 别 男

国 籍 中国 身份证号码 33072119630619xxxx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

区的居留权

通讯地址 大丰海聆梦家纺有限公司

住所 金华市西华广场7幢xxxx

最近三年的职业和职务

是否与任职单位存在

任职单位 任职日期 职务

产权关系

金华市永兴工具有限公司 1997.1-至今 办公室主任 否

2、控制的核心企业和关联企业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之日,何余金除投资海聆梦外,没有其他控制的核心

企业和关联企业。

3、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日,何余金为海聆梦股东之一,不持有上市公司任何

股份,与上市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4、向上市公司推荐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日,何余金未向上市公司推荐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

5、最近五年受过处罚及涉及诉讼的情况

根据何余金出具的相关声明、网上检索等,何余金最近五年未受过行政处罚

(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

诉讼或者仲裁事项。

6、最近五年的诚信情况

根据何余金出具相关声明、网上检索等,何余金最近五年不存在未按期偿还

1-1-89

华茂股份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

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

处分的情况等。

(十一)张友东

1、基本情况

姓 名 张友东 性 别 男

国 籍 中国 身份证号码 32090219570309xxxx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

区的居留权

通讯地址 大丰海聆梦家纺有限公司

住所 江苏省盐城市亭湖区沿河西路8号xxxx

最近三年的职业和职务

是否与任职单位存在

任职单位 任职日期 职务

产权关系

大丰海聆梦家纺有限公司 2009.2-2014.5 副总经理 是

注:张友东系倪晨之舅。

2、控制的核心企业和关联企业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日,张友东除投资海聆梦外,没有其他控制的核心企

业和关联企业。

3、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日,张友东为海聆梦股东之一,不持有上市公司任何

股份,与上市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4、向上市公司推荐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日,张友东未向上市公司推荐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

5、最近五年受过处罚及涉及诉讼的情况

根据张友东出具的相关声明、网上检索等,张友东最近五年未受过行政处罚

(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

诉讼或者仲裁事项。

6、最近五年的诚信情况

根据张友东出具相关声明、网上检索等,张友东最近五年不存在未按期偿还

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

处分的情况等。

1-1-90

华茂股份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

(十二)黄秀国

1、基本情况

姓 名 黄秀国 性 别 男

国 籍 中国 身份证号码 32010319630302xxxx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

的居留权

通讯地址 大丰海聆梦家纺有限公司

住所 南京市白下区良友里*幢*室

最近三年的职业和职务

是否与任职单位存在

任职单位 任职日期 职务

产权关系

江苏晨啸国际贸易有限公

2010.3-2014.7 财务总监 否

大丰海聆梦家纺有限公司 2014.8-至今 财务总监 是

2、控制的核心企业和关联企业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日,黄秀国除投资海聆梦外,没有其他控制的核心企

业和关联企业。

3、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日,黄秀国为海聆梦股东之一,不持有上市公司任何

股份,与上市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4、向上市公司推荐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日,黄秀国未向上市公司推荐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

5、最近五年受过处罚及涉及诉讼的情况

根据南京市人民检察院、南京市公安局秦淮分局出具的相关证明、黄秀国出

具的相关声明、网上检索等,黄秀国最近五年未受过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

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事项。

6、最近五年的诚信情况

根据黄秀国出具相关声明、网上检索等,黄秀国最近五年不存在未按期偿还

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

处分的情况等。

(十三)朱启锋

1、基本情况

1-1-91

华茂股份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

姓 名 朱启锋 性 别 男

国 籍 中国 身份证号码 61010319710929xxxx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

的居留权

通讯地址 大丰海聆梦家纺有限公司

住所 南京市白下区星海路xxxx

最近三年的职业和职务

是否与任职单位存在

任职单位 任职日期 职务

产权关系

江苏晨啸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2008.7-2014.4 供应部经理 否

大丰海聆梦家纺有限公司 2014.5-至今 供应部经理 是

2、控制的核心企业和关联企业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日,朱启锋除投资海聆梦外,没有其他控制的核心企

业和关联企业。

3、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日,朱启锋为海聆梦股东之一,不持有上市公司任何

股份,与上市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4、向上市公司推荐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日,朱启锋未向上市公司推荐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

5、最近五年受过处罚及涉及诉讼的情况

根据朱启锋出具的相关声明、网上检索等,朱启锋最近五年未受过行政处罚

(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

诉讼或者仲裁事项。

6、最近五年的诚信情况

根据朱启锋出具相关声明、网上检索等,朱启锋最近五年不存在未按期偿还

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

处分的情况等。

(十四)崔竑宇

1、基本情况

姓 名 崔竑宇 性 别 女

国 籍 中国 身份证号码 32091919710206xxxx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

区的居留权

1-1-92

华茂股份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

通讯地址 大丰海聆梦家纺有限公司

住所 南京市鼓楼区静幽园xxxx

最近三年的职业和职务

是否与任职单位存在

任职单位 任职日期 职务

产权关系

江苏晨啸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2008.1-2015.3 总经理助理 否

大丰海聆梦家纺有限公司 2015.4-至今 总经理助理 是

2、控制的核心企业和关联企业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日,崔竑宇除投资海聆梦外,没有其他控制的核心企

业和关联企业。

3、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日,崔竑宇为海聆梦股东之一,不持有上市公司任何

股份,与上市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4、向上市公司推荐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日,崔竑宇未向上市公司推荐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

5、最近五年受过处罚及涉及诉讼的情况

根据南京市人民检察院、南京市公安局秦淮分局出具的相关证明、崔竑宇出

具的相关声明、网上检索等,崔竑宇最近五年未受过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

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事项。

6、最近五年的诚信情况

根据崔竑宇出具相关声明、网上检索等,崔竑宇最近五年不存在未按期偿还

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

处分的情况等。

(十五)李信林

1、基本情况

姓 名 李信林 性 别 男

国 籍 中国 身份证号码 32092619640207xxxx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

的居留权

通讯地址 大丰海聆梦家纺有限公司

住所 南京市栖霞区文鼎路1号7幢xxxx

最近三年的职业和职务

1-1-93

华茂股份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

是否与任职单位存在

任职单位 任职日期 职务

产权关系

江苏晨啸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2008.1-至今 副总经理 否

2、控制的核心企业和关联企业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日,李信林除投资海聆梦外,没有其他控制的核心企

业和关联企业。

3、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日,李信林为海聆梦股东之一,不持有上市公司任何

股份,与上市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4、向上市公司推荐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日,李信林未向上市公司推荐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

5、最近五年受过处罚及涉及诉讼的情况

根据李信林出具的相关声明、网上检索等,李信林最近五年未受过行政处罚

(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

诉讼或者仲裁事项。

6、最近五年的诚信情况

根据李信林出具相关声明、网上检索等,李信林最近五年不存在未按期偿还

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

处分的情况等。

(十六)周兴志

1、基本情况

姓 名 周兴志 性 别 男

国 籍 中国 身份证号码 32012119800902xxxx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

的居留权

通讯地址 大丰海聆梦家纺有限公司

住所 南京市江宁区东山街道上元大街*号*幢*室

最近三年的职业和职务

是否与任职单位存在

任职单位 任职日期 职务

产权关系

江苏晨啸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2008.1-2014.7 业务经理 否

大丰海聆梦家纺有限公司 2014.8 年至今 副总经理 是

2、控制的核心企业和关联企业的基本情况

1-1-94

华茂股份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日,周兴志除投资海聆梦外,没有其他控制的核心企

业和关联企业。

3、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日,周兴志为海聆梦股东之一,不持有上市公司任何

股份,与上市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4、向上市公司推荐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日,周兴志未向上市公司推荐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

5、最近五年受过处罚及涉及诉讼的情况

根据南京市人民检察院、南京市公安局秦淮分局出具的相关证明、周兴志出

具的相关声明、网上检索等,周兴志最近五年未受过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

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事项。

6、最近五年的诚信情况

根据周兴志出具相关声明、网上检索等,周兴志最近五年不存在未按期偿还

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

处分的情况等。

(十七)苏亚丽

1、基本情况

姓 名 苏亚丽 性 别 女

国 籍 中国 身份证号码 32062219761208xxxx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

的居留权

通讯地址 大丰海聆梦家纺有限公司

住所 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市政天元城xxxx

最近三年的职业和职务

是否与任职单位存在

任职单位 任职日期 职务

产权关系

江苏晨啸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2008.2-2014.4 副总经理 否

大丰海聆梦家纺有限公司 2014.5-至今 副总经理 是

2、控制的核心企业和关联企业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日,苏亚丽除投资海聆梦外,没有其他控制的核心企

业和关联企业。

3、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1-1-95

华茂股份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日,苏亚丽为海聆梦股东之一,不持有上市公司任何

股份,与上市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4、向上市公司推荐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日,苏亚丽未向上市公司推荐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

5、最近五年受过处罚及涉及诉讼的情况

根据南京市人民检察院、南京市公安局秦淮分局出具的相关证明、苏亚丽出

具的相关声明、网上检索等,苏亚丽最近五年未受过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

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事项。

6、最近五年的诚信情况

根据苏亚丽出具相关声明、网上检索等,苏亚丽最近五年不存在未按期偿还

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

处分的情况等。

(十八)刘萍

1、基本情况

姓 名 刘萍 性 别 女

国 籍 中国 身份证号码 32102619750613xxxx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

的居留权

通讯地址 大丰海聆梦家纺有限公司

住所 江苏南京江宁开发区胜太路xxxx

最近三年的职业和职务

是否与任职单位存在

任职单位 任职日期 职务

产权关系

江苏晨啸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2010.9-2014.7 审计部经理 否

大丰海聆梦家纺有限公司 2014.8-至今 审计部经理 是

杭州华信装饰设计工程有限

2015.6-至今 监事 否

公司

2、控制的核心企业和关联企业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日,刘萍除投资海聆梦外,没有其他控制的核心企业

和关联企业。

3、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日,刘萍为海聆梦股东之一,不持有上市公司任何股

份,与上市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1-1-96

华茂股份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

4、向上市公司推荐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日,刘萍未向上市公司推荐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

5、最近五年受过处罚及涉及诉讼的情况

根据南京市人民检察院、南京市公安局秦淮分局出具的相关证明、刘萍出具

的相关声明、网上检索等,刘萍最近五年未受过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

的除外)、刑事处罚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事项。

6、最近五年的诚信情况

根据刘萍出具相关声明、网上检索等,刘萍最近五年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

债务、未履行承诺、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

的情况等。

(十九)新疆通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基本情况

名 称 新疆通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类 型 有限合伙企业

主要经营场所 新疆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区)高新街

258 号数码港大厦 2015-196 号

执行事务合伙人 赵素菲

成立日期 2011 年 11 月 03 日

经营范围 从事对非上市企业的股权投资、通过认购非公开发行

股票或者受让股权等方式持有上市公司股份。

营业执照注册号 650000079000877

税务登记证号码 650152584776549

组织机构代码 58477654-9

2、历史沿革

(1)2011 年 11 月,新疆通海设立

2011 年 11 月 3 日,赵素菲与赵宽辉签署《新疆通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合伙协议》,同意合伙创办新疆通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

下简称“新疆通海”)。新疆通海投资总额为 10000 万元,其中赵素菲认缴出资 6000

万元,实缴出资 6000 万元,占注册资本 60%;赵宽辉认缴出资 4000 万元,实缴

1-1-97

华茂股份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

出资 4000 万元,占注册资本 40%。

2015 年 3 月 3 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工商行政管理局核

发了注册号为 6650000079000877 的《合伙企业营业执照》。

新疆通海设立时,出资结构如下表所示:

序号 合伙人名称 合伙性质 认缴出资金额(万元) 认缴出资比例(%)

1 赵素菲 普通合伙人 6,000.00 60.00

2 赵宽辉 有限合伙人 4,000.00 40.00

合 计 10,000.00 100.00

(2)2015 年 6 月,份额变更

2015 年 6 月 24 日,经合伙人一致同意,认缴出资额由 10000 万元变更为 20000

万元。赵素菲认缴出资额由 6000 万元整变更为 13000 万元整;赵宽辉认缴出资

额由 4000 万元整变更为 7000 万元整,两名合伙人于当日签订《新疆通海股权投

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变更决定书》及《新疆通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缴付确认书》。

此次变更后,新疆通海出资结构情况如下:

序号 合伙人名称 合伙性质 认缴出资金额(万元) 认缴出资比例(%)

1 赵素菲 普通合伙人 13,000.00 65.00

2 赵宽辉 有限合伙人 7,000.00 35.00

合 计 20,000.00 100.00

3、产权控制关系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日,新疆通海的产权控制关系如下:

赵素菲,普通合伙人,身份证号 65010219721019****,住所为乌鲁木齐市天

山区光明路****。

赵宽辉,有限合伙人,身份证号 65010219510115****,住所为乌鲁木齐市水

磨沟区河滩北路东****。

1-1-98

华茂股份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

新疆通海的普通合伙人为赵素菲。根据新疆通海的合伙协议书,执行事务合

伙人由全体合伙人会议选举产生,根据全体合伙人会议决定,委托赵素菲执行合

伙事务。

4、下属主要企业、单位概况

截至 2015 年 7 月 31 日,新疆通海除投资海聆梦外,主要投资情况如下:

序 注册资本 出资比例

投资公司名称 主营业务

号 (万元) (%)

伊犁君瑞房地产开发有限

1 5000 39.00 房地产开发与销售

公司

新疆来这游网络科技有限 电子商务;网络及信息等技术

2 2071 17.50

公司 的开发与咨询

中商惠民(北京)电子商务

3 10000 0.6803 社区超市;电子商务服务平台

有限公司

新疆交通建设(集团)有限 均为壹级公路工程施工总承

4 20000 6.67

责任公司 包;公路路面工程专业承包等

集化工机械设备、设计、制造

广东金宝力精细化工装备

5 1100 3.18 系统集成为一体的创新技术

有限公司

企业

北京北林融海科技孵化器 科技企业孵化;技术服务、技

6 1000 15.00

发展有限公司 术咨询等

北京北林生态发展投资管 投资管理、投资咨询、企业管

7 200 20.00

理有限公司 理、资产管理等

新疆清大国华环保科技有

8 1000 25.00 节能环保

限公司

9 新疆云联天下科技有限公司 3000 25.00 软件开发

5、近三年主要业务发展状况和主要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业务发展状况

新疆通海成立于2011年11月3日,主要业务为投资服务。已在中国证券投资

基金业协会完成私募投资基金登记手续。

(2)近两年主要财务数据

新疆通海提供的未经审计的简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5 年 6 月 30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总资产 15,557.01 11,413.16 4,353.65

总负债 5,569.27 1,417.27 327.27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

9,987.74 9,995.89 4,026.38

者权益

1-1-99

华茂股份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

项目 2015 年 1-6 月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营业收入 - - -

营业利润 -8.14 -0.49 -1.58

利润总额 -8.14 -0.49 -1.58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

-8.14 -0.49 -1.58

者的净利润

注:新疆通海两年一期的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6、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日,新疆通海与上市公司不构成关联关系。

7、向上市公司推荐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日,新疆通海未向上市公司推荐董事或高级管理人

员。

8、最近五年受过处罚及涉及诉讼的情况

根据新疆通海出具的相关声明、网上检索等,新疆通海及其主要管理人员最

近五年未受过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亦未涉及与

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事项。

9、最近五年的诚信情况

根据新疆通海出具相关声明、网上检索等,新疆通海及其主要管理人员最近

五年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

或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况等。

(二十)上海创丰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基本情况

名 称 上海创丰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类 型 有限合伙企业

主要经营场所 上海市杨浦区殷行路 753 号 237 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 上海创丰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12 年 2 月 14 日

经营范围 投资管理,创业投资,资产管理,经济信息咨询(不得

从事经纪)。

营业执照注册号 310110000582517

税务登记证号码 310110590396147

1-1-100

华茂股份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

组织机构代码 59039614-7

2、历史沿革

(1)2012 年 2 月,上海创丰设立

2012 年 2 月 13 日,阚治东、苏文森与上海创丰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签署

《上海创丰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同意合伙创办上海创丰

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海创丰”)。上海创丰投资总额为 500

万元,其中上海创丰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认缴出资 200 万元,实缴出资 40 万

元,占注册资本 40%;苏文森认缴出资 250 万元,实缴出资 50 万元,占注册资

本 50%;阚治东认缴出资 50 万元,实缴出资 10 万元,占注册资本 10%。

2012 年 2 月 14 日,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注册号为 310110000582517

的《合伙企业营业执照》。

上海创丰设立时,其出资结构如下表所示:

序号 合伙人名称 合伙性质 认缴出资额(万元) 认缴出资比例(%)

上海创丰创业投资

1 普通合伙人 200.00 40.00

管理有限公司

2 阚治东 普通合伙人 50.00 10.00

3 苏文森 有限合伙人 250.00 50.00

合 计 500.00 100.00

(2)2012 年 4 月,份额转让

2012 年 4 月 13 日,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认缴出资额由 500 万元变更为

16870 万元。原有限合伙人苏文森退出本合伙企业;原普通合伙人上海创丰创业

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认缴出资额由 200 万元整变更为 130 万元整,阚治东认缴出资

额由 50 万元整变更为 40 万元整;钱英等 28 人作为新进有限合伙人于当日签订

《上海创丰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限合伙协议》及《上海创丰创业投

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缴付确认书》。

2012 年 4 月 23 日,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了上述变更事宜并换发了《合

伙企业营业执照》。

此次变更后,上海创丰出资结构情况如下:

认缴出资额 出资比例

序号 合伙人名称 合伙性质

(万元) (%)

1 阚治东 普通合伙人 40.00 0.2371

1-1-101

华茂股份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

2 上海创丰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普通合伙人 130.00 0.7706

3 钱英 有限合伙人 300.00 1.7783

4 张永彬 有限合伙人 300.00 1.7783

5 胡晖 有限合伙人 300.00 1.7783

6 丁似兰 有限合伙人 2,000.00 11.8554

7 王明华 有限合伙人 300.00 1.7783

8 唐谷 有限合伙人 500.00 2.9638

9 杨薇薇 有限合伙人 300.00 1.7783

10 王军 有限合伙人 500.00 2.9638

11 高吕权 有限合伙人 300.00 1.7783

12 蔡洁天 有限合伙人 1,600.00 9.4843

13 马俊昌 有限合伙人 300.00 1.7783

14 王莉平 有限合伙人 400.00 2.3711

15 朱雯君 有限合伙人 300.00 1.7783

16 袁桂君 有限合伙人 300.00 1.7783

17 俞晖 有限合伙人 700.00 4.1494

18 黄利军 有限合伙人 1,000.00 5.9277

19 徐颍 有限合伙人 1,000.00 5.9277

20 沈毅 有限合伙人 300.00 1.7783

21 戴建威 有限合伙人 1,300.00 7.7060

22 姜香妹 有限合伙人 600.00 3.5566

23 王昌富 有限合伙人 700.00 4.1494

24 王昌崇 有限合伙人 600.00 3.5566

25 王昌华 有限合伙人 600.00 3.5566

26 林元职 有限合伙人 400.00 2.3711

27 凌震 有限合伙人 500.00 2.9638

28 余建冬 有限合伙人 500.00 2.9638

29 张杰 有限合伙人 300.00 1.7783

30 杜广娣 有限合伙人 500.00 2.9638

合 计 16,870.00 100.00

(3)2012 年 11 月 23 日,实缴出资完成

2012 年 11 月 23 日,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了上述实收资本变更事宜并

换发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1-1-102

华茂股份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日,上海创丰出资结构未发生变更。

3、产权控制关系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日,上海创丰的产权控制关系如下:

A.上海创丰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序号 股东姓名 认缴出资比例

1 上海威派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70%

2 上海博机财务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10%

3 上海星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0%

4 朱敏建 10%

合 计 100%

B.上海威派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序号 股东姓名 认缴出资比例

1 梁超英 80%

2 隋金波 20%

合 计 100%

上海创丰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丰管理公司”)系上海创丰的

普通合伙人及执行事务合伙人;上海威派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持有创丰管理公司

70%的股权,系创丰管理公司的控股股东;自然人梁超英系创丰管理公司的实际

1-1-103

华茂股份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

控制人。

4、下属主要企业、单位概况

截至 2015 年 7 月 31 日,上海创丰除投资海聆梦外,主要投资情况如下:

持股比

序号 投资公司名称 主营业务

例(%)

1 宏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7.36 建筑用钢结构架制造、安装

CNG 及特种气体储气井的制造及相关服务、燃

自贡华气科技股份有限

2 8.2066 气工程安装及集成服务、LNG 相关装备制造,

公司

以及城市燃气的运营服务

易家科技(北京)有限 视频流媒体运用研发机构、系统平台开发及相

3 9.1988

公司 应终端产品制造

广州众恒光电科技有限 半导体分立器件、发光二极管、光电子器件、

4 2.060

公司 电子元器件、照明灯具等

江苏苏利精细化工股份 农药、阻燃剂及其他精细化工产品的研发、生

5 1.333

有限公司 产和销售

上海伊铭萱婚庆服务有

6 16.6667 婚庆、礼仪及相关婚庆服务

限公司

5、近三年主要业务发展状况和主要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业务发展状况

上海创丰成立于2012年2月,主要业务为投资服务。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

业协会完成私募投资基金备案手续。

(2)主要财务指标

上海创丰提供的未经审计的简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5 年 6 月 30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总资产 16,646.41 16,646.38 16,729.55

总负债 0.23 0.23 0.23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

16,646.18 16,646.15 16,729.33

者权益

项目 2015 年 1-6 月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营业收入 - - -

营业利润 0.03 -83.17 -72.10

利润总额 0.03 -83.17 -72.1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

0.03 -83.17 -72.10

者的净利润

注:上海创丰两年一期的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6、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1-1-104

华茂股份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日,上海创丰与上市公司不构成关联关系。

7、向上市公司推荐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日,上海创丰未向上市公司推荐董事或高级管理人

员。

8、最近五年受过处罚及涉及诉讼的情况

根据上海创丰出具的相关声明、网上检索等,上海创丰及其主要管理人员最

近五年未受过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亦未涉及与

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事项。

9、最近五年的诚信情况

根据上海创丰出具相关声明、网上检索等,上海创丰及其主要管理人员最近

五年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

或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况等。

(二十一)苏州国润瑞祺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1、基本情况

名 称 苏州国润瑞祺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类 型 有限合伙企业

主要经营场所 苏州工业园区星桂街 33 号 2509 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 金景波

成立日期 2011 年 4 月 13 日

经营范围 创业投资业务;代理其他创业投资企业等机构或个人

的创业投资业务;为创业投资企业提供管理服务业务;

参与设立创业投资企业与创业投资管理顾问机构。

营业执照注册号 320594000190337

税务登记证号码 321700572599805

组织机构代码 57259980-5

2、历史沿革

(1)2011 年 4 月,设立

2011 年 4 月 13 日,苏州国润由上海喆骐投资有限公司、苏州建筑工程集团

有限公司、苏州恒生进出口有限公司、孙林夫等 10 名自然人共同以现金方式出

1-1-105

华茂股份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

资设立,设立时合伙人认缴的出资额合计为 30,000 万元。

2012 年 9 月 24 日,江苏省苏州工业园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向苏州国润核发了

注册号为 320594000190337 的《合伙企业营业执照》。

苏州国润设立时各合伙人认缴出资及认缴出资比例情况如下:

认缴出资金

序号 合伙人姓名或名称 合伙性质 认缴出资比例

额(万元)

1 孙林夫 普通合伙人 300.00 1.00%

2 王鹏威 普通合伙人 300.00 1.00%

3 上海喆骐投资有限公司 普通合伙人 300.00 1.00%

4 王润德 有限合伙人 6,300.00 21.00%

5 邢伟德 有限合伙人 4,500.00 15.00%

6 沈伟林 有限合伙人 3,600.00 12.00%

7 蔡家其 有限合伙人 3,600.00 12.00%

8 秦素珍 有限合伙人 3,000.00 10.00%

9 陶雪华 有限合伙人 2,100.00 7.00%

10 苏州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2,100.00 7.00%

11 李耀原 有限合伙人 1,500.00 5.00%

12 苏州恒生进出口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1,500.00 5.00%

13 詹忆源 有限合伙人 900.00 3.00%

合计 30,000.00 100.00%

(2)2011 年 4 月,第一次份额转让

2011 年 4 月 16 日,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有限合伙人苏州恒生进出口有

限公司将其持有的合伙企业 1500 万元的认缴出资额转让给周奇生;有限合伙人

王润德将持有的合伙企业 3000 万元的认缴出资额转让给苏州恒润投资控股有限

公司。

本次变更后,全体合伙人认缴出资额及比例如下:

认缴出资金

序号 合伙人姓名或名称 合伙性质 认缴出资比例

额(万元)

1 孙林夫 普通合伙人 300.00 1.00%

2 王鹏威 普通合伙人 300.00 1.00%

3 上海喆骐投资有限公司 普通合伙人 300.00 1.00%

4 邢伟德 有限合伙人 4,500.00 15.00%

5 沈伟林 有限合伙人 3,600.00 12.00%

6 蔡家其 有限合伙人 3,600.00 12.00%

7 王润德 有限合伙人 3,300.00 11.00%

8 秦素珍 有限合伙人 3,000.00 10.00%

9 苏州恒润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3,000.00 10.00%

1-1-106

华茂股份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

10 陶雪华 有限合伙人 2,100.00 7.00%

11 苏州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2,100.00 7.00%

12 李耀原 有限合伙人 1,500.00 5.00%

13 周奇生 有限合伙人 1,500.00 5.00%

14 詹忆源 有限合伙人 900.00 3.00%

合计 30,000.00 100.00%

(3)2011 年 5 月,第二次份额转让

2011 年 5 月 30 日,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有限合伙人苏州建筑工程集团

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合伙企业 300 万元的认缴出资额转让给苏州恒润投资控股有

限公司;有限合伙人苏州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合伙企业 1800 万元

的认缴出资额转让给谢怀清。

本次变更后,全体合伙人认缴出资额及比例如下:

认缴出资金

序号 合伙人姓名或名称 合伙性质 认缴出资比例

额(万元)

1 孙林夫 普通合伙人 300.00 1.00%

2 王鹏威 普通合伙人 300.00 1.00%

3 上海喆骐投资有限公司 普通合伙人 300.00 1.00%

4 邢伟德 有限合伙人 4,500.00 15.00%

5 沈伟林 有限合伙人 3,600.00 12.00%

6 蔡家其 有限合伙人 3,600.00 12.00%

7 王润德 有限合伙人 3,300.00 11.00%

8 苏州恒润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3,300.00 11.00%

9 秦素珍 有限合伙人 3,000.00 10.00%

10 陶雪华 有限合伙人 2,100.00 7.00%

11 谢怀清 有限合伙人 1,800.00 6.00%

12 李耀原 有限合伙人 1,500.00 5.00%

13 周奇生 有限合伙人 1,500.00 5.00%

14 詹忆源 有限合伙人 900.00 3.00%

合计 30,000.00 100.00%

(4)2012 年 8 月,第三次份额转让

2012 年 8 月 15 日,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有限合伙人秦素珍将其持有的

合伙企业 3,000 万元的认缴出资额转让给苏州固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变更后,全体合伙人认缴出资额及比例如下:

认缴出资金

序号 合伙人姓名或名称 合伙性质 认缴出资比例

额(万元)

1 孙林夫 普通合伙人 300.00 1.00%

2 王鹏威 普通合伙人 300.00 1.00%

1-1-107

华茂股份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

3 上海喆骐投资有限公司 普通合伙人 300.00 1.00%

4 邢伟德 有限合伙人 4,500.00 15.00%

5 沈伟林 有限合伙人 3,600.00 12.00%

6 蔡家其 有限合伙人 3,600.00 12.00%

7 王润德 有限合伙人 3,300.00 11.00%

8 苏州恒润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3,300.00 11.00%

9 苏州固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3,000.00 10.00%

10 陶雪华 有限合伙人 2,100.00 7.00%

11 谢怀清 有限合伙人 1,800.00 6.00%

12 李耀原 有限合伙人 1,500.00 5.00%

13 周奇生 有限合伙人 1,500.00 5.00%

14 詹忆源 有限合伙人 900.00 3.00%

合计 30,000.00 100.00%

3、产权控制关系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日,苏州国润的产权控制关系如下:

A.苏州固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苏州固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于 2006 年 11 月 16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证券代码为 002079,公司实际控制人为自然人吴念博。

B.苏州恒润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序号 股东姓名 认缴出资比例

1 王润德 18.45%

2 张建忠 7.39%

1-1-108

华茂股份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

3 俞敏 7.39%

4 赵继春 3.69%

5 肖虹 3.69%

6 张晓燕 3.69%

7 吴晓骏 3.69%

8 高林根 3.69%

9 王轶 3.69%

10 林枫 3.69%

11 沈福根 3.69%

12 孙虓湧 2.21%

13 钱鸣宇 2.21%

14 吴霄雁 2.21%

15 张海军 2.21%

16 盛学达 2.21%

17 刘峥 2.21%

18 刘玮 2.21%

19 张炎 1.20%

20 殷明 2.21%

21 霍宏彦 1.85%

22 沈宇星 1.85%

23 钱剑芬 0.74%

24 陈强 0.25%

25 戚佩敏 1.11%

26 金峥 0.74%

27 张勇 0.91%

28 江英 0.74%

29 宋建英 1.11%

30 顾文红 1.11%

31 唐立贤 0.74%

32 钱剑珍 0.74%

33 刘春燕 1.48%

34 龚薇 1.11%

35 蒋岚 0.65%

36 沈向东 0.65%

37 吴玉良 0.65%

38 周小武 0.65%

39 张凤英 0.65%

40 汪洁 0.65%

合计 100.00%

C.上海喆骐投资有限公司

上海喆骐投资有限公司,普通合伙人,注册号:310115001221964,经营范

1-1-109

华茂股份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

围:创业投资,企业管理咨询、市场信息咨询。

孙林夫,普通合伙人,身份证号 32050419491024****,住所为江苏省苏州市

沧浪区养蚕里村****。

王鹏威,普通合伙人,身份证号 62010219700808****,住所为北京朝阳区安

翔路****。

苏州国润的普通合伙人为上海喆骐投资有限公司、孙林夫、王鹏威,其中执

行事务合伙人为孙林夫。根据国润瑞祺的合伙协议书,执行事务合伙人由普通合

伙人会议选举产生,根据普通合伙人会议授权执行事务。因此苏州国润的实际控

制人为孙林夫。

4、下属主要企业、单位概况

截至 2015 年 7 月 31 日,除海聆梦以外,苏州国润对外投资情况如下:

序号 投资公司名称 持股比例 经营范围/主营业务

苏州和氏设计营造工程 展览展示工程设计、施工;多媒体智能化工程

1 2.00%

有限公司 设计、施工等

批发医疗器械(III 类、II 类许可证经营)。销

售日用百货、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五金

北京飞渡医疗器械有限

2 3.46% 交电、机械设备、通讯器材(不含卫星地面发

公司

射、接收设备);信息咨询(不含中介服务);

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

湖南胜景山河生物科技

3 3.97% 生产、销售黄酒

股份有限公司

针织机械、纺织机械、服装机械、食品机械、

数控机床及数控专用设备、针织服装、五金冲

压件以及其它机械设备制造、加工、销售;经

江苏金龙科技股份有限

4 5.76% 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

公司

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

除外;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经营

外销贸易和转口贸易

轨道交通、计算机网络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

技术转让、技术服务;销售开发后的产品;计

神州高铁技术股份有限 算机系统服务;经营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

5 0.83%

公司 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

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投资兴办实业(具

体项目另行申报);物业管理。

销售半导体元器件、集成电路、传感器;电子

苏州纳芯微电子有限公 产品的技术开发、技术设计、技术服务;计算

6 49.00%

司 机软件、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的技术开发、技

术转让、技术咨询;自营和代理上述产品及技

1-1-110

华茂股份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

术的进出口业务

5、近三年主要业务发展状况和主要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业务发展状况

苏州国润成立于2011年4月,主要业务为投资服务。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

业协会完成私募投资基金备案手续。

(2)主要财务指标

国润瑞祺提供的简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5 年 6 月 30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总资产 22,222.44 22,292.14 23,225.31

总负债 4,731.43 4,800.93 4,730.93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

17,491.01 17,491.21 18,494.38

者权益

项目 2015 年 1-6 月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营业收入 - - -

营业利润 -0.20 -1,042.23 -43.32

利润总额 -0.20 -1,042.23 -43.32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

-0.20 -1,042.23 -43.32

者的净利润

注:苏州国润2013年财务数据经苏州建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出具建信专审(2014)

第096号《审计报告》;2014年财务数据经江苏天诚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出具苏诚会报字

(2015)第160号《审计报告》;2015年1-6月的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6、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日,苏州国润与上市公司不构成关联关系。

7、向上市公司推荐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日,苏州国润未向上市公司推荐董事或高级管理人

员。

8、最近五年受过处罚及涉及诉讼的情况

根据苏州国润出具的相关声明、网上检索等,苏州国润及其主要管理人员自

成立以来受过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亦未涉及与

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事项。

9、最近五年的诚信情况

1-1-111

华茂股份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

根据苏州国润出具相关声明、网上检索等,苏州国润及其主要管理人员最近

五年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

或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况等。

(二十二)上海景嘉创业接力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1、基本情况

名 称 上海景嘉创业接力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类 型 有限合伙企业

主要经营场所 上海市杨浦区殷行路 755 号 117 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 上海新中欧景嘉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11 年 12 月 15 日

经营范围 创业投资业务;代理其他创业投资企业等机构或个人的

创业投资业务;创业投资咨询业务(不得从事经纪);

为创业企业提供创业管理服务业务;参与设立创业投资

企业与创业投资管理顾问机构。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1105868367791

2、历史沿革

(1)2011 年 12 月,公司设立

上海景嘉创业接力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海景嘉”)系

上海新中欧景嘉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市大学生科技创业基金会、上海创

业投资有限公司、上海市杨浦区风险投资服务、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中心和冯勇等

5 名自然人共同以现金方式出资设立,设立时合伙人认缴的出资额合计为 20,000

万元。

2011 年 12 月 15 日,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向上海景嘉核发了注册号为

310110000578196 的《合伙企业营业执照》。

上海景嘉设立时各合伙人认缴出资及认缴出资比例情况如下:

序号 合伙人姓名或名称 合伙性质 认缴出资金额(万元) 认缴出资比例

上海新中欧景嘉创业投资管理

1 普通合伙人 200.00 1.00%

有限公司

2 上海市大学生科技创业基金会 有限合伙人 6,500.00 32.50%

3 上海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3,800.00 19.00%

4 上海市杨浦区风险投资服务和 有限合伙人 4,000.00 20.00%

1-1-112

华茂股份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

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中心

5 冯勇 有限合伙人 1,500.00 7.50%

6 潘欣健 有限合伙人 1,000.00 5.00%

7 蔡亚山 有限合伙人 1,000.00 5.00%

8 包国建 有限合伙人 1,000.00 5.00%

9 何晓 有限合伙人 1,000.00 5.00%

合计 20,000.00 100.00%

(2)2012 年 1 月,增加合伙份额

2012 年 1 月 31 日,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科学技术部科技型中小企业技

术创新基金管理中心、上海新中欧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分别认缴出资 1500 万

元、50 万元入伙为有限合伙人。

合伙人数从原准予登记的 9 人变更为 11 人;有限合伙人数从原准予登记的 8

人变更为 10 人;认缴出资金额从原准予登记的 20000 万元变更为 21550 万元,

实缴出资金额从原准予登记的 10000 万元变更为 11525 万元,其中科学技术部科

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管理中心实缴出资 1500 万元,上海新中欧创业投资

管理有限公司实缴出资 25 万元;执行事务合伙人仍由上海新中欧景嘉创业投资

管理有限公司担任。

2012 年 3 月 30 日,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向 上海景嘉更新了注册号为

310110000578196 的《合伙企业营业执照》。

本次变更后,全体合伙人认缴出资额及比例如下:

序号 合伙人姓名或名称 合伙性质 认缴出资金额(万元) 认缴出资比例

上海新中欧景嘉创业投资管

1 普通合伙人 200.00 0.928074%

理有限公司

上海市大学生科技创业基金

2 有限合伙人 6,500.00 30.162413%

3 上海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3,800.00 17.633411%

上海市杨浦区风险投资服务

4 有限合伙人 4,000.00 18.561485%

和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中心

科学技术部科技型中小企业

5 有限合伙人 1,500.00 6.960557%

技术创新基金管理中心

上海新中欧创业投资管理有

6 有限合伙人 50.00 0.232019%

限公司

7 冯勇 有限合伙人 1,500.00 6.960557%

8 潘欣健 有限合伙人 1,000.00 4.640371%

9 蔡亚山 有限合伙人 1,000.00 4.640371%

10 包国建 有限合伙人 1,000.00 4.640371%

1-1-113

华茂股份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

11 何晓 有限合伙人 1,000.00 4.640371%

合计 21,550.00 100.000000%

(3)2012 年 4 月,增加合伙份额

2012 年 4 月 1 日,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合伙人数从原准予登记的 11 人

变更为 12 人;有限合伙人数从原准予登记的 10 人变更为 11 人;上海景嘉创业

接力投资中心(有限合伙)认缴出资总额不变,其中上海市大学生科技创业基金

会认缴出资额由 6500 万元变更为 2400 万元,上海宸乾投资有限公司认缴出资额

为 4100 万元;执行事务合伙人仍由上海新中欧景嘉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担任。

2012 年 9 月 17 日,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向 上海景嘉更新了注册号为

310110000578196 的合伙企业营业执照。

本次变更后,全体合伙人认缴出资额及比例如下:

序号 合伙人姓名或名称 合伙性质 认缴出资金额(万元) 认缴出资比例

上海新中欧景嘉创业投资管

1 普通合伙人 200.00 0.928074%

理有限公司

上海市大学生科技创业基金

2 有限合伙人 2,400.00 11.136891%

3 上海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3,800.00 17.633411%

上海市杨浦区风险投资服务

4 有限合伙人 4,000.00 18.561485%

和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中心

科学技术部科技型中小企业

5 有限合伙人 1,500.00 6.960557%

技术创新基金管理中心

6 上海宸乾投资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4,100.00 19.025522%

上海新中欧创业投资管理有

7 有限合伙人 50.00 0.232019%

限公司

8 冯勇 有限合伙人 1,500.00 6.960557%

9 潘欣健 有限合伙人 1,000.00 4.640371%

10 蔡亚山 有限合伙人 1,000.00 4.640371%

11 包国建 有限合伙人 1,000.00 4.640371%

12 何晓 有限合伙人 1,000.00 4.640371%

合计 21,550.00 100.000000%

(4)2012 年 11 月,增加合伙份额

2012 年 11 月 20 日,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合伙人数从原准予登记的 12

人变更为 13 人;有限合伙人数从原准予登记的 11 人变更为 12 人;认缴出资金

额从原准予登记的 21550 万元变更为 23050 万元;其中上海市杨浦区风险投资服

务和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中心向上海创业接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转让其在合伙企

1-1-114

华茂股份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

业的财产份额人民币 2000 万元,其中科学技术部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

管理中心认缴出资额由 1500 万元变更为 3000 万元;执行事务合伙人仍由上海新

中欧景嘉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担任。

2013 年 2 月 26 日,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向 上海景嘉换发了注册号为

310110000578196 的《合伙企业营业执照》。

本次变更后,全体合伙人认缴出资额及比例如下:

序号 合伙人姓名或名称 合伙性质 认缴出资金额(万元) 认缴出资比例

上海新中欧景嘉创业投资管

1 普通合伙人 200.00 0.8677%

理有限公司

上海市大学生科技创业基金

2 有限合伙人 2,400.00 10.4121%

3 上海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3,800.00 16.4859%

上海市杨浦区风险投资服务

4 有限合伙人 2,000.00 8.6768%

和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中心

上海创业接力投资管理有限

5 有限合伙人 2,000.00 8.6768%

公司

科学技术部科技型中小企业

6 有限合伙人 3,000.00 13.0152%

技术创新基金管理中心

7 上海宸乾投资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4,100.00 17.7874%

上海新中欧创业投资管理有

8 有限合伙人 50.00 0.2169%

限公司

9 冯勇 有限合伙人 1,500.00 6.5076%

10 潘欣健 有限合伙人 1,000.00 4.3384%

11 蔡亚山 有限合伙人 1,000.00 4.3384%

12 包国建 有限合伙人 1,000.00 4.3384%

13 何晓 有限合伙人 1,000.00 4.3384%

合计 23,050.00 100.0000%

(5)2013 年 9 月,合伙企业及合伙人更名

2013 年 9 月 10 日,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上海景嘉创业接力投资中心(有

限合伙)更名为上海景嘉创业接力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上海市杨浦区风

险投资服务和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中心更名为上海市杨浦区金融发展服务中心;上

海创业接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更名为上海创业接力科技金融集团有限公司;执行

事务合伙人仍由上海新中欧景嘉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担任。

2014 年 2 月 24 日,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向 上海景嘉换发了注册号为

310110000578196 的《合伙企业营业执照》。

1-1-115

华茂股份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

本次变更后,全体合伙人认缴出资额及比例如下:

序号 合伙人姓名或名称 合伙性质 认缴出资金额(万元) 认缴出资比例

上海新中欧景嘉创业投资管

1 普通合伙人 200.00 0.8677%

理有限公司

上海市大学生科技创业基金

2 有限合伙人 2,400.00 10.4121%

3 上海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3,800.00 16.4859%

上海市杨浦区金融发展服务

4 有限合伙人 2,000.00 8.6768%

中心

上海创业接力科技金融集团

5 有限合伙人 2,000.00 8.6768%

有限公司

科学技术部科技型中小企业

6 有限合伙人 3,000.00 13.0152%

技术创新基金管理中心

7 上海宸乾投资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4,100.00 17.7874%

上海新中欧创业投资管理有

8 有限合伙人 50.00 0.2169%

限公司

9 冯勇 有限合伙人 1,500.00 6.5076%

10 潘欣健 有限合伙人 1,000.00 4.3384%

11 蔡亚山 有限合伙人 1,000.00 4.3384%

12 包国建 有限合伙人 1,000.00 4.3384%

13 何晓 有限合伙人 1,000.00 4.3384%

合 计 23,050.00 100.00%

(6)2014 年 8 月,合伙份额变更

2014 年 8 月 10 日,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科学技术部科技型中小企业技

术创新基金管理中心将其持有的 3000 万元出资额转让给上海创业接力科技金融

集团有限公司,执行事务合伙人仍由上海新中欧景嘉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担任

(委派代表为:刘春松)

2015 年 11 月 19 日,上海市杨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向上海景嘉换发了注册号

为 10000000201511190049 的《合伙企业营业执照》。

本次变更后,全体合伙人认缴出资额及比例如下:

序号 合伙人姓名或名称 合伙性质 认缴出资金额(万元) 认缴出资比例

上海新中欧景嘉创业投资管

1 普通合伙人 200.00 0.8677%

理有限公司

上海市大学生科技创业基金

2 有限合伙人 2,400.00 10.4121%

3 上海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3,800.00 16.4859%

上海市杨浦区金融发展服务

4 有限合伙人 2,000.00 8.6768%

中心

1-1-116

华茂股份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

上海创业接力科技金融集团

5 有限合伙人 5,000.00 21.6920%

有限公司

6 上海宸乾投资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4,100.00 17.7874%

上海新中欧创业投资管理有

7 有限合伙人 50.00 0.2169%

限公司

8 冯勇 有限合伙人 1,500.00 6.5076%

9 潘欣健 有限合伙人 1,000.00 4.3384%

10 蔡亚山 有限合伙人 1,000.00 4.3384%

11 包国建 有限合伙人 1,000.00 4.3384%

12 何晓 有限合伙人 1,000.00 4.3384%

合 计 23,050.00 100.00%

3、产权控制关系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上海景嘉的产权控制关系如下:

A.上海市天宸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天宸股份有限公司于 1992 年 11 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证券代码

为 600620,实际控制人为自然人叶立培。

1-1-117

华茂股份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

B.上海新中欧景嘉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序号 股东姓名 认缴出资比例

1 祁玉伟 50%

2 刘春松 30%

3 上海新中欧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0%

合计 100%

C.上海新中欧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序号 股东姓名 认缴出资比例

1 祁玉伟 25%

2 刘春松 25%

3 余道孔 25%

4 陈琦伟 25%

合计 100%

上海景嘉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为上海新中欧景嘉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自然

人祁玉伟直接持有上海新中欧景嘉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50%的股权,系上海景

嘉的实际控制人。

4、下属主要企业、单位概况

截至 2015 年 7 月 31 日,上海景嘉除投资海聆梦外,主要投资公司情况如下:

序号 投资公司名称 持股比例 主营业务

新材料领域内的技术咨询、技术开发;化工原料及

产品(除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烟花爆竹、民

上海朗亿功能材料

1 13.50% 用爆炸物品、易制毒化学品)销售,通用机械设备

有限公司

的批发零售及安装,功能高分子塑料的研发和销

售,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生物科技、医药技术、新材料、化工产品领域内的

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仪器

仪表、玻璃制品、化工原材料及化工产品(除危险

上海同科生物科技

2 26.71% 化学品、监控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

有限公司

易制毒化学品)、Ⅲ、Ⅱ类医疗器械:临床检验分

析仪器(含医疗器械类体外诊断试剂)、食品添加

剂的销售;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陶瓷技术领域内的技术咨询、技术开发、技术转让;

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机电设备、通用机

上海恒耐陶瓷技术 械设备(除特种)维修;陶瓷制品、精密模具的设

3 33.33%

有限公司 计、制造、加工及销售;化工原料及产品(除危险

化学品、监控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

易制毒化学品)批发零售。

4 上海瑞一医药科技 10.9756% 从事化工产品、医药科技领域内技术开发、技术咨

1-1-118

华茂股份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

有限公司 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化工原料及产品(除危

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

易制毒化学品)的销售,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

业务。

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仪器设备、新材料、

上海复享仪器设备 检测技术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

5 30%

有限公司 技术服务;仪器仪表的维修(除计量器具)及销售,

自动化设备销售。

从事数控科技、软件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

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数控设备的安装、维

上海铼钠克数控科

6 3.10% 修及销售,电子产品、通信设备及相关产品、计算

技有限公司

机、软件及辅助设备(除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

产品)的销售,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上海六晶科技股份 专业于有色金属钨、钼、铌、钛、及其合金材料、

7 20%

有限公司 复合材料的研发与生产

工业自动化设备(高精度硅压力/差压变送器)生

上海洛丁森工业自 产、销售,从事自动化控制系统领域内的技术开发、

8 28.5714%

动化设备有限公司 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计算机软件开发,

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能源科技、工业自动化控制系统技术领域内的技术

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锅炉及辅

上海华之邦科技股

9 11.63% 助设备、电子产品、机械设备的销售,环保建设工

份有限公司

程专业施工,机电设备安装建设工程专业施工,从

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光机电一体化、电子、计算机软硬件、医疗器械专

业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

上海新眼光医疗器

10 5% 服务;光学设备、电子产品、计算机软硬件、医疗

械股份有限公司

器械(三类)(详见许可证范围)的销售,计算机

系统集成,从事货物与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计算机专业技术领域内的技术服务、技术转让、技

术咨询、技术开发,电子产品的研发,计算机软硬

上海天涛智能科技

11 22.22% 件、电线电缆、电子产品、通讯设备、电子元器件、

有限公司

机械设备、五金工具销售,投资咨询,商务咨询,

从事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业务。

生物医药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咨询

上海图维医药科技 服务,化工原料(除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烟

12 20%

有限公司 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易制毒化学品)的销售,

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从事土木工程技术、计算机软硬件领域内的技术开

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软件开发,

上海睿技土木工程

13 13.50% 阻尼器、减振设备、桥梁设备、计算机软硬件(除

咨询有限公司

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传感器、仪器仪

表产品的销售;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1-1-119

华茂股份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

材料科技、网络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

上海合复新材料科 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塑料制品、五金制品、金属

14 2.667%

技有限公司 材料、电子产品及零配件、通讯产品、模具的销售,

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从事自动化设备、机器人、计算机、电子产品领域

上海微泓自动化设 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

15 20%

备有限公司 及以上产品的销售,从事自动化设备、机器人的组

装生产,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主要从事光学部品的组立(及手机、数码相机的屏

苏州鹏富光电科技

16 15% 幕)和触摸屏。生产部品主要为诺基亚、佳能、先

有限公司

锋、爱普生、索尼等世界品牌服务。

测控科技、计算机软硬件、网络科技、电子科技、

光机电一体化、能源与环保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

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环保建设工

程专业施工、电信建设工程专业施工、建筑装修装

饰建设工程专业施工、机电设备安装建设工程专业

施工、水利水电建设工程施工,网络工程,电子产

上海米度测控科技

17 8% 品、电子元器件、电线电缆、机电设备、机械设备

有限公司

及配件、照相器材、电讯器材、通讯器材、通信器

材(除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通信设备(除

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仪器仪表、计算机

软硬件(除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摄影

器材、实验室设备的销售;网络布线,计算机、家

用电器安装维修。

计算机多媒体专业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

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计算机网络工程(除专项),

计算机系统集成,市场信息咨询与调查(不得从事

上海几度信息科技

18 12.45% 社会调查、社会调研、民意调查、民意测验),企

有限公司

业管理咨询(除经纪),商务信息咨询(除经纪),

电脑图文设计制作,企业形象策划,礼仪服务,展

览展示服务,会务服务。

化工产品及原料(除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烟

上海智冠高分子材

19 20% 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易制毒化学品)、电子设

料有限公司

备、环保材料的销售。

电气设备、电子设备、电力设备加工、批发、零售,

上海上芃电气有限 从事电缆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

20 20%

公司 服务、技术转让,机电设备加工、维修,商务信息

咨询。

企业以研制和销售“交流伺服系统”及其周边技术

为主营业务。 常州鼎州自动化技术有限公司拥有

常州同毅自动化技

21 22% 国内领先的交流伺服驱动器技术,多家知名企业都

术有限公司

采用本团队的技术或者产品,现已完成 6 款

(0.4KW-5.5KW,可覆盖 80%以上的应用领域)驱

1-1-120

华茂股份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

动器的研制工作

化学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

上海皓元化学科技 技术转让,化工原料及产品(除危险化学品、监控

22 17.50%

有限公司 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易制毒化学品)

批发,从事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业务。

自贡华气科技股份 公司主要经营合成天然气站,压缩天然气,储气井

23 1.92%

有限公司 工程,浅层石油,天然气工程设计,咨询服务

主要生产销售平面元件、激光光盘母盘基片、各类

滤光片、熔石英基片、晶体元器件、及各类窗口保

常熟晶玻光学科技

24 5.26% 护玻片、触摸屏面板玻片。广泛应用于手机、电脑、

有限公司

数码相机、投影仪、CCD、DVD 及各类测量、监

视、医疗设备,电子半导体,航空航天等领域。

与世界 LED 芯片制造巨头进行战略合作,以 LED

广州众恒光电科技 芯片封装、LED 应用光源、LED 光源灯具一体化

25 2.0576%

有限公司 等的研发、生产、销售为一体的大型半导体照明企

业,并自设有模具、注塑、五金等配套车间。

化工原料及产品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

术服务、技术转让、技术培训、技术承包、技术入

股、技术中介,化工设备、化工原料及产品(除监

控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机械设备、

上海泰坦科技股份 电子产品、办公用品、日用百货、家具销售,商业

26 2.8125%

有限公司 信息咨询(除经纪),设计、制作各类广告,电脑

图文设计、制作,会展会务服务,计算机软件开发、

销售,建筑装修装饰建设工程专业施工;非药品类

易制毒化学品经营(详见备案证明),危险化学品

经营(批发租用储存设施)(许可范围详见副本)。

环保、计算机软硬件专业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

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环保、绿化、市政工

程设计及施工;环保设施的经营管理服务;环保设

上海同臣环保有限

27 4.952% 备、环保产品、仪器仪表、机电产品的开发销售;

公司

五金、钢材批发,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技术经纪,投资咨询(不得从事经纪)。以下限分

支机构经营:污泥脱水机及零部件制造、加工。

上海御康医院有限 内科、外科、儿科、口腔科、医学检验科、医学影

28 3%

公司 像科、中医科、妇科专业。

5、近三年主要业务发展状况和主要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业务发展状况

上海景嘉成立于2011年12月15日,主要业务为投资服务。已在中国证券投资

基金业协会完成私募投资基金备案手续。

(2)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1-1-121

华茂股份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

项目 2015 年 6 月 30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总资产 26,003.53 22,462.59 22,366.10

总负债 3,721.32 - 0.28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

22,282.21 22,446.26 22,365.82

者权益

项目 2015 年 1-6 月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营业收入 - - -

营业利润 -164.05 64.44 -330.89

利润总额 -164.05 80.44 -330.89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

-164.05 80.44 -330.89

者的净利润

注:上海景嘉2013年度、2014年度的财务数据业经上海新正光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分

别出具正光会财字(2014)第63号《审计报告》、正光会财字(2015)第121号《审计报告》;

上海景嘉2015年1-6月份的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6、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日,上海景嘉与上市公司不构成关联关系。

7、向上市公司推荐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日,上海景嘉未向上市公司推荐董事或高级管理人

员。

8、最近五年受过处罚及涉及诉讼的情况

根据上海景嘉出具的相关声明、网上检索等,2015年11月19日,上海国际经

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国际仲裁中心)向上海景嘉下发了《SDV2015316<关于

对上海恒耐陶瓷技术有限公司进行增资之股东协议>争议仲裁案受理通知》,经了

解,上海景嘉为仲裁申请人,目前该仲裁案件处于受理状态。

除上述情形外,上海景嘉及其主要管理人员自成立以来受过行政处罚(与证

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亦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

或者仲裁事项。

9、最近五年的诚信情况

根据上海景嘉出具相关声明、网上检索等,上海景嘉及其主要管理人员最近

五年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

或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况等。

(二十三)上海创丰智笙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1-122

华茂股份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

1、基本情况

名 称 上海创丰智笙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类 型 有限合伙企业

主要经营场所 上海市杨浦区长阳路 1222 号 2 楼-1 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 上海创丰昕汇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13 年 12 月 4 日

经营范围 创业投资,投资管理

营业执照注册号 310110000653422

税务登记证号码 310110084121669

组织机构代码 08412166-9

2、历史沿革

(1)2013 年 12 月,上海智笙设立

2013 年 12 月 2 日,苏文森与上海创丰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签署《上海创

丰智笙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合伙创办上海创丰智笙投资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海智笙”)。上海智笙注册资本为 140 万元,其中

上海创丰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认缴出资 40 万元,实缴出资 0 万元,占注册资

本 28.5714%;苏文森认缴出资 100 万元,实缴出资 0 万元,占注册资本 71.4286%。

2013 年 12 月 4 日,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了注册号为 310110000653422

的《合伙企业营业执照》。

上海智笙设立时,其出资结构如下表所示:

序号 合伙人名称 合伙性质 认缴出资额(万元) 认缴比例(%)

1 上海创丰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普通合伙人 40.00 28.5714

2 苏文森 有限合伙人 100.00 71.4286

合 计 140.00 100.0000

(2)2014 年 2 月,增资至 2598 万元

2014 年 2 月 28 日,认缴出资额由 140 万元变更为 2598 万元。原有限合伙人

苏文森退出本合伙企业;原普通合伙人上海创丰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认缴出资

额由 40 万元整变更为 30 万元整;王祥武等 16 人作为新进有限合伙人并于当日

签订《上海创丰智笙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限合伙协议》及《上海创丰智

笙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认缴确认书》。

1-1-123

华茂股份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

2014 年 3 月 6 日,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了上述变更事宜并换发了《合

伙企业营业执照》。

此次变更后,上海智笙出资结构情况如下:

序号 合伙人名称 合伙性质 认缴出资额(万元) 认缴比例(%)

1 上海创丰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普通合伙人 30.00 1.1548

2 王祥武 有限合伙人 200.00 7.6982

3 徐步飞 有限合伙人 100.00 3.8491

4 王世亮 有限合伙人 730.00 28.0985

5 吴磊 有限合伙人 190.00 7.3133

6 庄丽旋 有限合伙人 230.00 8.8530

7 彭震 有限合伙人 200.00 7.6982

8 谢承兰 有限合伙人 60.00 2.3095

9 何奎柱 有限合伙人 120.00 4.6189

10 李燕娟 有限合伙人 480.00 18.4758

11 常延华 有限合伙人 30.00 1.1548

12 郭婉如 有限合伙人 30.00 1.1548

13 赫英明 有限合伙人 30.00 1.1548

14 张涛 有限合伙人 18.00 0.6928

15 张建文 有限合伙人 30.00 1.1548

16 夏才荣 有限合伙人 60.00 2.3095

17 王献忠 有限合伙人 60.00 2.3095

合 计 2,598.00 100.0000

(3)2015 年 5 月,份额转让及增资至 3080 万元

2015 年 4 月 30 日,王祥武与上海泰锦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签署转让

协议,王祥武将所持有上海智笙 200 万元财产份额(实缴出资为 0 万元)作价 0

万元人民币转让给上海泰锦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2015 年 4 月 30 日,上海创丰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与上海创丰昕汇创业投

资管理有限公司签署转让协议,创丰创业将所持有上海智笙 30 万元财产份额(实

缴出资为 0 万元)作价 0 万元人民币转让给上海创丰昕汇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015 年 4 月 30 日,上海创丰昕汇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泰锦投资管

理中心(有限合伙)与徐步飞等 15 人共同签署《上海创丰智笙投资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有限合伙协议》及《上海创丰智笙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认缴确认

书》认缴出资额由 2598 万元变更为 3080 万元。其中上海创丰昕汇创业投资管理

有限公司为普通合伙人,其他均为有限合伙人。

2015 年 6 月 5 日,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了上述实收资本变更事宜并换

1-1-124

华茂股份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

发了《合伙企业营业执照》。

此次变更后,上海智笙出资结构情况如下:

认缴比例

序号 合伙人名称 合伙性质 认缴出资额(万元)

(%)

上海创丰昕汇创业投资管理有

1 普通合伙人 30.00 0.9740

限公司

上海泰锦投资管理中心(有限

2 有限合伙人 200.00 6.4935

合伙)

3 徐步飞 有限合伙人 100.00 3.2468

4 王世亮 有限合伙人 730.00 23.7013

5 吴磊 有限合伙人 190.00 6.1688

6 庄丽旋 有限合伙人 230.00 7.4675

7 彭震 有限合伙人 200.00 6.4935

8 谢承兰 有限合伙人 100.00 3.2468

9 何奎柱 有限合伙人 120.00 3.8961

10 李燕娟 有限合伙人 480.00 15.5844

11 常延华 有限合伙人 100.00 3.2468

12 郭婉如 有限合伙人 100.00 3.2468

13 赫英明 有限合伙人 100.00 3.2468

14 张涛 有限合伙人 100.00 3.2468

15 张建文 有限合伙人 100.00 3.2468

16 夏才荣 有限合伙人 100.00 3.2468

17 王献忠 有限合伙人 100.00 3.2468

合 计 3,080.00 100.0000

3、产权控制关系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日,上海智笙的产权控制关系如下:

A.上海泰锦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序号 股东姓名 认缴出资比例

1 姜香妹 25.0%

2 王昌崇 8.4%

3 王昌富 25.0%

1-1-125

华茂股份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

4 王昌华 25.0%

5 王豪 8.3

6 王杰 8.3%

合计 100.0%

B.上海创丰昕汇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序号 股东姓名 认缴出资比例

1 上海创丰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100%

合计 100%

C.上海创丰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序号 股东姓名 认缴出资比例

1 上海创丰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

2 上海瑞境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15%

3 上海昕禾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17%

4 上海赛闲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15%

5 上海开盛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17%

6 上海开晟投资事务所 35%

合计 100%

上海开盛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上海赛闲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上海昕禾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上海瑞境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合计

持有上海创丰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64%的股份,且执行事务合伙人均为彭震,

同时上海开晟投资事务所为彭震投资的个人独资企业,持有上海创丰投资管理股

份有限公司35%的股份。因此,彭震合计控制上海创丰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99%

的股份,系上海创丰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

4、下属主要企业、单位概况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日,上海智笙除投资海聆梦外,主要投资公司情况如

下:

序号 投资公司名称 持股比例 主营业务

1 上海泰昌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5.0536% 健康器材研发、生产及销售

5、近三年主要业务发展状况和主要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业务发展状况

上海智笙成立于2013年,主要业务为投资服务。已在中国证券基金业协会完

成私募投资基金备案手续。

(2)主要财务指标

1-1-126

华茂股份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

单位:万元

项目 2015 年 6 月 30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总资产 2,498.30 2,498.30 2,337.95

总负债 0.31 0.31 0.03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

2,497.99 2,497.99 2,337.92

者权益

项目 2015 年 1-6 月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营业收入 - - -

营业利润 0.00 0.08 -0.08

利润总额 0.00 0.08 -0.08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

0.00 0.08 -0.08

者的净利润

注:上海智笙两年一期的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6、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日,上海智笙与上市公司不构成关联关系。

7、向上市公司推荐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日,上海智笙未向上市公司推荐董事或高级管理人

员。

8、最近五年受过处罚及涉及诉讼的情况

根据上海智笙出具的相关声明、网上检索等,上海智笙及其主要管理人员自

成立以来,未受过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亦未涉

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事项。

9、最近五年的诚信情况

根据上海智笙出具相关声明、网上检索等,上海智笙及其主要管理人员最近

五年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

或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况等。

(二十四)河北国创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名 称 河北国创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类 型 有限责任公司

住 所 石家庄市新石北路 368 号 1 号楼 401 室

法定代表人 龚九春

注册资本 贰亿伍仟万元整

成立日期 2012 年 06 月 18 日

1-1-127

华茂股份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

经营范围 生物与新医药产业及其他高新技术产业创业投资;创业

投资咨询服务;为创业企业提供创业管理服务。

营业执照注册号 130101000030940

税务登记证号码 130111598282320

组织机构代码 59828232-0

2、历史沿革

2012 年 6 月 18 日,河北华旭化工有限公司、国投高科技投资有限公司、河

北省科技投资中心、石家庄东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河北中泰仁达化工有限公

司、河北佳隆食品有限公司、河北国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共同投资设立河北国创

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北国创”),公司注册资本 25,000 万元。

2012 年 6 月 4 日,河北康龙德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冀康会设验字[2012]第

S-1018 号《验资报告》,经审验,截至 2012 年 5 月 25 日止,河北国创已收到全

体股东首次缴纳的注册资本(实收资本)合计人民币 12500 万元整,各股东均以

货币出资。

2012 年 6 月 18 日,石家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了注册

号为 130101000030940 的《营业执照》。

河北国创设立时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 认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河北华旭化工有限公司 6,500.00 26.00

2 国投高科技投资有限公司 5,000.00 20.00

3 河北省科技投资中心 5,000.00 20.00

4 石家庄东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3,000.00 12.00

5 河北中泰仁达化工有限公司 3,000.00 12.00

6 河北佳隆食品有限公司 2,000.00 8.00

7 河北国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500.00 2.00

合 计 25,000.00 100.00

3、产权控制关系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日,河北国创的产权控制关系如下:

1-1-128

华茂股份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

河北省电力需求侧管理 郑睿宗、曹彦军等

指导中心 3位自然人

16.21% 83.79%

龚 河 国 河 龚

九 北 家 投 九

6 春 省 开 资北 4 申

位 王 王 省 位 王 王 张 王

、 科 发 月 有 、 庆 树

自 齐 学 投 限金 自 冯

然 云 东 汇 然 彪 楠 强 楠

人 翠 技 资 公科 人 振

田 术 公 司 英

等 厅 司 技 等

80% 20% 10% 90% 95.2% 4.8% 80% 20%

100% 100% 100%

石 河 河

河 河 投 开家 北 北 河

有北 投 有 发庄 有国 有中 有北

限华 资北 限高 有东 限创 限泰 限佳

省 科

公旭 中 公 限亚 公投 公仁 公隆

司化 心科 司技 公房 司资 司达 司食

技 投

工 资 司地 管 化 品

产 理 工

26% 20% 20% 12% 2% 12% 8%

河北国创创业投资

有限公司

A.河北华旭化工有限公司

该公司注册号为 130182000006649,经营范围为本企业生产的特戊酸产品和

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和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配

件及相关技术的进口业务。股权结构如下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 认缴出资比例

1 龚九春 37.60%

2 齐翠田 21.00%

3 魏造栓 12.50%

4 龚九申 12.50%

5 裴瑞唐 10.00%

6 张月栋 6.40%

合计 100.00%

B.国投高科技投资有限公司

国投高科技投资有限公司系国有独资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号为:

1-1-129

华茂股份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

100000000023843(4-1),经营范围为:医药制造业、生物、医疗器械、化学原料

及制品、机械、汽车、电子信息、新材料、高新农业、食品加工、建材橡胶、针

纺织品、技术服务业、新能源、资源综合利用、节能、环保等领域的高新技术创

业投资;高新技术创业投资咨询业务;资产受托管理;为高新技术创业企业提供

创业管理服务业务。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 认缴出资比例

1 国家开发投资公司 100.00%

合计 100.00%

C.河北省科技投资中心

河北省科技投资中心系全民所有制企业,隶属于河南省科学技术委员会,注

册号为:130000100001287,经营范围为:科技投资;对创业投资基金、股权投

资基金、创业投资引导资金的投资及投资管理;工程合同履约担保;技术咨询服

务。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 认缴出资比例

1 河北省科学技术厅 100.00%

合计 100.00%

D.石家庄东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石家庄东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注册号为:130100000057374,经营范围为:

房地产开发与经营,土石方工程、地基处理。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 认缴出资比例

1 王月云 80.00%

2 王东 20.00%

合计 100.00%

E.河北中泰仁达化工有限公司

河北中泰仁达化工有限公司注册号为:130100000122376,经营范围为:化

工产品(第一类易制毒品危险化学品除外)、机电设备(汽车除外)、五金交电、

建材、钢材的销售,汽车配件、塑料制品(医用塑料制品除外)销售(需专项审

批的未经批准不得经营);焦炭、沥青的销售。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 认缴出资比例

1 王庆彪 95.20%

2 王楠 4.80%

合计 100.00%

1-1-130

华茂股份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

F.河北佳隆食品有限公司

河北佳隆食品有限公司注册号为:130181000008652,经营范围: 蔬菜、果

品、食用菌类的种植、收购、销售;蔬菜罐头,水果罐头的制造(许可期限至 2012

年 11 月 27 日止),销售自产产品;服装、服饰的加工、销售;经营本企业自产

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零配件及技术的进

口业务。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 认缴出资比例

1 张树强 80.00%

2 王楠 20.00%

合计 100.00%

G.河北国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河北国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注册号为:130101000023156,经营范围为:投

资管理、投资咨询、投资策划;信息咨询服务;财务咨询服务。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 认缴出资比例

1 龚九申 52.00%

2 冯振英 4.00%

3 牛建军 4.00%

4 曹彦军 30.00%

5 河北省金汇科技投资有限公司 10.00%

合计 100.00%

河北省金汇科技投资有限公司,注册号:130000000003473。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 认缴出资比例

1 曹彦军 43.80%

2 潘福顺 30.00%

3 河北省电力需求侧管理指导中心 16.21%

4 郑睿宗 9.99%

合计 100.00%

4、下属主要企业、单位概况

截至 2015 年 7 月 31 日,河北国创除投资海聆梦外,主要投资公司情况如下:

序号 投资公司名称 持股比例 主营业务

计算机软、硬件的研发、技术咨询服务及销售;工

艺美术品、机械设备、电子产品的批发零售;II 类:

石家庄翰纬医疗 6821-9 病人监护仪、6821-4 心电诊断仪器的生产(有

1 15.80%

设备有限公司 效期至 2016 年 7 月 20 日);经营Ⅱ类:6870-3 诊

断数据处理软件、6870-4 影像档案传输、处理系统

软件。

1-1-131

华茂股份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

计算机软硬件、外围设备研制、开发;系统集成,

自动化设备及系统工程研制、开发安装,技术服务;

唐山启奥科技股 办公设备、通讯设备、工业设备、仪器仪表批发、

2 7.50%

份有限公司 零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

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限备案后经营)

环保节能工程、新型建筑材料工程的技术研发、工

程设计与施工、技术咨询服务;工业炉窑的设计、

博广热能股份有 研发、安装、销售、钢结构、机电安装、地基与基

3 1.50%

限公司 础工程的设计、施工;废水、废气、废渣综合利用

及治理工程,余热余能回收利用工程的设计、研发;

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投资、运营、技术咨询及服务。

异丙基硫杂蒽酮、光敏剂制造、销售(限分支机构

生产经营);异丙基噻吨酮、1-羟基环已基苯基甲酮、

2-羟基-甲基苯基丙烷-1-酮、2,4-二乙基硫杂蒽酮、

对二甲氨基苯甲酸异辛酯、4-二甲基氨基苯甲酸乙

酯、邻苯甲酰基苯甲酸甲酯、4-苯基二苯甲酮、苯甲

天津久日化学股

4 2.58% 酰甲酸甲酯、2,4,6-三甲基苯甲酰基苯基膦酸乙酯、

份有限公司

N-氟代双苯磺酰胺销售;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的出

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

料的进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

的商品及技术除外;化工、电子与信息技术开发、

咨询、服务、转让(中介除外);新材料制造

5、近三年主要业务发展状况和主要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业务发展状况

河北国创成立于2012年6月,主要业务为投资服务。已在中国证券基金业协

会完成私募投资基金备案手续。

(2)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项目 2015 年 6 月 30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总资产 16,549.02 11,550.10 11,791.83

总负债 333.12 333.18 20.54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

16,215.90 11,216.92 11,771.29

者权益

项目 2015 年 1-6 月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营业收入 - - -

营业利润 -1.01 -578.10 -389.29

利润总额 -1.01 -554.37 -389.29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

-1.01 -554.37 -389.29

者的净利润

注:河北国创2013年财务数据经石家庄联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出具石联华审字

1-1-132

华茂股份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

(2014)第1041号《审计报告》;2014年财务数据经河北红日会计师事务审计,并出具红日

审字【2015】003号《审计报告》;河北国创2015年1-6月的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6、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日,河北国创与上市公司不构成关联关系。

7、向上市公司推荐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日,河北国创未向上市公司推荐董事或高级管理人

员。

8、最近五年受过处罚及涉及诉讼的情况

根据河北国创出具的相关声明、网上检索等,河北国创及其主要管理人员自

成立以来,未受过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亦未涉

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事项。

9、最近五年的诚信情况

根据河北国创出具相关声明、网上检索等,河北国创及其主要管理人员最近

五年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

或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况等。

(二十五)泓兆信息技术(上海)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名 称 泓兆信息技术(上海)有限公司

类 型 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法人独资)

住 所 上海市虹口区霍山路 201 号 3 幢 120 室

法定代表人 秦小枢

注册资本 500 万港元

成立日期 2011 年 11 月 08 日

经营范围 研究、开发计算机系统软件,提供相关的技术咨询和服

务。从事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计算机信息系统安

全专用产品、音像制品除外)的批发,进出口,并提供

相关配套服务(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

许可证管理商品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

营业执照注册号 310000400666903

1-1-133

华茂股份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

税务登记证号码 310109583434440

组织机构代码 58343444-0

2、历史沿革

2011 年 10 月 8 日,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政府下发《关于同意设立港商独资“泓

兆信息技术(上海)有限公司”的批复》[虹府外资(2011)137 号],同意设立泓

兆信息技术(上海)有限公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泓兆信息”),总投资 500 万

港元,注册资本 500 万港元。

2011 年 10 月 9 日,上海市人民政府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港澳侨投资企

业批准证书》[商外资沪虹资字(2011)3378 号],批准设立泓兆信息技术(上海)

有限公司,总投资 500 万港元,注册资本 500 万港元。

2011 年 11 月 8 日,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

号:310000400666903(虹口)。

泓兆信息设立时,股东出资额及出资比例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 认缴出资额(万港元) 出资比例(%)

1 中国泓兆集团有限公司 500.00 100.00

合 计 500.00 100.00

3、产权控制关系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日,泓兆信息产权控制关系如下:

秦小枢,身份证号 32068319780803****,住所为上海市新南路丽水华庭****。

李雪兰,身份证号 32062419490407****,住所为上海市新南路丽水华庭****。

中国泓兆集团有限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 认缴出资比例

1 秦小枢 90.00%

2 李雪兰 10.00%

合 计 100.00%

1-1-134

华茂股份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

泓兆信息为中国泓兆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秦小枢先生直接持有中国泓

兆集团90%股权,系泓兆信息的实际控制人。

4、下属主要企业、单位概况

截至 2015 年 7 月 31 日,泓兆信息除投资海聆梦外,主要投资公司情况如下:

序号 投资公司名称 持股比例 主营业务

上海乐事网络技术股份有限 网络技术、计算机软硬件领域内的

1 57%

公司 技术开发

5、近三年主要业务发展状况和主要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业务发展状况

泓兆信息成立于 2011 年 11 月 8 日,注册资本为 500 万港元,经营范围为研

究、开发计算机系统软件,提供相关的技术咨询和服务。从事计算机、软件及辅

助设备(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音像制品除外)的批发,进出口,并提

供相关配套服务(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商品的,按

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

(2)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项目 2015 年 6 月 30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总资产 1,010.70 168.86 399.79

总负债 751.47 28.11 238.5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

259.23 140.75 161.29

者权益

项目 2015 年 1-6 月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营业收入 - - -

营业利润 -28.93 -20.54 -23.26

利润总额 -28.93 -20.54 -23.26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

-28.93 -20.54 -23.26

者的净利润

注:泓兆信息2013年财务数据经上海事诚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出具事诚会师(2014)

1519号《审计报告》;2014年财务数据经上海新沃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出具新沃会师(2015)

1027号《审计报告》;2015年1-6月的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6、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日,泓兆信息与上市公司不构成关联关系。

7、向上市公司推荐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日,泓兆信息未向上市公司推荐董事或高级管理人

1-1-135

华茂股份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

员。

8、最近五年受过处罚及涉及诉讼的情况

根据泓兆信息出具的相关声明、网上检索等,泓兆信息及其主要管理人员自

成立以来,未受过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亦未涉

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事项。

9、最近五年的诚信情况

根据泓兆信息出具相关声明、网上检索等,泓兆信息及其主要管理人员最近

五年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

或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况等。

1-1-136

华茂股份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

第四节 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标的包括:(1)海聆梦80%的股权;(2)华茂进出口100%的股权。

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海聆梦

1、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 大丰海聆梦家纺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 9000 万元整

法定代表人 邱建林

住所 大丰市大中镇汇丰路 2 号(大中镇民营集中区内)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 浆纱,服装、鞋帽、针纺织品、玩具、布及高档织物面

料、工艺品制造;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

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

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

展经营活动)

成立日期 2004 年 12 月 21 日

营业执照注册号 320900400004916

税务登记证号码 320982768281866

组织机构代码 76828186-6

2、历史沿革

海聆梦前身系大丰晨啸纺织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丰晨啸”),系由南京

晨啸纺织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晨啸”)、浩荣国际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浩荣集团”)共同出资设立的中外合资企业。2004年12月21日,盐城市工商行

政管理(总)局(以下简称“盐城市工商局”)向大丰晨啸签发了企合苏盐总字第

001888号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大丰晨啸依法成立。其历史沿革情况具体如

下:

1-1-137

华茂股份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

(1)2004年12月:公司成立

2004 年 10 月 26 日,盐城市工商局出具(005)名称预核[2004]第 10260020

号《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核用公司名称为“大丰晨啸纺织品有限公司”。

2004 年 12 月 3 日,南京晨啸、浩荣集团共同签署了《合资经营大丰晨啸纺

织品有限公司合同》(以下简称“《合资合同》”);同日,南京晨啸、浩荣集团共

同签署了《合资经营大丰晨啸纺织品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大丰晨啸章

程》”)。

根据《合资合同》及《大丰晨啸章程》,大丰晨啸投资总额为 180 万美元,

注册资本为 130 万美元,其中,南京晨啸以实物和现金方式出资 96.2 万美元,占

注册资本的 74%;浩荣集团以现汇方式出资 33.8 万美元,占注册资本的 26%;

注册资本由南京晨啸、浩荣集团按其出资比例自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 6 个月内缴

清。

2004 年 12 月 3 日,大丰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以下简称“大丰外贸局”)

出具大外经贸[2004]76 号《关于大丰晨啸纺织品有限公司<合同>、<章程>的批

复》,批准《合资合同》、《大丰晨啸章程》并核准了大丰晨啸投资总额、注册资

本、合营各方的出资方式等事项。

2004 年 12 月 6 日,江苏省人民政府颁发商外资苏府资字[2004]55701 号《中

华人民共和国台港澳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以下简称“《台港澳侨投资企业批准

证书》”),批准南京晨啸与浩荣集团共同出资设立大丰晨啸的事宜,并核定大丰

晨啸的企业名称、地址、类型、投资总额、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投资者名称等

事项。

2004 年 12 月 21 日,盐城市工商局向大丰晨啸签发了企合苏盐总字第 001888

号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大丰晨啸依法成立。

2004 年 12 月 27 日,盐城天翔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翔会计

所”)出具盐天翔所验字[2004]126 号《验资报告》,经审验,截至 2004 年 12 月

27 日止,大丰晨啸已收到浩荣集团缴纳的注册资本第一期合计 10 万美元,出资

方式为货币。

2004 年 12 月 28 日,大丰市工商局核准前述变更实收资本的事宜并向大丰晨

啸换发了新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1-1-138

华茂股份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

本次变更完成后,大丰晨啸的股东出资额及出资比例如下表:

认缴出资比例

序号 股东名称/姓名 认缴出资额(万美元) 实缴出资额(万美元)

(%)

1 南京晨啸 96.2 0 74

2 浩荣集团 33.8 10 26

合 计 130.00 10 100

(2)2005 年 8 月:实缴出资

2005 年 6 月 5 日,江苏正中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中会计所”)

出具苏正中验字[2005]128 号《验资报告》,经审验,截至 2005 年 5 月 31 日止,

大丰晨啸已收到南京晨啸投入的注册资本第二期出资合计 96.2 万美元,为实物资

产出资。

前述南京晨啸以实物出资业经盐城中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于 2005 年 5 月 31

日出具编号为盐中评报(单)[2005]第 027 号的《资产评估报告》予以评估确认。

2005 年 6 月 28 日,正中会计所出具苏正中验字[2005]136 号《验资报告》,

经审验,截至 2005 年 6 月 27 日止,大丰晨啸已收到浩荣集团投入的注册资本第

三期出资合计 129,980.63 美元,为货币出资。

2005 年 8 月 15 日,盐城市工商局核准前述变更实收资本的事宜并向大丰晨

啸换发了新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本次变更完成后,大丰晨啸的股东出资额及出资比例如下表:

序号 股东名称/姓名 认缴出资额(万美元) 实缴出资额(万美元)认缴出资比例(%)

1 南京晨啸 96.2 96.2 74

2 浩荣集团 33.8 22.998063 26

合 计 130 119.198063 100

(3)2005 年 11 月:变更公司名称及注册资本、股权转让

2005 年 11 月 8 日,大丰晨啸召开董事会会议,会议决议一致同意:公司更

名为“大丰海聆梦家纺有限公司”;南京晨啸将其持有的 74%股权整体转让给大丰

市中德工艺品厂(以下简称“中德工艺品厂”);公司投资总额由 180 万美元增加

到 400 万美元,注册资本由 130 万美元增加到 300 万美元,增资由中德工艺品厂

以现有土地、厂房、设备等作价,折合 128.8 万美元出资,浩荣集团以现汇 41.2

万美元出资等。

2005 年 11 月 8 日,南京晨啸与中德工艺品厂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南京

1-1-139

华茂股份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

晨啸将持有的大丰晨啸 74%的股权以 96.2 万美元一次性转让给中德工艺品厂。同

日,中德工艺品厂与浩荣集团签署变更了上述事项的《合资合同》;同月,中德

工艺品厂与浩荣集团签署变更了上述事项的《大丰晨啸章程》。

2005 年 11 月 17 日,大丰外贸局出具大外经贸资[2005]16 号的《关于大丰晨

啸纺织品有限公司<合同><章程>变更的批复》,同意前述公司名称、投资总额及

注册资本、经营范围变更及股权转让事宜。

2005 年 11 月,江苏省人民政府向海聆梦啸换发了新的《台港澳侨投资企业

批准证书》(商外资苏府资字[2004]55701 号),批准大丰晨啸变更公司名称、经

营范围、投资总额及注册资本、股东等事项。

2005 年 11 月 24 日,盐城市工商局核准海聆梦前述公司名称、注册资本及股

权转让、经营范围等变更登记事项,并换发了新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本次变更完成后,海聆梦的股东出资额及出资比例如下表:

序 认缴出资比例

股东名称/姓名 认缴出资额(万美元) 实缴出资额(万美元)

号 (%)

1 中德工艺品厂 225 96.2 75

2 浩荣集团 75 22.998063 25

合计 300 119.198063 100

(4)2005 年 12 月:变更出资方式、实缴出资

2005 年 12 月 6 日,海聆梦召开董事会会议,会议决议一致同意:中德工艺

品厂的出资方式由以原土地、厂房、设备等出资变更为以土地、厂房、设备、现

金出资,其中,土地、厂房、设备等作价人民币 847.35 万元(折合 105 万美元),

人民币现金 968.40 万元(折合 120 万美元),合计 1815.75 万元(折合 225 万美

元)。同日,海聆梦股东签署变更了合营中方出资方式条款的《合资合同》及《海

聆梦公司章程》。

2005 年 12 月 8 日,大丰外贸局出具大外经贸资[2005]27 号的《关于大丰海

聆梦家纺有限公司<合同><章程>变更的批复》,同意海聆梦上述变更的《合资合

同》、《公司章程》。

2005 年 12 月 8 日,江苏省人民政府向海聆梦换发了新的《台港澳侨投资企

业批准证书》(商外资苏府资字[2004]55701 号),批准海聆梦变更公司经营范围

及股东出资方式等事项。

1-1-140

华茂股份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

2005 年 12 月 9 日,正中会计所出具苏正中验字[2005]210 号《验资报告》,

经审验,截至 2005 年 12 月 8 日止,海聆梦已收到浩荣集团投入的注册资本第四

期出资合计 268,050.00 美元,为货币出资。

2005 年 12 月 16 日,盐城市工商局出具核准海聆梦变更上述经营范围、出资

方式事项,并换发了新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本次变更完成后,海聆梦的股东出资额及出资比例如下表:

序 认缴出资比例

股东名称/姓名 认缴出资额(万美元) 实缴出资额(万美元)

号 (%)

1 中德工艺品厂 225 96.2 75

2 浩荣集团 75 49.803063 25

合计 300 146.003063 100

(5)2006 年 3 月:实缴出资

2005 年 12 月 30 日,正中会计所出具苏正中验字[2005]225 号《验资报告》,

经审验,截至 2005 年 12 月 29 日止,海聆梦已收到浩荣集团投入的注册资本第

五期出资合计 70,000 美元,为货币出资。

2006 年 3 月 5 日,正中会计所出具苏正中验字[2006]009 号《验资报告》,经

正中会计所审验,截至 2006 年 3 月 3 日止,海聆梦已收到浩荣集团投入的注册

资本第六期出资合计 182,000 美元,为货币出资。

2006 年 3 月 28 日,盐城市工商局核准海聆梦上述实收资本变更登记事项,

并换发新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本次变更完成后,海聆梦的股东出资额及出资比例如下表:

序 认缴出资比例

股东名称/姓名 认缴出资额(万美元) 实缴出资额(万美元)

号 (%)

1 中德工艺品厂 225 96.2 75

2 浩荣集团 75 75 25

合计 300 171.2 100

(6)2006 年 6 月:实缴出资

2006 年 4 月 12 日,天翔会计所出具盐天翔所验字[2006]82 号《验资报告》,

经审验,截至 2006 年 4 月 11 日止,海聆梦已收到中德工艺品厂缴纳的注册资本

人民币柒佰万元(折合 867,410.16 美元),出资方式为货币出资。

2006 年 6 月 9 日,盐城市工商局核准海聆梦上述实收资本变更登记事项,并

1-1-141

华茂股份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

换发了新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本次变更完成后,海聆梦的股东出资额及出资比例如下表:

序 认缴出资比例

股东名称/姓名 认缴出资额(万美元) 实缴出资额(万美元)

号 (%)

1 中德工艺品厂 225 182.941016 75

2 浩荣集团 75 75 25

合计 300 257.941016 100

(7)2006 年 11 月:新增注册资本

2005 年 12 月 18 日,海聆梦召开董事会会议,决议同意公司注册资本由 300

万美元增加到 385 万美元,新增出资全部由浩荣集团以现汇 85 万美元出资。

2005 年 12 月 21 日,大丰外贸局出具大外经贸资[2005]43 号的《关于大丰海

聆梦家纺有限公司<合同><章程>变更的批复》,同意海聆梦申报变更《合资合同》

《公司章程》中注册资本等条款的事项。

2006 年 11 月 3 日,江苏省人民政府向海聆梦换发新的《台港澳侨投资企业

批准证书》(商外资苏府资字[2004]55701 号),批准海聆梦变更公司注册资本、

投资总额等事项。

2006 年 11 月 18 日,海聆梦召开董事会会议,决议同意公司注册资本由 385

万美元增加到 500 万美元,投资总额由 400 万美元增加到 600 万美元。新增注册

资本由浩荣集团以现汇方式出资。同日 ,签署了《公司章程修正案》,变更《公

司章程》中上述变更条款。

2006 年 11 月 13 日,大丰外贸局出具大外经贸资[2006]85 号的《关于大丰海

聆梦家纺有限公司增资及修改公司合同/章程的批复》,同意海聆梦申报变更《合

资合同》、《公司章程》中投资总额、注册资本等条款的事项。

2006 年 11 月 13 日,江苏省人民政府向海聆梦换发新的《台港澳侨投资企业

批准证书》(商外资苏府资字[2004]55701 号),批准海聆梦申请的变更公司注册

资本、投资总额等事项。

2006 年 11 月 30 日,盐城中博华联合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中博会计所”)

出具盐中博华验[2006]559 号《验资报告》,经审验,截至 2006 年 11 月 30 日,

海聆梦已收到浩荣集团现汇出资合计 100 万美元。

2006 年 12 月 8 日,中博会计所出具盐中博华验[2006]562 号《验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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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茂股份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

经审验,截至 2006 年 12 月 8 日,海聆梦已收到浩荣集团现汇出资合计 40 万美

元。

2006 年 12 月 15 日,中博会计所出具盐中博华验[2006]569 号《验资报告》,

经审验,截至 2006 年 12 月 15 日,海聆梦已收到中德工艺品厂现汇出资合计

420,589.84 美元;浩荣集团现汇出资合计 399,980.61 美元。

2006 年 12 月 19 日,盐城市工商局核准海聆梦注册资本及投资总额变更事宜,

并换发了新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本次变更完成后,海聆梦的股东出资额及出资比例如下表:

序 认缴出资比例

股东名称/姓名 认缴出资额(万美元) 实缴出资额(万美元)

号 (%)

1 中德工艺品厂 225 225 45

2 浩荣集团 275 254.998061 55

合 计 500 479.9981 100

(8)2007 年 5 月:实缴出资

2007 年 5 月 18 日,中博会计所出具盐中博华验[2007]209 号的《验资报告》,

经审验,截至 2007 年 5 月 18 日止,海聆梦已收到浩荣集团现汇出资 200,019.39

美元。

2007 年 5 月 22 日,盐城工商局核准了海聆梦的本次变更登记事项,并换发

了新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本次变更完成后,海聆梦的股东出资额及出资比例如下表:

序 认缴出资比例

股东名称/姓名 认缴出资额(万美元) 实缴出资额(万美元)

号 (%)

1 中德工艺品厂 225 225 45

2 浩荣集团 275 275 55

合 计 500 500 100

(9)2007 年 9 月:新增注册资本

2007 年 6 月 18 日,海聆梦召开董事会会议,会议决议一致同意公司投资总

额由 600 万美元增加到 650 万美元,注册资本由 500 万美元增加到 550 万美元,

增资由浩荣集团以现汇 50 万美元出资。同日,公司签署了《公司章程修正案》,

变更了《公司章程》中上述的注册资本及各方出资条款。

2007 年 6 月 20 日,大丰外贸局出具大外经贸资[2007]75 号《关于同意大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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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茂股份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

海聆梦家纺有限公司增资及修改公司合同/章程的批复》,同意海聆梦本次投资总

额、注册资本等变更事项。

2007 年 6 月 20 日,江苏省人民政府向海聆梦换发新了《台港澳侨投资企业

批准证书》(商外资苏府资字[2004]55701 号),批准海聆梦上述投资总额及注册

资本变更事项。

2007 年 7 月 18 日,江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大华验字[2007]第

149 号的《验资报告》,经审验,截至 2007 年 7 月 18 日止,海聆梦已收到浩荣集

团货币出资 13 万美元,累计实缴注册资本为 513 万美元。

2007 年 9 月 14 日,盐城市工商局核准了海聆梦本次变更登记事项,并换发

了新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本次变更后,海聆梦的股东出资额及出资比例如下表:

序 认缴出资比例

股东名称/姓名 认缴出资额(万美元) 实缴出资额(万美元)

号 (%)

1 中德工艺品厂 225 225 40.91

2 浩荣集团 325 288 59.09

合 计 550 513 100.00

(10)2007 年 11 月:实缴出资

2007 年 11 月 19 日,中博会计所出具盐中博华验[2007]720 号的《验资报告》,

经审验,截至 2007 年 11 月 19 日止,海聆梦已收到浩荣集团出资 370,000 美元,

以现汇出资。

2007 年 11 月 28 日,盐城市工商局核准了海聆梦本次变更登记事项,并换发

新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本次变更完成后,海聆梦的股东出资额及出资比例如下表:

序 认缴出资比例

股东名称/姓名 认缴出资额(万美元) 实缴出资额(万美元)

号 (%)

1 中德工艺品厂 225 225 40.91

2 浩荣集团 325 325 59.09

合 计 550 550 100.00

(11)2010 年 3 月:增加注册资本

2009 年 11 月 12 日,海聆梦召开董事会会议,会议决议同意公司注册资本由

550 万美元增加到 650 万美元,新增注册资本全部由浩荣集团以现汇出资等。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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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茂股份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

日,海聆梦签署了《公司章程修正案》,变更《公司章程》中上述条款。

2009 年 11 月 23 日,大丰外贸局出具大外经贸资[2009]137 号的《关于同意

大丰海聆梦家纺有限公司增资修改公司合同/章程的批复》,同意海聆梦上述变更

事项。

2009 年 12 月 16 日,江苏省人民政府向海聆梦换发新的《台港澳侨投资企业

批准证书》(商外资苏府资字[2004]55701 号),批准海聆梦上述注册资本变更事

项。

2009 年 12 月 3 日,中博会计所出具盐中博华验[2009]875 号的《验资报告》,

经审验,截至 2009 年 12 月 3 日,海聆梦已收到股东现汇出资合计 20 万美元。

2009 年 12 月 17 日,中博会计所出具盐中博华验[2009]912 号的《验资报告》,

经审验,截至 2009 年 12 月 17 日,海聆梦已收到股东浩荣集团现汇出资合计 80

万美元。

2010 年 3 月 11 日,盐城市工商局核准了海聆梦本次变更登记事项,并换发

新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本次变更后,海聆梦的股东出资额及出资比例如下表:

序号 股东名称/姓名 出资额(万美元) 出资比例(%)

1 中德工艺品厂 225 34.62

2 浩荣集团 425 65.38

合 计 650 100.00

(12)2011 年 1 月:新增注册资本

2010 年 6 月 18 日,海聆梦召开董事会会议,会议决议同意公司注册资本由

650 万美元增加到 908 万美元,新增注册资本全部由浩荣集团以现汇 258 万美元

出资。同日,海聆梦签署了《公司章程修正案》,变更《公司章程》中上述变更

条款。

2010 年 7 月 6 日,江苏省人民政府向海聆梦换发新的《台港澳侨投资企业批

准证书》(商外资苏府资字[2004]55701 号),批准海聆梦上述注册资本等变更事

项。

2010 年 7 月 6 日,大丰外贸局出具大商资发[2010]49 号的《关于同意大丰海

聆梦家纺有限公司增资修改公司合同/章程的批复》,同意海聆梦上述变更事项。

2010 年 11 月 17 日,盐城宏进联合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宏进会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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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茂股份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

出具盐宏进所验字[2010]10033 号《验资报告》,经审验,截至 2010 年 11 月 10

日止,海聆梦已收到股东浩荣集团缴纳的货币出资 49,965.00 美元。

2010 年 11 月 26 日,宏进会计所出具盐宏进所验字[2010]10034 号《验资报

告》,经审验,截至 2010 年 11 月 23 日止,海聆梦已收到股东浩荣集团缴纳的货

币出资 1,000,035.00 美元。

2010 年 11 月 30 日,天翔会计所出具盐天翔所验[2010]376 号《验资报告》,

经审验,截至 2010 年 11 月 30 日止,海聆梦已收到股东浩荣集团缴纳的货币出

资 50 万美元整。

2010 年 12 月 16 日,盐城市工商局核准了海聆梦上述实收资本由 650 万美元

增加到 805 万美元的变更登记事项,并换发了新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010 年 12 月 10 日,天翔会计所出具盐天翔所验[2010]390 号《验资报告》,

经审验,截至 2010 年 12 月 9 日,海聆梦已收到浩荣集团缴纳的货币出资 50 万

美元。

2010 年 12 月 27 日,天翔会计所出具盐天翔所验[2010]412 号《验资报告》,

经审验,截至 2010 年 12 月 24 日止,海聆梦已收到浩荣集团缴纳的货币出资 53

万美元。

2011 年 1 月 4 日,盐城市工商局核准了海聆梦上述实收资本由 805 万美元增

加到 908 万美元的变更登记事项,并换发了新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本次变更后,海聆梦的股东出资额及出资比例如下表:

序号 股东名称/姓名 出资额(万美元) 出资比例(%)

1 中德工艺品厂 225 24.78

2 浩荣集团 683 75.22

合 计 908 100.00

(13)2012 年 12 月:股权转让及变更公司性质

2012 年 12 月 18 日,海聆梦召开董事会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股东

浩荣国际集团有限公司转让公司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股东浩荣集团将其持有

的公司股权 348.33 万美元(占注册资本的 38.36%)以 348.33 万美元的价格转让

给邱建林,同意浩荣集团将其持有的公司股权 334.67 万美元(占注册资本的

36.86%)以 334.67 美元的价格转让给倪晨等。

2012 年 12 月 18 日,浩荣集团与邱建林、倪晨及海聆梦签订了《关于大丰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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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茂股份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

聆梦家纺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约定浩荣集团将其持有的海聆梦 38.36%的

股权转让给邱建林,将其持有的海聆梦 36.86%的股权转让给倪晨,上述股权转让

价款共计 683 万美元。

2012 年 12 月 26 日,大丰商务局出具大商资发[2012]120 号《关于同意大丰

海聆梦家纺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变更企业类型的批复》,批准浩荣集团将其持有的

海聆梦 38.36%的股权转让给邱建林,将其持有的海聆梦 36.86%的股权转让给倪

晨;股权转让后,海聆梦的企业类型变为内资企业,缴销原公司外商投资企业批

准证书。

2012 年 12 月 27 日,天翔会计所出具盐天翔所验[2012]260 号《验资报告》,

经审验,截至 2012 年 12 月 18 日止,海聆梦股权转让及外资转为内资后的注册

资本为人民币 6782.082062 万元,实收资本为人民币 6782.082062 万元。

2012 年 12 月 28 日,盐城市工商局核准海聆梦上述股东及企业性质变更登记

事项并于向海聆梦换发了新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本次变更后,大丰晨啸的股东出资额及出资比例如下表:

占注册资本比例

序号 股东名称 注册资本(万元) 实收资本(万元)

(%)

1 中德工艺品厂 1680.599935 1680.599935 24.78

2 邱建林 2601.606679 2601.606679 38.36

3 倪晨 2499.875448 2499.875448 36.86

合 计 6782.082062 6782.082062 100.00

(14)2012 年 12 月:新增注册资本

2012 年 12 月 28 日,海聆梦召开股东会会议,会议一致同意吸收汪方、崔竑

宇、李信林、田丰、苏亚丽、刘萍、朱启锋、周兴志、张友东、黄秀国、倪震为

公司新股东,公司注册资本增加 1017 万元,增资后公司注册资本为 7799.082062

万元。

2012 年 12 月 31 日,海聆梦签署了公司章程修正案,对章程中关于股东姓名

和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的条款做了修改。

2012 年 12 月 31 日,天翔会计所出具盐天翔所验[2012]262 号《验资报告》,

经审验,截至 2012 年 12 月 28 日止,海聆梦已收到汪方、崔竑宇、李信林、田

丰、苏亚丽、刘萍、朱启锋、周兴志、张友东、黄秀国、倪震缴纳的新增出资款

人民币 1322.1 万元,其中:计入实收资本为人民币 1017 万元,计入资本公积为

1-1-147

华茂股份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

人民币 305.1 万元。

2012 年 12 月 31 日,盐城市工商局核准海聆梦上述注册资本及股东变更工商

登记事项,并换发了新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此次变更后,海聆梦股东出资额及出资比例如下表: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中德工艺品厂 1680.599935 21.55

2 邱建林 2601.606679 33.36

3 倪晨 2499.875448 32.05

4 汪方 700 8.98

5 崔竑宇 10 0.13

6 李信林 10 0.13

7 田丰 8 0.10

8 苏亚丽 5 0.06

9 刘萍 4 0.05

10 朱启锋 20 0.26

11 周兴志 10 0.13

12 张友东 50 0.64

13 黄秀国 50 0.64

14 倪震 150 1.92

合 计 7799.082062 100.00

(15)2013 年 9 月:新增注册资本

2013 年 9 月 22 日,海聆梦召开股东会会议,会议决议一致同意公司注册资

本增加 1200.917938 万元,增资后,公司注册资本为 9000 万元,增资部分由股东

邱建林以货币形式出资。同日,海聆梦签署了相应的公司章程修正案。

2013 年 9 月 24 日,江苏瑞泽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苏瑞泽验(2013)

A-126 号《验资报告》,经审验,截至 2013 年 9 月 23 日止,海聆梦已收到股东邱

建林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实收资本)合计人民币壹仟贰佰万玖仟壹佰柒拾玖元

叁角捌分。股东邱建林以货币出资合计人民币 1516.193319 万元,其中,人民币

1200.917938 万元作为注册资本(实收资本),人民币 360.275381 万元作为资本公

积。

2013 年 9 月 24 日,盐城市工商局核准海聆梦上述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变更

工商登记事项,并换发了新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此次变更后,海聆梦股东出资额及出资比例如下表: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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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茂股份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

1 大丰市中德工艺品厂 1680.599935 18.67

2 邱建林 3802.524617 42.25

3 倪晨 2499.875448 27.78

4 汪方 700 7.78

5 崔竑宇 10 0.11

6 李信林 10 0.11

7 田丰 8 0.09

8 苏亚丽 5 0.06

9 刘萍 4 0.04

10 朱启锋 20 0.22

11 周兴志 10 0.11

12 张友东 50 0.56

13 黄秀国 50 0.56

14 倪震 150 1.66

合 计 9000 100.00

(16)2013 年 12 月:股权转让

2013 年 9 月 25 日,海聆梦召开股东会会议,会议一致同意以下决议:中德

工艺品厂将其所持有的 350 万元股权,以人民币 1470 万元的价格转让给苏州国

润;将其所持有的 300 万元股权,以人民币 1260 万元的价格转让给杨廷栋先生;

将其所持有的 50 万元股权,以人民币 210 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包文龙先生;将其

所持有的 50 万元股权,以人民币 210 万元的价格转让给何余金先生;将其所持

有的 232.92 万元股权,以人民币 1000 万元的价格转让给上海创丰。同时,会议

修改了公司章程相关条款。

2013 年 9 月 24 日,苏州国润与中德工艺品厂、海聆梦签署了《关于大丰海

聆梦家纺有限公司股权转让之投资协议》及《补充协议》,约定了苏州国润以 1,470

万元受让中德工艺品厂持有的海聆梦 350 万元股权。

2013 年 9 月 24 日,杨廷栋、包文龙、何余金分别与中德工艺品厂、海聆梦

签署了《关于大丰海聆梦家纺有限公司股权转让之投资协议》及《补充协议》,

分别约定杨廷栋以 1,260 万元受让中德工艺品厂持有的海聆梦 300 万元股权;包

文龙以 210 万元受让中德工艺品厂持有的海聆梦 50 万元股权;何余金以 210 万

元受让中德工艺品厂持有的海聆梦 50 万元股权。2013 年 12 月 11 日,上述各方

就上述协议进行了公证。

2013 年 9 月 25 日,上海创丰与中德工艺品厂、海聆梦、邱建林、倪晨签署

1-1-149

华茂股份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

了《关于大丰海聆梦家纺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及《补充协议》,约定上海

创丰以 1,000 万元价格受让中德工艺品厂持有的海聆梦 232.92 万元股权。

2013 年 12 月 18 日,大丰工商局出具编号为(09820159)公司变更[2013]第

12180001 号《公司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审核同意海聆梦上述股东变更工商登

记事项。

此次变更后,海聆梦股东出资额及出资比例如下表:

序号 股东名称 实缴出资(万元) 出资比例(%)

1 中德工艺品厂 697.679935 7.75

2 邱建林 3802.52461 42.25

3 倪晨 2499.875448 27.78

4 汪方 700 7.78

5 崔竑宇 10 0.11

6 李信林 10 0.11

7 田丰 8 0.09

8 苏亚丽 5 0.06

9 刘萍 4 0.04

10 朱启锋 20 0.22

11 周兴志 10 0.11

12 张友东 50 0.56

13 黄秀国 50 0.56

14 倪震 150 1.66

15 苏州国润 350 3.88

16 上海创丰 232.92 2.89

17 杨廷栋 300 3.33

18 包文龙 50 0.56

19 何余金 50 0.56

合 计 9000 100.00

(17)2014 年 2 月:股权转让

2013 年 12 月 25 日,海聆梦召开股东会会议,会议一致同意以下决议:公司

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9000 万元,其中中德工艺品厂持有公司注册资本 697.679935

万元,占注册资本总额的 7.75%。中德工艺品厂将其所持有的 232.92 万元注册资

本,以人民币 1000 万的价格转让给上海景嘉;将其持有的 186.3 万元注册资本以

人民币 800 万元的价格转让给上海智笙;将其持有的 138.689935 万元注册资本以

人民币 595.40 万元的价格转让给上海创丰;将其所持有的 139.77 万元注册资本

以人民币 600 万元转让给河北国创等。

1-1-150

华茂股份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

2013 年 12 月 25 日,上海景嘉、上海智笙分别与中德工艺品厂、海聆梦、邱

建林、倪晨签署了《关于大丰海聆梦家纺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及《补充协

议》,约定上海景嘉以 1000 万元价格受让中德工艺品厂持有的海聆梦 232.92 万元

股权;上海智笙以 800 万元价格受让中德工艺品厂持有的海聆梦 186.30 万元股权。

2014 年 1 月 23 日,上海创丰、河北国创分别与中德工艺品厂、海聆梦、邱

建林、倪晨签署了《关于大丰海聆梦家纺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及《补充协

议》,约定上海创丰以 595.4 万元价格受让中德工艺品厂持有的大丰海聆 梦

138.689935 万元股权;河北国创以 600 万元价格受让中德工艺品厂持有的大丰海

聆梦 139.77 万元股权。

2014 年 2 月 28 日,盐城市工商局核准了海聆梦的上述变更登记事项,并换

发了新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此次变更后,海聆梦股东出资额及出资比例如下表: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邱建林 3802.52461 42.25

2 倪晨 2499.875448 27.78

3 汪方 700 7.78

4 崔竑宇 10 0.11

5 李信林 10 0.11

6 田丰 8 0.09

7 苏亚丽 5 0.06

8 刘萍 4 0.04

9 朱启锋 20 0.22

10 周兴志 10 0.11

11 张友东 50 0.56

12 黄秀国 50 0.56

13 倪震 150 1.66

14 苏州国润 350 3.88

15 杨廷栋 300 3.33

16 包文龙 50 0.56

17 何余金 50 0.56

18 上海智笙 186.30 2.07

19 上海景嘉 232.92 2.588

20 上海创丰 371.61 2.59

21 河北国创 139.77 1.553

合 计 9000 100.00

(18)2014 年 6 月:股权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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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茂股份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

2014 年 5 月 30 日,田丰、倪晨签署了《大丰海聆梦家纺有限公司股权转让

协议》,约定因田丰主动离职,将其持有的海聆梦 8 万元股权以人民币 11.4 万元

转让给倪晨。

2014 年 6 月 13 日,盐城市工商局核准海聆梦上述变更登记事项,并换发了

新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此次变更后,海聆梦股东出资额及出资比例如下表: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邱建林 3802.52461 42.25

2 倪晨 2507.875448 27.87

3 汪方 700 7.78

4 崔竑宇 10 0.11

5 李信林 10 0.11

6 苏亚丽 5 0.06

7 刘萍 4 0.04

8 朱启锋 20 0.22

9 周兴志 10 0.11

10 张友东 50 0.56

11 黄秀国 50 0.56

12 倪震 150 1.66

13 苏州国润 350 3.88

14 杨廷栋 300 3.33

15 包文龙 50 0.56

16 何余金 50 0.56

17 上海智笙 186.30 2.07

18 上海景嘉 232.92 2.588

19 上海创丰 371.61 4.43

20 河北国创 139.77 1.553

合 计 9000 100.00

(19)2015 年 6 月:股权转让

2015 年 5 月 20 日,邱建林、海聆梦分别与新疆通海、泓兆信息、邱醒亚、

蒋乾锐签署《关于大丰海聆梦家纺有限公司股权转让之投资协议》及《补充协议》,

约定邱建林分别将其所持有的海聆梦 450 万元的出资以人民币 3,150 万的价格转

让给新疆通海;将其持有的海聆梦 100 万元的出资以人民币 700 元的价格转让给

泓兆信息;将其持有的海聆梦 450 万元的出资以人民币 3,150 万元的价格转让给

邱醒亚;将其所持有的海聆梦 300 万元的出资以人民币 2,100 万元转让给蒋乾锐。

1-1-152

华茂股份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

同日,倪晨与周晓萍签署《关于大丰海聆梦家纺有限公司股权转让之投资协议》,

约定倪晨将其所持有的海聆梦 500 万元的出资以人民币 3,500 万的价格转让给周

晓萍。

2015 年 6 月,海聆梦召开股东会会议并作出决议同意上述股权转让等事项。

2015 年 6 月 29 日,大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海聆梦上述股权变更登记事

项,并换发了新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本次变更完成后,海聆梦股东、出资额及出资比例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邱建林 2,502.524610 27.81

2 倪晨 2,007.875448 22.31

3 汪方 700.000000 7.78

4 崔竑宇 10.000000 0.11

5 李信林 10.000000 0.11

6 苏亚丽 5.000000 0.06

7 刘萍 4.000000 0.04

8 朱启锋 20.000000 0.22

9 周兴志 10.000000 0.11

10 张友东 50.000000 0.56

11 黄秀国 50.000000 0.56

12 倪震 150.000000 1.67

13 苏州国润 350.000000 3.89

14 杨廷栋 300.000000 3.33

15 包文龙 50.000000 0.56

16 何余金 50.000000 0.56

17 上海智笙 186.300000 2.07

18 上海景嘉 232.920000 2.59

19 上海创丰 371.610000 4.13

20 河北国创 139.770000 1.56

21 周晓萍 500.000000 5.56

22 蒋乾锐 300.000000 3.33

23 邱醒亚 450.000000 5.00

24 泓兆信息 100.000000 1.11

25 新疆通海 450.000000 5.00

合 计 9,000.000000 100.00

3、股权结构及控制关系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日,海聆梦股权结构图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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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茂股份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

新 泓 合上 上 苏 河 上

企疆 兆 伙海 企海 企州 北 海

其它 业通 信 企创 业创 业国 国 景

邱 周 邱 蒋 杨 10名 (海 有息 业丰 (丰 (润 创 投嘉

建 倪 汪 晓 醒 乾 廷 倪 自然 有股 限技 (智 有创 有瑞 公创 资创

林 晨 方 萍 亚 锐 栋 震 限权 公术 有笙 限业 限琪 司业 中业

人股 合投 司( 限创 合投 合创 投 心接

东 伙资 上 合业 伙资 伙业 资 力

)合 海 伙投 )合 )投 有 创

伙 ) )资 伙 资 限 业

27.81% 22.31% 7.78% 5.56% 5.00% 3.33% 3.33% 1.67% 2.88% 5.00% 1.11% 2.07% 4.13% 3.89% 1.55% 2.59%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海 海

南 大 聆 聆

大 大 京 丰 梦 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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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 限 纺

公 公 限 限 有

公 公 限

司 司 司 司 公 限

公司股东中邱建林与倪晨系夫妻关系,倪震为倪晨之弟,张友东为倪晨之舅;

其他股东之间不存在亲属关系。

4、下属子公司情况

(1)大丰优美居家纺

①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大丰优美居家纺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 707.8743 万元

法定代表人 倪震

住所 大丰市经济开发区锦丰路 8 号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营业范围 床上用品、塑料包装袋、服装、鞋帽、针纺织品、工艺

品、玩具、纱线、纸箱制造;花边编织;皮革制品、日

用品(除电动三轮车)、纺织品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

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经营

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成立日期 2004 年 12 月 30 日

营业执照注册号 320900400004981

营业期限 2004 年 12 月 30 日至 2019 年 12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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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茂股份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

②历史沿革

A、2004 年 12 月:优美居设立

优美居曾用名大丰汇荣木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荣木业”)、大丰海聆梦

塑料包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聆梦包装”),系经大丰市经贸局以大外经贸

[2004]82 号文批准,由南京浩鸿投资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浩鸿投资”)、

阿拉伯联合酋长国 Yang TSE Ready Made Garments&Textiles(以下简称“Yang

TSE”)共同出资设立的中外合资企业。2004 年 12 月 30 日,盐城工商局向汇荣

木业签发了企合苏盐总字第 001895 号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汇荣木业依法

成立。其设立情况具体如下:

2004 年 12 月 22 日,盐城工商局出具(005)名称预核[2004]第 12220000 号

《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核用公司名称为“大丰汇荣木业有限公司”。

2004 年 12 月 29 日,浩鸿投资和 Yang TSE 共同签署了《合资经营大丰汇荣

木业有限公司合同》(以下简称“《合资合同》”)及《合资经营大丰汇荣木业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汇荣木业章程》”)。根据《合资合同》及《汇荣木

业章程》,汇荣木业投资总额为 30 万美元,注册资本为 25 万美元,其中,浩鸿

投资以 99.18 万人民币(折合 12 万美元)出资,占注册资本的 48%;Yang TSE

以现汇 13 万美元出资,占注册资本的 52%。

2004 年 12 月 29 日,大丰经贸局出具《关于大丰汇荣木业有限公司<合同>、

<章程>的批复》(大外经贸[2004]82 号),核准了浩鸿投资和 Yang TSE 投资设

立汇荣木业等事宜并批准了《合资合同》及《汇荣木业章程》。

2004 年 12 月,江苏省政府颁发编号为商外资苏府资字[2004]55704 号《中华

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以下简称“《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批准浩鸿投资和 Yang TSE 共同出资设立汇荣木业等相关事宜。

2004 年 12 月 30 日,盐城工商局向汇荣木业签发了企合苏盐总字第 001895

号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汇荣木业依法成立。

B、2005 年 8 月:增加实收资本、股权转让

2005 年 5 月 25 日,盐城丰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丰华会计所”)

出具丰华会(2005)验第 071 号《验资报告》验证:截至 2005 年 5 月 25 日止,

汇荣木业已收到股东 Yang TSE 缴纳的注册资本 13 万美元,出资方式为货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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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茂股份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

2005 年 6 月 28 日,丰华会计所出具丰华会(2005)验第 094 号《验资报告》

验证:截至 2005 年 6 月 28 日止,汇荣木业已收到股东浩鸿投资缴纳的注册资本

12 万美元,出资方式为货币。

2005 年 6 月 6 日,Yang TSE 与浩荣集团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书》,约定

将 Yang TSE 持有的汇荣木业 52.00%的股权一次性转让给浩荣集团。同日,浩鸿

投资出具《承诺书》声明放弃 Yang TSE 前述转让股权的优先购买权。

2005 年 6 月 20 日,汇荣木业召开董事会会议并作出决议同意股东 Yang TSE

将其持有的 52.00%股权转让给浩荣集团。同日,浩鸿投资与浩荣集团签署变更了

上述事宜的《合资合同》及《汇荣木业章程》。

2005 年 6 月 21 日,大丰经贸局出具《关于大丰汇荣木业有限公司<合同>、

<章程>变更的批复》(大外经贸资[2005]54 号),同意前述公司股权转让等相关

事宜。

2005 年 6 月 21 日,江苏省政府向汇荣木业换发了新的《台港澳侨投资企业

批准证书》(商外资苏府资字[2004]55704 号),批准汇荣木业投资者变更等相

关事宜。

2005 年 8 月 24 日,盐城工商局审核批准了汇荣木业股权转让事宜并为汇荣

木业换发了新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本次变更完成后,汇荣木业的股东、出资额及出资比例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美元) 认缴出资比例(%) 实缴出资额(万美元)

1 浩鸿投资 12.00 48.00 12.00

2 浩荣集团 13.00 52.00 13.00

合 计 25.00 100.00 25.00

C、2006 年 1 月:增加注册资本、实收资本

2005 年 12 月 14 日,汇荣木业召开董事会会议并作出决议同意:投资总额由

原来的 30 万美元增加至 50 万美元,注册资本由原来的 25 万美元增加至 45 万美

元,新增出资全部由浩荣集团认购。

2005 年 12 月 14 日,大丰经贸局出具《关于大丰汇荣木业有限公司<合同><

章程>变更的批复》(大外经贸资[2005]34 号),同意前述投资总额、注册资本

变更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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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茂股份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

2005 年,江苏省政府向汇荣木业换发新的《台港澳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商

外资苏府资字[2004]55704 号),审核同意前述投资总额、注册资本变更事宜。

2005 年 12 月 30 日,正中会计所出具苏正中验字[2005]226 号《验资报告》

验证:截至 2005 年 12 月 30 日止,汇荣木业已收到股东浩荣集团缴纳的新增注

册资本(实收资本)合计 20 万美元,为货币出资。

2006 年 1 月 19 日,汇荣木业就前述注册资本暨实收资本变更事宜办理了工

商变更登记并获发了新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本次变更完成后,汇荣木业的股东、出资额及出资比例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美元) 认缴出资比例(%) 实缴出资额(万美元)

1 浩鸿投资 12.00 26.67 12.00

2 浩荣集团 33.00 73.33 33.00

合计 45.00 100.00 45.00

D、2008 年 10 月:变更公司名称、经营范围

2008 年 10 月 16 日,盐城工商局出具(09000076)外商投资公司变更登记

[2008]第 10160001 号《名称变更核准通知书》,核准公司名称为“大丰海聆梦塑

料包装有限公司”。

2008 年 9 月 8 日,汇荣木业召开董事会会议并作出决议同意:“将公司名称

变更为“大丰海聆梦塑料包装有限公司;将经营范围变更为“生产服装、鞋帽、针

纺织品、工艺品玩具、塑料包装袋、纱线、纸箱、花边编织并销售本公司自产产

品”。

2008 年 10 月 10 日,大丰经贸局出具《关于同意大丰汇荣木业有限公司变更

公司名称、经营范围及修改公司合同/章程的批复》(大外经贸[2008]175 号),

审核同意前述变更公司名称及经营范围等事宜。

2008 年 10 月 10 日,江苏省政府向汇荣木业换发新的《台港澳侨投资企业批

准证书》(商外资苏府资字[2004]55704 号),审核同意前述变更公司名称及经

营范围等事宜。

2008 年 10 月 16 日,汇荣木业就前述公司名称、经营范围变更事宜办理了工

商变更登记并获发了新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E、2008 年 10 月:增加注册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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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茂股份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

2007 年 6 月 6 日,汇荣木业董事会作出决议同意将公司投资总额增加至 100

万美元,注册资本增加至 95 万美元;新增注册资本由浩荣集团以现汇方式出资

认缴。

2007 年 6 月 15 日,大丰经贸局出具《关于同意大丰汇荣木业有限公司增资

及修改公司合同/章程的批复》(大外经贸资[2007]71 号),审核同意前述变更投

资总额和注册资本事宜。

2007 年 6 月 15 日,江苏省政府向汇荣木业换发新的《台港澳侨投资企业批

准证书》(商外资苏府资字[2004]55704 号),审核同意前述投资总额和注册资

本的变更事宜。

2008 年 10 月 7 日,汇荣木业向大丰经贸局申请将《台港澳侨投资企业批准

证书》延期至 2008 年 10 月 30 日并获大丰经贸局同意。

2008 年 10 月 7 日,中博会计所出具盐中博华验[2008]615 号《验资报告》验

证:截至 2008 年 10 月 6 日止,汇荣木业已收到股东浩荣集团缴纳的新增注册资

本合计 50 万美元,为货币出资。

2008 年 10 月 19 日,海聆梦包装就前述注册资本暨实收资本变更事宜办理了

工商变更登记并获发了注册号为 320900400004981 新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本次变更后,海聆梦包装的股东、出资额及出资比例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美元) 认缴出资比例(%) 实缴出资额(万美元)

1 浩鸿投资 12.00 12.63 12.00

2 浩荣集团 83.00 87.37 83.00

合 计 95.00 100.00 95.00

F、2008 年 12 月:变更股东

2008 年 8 月 10 日,浩荣集团和海聆梦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书》,将其持有

52.63%的股权以人民币 325 万元转让给海聆梦,浩鸿投资签署《股权转让声明》

同意放弃优先受让权。

2008 年 11 月 24 日,大丰经贸局出具《关于同意大丰海聆梦塑料包装有限公

司转股及修改公司合同/章程的批复》(大外经贸资[2008]219 号),同意前述变

更投资者事宜。

2008 年 11 月 24 日,江苏省政府向海聆梦包装换发新的《台港澳侨投资企业

批准证书》(商外资苏府资字[2004]55704 号),审核同意前述投资者变更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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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茂股份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

2008 年 12 月 5 日,海聆梦包装就前述股权转让事宜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并

获发了新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本次变更后,海聆梦包装的股东、出资额及出资比例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美元) 认缴出资比例(%) 实缴出资额(万美元)

1 浩鸿投资 12.00 12.63 12.00

2 浩荣集团 33.00 34.74 33.00

3 海聆梦 50.00 52.63 50.00

合计 95.00 100.00 95.00

G、2013 年 2 月:变更股东、公司性质

2012 年 12 月 18 日,海聆梦包装召开董事会会议并作出决议同意:公司股东

浩荣集团将其持有的 34.74%股权以 33 万美元转让给海聆梦,股东浩鸿投资持有

的 12.63%股权以 12 万美元转让给海聆梦;公司变更为内资企业等。

2012 年 12 月 18 日,浩荣集团、浩鸿投资和海聆梦签署《股权转让协议》,

浩荣集团将其持有的 34.74%股权以 33 万美元对价转让给海聆梦,浩鸿投资持有

的 12.63%股权以 12 万美元对价转让给海聆梦,浩荣集团、浩鸿投资分别放弃其

享有的优先受让权。

2012 年 12 月 25 日,大丰市商务局出具《关于同意大丰海聆梦塑料包装有限

公司股权转让及变更企业类型的批复》(大商资发[2012]119 号),审核同意前

述股权转让及公司性质变更事宜。

2013 年 4 月 8 日,天翔会计所出具盐天翔所验[2013]70 号《验资报告》验证:

截至 2013 年 2 月 28 日止,海聆梦包装注册资本由 95 万美元变更为按原缴纳出

资当日汇率(中间价)折合人民币合计 707.8743 万元,变更后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707.8743 万元,实收资本为人民币 707.8743 万元。

2013 年 5 月 13 日,海聆梦包装就前述股权转让及公司类型变更事宜办理了

工商变更登记并获发了新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本次变更后,海聆梦包装的股东、出资额及出资比例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认缴出资比例(%) 实缴出资额(万元)

1 海聆梦 707.8743 100.00 707.8743

合计 707.8743 100.00 707.8743

H、2013 年 11 月:变更公司名称、经营范围

1-1-159

华茂股份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

2013 年 10 月 28 日,海聆梦包装作出股东决定同意:(a) 将公司名称变

更为“大丰优美居家纺有限公司”;(b)经营范围变更为“床上用品、塑料包装袋、

服装、鞋帽、针纺织品、工艺品、玩具、纱线、纸箱制造;花边编织;皮革制品、

日用品(除电动三轮车)、纺织品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

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2013 年 11 月 6 日,海聆梦包装就前述变更事宜签署章程修正案。

2013 年 11 月 6 日,海聆梦包装就前述名称和经营范围变更事宜办理了工商

登记并获发了新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③主要财务指标

万元

项目 2015 年 7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总资产 1,329.22 1,367.38 2,207.68

总负债 725.44 796.52 1,658.13

所有者权益 603.78 570.86 549.56

项目 2015 年 1-7 月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营业收入 681.09 1,435.24 1,986.06

营业利润 44.28 30.05 69.23

利润总额 44.27 28.62 68.41

净利润 32.92 21.30 52.72

(2)大丰和合家纺有限公司

①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大丰和合家纺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 2,000 万元整

法定代表人 张秀东

住所 大丰市三龙镇工业集中区中小企业创业园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营业范围 床上用品、服装、鞋帽、针纺织品、玩具、布制造、加

工;浆纱。(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

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成立日期 2010 年 4 月 7 日

营业执照注册号 320982000129180

营业期限 2010 年 4 月 7 日至 2025 年 4 月 6 日

1-1-160

华茂股份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

②历史沿革

A、2010 年 4 月:和合家纺设立

2010 年 3 月 22 日,大丰工商局出具了(09820035)名称预核登记[2010]第

03220039 号《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公司名称为“大丰和合家纺有限公司”。

2010 年 3 月 26 日,张秀东签署了《大丰和合家纺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和合家纺章程》”),根据《和合家纺章程》,和合家纺的注册资本为 600

万元,全部由张秀东出资认缴。

2010 年 4 月 6 日,盐城德顺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出具盐德顺验字[2010]

第 018 号《验资报告》验证:截至 2010 年 4 月 6 日止,和合家纺(筹)已收到

股东缴纳的注册资本人民币 600 万元,实收资本为人民币 600 万元,均为货币出

资。

2010 年 4 月 7 日,大丰工商局和合家纺颁发了注册号为 320982000129180

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合家纺依法成立。

B、2010 年 12 月:增加注册资本

2010 年 12 月 19 日,张秀东作出股东决定同意:将和合家纺注册资本由 600

万元人民币增加至 1,300 万元人民币,新增注册资本 700 万元由张秀东认缴,出

资方式为货币等。

2010 年 12 月 20 日,天翔会计所出具盐天翔所验[2010]403 号《验资报告》

验证:截至 2010 年 12 月 20 日止,和合家纺已收到张秀东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

(实收资本)合计人民币 700 万元。

2010 年 12 月 21 日,和合家纺就前述注册资本变更事宜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

并获发了新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本次变更后,和合家纺的股东、出资额及出资比例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认缴出资比例(%) 实缴出资额(万元)

1 张秀东 1,300 100.00 1,300

合计 1,300 100.00 1,300

C、2010 年 12 月:第二次增加注册资本

2010 年 12 月 20 日,张秀东作出股东决定同意:将和合家纺注册资本由 1,300

万元人民币增加至 2,000 万元人民币,新增注册资本 700 万元由张秀东认缴,出

资方式为货币等。

1-1-161

华茂股份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

2010 年 12 月 21 日,天翔会计所出具盐天翔所验[2010]405 号《验资报告》

验证:截至 2010 年 12 月 21 日止,和合家纺已收到张秀东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

合计人民币 700 万元。

2010年12月22日,和合家纺就前述注册资本变更事宜并获发了新的《企业法

人营业执照》。

本次变更后,和合家纺的股东、出资额及出资比例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认缴出资比例(%) 实缴出资额(万元)

1 张秀东 2,000 100.00 2,000

合计 2,000 100.00 2,000

D、2013 年 12 月:股权转让

2013 年 12 月 18 日,张秀东和海聆梦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张秀东将其持

有的 100%股权以 17,516,448.75 元转让给海聆梦。

2013 年 12 月 19 日,大丰工商局审核批准了和合家纺换发了新的《企业法人

营业执照》。

本次变更后,和合家纺的股东、出资额及出资比例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认缴出资比例(%) 实缴出资额(万元)

1 海聆梦 2,000 100.00 2,000

合计 2,000 100.00 2,000

③主要财务指标

万元

项目 2015 年 7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总资产 3,456.57 4,243.34 7,493.22

总负债 2,439.20 1,791.57 5,092.72

所有者权益 1,017.37 2,451.77 2,400.50

项目 2015 年 1-7 月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营业收入 2,133.30 5,041.55 3,478.50

营业利润 -16.41 77.73 -20.70

利润总额 -16.71 68.58 -21.38

净利润 -12.57 51.27 -25.34

(3)海聆梦(上海)家纺有限公司

①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海聆梦(上海)家纺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 人民币 100 万元整

1-1-162

华茂股份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

法定代表人 胡军华

住所 浦东新区南汇新城镇芦潮港路 1758 号 1 幢 8208 室

公司类型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营业范围 纺织用品及面辅料的销售,服装销售,实业投资,投资

管理,投资咨询(除经纪),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

业务,家居用品、日用百货和厨房用品的销售。【依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成立日期 2011 年 4 月 7 日

营业执照注册号 310115001810083

营业期限 2011 年 4 月 7 日至 2041 年 4 月 6 日

②历史沿革

A、2011 年 4 月:上海海聆梦的设立

2011 年 3 月 18 日,上海市工商局出具了沪工商注名预核字第 01201103180364

号《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核用公司名称为“上海蓓艾嘉商贸有限公司”。

2011 年 3 月 23 日,倪晨签署了《上海蓓艾嘉商贸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上海蓓艾嘉章程》”),根据《上海蓓艾嘉章程》,上海蓓艾嘉的注册资本为 100

万元,全部由倪晨出资认缴。

2011 年 3 月 30 日,上海欧柯盟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编号为欧验(2011)

6005 号《验资报告》验证:截至 2011 年 3 月 29 日止,上海蓓艾嘉(筹)已收到

股东缴纳的注册资本(实收资本)合计人民币 100 万元,为货币出资。

2011 年 4 月 7 日,浦东工商局向上海蓓艾嘉颁发了注册号为 310115001810083

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上海蓓艾嘉成立。

B、2012 年 11 月:变更公司名称、经营范围

2012 年 11 月 26 日,上海蓓艾嘉作出股东决定同意:将上海艾蓓嘉更名为“海

聆梦(上海)家纺有限公司”;将公司经营范围变更为“纺织用品及面辅料的销售,

服装销售,实业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除经纪),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

口业务”等。

2012 年 11 月 30 日,上海艾蓓嘉就前述公司名称、经营范围变更事宜办理了

工商变更登记并获发了新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1-1-163

华茂股份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

C、2015 年 4 月:股权转让

2015 年 3 月 11 日,倪晨与海聆梦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约定倪晨将其

持有的 100 万元出资以人民币 100 万元的价格转让给海聆梦。

2015 年 3 月 11 日,上海海聆梦作出股东决定,同意前述股权转让事宜并通

过公司章程修正案。

2015 年 4 月 1 日,上海海聆梦就前述股权转让事宜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并获

发了新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上海海聆梦的股东、出资额及出资比例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认缴出资比例(%) 实缴出资额(万元)

1 海聆梦 100 100.00 100

合计 100 100.00 100

③主要财务指标

万元

项目 2015 年 7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总资产 34.63 41.82 68.59

总负债 669.91 553.00 384.39

所有者权益 -635.27 -511.18 -315.80

项目 2015 年 1-7 月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营业收入 0.10 - 32.77

营业利润 -124.13 -195.43 -207.60

利润总额 -124.09 -195.38 -207.58

净利润 -124.09 -195.38 -207.58

(4)大丰美派家纺有限公司

①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大丰美派家纺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 2,000 万元整

法定代表人 张建生

住所 大丰市新丰镇同丰村一组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营业范围 床上用品、服装、鞋帽、针纺织品、工艺品、玩具、纱

线、布制造、加工;花边编织;纺织品、浆纱销售;自

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

1-1-164

华茂股份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

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成立日期 2015 年 2 月 4 日

营业执照注册号 320982000277562

营业期限 2015 年 2 月 4 日至长期

②历史沿革

A、2015 年 2 月:美派家纺设立

2014 年 12 月 12 日,大丰工商局出具了(09820042)名称预核登记[2014]第

12120003 号《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核用公司名称为“大丰美派家纺有限公司”。

2015 年 2 月 2 日,海聆梦签署了《大丰美派家纺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美

派家纺章程》”),根据《美派家纺章程》,美派家纺的注册资本为 2,000 万元,全

部由海聆梦出资认缴。

2015 年 2 月 4 日,大丰工商局向美派家纺颁发了注册号为 320982000277562

的《营业执照》,美派家纺依法成立。

③主要财务指标

万元

项目 2015 年 7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总资产 109.81 - -

总负债 87.08 - -

所有者权益 22.73 - -

项目 2015 年 1-7 月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营业收入 244.05 - -

营业利润 30.26 - -

利润总额 30.34 - -

净利润 22.73 - -

(5)南京海聆梦家居有限公司

①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南京海聆梦家居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 2,000 万元整

法定代表人 邱建林

住所 南京市玄武区珠江路 185 号 404 室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1-1-165

华茂股份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

营业范围 床上用品加工、包装、生产;床上用品、针纺织品、皮

革制品、日用百货、服装、玩具、饰品、工艺品、厨房

用品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

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动)

成立日期 2013 年 4 月 19 日

营业执照注册号 320104000137348

营业期限 2013 年 4 月 19 日至***

②历史沿革

A、2013 年 4 月:南京海聆梦的设立

2013 年 3 月 20 日,南京市工商局出具了(01191003)名称预核登记[2013]

第 03200138 号《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核用公司名称为“南京海聆梦家居有限

公司”。

2013 年 4 月 10 日,海聆梦签署了《南京海聆梦家居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南京海聆梦章程》”),根据《南京海聆梦章程》,南京海聆梦的注册资本为

50 万元,全部由海聆梦出资认缴。

2013 年 4 月 11 日,江苏瑞泽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苏瑞泽验(2013)

A-066 号《验资报告》验证:截至 2013 年 4 月 10 日止,南京海聆梦(筹)已收

到股东缴纳的注册资本(实收资本)人民币 50 万元,出资方式为货币。

2013 年 4 月 19 日,秦淮工商局向南京海聆梦颁发了注册号为

320104000137348 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南京海聆梦成立。

B、2014 年 4 月:增加注册资本

2014 年 3 月 10 日,海聆梦作出股东决定将南京海聆梦注册资本由 50 万增加

至 2,000 万元人民币,新增注册资本 1,950 万元由海聆梦认缴。

2014年4月1日,南京海聆梦就前述注册资本变更事宜并获发了新的《企业法

人营业执照》。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南京海聆梦的的股东、出资额及出资比例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认缴出资比例(%) 实缴出资额(万元)

1 海聆梦 2,000 100.00 -

1-1-166

华茂股份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

合计 2,000 100.00 -

③主要财务指标

万元

项目 2015 年 7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总资产 3,887.11 3,708.44 143.42

总负债 2,489.63 2,210.26 226.61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

1,397.48 1,498.18 -83.19

者权益

项目 2015 年 1-7 月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营业收入 2,868.97 1,478.21 62.97

营业利润 -98.73 -368.01 -133.18

利润总额 -100.70 -368.63 -133.18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

-100.70 -368.63 -133.18

者的净利润

(6)海聆梦(柬埔寨)家纺有限公司

①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海聆梦(柬埔寨)家纺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 1,000,000 美金

公司负责人 NI CHEN 女士第三方执行董事长、QIU JIANLIN 先生

“第三方”总裁、NI ZHEN 先生“第三方”总裁

住所 西哈努克省布雷诺县利尔穆乡 4 号国家公路西哈努克经

济特区

公司类型 全体私人责任制集团有限公司

营业内容 纺织类工厂

注册日期 2014 年 2 月 3 日

注册证号码 Inv.0416E/2014

营业期限 99 年

②历史沿革

2014 年 2 月 10 日,柬埔寨海聆梦成立于柬埔寨王国,系由海聆梦作为出资

人设立的全体私人责任制集团有限公司。

根据海聆梦的说明并经适当核查,截止本报告书摘要出具之日,海聆梦持有

柬埔寨海聆梦 100%股权,海聆梦设立柬埔寨海聆梦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企业境外投资证书》(编号:商境外投资证第 3200201400101 号),并取得所

1-1-167

华茂股份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

在国主管机关颁发的编号为注册号码为Inv.0416E/2014 的《营业执照-商业注册登

记证》。

③主要财务指标

万元

项目 2015 年 7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总资产 1,506.59 1,027.98 -

总负债 1,446.28 863.13 -

所有者权益 60.31 164.85 -

项目 2015 年 1-7 月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营业收入 1,046.32 628.93 -

营业利润 -104.60 -187.19 -

利润总额 -104.60 -187.19 -

净利润 -104.60 -187.19 -

(二)华茂进出口

1、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 安徽华茂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 2,00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 戴黄清

住所 安徽省安庆市纺织南路 80 号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 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

或禁止进出口商品和技术除外);仓储、房屋租赁;纺织品、

服装及日用品零售。

成立日期 1998 年 12 月 26 日

营业执照号 340800000012980

税务登记证 340803711017335

组织机构代码 71101733-5

2、历史沿革

(1)1998年,公司设立

华茂进出口系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以下简称“外经贸部”)1998 年 9 月 29

日以《关于成立安徽华茂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的批复》([1998]外经贸政审函字第

1-1-168

华茂股份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

2562 号)批准,由安徽省安庆纺织厂(后变更为“安徽华茂集团有限公司”)出资

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公司设立时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2,000 万元。

1998 年 12 月 14 日,安徽省安庆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庆会验字(98)124 号《验

资报告》,经审验,截至 1998 年 12 月 14 日止,华茂进出口已收到安徽省安庆纺

织厂缴纳的注册资本合计人民币 2,000 万元,均为货币出资。

(2)2015 年 7 月资产划转

为了解决华茂集团与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等问题,保持上市公司资产的完整

性,2015 年 7 月,华茂集团将名下与上市公司生产经营相关的资产按账面净值划

转至其全资子公司华茂进出口名下,华茂集团按增加“长期股权投资”处理,子公

司华茂进出口按增加“资本公积”处理。华茂集团划转至华茂进出口的生产经营性

等资产的原账面价值为 10,273.95 万元,考虑缴纳的相关土地出让金、税费等,

华茂进出口按照 11,454.41 万元作为入账价值。本次资产划转,增加华茂进出口

的资本公积,注册资本不增加。

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之日,华茂集团一直系华茂进出口唯一的股东,华茂进

出口的股东未发生变更。

3、股权结构及控制关系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日,华茂进出口股权结构图如下:

二、最近两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一)海聆梦最近两年一期简要合并财务报表

根据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华普天健”)出具

的会审字[2015]3537 号《审计报告》,海聆梦 2013 年、2014 年和 2015 年 1-7 月

经审计合并财务报表,其主要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如下:

1、海聆梦合并资产负债表

1-1-169

华茂股份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

单位:万元

项 目 2015 年 7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流动资产合计 52,916.88 63,869.20 53,084.03

非流动资产合计 7,577.96 7,696.76 7,767.50

资产总计 60,494.85 71,565.96 60,851.53

流动负债合计 45,286.26 47,615.26 42,372.38

非流动负债合计 — — —

负债合计 45,286.26 47,615.26 42,372.38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15,208.59 23,950.70 18,479.16

少数股东权益 — — —

所有者权益合计 15,208.59 23,950.70 18,479.16

2014年12月31日,海聆梦总资产、净资产分别为71,565.96万元、23,950.70万

元,2015年7月31日的总资产、净资产分别为60,494.85、15,208.59万元,2015年7

月31日海聆梦的总资产、净资产分别较2014年12月31日减少了11,071.11万元、

8,742.11万元,主要原因是2015年5月,海聆梦召开股东会并作出股利分配决议,

对海聆梦2014年及以前年度利润进行分配,分配股利11,000.00万元。故标的资产

海聆梦2015年7月31日的总资产和净资产均小于2014年12月31日。上述股利款预

计将于近期支付完毕。

2、海聆梦合并利润表

单位:万元

项 目 2015 年 1-7 月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营业收入 39,167.83 80,287.07 69,112.37

营业成本 33,401.80 69,034.12 59,365.50

营业利润 3,281.56 7,051.42 5,772.36

利润总额 3,311.76 7,569.15 6,931.48

净利润 2,357.71 5,475.36 5,189.56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2,357.71 5,475.36 5,182.63

3、海聆梦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项 目 2015 年 1-7 月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303.45 7,599.99 14,200.12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64.82 -418.73 -1,344.15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4,177.50 -7,924.76 -13,484.55

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 4.26 -3.88 -5.12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9,713.49 -747.38 -633.71

4、海聆梦合并口径主要财务指标

1-1-170

华茂股份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

项 目 2015 年 1-7 月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流动比率(倍) 1.17 1.34 1.25

速动比率(倍) 0.95 1.10 1.02

资产负债率 74.86% 66.53% 69.63%

毛利率 14.72% 14.02% 14.10%

(二)华茂进出口最近两年一期简要财务报表

根据华普天健出具的会审字[2015]3566号《审计报告》,华茂进出口2013年、

2014年和2015年1-7月经审计财务报表,其主要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如下:

1、华茂进出口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项 目 2015 年 7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流动资产合计 12,701.12 10,498.68 11,485.44

非流动资产合计 11,499.66 97.21 38.58

资产总计 24,200.79 10,595.89 11,524.02

流动负债合计 9,243.50 6,190.30 7,313.46

非流动负债合计 - - -

负债合计 9,243.50 6,190.30 7,313.46

所有者权益合计 14,957.28 4,405.58 4,210.56

本次交易前,华茂股份因生产经营需要,存在使用华茂集团房产、土地等生

产经营性资产的情况。为了解决上市公司与华茂集团之间生产经营性资产的使用

问题,解决关联交易,2015年7月,华茂集团将名下供上市公司使用的生产经营

性资产等(账面价值为10,273.95万元)注入其全资子公司华茂进出口,华茂进出

口取得上述房产土地后,确认应补缴土地出让金、契税及维修基金等合计1,180.46

万元,因此华茂进出口2015年7月31日的总资产和净资产大幅增加。

华茂进出口原总资产、 划转后华茂进出口总资

项 目

净资产 产、净资产

2015 年 7 月划入华茂进出口的资产 - 11,426.79

其中:投资性房地产 - 11,414.15

其中:固定资产 2.50 12.64

华茂进出口其他资产 12,774.00 12,773.99

负债总额 8,063.05 9,243.50

净资产 4,713.45 14,957.29

2、华茂进出口利润表

单位:万元

1-1-171

华茂股份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

项 目 2015 年 1-7 月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营业收入 18,118.14 24,990.38 20,131.02

营业成本 17,454.57 24,030.91 19,336.16

营业利润 391.76 260.94 328.57

利润总额 391.59 273.12 378.05

净利润 277.74 195.03 283.49

3、华茂进出口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项 目 2015 年 1-7 月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352.60 382.35 -411.89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0.13 7.04 10.40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295.27 -837.20 -1,262.23

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 -4.72 -3.93 -1.91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938.08 -451.75 -1,665.63

4、华茂进出口主要财务指标

项 目 2015 年 1-7 月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流动比率(倍) 1.37 1.70 1.57

速动比率(倍) 1.02 1.32 1.26

资产负债率 38.20% 58.42% 63.46%

毛利率 3.66% 3.84% 3.95%

三、交易标的主营业务情况

(一)海聆梦主营业务情况

1、海聆梦主营业务、主要产品及变化情况

(1)海聆梦的主营业务

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 年修订),海聆梦

主营业务属于“C17 纺织业”。按照国家统计局《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1),海聆梦主营业务属于“C17 纺织业”中的“C177”家用纺织制成品制造

行业。家用纺织品行业,与服装用纺织品业、产业用纺织品业共同构成了现代纺

织品行业的三大子行业。

在家用纺织品行业中,根据产品终端用途的不同,又可分为“床、巾、绒、

厨、帕、帘、艺、毯、线、袋”等十大类产品。其中,床用纺织品类是家用纺织

品行业中最为重要的组成部分,年产值约占家纺工业总产值的三分之一以上。

海聆梦主要从事以床上用品为主的家纺用品的研发设计、生产、销售。海聆

1-1-172

华茂股份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

梦紧跟行业发展趋势和客户市场需求变化,通过自主研发、客户导向等方式,实

现产品和技术的升级。海聆梦采取自主研发、自制生产、外协加工的模式,建立

了原料、过程、产品一体化质量控制流程,确保了产品质量。海聆梦产品主要采

用 OEM 等生产方式,为国外客户设计、代加工产品。海聆梦客户主要集中在北

美(如美国、加拿大等)、南美(如智利、巴西、哥伦比亚等)、欧洲(如法国、

西班牙等)、大洋洲(如新西兰、澳大利亚等)以及亚非等经济发达国家和地区。

(2)海聆梦主要产品

海聆梦经营的主要产品为床上用品类家纺产品,包括床单件套、被套件套、

被子件套和其它(如窗帘、浴帘、毯子、靠垫等)系列。按产品面料分为全涤制

产品、全棉制产品、涤棉制产品三大类别,主要产品图例如下:

产品类别 产品图例

床单件套

被套件套

被子件套

1-1-173

华茂股份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

窗帘、浴

毯子、靠

(3)海聆梦主营业务变化情况

报告期内,海聆梦一直致力于家纺产品的研发设计、生产、销售,主营业务

未发生变化。

2、海聆梦所处行业的主管部门、监管体制及主要政策、法律法规

(1)家纺行业的主管部门和监管体制

我国家纺行业的行政主管部门是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及其各地分支机构,

行业自律管理机构是中国家用纺织品行业协会和各地方协会。具体职责分工情况

如下:

主管部门 主要职责

负责产业政策的制定,研究制定行业发展规划,指导行业结构调整,

国家发展与改革委

实施行业管理,参与行业体制改革、技术进步和技术改造、质量管理

员会

等工作。

制定并组织实施工业行业规划、计划和产业政策,提出优化产业布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

结构的政策建议等。

制定行规行约,规范行业行为,建立行业自律机制,维护行业利益;

中国纺织工业联合 向企业提供信息、咨询服务;综合协调纺织各行业之间经济技术关系,

会 促进行业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推动横向经济联合与协作;组织开展

行业对外技术经济协作与交流等。

负责产业及市场研究,主持同业开展协作和咨询服务,推动行业发展,

中国家用纺织品行

提高行业开发新产品、开拓市场能力;负责行业自律管理并代表会员

业协会

企业向政府部门提出产业发展建议及意见等。

目前,我国家纺行业的监管部门和自律管理机构对行业的管理主要体现在制

1-1-174

华茂股份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

定产业政策、规划行业发展战略、优化行业发展环境等宏观层面的监控管理上,

而具体到企业层面的监控管理,诸如企业的发展战略、产品发展规划、市场营销

手段等完全由企业基于市场化方式运作。

(2)行业主要政策

家纺行业是我国的传统支柱产业,是国家产业政策重点支持的行业,现有的

产业政策均体现了国家鼓励、支持发展家用纺织品行业的战略思路。

颁布时间 政策名称 颁布单位 相关内容

将稳定国内外市场、提高自主创

新能力、加快实施技术改造、淘

《纺织工业调整和 汰落后产能、优化区域布局、完

2009 年 4 月 国务院

振兴规划》 善公共服务体系、加快自主品牌

建设和提高企业竞争实力定为产

业调整和振兴的主要任务。

在加强企业管理的重要意义和总

体要求、加强现代企业制度建设

和管理创新、加强基础管理、加

《关于进一步加强 强质量管理、加强营销管理、加

2009 年 9 月 纺织企业管理的指 工信部 强财务资金管理、加强成本管理、

导意见》 加强节能降耗管理、加强信息化

建设、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加强

企业文化建设等 11 部分对纺织

业提出了要求。

将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加快技术

升级步伐、加强质量管理和品牌

建设、加强节能减排和资源循环

利用、发展现代产业集群、优化

产业区域布局、提高国际化水平、

加强人力资源建设、优化组织结

《纺织工业“十二

2012 年 1 月 工信部 构及提高管理水平定为纺织工业

五”发展规划》

“十二五”重点任务。支持有实力

的纺织企业实施产业链上下游的

兼并重组,推动以优势纺织企业

为主体实施的兼并重组,优化存

量资产,促进规模化、集约化经

营。

《关于调整部分产 提高部分高附加值产品、玉米加

财政部、国家税

2014 年 12 月 品出口退税率的通 工产品、纺织品服装的出口退税

务总局

知》 率,调整后的出口退税率为 17%。

(3)行业法律法规及主要标准

1-1-175

华茂股份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

家纺产品与人民的生活休戚相关,所以国家颁布了相关的法规、标准对其进

行规范。目前,我国已颁布的涉及家纺行业的强制性国家标准主要有 GB18401

-2010《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GB5296.4-2012《消费品使用说明

纺织品和服装使用说明》、GB 18080.1-2012《纺织业卫生防护距离》、GB 9994-2008

《纺织材料公定回潮率》等。

3、主要产品的工艺流程图

(1)主要产品生产工艺流程

(2)生产工艺流程的工艺要求

生产流程 工艺要求

面辅料按《采购控制程序》进行采购;

原辅材料 面料入库检验按美国四分制标准进行 10%抽验;

辅料入库按《辅料检验规范》AQL2.5 标准进行抽验。

裁剪按照排版图操作,面料分缸分色配套裁剪,铺布高度控制在 5 英寸内;

裁剪

裁片按 AQL2.5 标准进行抽验。

一、机缝要求:1、色线按面料主色配制;2、针距按 8-10 针;3、洗标位

置按客户确认样缝制;4、松紧带拉力比 1:2.5,具体规格按客户要求。

二、绗缝要求:1、色线按面料主色配制;2、针距花型按客户标准;3、洗

机缝、绗缝

标位置按客户确认样缝制;4、填充物按客户要求。

三、机缝、绗缝的断针、金属物控制。

四、机缝、绗缝的过程检验按《产品检验规范》进行抽验。

检验 缝制、绗缝后按《产品检验规范》100%检验。

折叠包装质量过程控制,批次包号一致性。

折叠和包装方法按客户确认样,彩卡、贴纸、吊牌等按标准样品作。

包装、验针

断针、金属物控制,所有产品 100%过检针机。

装箱按照客户要求进行装箱,纸箱、箱唛按客户确认样。

成品出库 成品开箱检验按 AQL2.5 标准来抽验,检验合格后按要求进行装运出柜。

4、主要经营模式、盈利模式和结算模式

(1)采购模式

海聆梦主要原料包括面料(坯布+印染外协加工、成品布)、填充料和辅料。

面料主要是各类布料,涉及化纤、涤棉、全棉、以及天丝、竹棉、莫代尔等新纤

维,填充料主要用于制作被芯和枕芯,主要包括化纤、棉花等,辅料主要包括花

1-1-176

华茂股份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

边、拉链、包装材料等。

海聆梦设有独立的采购部门,负责原材料的信息收集、供方考察、合同评审、

原材料采购及入库管理等。海聆梦已建立合格供应商制度,供应部在对供应商进

行评审后,编制合格供应商名录,与纳入名录的供应商建立长期合作关系。

海聆梦坚持“多家竞争、比价采购、质优价宜”的原则。原材料在采购前进

行详实的市场行情调查,在准确地掌握了市场行情后,引入竞争机制,坚持比质

量,比信誉,比实力,比价格,货比多家,择优选用。海聆梦密切生产部门和业

务部门的配合,根据不同时期的实际情况,灵活调整采购计划,避免形成积压。

根据生产部的生产计划,结合实际库存情况,向合格供应商采取询、比、议价的

方式下达采购订单。

海聆梦高度重视面料质量,采取了多种措施严把采购面料和印染加工质量

关。质检员对来料质量检验合格后将其入库。

(2)生产模式

海聆梦以市场为导向,建立了“订单+预测”的产品供应系统,制定月度生

产计划,然后结合订单、产品动态市场需求,制订动态的生产作业计划。海聆梦

目前采用自制生产和外协加工相结合的生产方式。

海聆梦外协加工包括两个方面:全部面料印染加工和部分成品外协加工两个

生产环节。

在面料印染环节,海聆梦负责坯布的采购,再由供应商将坯布直接运至印染

加工商,由印染加工商按照海聆梦的要求进行印染作业。

在成品外协加工环节,海聆梦负责面料的剪裁,将裁片运至外协供应商,由

外协供应商按照海聆梦的要求进行缝制,缝制完成后由海聆梦收回后进行整理、

折叠与包装。

(3)销售模式

海聆梦销售模式主要采取 OEM 等方式,即按客户要求的内容进行设计及生

产,销售主要面向海外市场,报告期内,海聆梦客户主要集中在北美(如美国、

加拿大等)、南美(如智利、巴西、哥伦比亚等)、欧洲(如法国、西班牙等)、

大洋洲(如新西兰、澳大利亚等)以及亚非等国家和地区。

海聆梦通过国内外大型家纺展销会(如德国法兰克福家纺展、中国出口商品

1-1-177

华茂股份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

交易会、纽约家纺市场周等)或拜访客户等方式对产品进行宣传,同时研发、设

计相应的产品,并经谈判签订销售合同。业务部将销售合同迅速传递到生产部门,

由生产部门安排组织生产、发货。

海聆梦出口销售业务分为自营出口业务和代理出口业务。自营出口是海聆梦

将产品直接销售给境外客户,代理出口是海聆梦指定境内出口代理商将产品出口

给海聆梦海外客户。代理出口是海聆梦出口销售的主要模式,占其各期销售收入

的 65%以上。海聆梦主要委托江苏汇鸿国际集团食品进出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汇鸿食品”)代理出口,报告期内,海聆梦通过汇鸿食品代理出口收入金额及其

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 2015 年 1-7 月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通过汇鸿食品代理出 22,938.64 51,707.74 46,673.63

口收入

当期营业收入 39,167.83 80,287.07 69,112.37

占 比 58.57% 64.40% 67.53%

①海聆梦是否存在严重依赖单一进出口代理商的情况

汇鸿食品系国有企业,具有办理出口手续相对便捷等优势。海聆梦选择汇鸿

食品作为出口代理商,主要是为了在办理出口手续等方面更加便捷,目前,海聆

梦有多家代理商可供选择。同时,海聆梦的产品出口无配额限制,具有进出口经

营资质的企业均可经营出口。汇鸿食品与海聆梦发生业务对应的出口业务的境外

客户均是海聆梦的客户,所有客户资源均由海聆梦掌握,在客户资源上对汇鸿食

品不存在严重依赖。海聆梦本身具有出口经营权,目前拥有编号为01361676的《对

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近年来,国家推动对外贸易便利化、支持外贸稳定

增长的政策出台,有效地推动了出口退税效率的提高。近年来海聆梦自身在不断

提高自营出口比例;并且,通过本次重组,在出口代理方面,海聆梦可以与华茂

进出口进行整合,但是报告期内,海聆梦通过汇鸿食品出口的比例仍然较高,存

在一定的风险。

②海聆梦与汇鸿食品的业务模式

海聆梦与汇鸿食品的业务模式为:海聆梦收到境外客户的订单需求后,由汇

鸿食品与境外客户签订购销合同,海聆梦再与汇鸿食品签订购销合同。海聆梦将

货物发送到指定的地点签收、完成报关手续时确认收入,货物出口手续以汇鸿食

1-1-178

华茂股份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

品名义办理,境外客户先与汇鸿食品进行货款结算,汇鸿食品再将结算后的相应

款项付给海聆梦。

③海聆梦不同销售模式下的收入确认政策

国内销售:产品发送到客户指定地点,客户签收时确认收入。

自营出口:产品发货后,完成货物报关出口手续时确认收入。

代理出口:产品发送到指定的地点签收、完成报关手续时确认收入。

上述收入确认政策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收入确认原则。

2014 年以及 2015 年 1-7 月,海聆梦与江苏四海商舟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合作

开展跨境电商业务,报告期内跨境电商业务销售收入及其占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 2015 年 1-7 月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跨境电商业务销售收入 400.77 105.36 -

当期营业收入 39,167.83 80,287.07 69,112.37

占 比 1.02% 0.13% -

(4)定价政策及盈利模式

合理的价格是家纺产品的核心竞争力之一。海聆梦历来重视产品的定价策

略,针对不同系列的产品制定了不同的销售价格。为保障海聆梦产品在价格上具

有竞争力,海聆梦综合各种因素,定期研究定价策略,并在需要时及时予以调整。

一般来说,海聆梦会根据新产品的成本价格,结合该产品的定位,确定必要的利

润空间,在此基础上,再对市场上的同类产品予以比较,最终确定该产品的销售

价格。海聆梦通常考虑的因素包括:原材料成本及加工费用的近期趋势、产品的

预期利润、销售情况、竞争对手相同档次产品或类似产品的价格、主要客户的反

馈等。

(5)结算模式

海聆梦结算模式如下:

业务类别 客户/供应商 结算模式

通常采用电汇结算,海聆梦给予国外客户 30 天至 90 天的信用

国外客户

销售业务 期,平均账期约为 60 天。

国内客户 海聆梦一般给予国内客户 30 天的信用期。

主要材料采购为 30 天至 90 天的信用期,平均账期约为 60 天;

采购业务 国内供应商

部分定制面料为款到发货。

1-1-179

华茂股份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

5、主要产品的产销情况

(1)主要产品的产能利用情况

期间 产品名称 产能(万套) 实际产量(万套) 产能利用率

2013 年 1,800.00 1,680.65 93.37%

2014 年 家纺产品 2,000.00 1,891.85 94.59%

2015 年 1-7 月 2,300.00 912.05 67.98%

海聆梦产品主要出口欧美等地区,该地区家纺产品消费具有一定的季节性,

一般夏季销售相对较淡,而秋冬季节市场需求较为旺盛,且每年 11 月、12 月是

美国传统购物旺季,下半年为海聆梦产品的销售旺季。受季节性波动的影响,海

聆梦的营业收入呈现一定的季节性波动特征,因此 2015 年 1-7 月产能利用率较低。

公司生产的主要产品为床单件套、被套件套、被子件套和其他等,海聆梦根

据产品生产难度和用布面积制定折合系数,将产量折算为标准化的套数。

(2)主营业务收入及构成情况

海聆梦的主营业务是家纺产品的研发设计、生产、销售。报告期内,海聆梦

的家纺产品销售业务共计实现营业收入分别为 69,056.21 万元、80,005.85 万元和

39,155.91 万元,占各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99.92%、99.65%和 99.97%,家纺

产品业务收入规模逐年上升。

报告期内,海聆梦营业收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产品类别 2015 年 1-7 月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主营业务收入 39,155.91 80,005.85 69,056.21

家纺产品 39,155.91 80,005.85 69,056.21

其他业务收入 11.92 281.22 56.15

其他 11.92 281.22 56.15

合 计 39,167.83 80,287.07 69,112.37

2013 年、2014 年、2015 年 1-7 月,海聆梦主营业务收入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5 年 1-7 月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产品类别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全涤制件套 33,010.62 84.31% 68,092.14 85.11% 53,233.17 77.09%

全棉制件套 4,366.85 11.15% 4,859.99 6.07% 9,248.02 13.39%

涤棉制件套 1,566.92 4.00% 6,668.55 8.34% 6,369.31 9.22%

其他 211.51 0.54% 385.17 0.48% 205.71 0.30%

主营业务收入合计 39,155.90 100.00% 80,005.85 100.00% 69,056.21 100.00%

(3)海聆梦向前五大客户的销售情况

1-1-180

华茂股份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

根据华普天健出具的会审字[2015]3537 号《审计报告》,报告期内海聆梦向

前五名客户销售的情况如下:

①账面前五名营业收入情况

2015 年 1-7 月

占公司全部营业

客户名称 金额

收入的比例(%)

江苏汇鸿国际集团食品进出口有限公司 22,938.64 58.57

安徽华茂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 2,825.94 7.22

KOHL'S DEPARTMENT STORES INC 2,280.62 5.82

REVMAN INTERNATIONAL INC 944.47 2.41

E&E CO.,LTD. 905.37 2.31

合 计 29,895.04 76.33

2014 年度

占公司全部营业

客户名称 金额

收入的比例(%)

江苏汇鸿国际集团食品进出口有限公司 51,707.74 64.40

江苏汇鸿华锦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3,704.77 4.61

KOHL'S DEPARTMENT STORES INC 3,024.78 3.77

安徽华茂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 2,204.99 2.75

DSC CHINA LTD 1,989.21 2.48

合 计 62,631.49 78.01

2013 年度

占公司全部营业

客户名称 金额

收入的比例(%)

江苏汇鸿国际集团食品进出口有限公司 46,673.63 67.53

E&E CO.,LTD. 2,270.64 3.29

KOHL'S DEPARTMENT STORES INC 2,073.23 3.00

DOLLAR GENERAL CORPORATION 2,046.62 2.96

南京长江联合贸易有限公司 1,932.59 2.80

合 计 54,996.70 79.58

②海聆梦出口业务销售主要是通过代理商汇鸿食品、华茂进出口、南京长江

联合贸易有限公司、江苏汇鸿华锦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将产品出口给海聆梦海外实

际客户,因此,为了便于投资者更好的理解海聆梦的实际客户,将海聆梦实际的

前五名客户列示如下:

2015 年 1-7 月

客户名称 金额 占公司全部营业

1-1-181

华茂股份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

收入的比例(%)

DIVATEX HOME FASHION, INC. 13,001.24 33.20

VALUE SOURCE GROUP CO., LTD. 2,808.89 7.17

KOHL'S DEPARTMENT STORES INC. 2,280.62 5.82

DSC CHINA LTD. 2,052.18 5.24

DOLLAR GENERAL CORPORATION 1,661.73 4.24

合 计 21,804.66 55.67

2014 年度

占公司全部营业

客户名称 金额

收入的比例(%)

DIVATEX HOME FASHION, INC. 30,400.18 37.86

DOLLAR GENERAL CORPORATION 7,609.81 9.48

VALUE SOURCE GROUP CO., LTD 5,364.05 6.68

KOHL'S DEPARTMENT STORES INC. 3,024.78 3.77

DSC CHINA LTD . 2,834.41 3.53

合 计 49,233.24 61.32

2013 年度

占公司全部营业

客户名称 金额

收入的比例(%)

DIVATEX HOME FASHION, INC. 31,055.48 44.93

NEXT CREATIONS HOLDINGS, LLC. 5,585.09 8.08

VALUE SOURCE GROUP CO., LTD. 3,675.73 5.32

DOLLAR GENERAL CORPORATION 3,421.80 4.95

NZ MERCHANTS LTD. 3,226.53 4.67

合 计 46,964.63 67.95

通过访谈并调取相应资料,报告期内,海聆梦与上述前五名实际客户之间无

关联关系;报告期内,海聆梦对其前五名实际客户不存在向单个客户的销售比例

超过总额 50%的情形。

注 : [1] 经 访 谈 , Himatsingka Seide Limited 持 有 Himatsingka America Inc.100% 股 权 ,

Himatsingka America Inc. 又 持 有 Divatex Home Fashions,Inc.100% 股 权 和 DWI Holdings

Inc.100%股权,原Himatsingka America Inc.现更名为Himatsingka Holdings NA。2015年8月,

Himatsingka Seide Limited全资孙公司DWI Holdings Inc.吸收合并Divatex Home Fashion,Inc.并

更名为Himatsingka America Inc. 自2015年8月起,海聆梦与DIVATEX HOME FASHION, INC.

之间业务往来由Himatsingka America Inc.承继。该系企业内部实施的整合,为同一控制下企

业整合与合并,对海聆梦的出口业务无实质性影响。2015年10月,海聆梦与Himatsingka

1-1-182

华茂股份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

America Inc签订了备忘录,Himatsingka America Inc计划2016年度、2017年度每年从海聆梦采

购金额约为5000万美元。故该吸并事项不会影响海聆梦与Divatex Home Fashion, Inc.的合作关

系,不会对海聆梦的出口业务造成重大影响。

[2]报告期内,海聆梦对DIVATEX HOME FASHION, INC.、VALUE SOURCE GROUP CO

LTD 、 DSC CHINA LTD 、 DOLLAR GENERAL CORPORATION 、 NEXT CREATIONS

HOLDINGS, LLC、NZ Merchants Ltd等客户的销售,主要通过汇鸿食品等代理进行。

6、主要原材料、能源及供应情况

(1)主要原材料和能源供应情况

海聆梦主要原材料为面料、辅料和填充料。海聆梦原材料采购主要向进入名

录的合格供应商采购,原材料供应充足,质量有保障。海聆梦主营的床上用品生

产为纺织品深加工,能耗低,能源供应只需正常工业用电即可。

(2)主要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海聆梦主要原材料变动趋势如下表所示:

材料名称 计量单位 2015 年 1-7 月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成品布 元/米 5.71 5.95 6.55

坯布 元/米 3.74 3.89 4.48

(3)海聆梦向前五大供应商的采购情况

报告期内,海聆梦向前五大供应商采购的情况如下:

①2015 年 1-7 月

供应商名称 采购金额(万元) 占营业成本的比例(%)

湖州浩铭纺织有限公司 2,186.96 6.43

嘉兴市新源通纺织有限公司 2,123.12 6.24

吴江市南鑫纺织有限公司 1,998.33 5.88

盐城蓝天包装有限公司 1,203.93 3.54

际华三五四二纺织有限公司 1,163.06 3.42

合 计 8,675.41 25.51

②2014 年度

供应商名称 采购金额(万元) 占营业成本的比例(%)

吴江市南鑫纺织有限公司 5,299.31 7.61

湖州浩铭纺织有限公司 4,934.40 7.09

嘉兴市新源通纺织有限公司 4,144.35 5.95

南通凯诚纺织有限公司 3,230.69 4.64

苏州丽达纺织有限公司 2,750.95 3.95

合 计 20,359.69 29.24

1-1-183

华茂股份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

②2013 年度

供应商名称 采购金额(万元) 占营业成本的比例(%)

浙江常鑫纺织品有限公司 3,645.38 6.14

湖州浩铭纺织有限公司 3,563.70 6.00

南通凯诚纺织有限公司 3,190.12 5.37

嘉兴市新源通纺织有限公司 3,054.36 5.15

山东澳亚纺织有限公司 2,816.35 4.74

合 计 16,269.90 27.41

通过访谈等,报告期内,海聆梦与上述前五名供应商之间无关联关系;报告

期内,海聆梦对上述前五名供应商不存在向单个供应商的采购比例超过总额 50%

的情形。

(4)主营业务成本的构成

①报告期内,海聆梦分产品类别的成本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5 年 1-7 月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产品类别

营业成本 占比 营业成本 占比 营业成本 占比

全涤制件套 28,085.75 84.08% 58,403.64 84.87% 45,283.41 76.30%

全棉制件套 3,799.56 11.38% 4,244.27 6.17% 8,318.36 14.01%

涤棉制件套 1,339.70 4.01% 5,793.86 8.42% 5,574.02 9.39%

其他 176.79 0.53% 370.03 0.54% 179.88 0.30%

合 计 33,401.80 100.00% 68,811.80 100.00% 59,355.67 100.00%

②主要原材料和能源占生产成本的比重

单位:万元

2015 年 1-7 月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项 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直接材料 28,209.73 78.76% 57,537.23 81.11% 51,487.47 81.88%

直接人工 2,020.62 5.64% 3,454.43 4.87% 3,740.30 5.95%

制造费用

(含外协 5,584.80 15.59% 9,946.83 14.02% 7,650.44 12.17%

加工费)

合 计 35,815.15 100.00% 70,938.48 100.00% 62,878.21 100.00%

7、报告期内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情况,其他主要关

联方或持有拟购买资产 5%以上股份的股东在前五名供应商或客户中所占的权益

情况。

(1)海聆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①董事人员情况

1-1-184

华茂股份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

邱建林先生,1965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中欧工商

管理学院 CEO 班,历任南京晨啸纺织品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江苏晨啸国际

贸易有限公司总经理等,2013 年 8 月至今任海聆梦董事长。

倪晨女士,1970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中欧工商管

理学院 EMBA,2004 年至今历任海聆梦总经理,2013 年 6 月至今任海聆梦董事。

胡军华,1974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大丰市职业中

等学校,中专学历,2013 年 6 月至今任海聆梦董事。

②监事人员情况

黄卫星女士,1963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初中毕业, 2011

年 11 月至今担任海聆梦监事。

③ 高级管理人员

报告期内,海聆梦高级管理人员如下:

倪晨女士,现任海聆梦总经理、董事,简历请参见本节“① 董事人员情况。”

黄秀国先生,1963 年 3 月出生,大专学历,会计师,中共党员。1983 年参

加工作,历任江苏省土产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副经理,江苏汇鸿国际集团

食品进出口公司财务部经理,江苏晨啸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财务总监。现任海聆梦

财务总监。

苏亚丽女士,1976 年 12 月出生,硕士学历,南京大学工商管理硕士,中共

党员,1998 年参加工作,历任毛里求斯 CMT 公司经理助理、领队,毛里求斯 CMT

公司上海办总经理助理,韩国 TJK 南京分公司高级业务主管,江苏晨啸国际贸易

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海聆梦副总经理。

周兴志先生,1980 年 9 月出生,本科学历,南京航空航天大学金融学专业。

2002 年从参加工作至今,历任南京晨啸纺织品有限公司业务经理,外贸部经理。

现任海聆梦副总经理。

崔竑宇女士,1971 年 2 月出生,大专学历,1993 年 8 月参加工作,历任盐

城市对外经济贸易委员会主办会计,南京晨啸纺织品有限公司单证部经理,江苏

晨啸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现任海聆梦总经理助理。

(2)核心技术人员情况

海聆梦核心技术人员为倪晨、黄秀国、苏亚丽、周兴志、朱启锋、崔竑宇等

1-1-185

华茂股份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

6 人,简历请参见本节“① 董事人员情况”和“③ 高级管理人员”。

朱启锋先生,1971 年 9 月出生,大专学历,助理工程师,中共党员,1991

年 7 月参加工作,历任原荆州美华麻棉纺织厂技术科科长、车间主任、麻纺分厂

副厂长,南京金岛服装有限公司供应部经理,江苏晨啸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供应部

经理。现任海聆梦供应部经理。

报告期内,海聆梦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主要关联

方或持有海聆梦 5%以上股份的股东在前五名供应商或客户中均未占有权益。

8、主要产品的质量控制情况

(1)质量控制标准

海聆梦重视产品的质量控制,通过了 ISO9001 质量管理体系、ISO14001 环

境管理体系认证,海聆梦从原材料采购、产品生产和后续服务的主要环节,均按

照质量手册和流程文件的要求严格执行,确保成品生产的全过程控制。

(2)质量控制措施

海聆梦建立了从面辅料入库、裁剪、缝制到产品条检、包装整个流程的质

量控制制度;制定了原辅料检验作业指导书、颜色评估程序、生产过程检验作业

指导书、中尾期检验作业指导书、验货疵点分类标准、质量管理检查概要等产品

检验作业指导书;配备了巡检、条检和总检人员对产品进行抽检、检验,确保产

品质量。

海聆梦不断加强生产关键环节和特殊工序的质量控制,制定和执行了严格

的质量考核管理制度,对生产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和不稳定因素进行工艺

分析,定期和客户进行沟通,加强工艺和质量改进。

(3)出现的质量纠纷等

海聆梦具有较健全的质量控制体系,较有效的质量控制措施,截至2015年7

月31日,海聆梦与客户未发生过重大产品质量纠纷。

9、主要产品生产技术所处的阶段

海聆梦经营的主要产品为床上用品类家纺产品,包括床单件套、被套件套、

被子件套和其它(如窗帘、浴帘、毯子、靠垫等)系列。上述产品的生产技术均

已达到批量生产阶段,并形成完整的产品生产线。

(二)华茂进出口主营业务情况

1-1-186

华茂股份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

1、主营业务、主要产品及变化情况

(1)华茂进出口的主营业务

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 年修订),华茂进

出口主营业务属于“G51 批发业”。根据国家统计局《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1),华茂进出口主营业务属于“F51 批发业”中的“F513” 纺织、服装及家

庭用品批发行业和“F511” 农、林、牧产品批发行业”。

(2)华茂进出口主要产品

华茂进出口主要业务包括国内贸易和进出口贸易。国内贸易主要品种包括:

纺织原料类、纱线坯布类、面料类、服装类。

进出口贸易主要品种包括:纺织原料类、纱线坯布类、面料类、服装类、床

上用品类。

(3)华茂进出口主营业务变化情况

报告期内,华茂进出口一直从事贸易业务,主营业务未发生变化。

2、主要产品或服务的业务流程

(1)国内贸易

公司国内贸易主要业务流程如下:

与供货方

货物运输 签订销售 发货收取

市场调研 签订采购

入库 合同 货款

合同

(2)进出口贸易

公司进出口贸易主要业务流程如下:

1-1-187

华茂股份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

进口前准备 出口前准备

申请进口许 填制、审核进 确定进口商

组 织 选 择 制定出口 寻找贸易 推 广 商 标

可证 口订货单 品经营方案

出 口 市 场 商品营销 伙伴 宣 传 注 册

货 源 方案

对外洽谈阶段

对外洽谈阶段

淘汰 发盘 还盘 接受

询盘 发盘 还盘 接受

签订合同

签订合同

履约阶段

履约阶段

定舱 购买外汇申请开证

加工、备货、包装、制造 催证、审证、改证

发催装通知 银行审单付款

向商检局报检 运输 投保

办理保险 赎单

取得保单检验证书

货物装船

报关出口

进口报关结算

货物装船后取得提单 向买方发出已装船提单

收 集 相

货物入库

关单据

持全套单证、信用证向 办理出口退税

异议与索赔

银行交单议付 及收汇核销

3、主要经营模式

华茂进出口贸易业务主要分为自营和代理,其中自营包括进自营进出口贸易

1-1-188

华茂股份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

和自营国内贸易,代理包括进出口贸易代理和国内贸易代理。具体经营模式如下:

(1)采购模式

华茂进出口自营业务主要根据订单进行采购。

供应商的选择和评定:在确定合格供应商前,先行开展供应商调研,或由华

茂进出口委派业务员进行实地考察,对供应商的组织结构和质量管理体系、生产

能力、产品和服务的质量以及信誉等进行调查,并核实供应商填写的《合格供方

情况评审表》,经华茂进出口评审合格后,报分管副总批准后录入,录入供应商

供应商名录数据库,成为合格供应商;华茂进出口每年对合格供应商复查一次,

对不合格者,将被从名单中删除。

风险控制措施:采购前进行盈亏核算,然后编制采购合同并确认其生效;出

运前,华茂进出口将按照相关规定(合同要求或国家标准)对货物进行质量检验,

检验方式包括自检、客检和商检;经检验合格的货物,予以收购和出运。

在代理业务方面,华茂进出口提供供应链相关服务。

(2)销售模式

华茂进出口自营国内贸易主要客户为华茂股份下属子公司及国内其他纺织

企业,华茂进出口自营出口业务的主要客户为批发商、制衣商等。代理业务的销

售由代理客户自行接洽。

报关审批主要遵循以下步骤:①业务/单证部门备妥合格单据;②从商检局获

得的商检放行单;③取得“进出口许可证”(国家有配额设限的类别);④制作报

关单据并凭单据向海关报关。

(3)交货结算模式

交货结算模式主要如下:

业务类别 客商类别 交货结算模式

按订单约定付款条款,由华茂进出口开具增值税发票,与客户

国内客户

结算货款。

销售业务 华茂进出口向银行提交全套议付单据,L/C、D/P 项下通过银

国外客户 行完成与客户的交货结算,T/T 方式下通常在收汇后单据直接

寄交客户。

供应商凭有效的交货凭证、增值税发票向华茂进出口结算货

采购业务 国内供应商

款。

1-1-189

华茂股份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

代理业务 代理业务完成后,向委托方收取。

4、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收入情况

(1)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收入情况

华茂进出口的主营业务主要从事纱、布、家纺产品等贸易业务。根据华普天

健出具的会审字[2015]3566 号《审计报告》,报告期内,华茂进出口共计实现营

业收入分别为 19,874.87 万元、24,941.41 万元和 18,090.98 万元,占各期营业收入

的比例分别为 98.73%、99.80%和 99.85%,主营业务收入规模及占营业收入的比

例逐年上升。

报告期内,华茂进出口营业收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产品类别 2015 年 1-7 月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主营业务收入 18,090.98 24,941.41 19,874.87

其中:布 8,687.38 12,275.10 8,806.92

纱 6,482.96 10,264.17 11,042.01

家纺产品 2,881.75 2,222.09 -

其他 38.90 180.05 25.94

其他业务收入 27.16 48.97 256.15

合 计 18,118.14 24,990.38 20,131.02

(2)华茂进出口向前五大客户的销售情况

报告期内华茂进出口向前五大客户销售的情况如下:

①2015 年 1-7 月

客户名称 金额(万元) 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华茂股份及子公司 6,628.84 36.55

上海兴源纺织品有限公司 3,221.63 17.78

STRONG STEP INTERNATIONAL

2,881.75 15.91

LIMTED

东莞市以纯集团有限公司 1,187.98 6.56

J&Y INTERNATIONAL TEXTILES CO.

615.19 3.39

LTD

合 计 14,529.38 80.19

②2014 年度

客户名称 金额(万元) 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华茂股份及子公司 9,065.92 36.28

东莞市以纯集团有限公司 2,223.74 8.90

STRONG STEP INTERNATIONAL

2,222.09 8.89

LIMTED

J&Y INTERNATIONAL TEXTILES CO.

1,735.18 6.94

LTD

1-1-190

华茂股份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

松滋市金犀牛纺织服饰有限公司 516.97 2.07

合 计 15,763.89 63.08

③2013 年度

客户名称 金额(万元) 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华茂股份及子公司 10,772.95 53.51

东莞市以纯集团有限公司 1,822.36 9.05

J&Y INTERNATIONAL TEXTILES CO.

781.04 3.88

LTD

宏太(中国)有限公司 707.21 3.51

上海太知贸易有限公司 324.03 1.62

合 计 14,407.58 71.57

通过与海聆梦、华茂进出口相关人员访谈,海聆梦 2014 年开始将国外客户

DIVATEX HOME FASHION, INC 部分订单通过华茂进出口进行代理出口。刚开

始合作时,海聆梦基于保护商业秘密和客户资源的需要,海聆梦与 DIVATEX

HOME FASHION, INC、STRONG STEP INTERNATIONAL 协商,当销售回款时,

由 DIVATEX HOME FASHION, INC 将 货 款 先 支 付 给 STRONG STEP

INTERNATIONAL,由 STRONG STEP INTERNATIONAL 再将货款支付给华茂

进出口,以起到保护海聆梦自身客户资源的需要。从财务处理上,华茂进出口将

STRONG STEP INTERNATIONAL 作为其客户,实际上客户为 DIVATEX HOME

FASHION, INC。

报告期内,华茂进出口与上述前五名客户之间无关联关系;报告期内,除华

茂股份及子公司外,华茂进出口对其前五名客户不存在向单个客户的销售比例超

过总额 50%的情形。

5、报告期内采购情况

报告期内,华茂进出口向前五大材料供应商采购的情况如下:

①2015 年 1-7 月

供应商名称 采购金额(万元) 占营业成本的比例(%)

华茂股份及其子公司 7,350.94 42.11

大丰海聆梦家纺有限公司 2,825.94 16.19

天虹(中国)投资有限公司 2,130.95 12.21

南通华强布业有限公司 621.42 3.56

大丰万盈纺织有限公司 444.37 2.55

合 计 13,373.61 76.62

②2014 年度

1-1-191

华茂股份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

供应商名称 采购金额(万元) 占营业成本的比例(%)

华茂股份及其子公司 10,803.81 28.09

天虹(中国)投资有限公司 2,603.49 10.83

大丰海聆梦家纺有限公司 2,204.99 9.18

大丰万盈纺织有限公司 1,387.88 5.78

无锡市天佳纺织品有限公司 1,102.59 4.59

合 计 14,049.68 58.47

②2013 年度

供应商名称 采购金额(万元) 占营业成本的比例(%)

华茂股份及其子公司 7,364.40 38.09

天虹(中国)投资有限公司 2,377.02 12.29

南通纺织控股集团纺织染有限公司 2,043.91 10.57

大丰万盈纺织有限公司 802.07 4.15

南通华强布业有限公司 613.22 3.17

合 计 13,200.62 68.27

通过访谈等,报告期内,除华茂股份外,华茂进出口与上述前五名供应商之

间无关联关系。

5、贸易业务资质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日,华茂进出口业务资质情况如下:

持证企业 证书名称 证书编号

安徽华茂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 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 01898230

四、主要资产的权属、对外担保及负债情况

(一)主要资产权属

1、海聆梦主要资产权属情况

截止2015年7月31日,海聆梦主要资产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 2015年7月31日

流动资产合计 52,916.88

其中:货币资金 20,686.03

应收账款 5,638.47

预付款项 403.69

其他应收款 15,711.61

存货 9,914.58

其他流动资产 562.52

非流动资产合计 7,577.96

1-1-192

华茂股份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

其中:固定资产 5,868.88

无形资产 1,421.98

长期待摊费用 65.71

递延所得税资产 199.19

其他非流动资产 22.19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之日,海聆梦及控股子公司拥有的房产、土地等资产

情况如下:

(1)房产情况

①已办证房产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之日,海聆梦及其控股子公司拥有的已办证房产情况

见下表:

建筑面 规划 抵押

序号 所有权人 房屋位置 权证编号

积(m2) 用途 情况

大丰房权证大

大中镇工业园区兴业路

1 海聆梦 中字第 7,050.30 工业 无抵押

东侧 4 幢,5 幢,6 幢

201102159 号

大丰房权证大

大中镇工业园区兴业路

2 海聆梦 中字第 7,050.30 工业 无抵押

东侧 7 幢,8 幢,9 幢

201102158 号

大中镇工业园区兴业路 大丰房权证大

3 海聆梦 东侧 10 幢、11 幢、12 中字第 8,970.3 工业 无抵押

幢 201102157 号

大丰房权证大

抵押

4 海聆梦 大中镇工业园区 中字第 6,328.22 工业

注①

20082964 号

大丰房权证三

三龙镇中小企业园内 7

5 和合家纺 龙字第 1,187.82 工业

幢、8 幢

201008938 号

大丰房权证三

三龙镇中小企业园内 4

6 和合家纺 龙字第 1,916.10 工业

幢、5 幢、6 幢

201008939 号 抵押

大丰房权证三 注②

三龙镇中小企业园内 1

7 和合家纺 龙字第 1,810.45 工业

幢、2 幢、3 幢

201008940 号

大丰房权证三

三龙镇中小企业园内 9

8 和合家纺 龙字第 6,000.00 工业

201107984 号

大丰房权证大

开发区锦丰路 8 号 2 室, 抵押

9 优美居 中字第 6,069.18 工业

1室 注③

201500523 号

1-1-193

华茂股份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

建筑面 规划 抵押

序号 所有权人 房屋位置 权证编号

积(m2) 用途 情况

大丰房权证大

开发区锦丰路 8 号 1 幢, 办公,

10 优美居 中字第 5,824.12

2 幢,3 幢 工业

201500522 号

注①:编号为大丰房权证大中字第 20082964 号的房产及编号为大土(00)国用(2006)

第 0020 号的土地使用权已由海聆梦抵押给江苏大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海聆 梦

500 万借款提供担保,借款到期日为 2016 年 6 月 20 日。海聆梦已于 2015 年 9 月 28 日提前

偿还该项借款。

注②:编号为大丰房权证三龙字第 201008938 号、大丰房权证三龙字第 201008939 号、

大丰房权证三龙字第 201008940 号、大丰房权证三龙字第 201107984 号的房产以及编号为大

土(16)国用(2010)第 019 号、大土(16)国用(2010)第 15 号的土地使用权已由和合

家纺抵押给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江宁支行,为南京海聆梦 1400 万借款提供 900

万担保。

注③:编号为大丰房权证大中字第 201500522 号、大丰房权证大中字第 201500523 号的

房产以及编号为大土国用(2015)第 600498 号的土地使用权已由优美居抵押给江苏大丰农

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海聆梦 1000 万借款提供担保。海聆梦已于 2015 年 9 月 28 日

提前偿还该项借款。

②未办证房产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日,海聆梦及其控股子公司未办证房产情况如下:

所有权人 建筑物名称 建筑面积(m2) 用途

海聆梦 新厂区门卫室 21.00 辅助设施

海聆梦 织造一厂门卫 14.00 辅助设施

优美居 厕所及浴室 81.55 辅助设施

优美居 门卫房 74.60 辅助设施

优美居 除尘房 50.60 辅助设施

和合家纺 厂房间加建 4,290.00 辅助设施

和合家纺 通道钢棚 679.00 辅助设施

和合家纺 其他房产 438.84 辅助设施

合计 5,649.59

海聆梦上述未办证房产面积合计约5,649.59平米,约占海聆梦房产总面积

9.76%,本次评估价值合计187.69万元,主要是生产辅助设施,其中和合家纺面积

约4,969平米的未办证房产主要是在厂房间加建的钢棚、通道钢棚,平时主要用于

1-1-194

华茂股份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

遮雨过道、存放部分货品等用途,该等建筑属于简易建筑。对该等瑕疵房产,海

聆梦控股股东暨实际控制人邱建林、倪晨作出《承诺》,争取在2016年12月31日

前将该未办证房产办理完毕产权证书,若届时仍未取得房产证书,邱建林、倪晨

自愿以现金的方式按照本次该等房产的评估值等额赔偿给上市公司。并且,在此

期间,邱建林、倪晨保证海聆梦对该等房产的正常使用,如果因第三人主张权利

或行政机关行使职权导致海聆梦无法正常使用该处房屋,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

邱建林、倪晨将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因此海聆梦瑕疵房产不会对海聆梦的生产经

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2)土地使用权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之日,海聆梦及其控股子公司拥有国有土地使用权情

况见下表:

序 面积 使用权终止 取得

土地使用证号 权利人 座落 抵押

号 (㎡) 日期 方式

大土(00)国

大丰市大中 2055年12月

1 用(2007)第 海聆梦 19,068.00 出让 无

镇工业园区 25日

179号

大土(00)国 大丰市大中

2056年12月

2 用(2008)第 海聆梦 镇 泰 西 村 七 30,253.00 出让 无

23日

139号 排十三号

大土(00)国

大丰市大中 2056年3月

3 用(2006)第 海聆梦 7,880.00 出让 抵押

镇工业园区 14日

0020号

大土(16)国 大丰市三龙

2060年07月

4 用(2010)第 和合家纺 镇 工 业 集 中 31,884.00 出让

24日

019号 区内

抵押

大土(16)国

三龙镇中小 2060年3月

5 用(2010)第 和合家纺 10,342.00 出让

企业园内 18日

15号

大 土 国 用

优美居家 大丰市开发 2055年12月

6 ( 2015 ) 第 26,383.00 出让 抵押

纺 区锦丰路8号 22日

600498号

注:①2012年出于周边道路建设的需要,当地政府征用了海聆梦编号分别为大土(00)

国用(2007)第179号、大土(00)国用(2008)第139号的部分土地使用权(合计面积为49,

321.00平方米,征用面积约4,666.69平方米)。截至评估基准日,海聆梦实际使用土地面积约

为44,654.31平方米。

1-1-195

华茂股份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

②土地使用权抵押情况,详见 “第四节 交易标的基本情况”之“四、主要资产的权属、

对外担保情况”之“(一)主要资产权属”之“1、海聆梦主要资产权属情况”之“(1)房产

情况”。

(3)商标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之日,海聆梦及其控股子公司拥有的注册商标情况如

下:

序号 所有权人 商标名称 类号 注册号 有效期截至日

1 海聆梦 赖 24 11094258 2023.11.6

2 海聆梦 Lazzzy 24 11094294 2023.11.6

3 南京海聆梦 24 4038290 2017.10.13

4 南京海聆梦 20 13139043 2025.1.13

5 南京海聆梦 25 13139407 2025.5.27

6 南京海聆梦 22 13139245 2025.1.6

7 南京海聆梦 23 13139289 2025.1.20

8 南京海聆梦 24 13139345 2025.1.20

9 南京海聆梦 21 13139070 2025.1.20

10 上海海聆梦 赖 16 13204681 2025.2.13

11 上海海聆梦 赖 20 13204846 2025.8.6

12 上海海聆梦 赖 8 13499990 2025.3.6

13 上海海聆梦 赖 21 13204918 2025.4.6

14 上海海聆梦 Lazzzy 8 13500013 2025.1.27

15 上海海聆梦 Lazzzy 20 13204532 2025.4.6

16 上海海聆梦 Lazzzy 16 13204475 2025.1.6

17 上海海聆梦 Lazzzy 21 13204616 2025.2.6

(4)存货抵押情况

1-1-196

华茂股份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

截至 2015 年 7 月 31 日,海聆梦存货抵押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资产 所有权人 账面价值 受限原因 担保金额

存货 海聆梦 1,696.41 抵押 800.00

注:海聆梦以账面价值1,696.41万元的存货质押中国工商银行银行大丰支行取得短期借

款800万元,南京晨啸纺织品有限公司为此笔借款提供担保,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该借款

已经归还。

(5)资产租赁情况

海聆梦及其控股子公司租赁使用的房屋情况如下:

承租方 出租方 地址 面积(㎡) 租赁期限截止日

大丰市中镇水利

海聆梦 大丰市南翔路南 6,361.99 2016.10.30

建筑工程队

大丰京芝纺织品

海聆梦 大丰市兴业路 59 号 4,714.00 2017.7.31

有限公司

大丰市新丰镇沈大公

欧莱(大丰)纺 路边经纬工业园区(含

美派家纺 14,000.00 2019.12.31

织服饰有限公司 车间、仓库、办公楼、

食堂及其他辅助用房)

江苏汇鸿国际集 洪 武 路 359 号 西 塔 楼

南京海聆梦 团土产进出口股 3101 室 、 洪 武 路 359 332.00 2016.8.25

份有限公司 号西塔楼 3102 室

上海宏汇置业有 上海市中山西路 1600

上海海聆梦 338.41 2016.9.15

限公司 号 3 层 06-07 室

柬埔寨西哈努克港经

柬埔寨西哈努克

济特区浙江产业园

柬埔寨海聆梦 港经济特区浙江 10,656.00 2019.4.8

C-02-05 号地块 6 号厂

产业园

(6)取得的相关资质

①贸易业务资质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日,海聆梦及下属企业取得的贸易业务资质情况如

下:

持证企业 证书名称 证书编号

大丰海聆梦家纺有限公司 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 013616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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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茂股份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

海聆梦(上海)家纺有限公司 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 01300492

南京海聆梦家居有限公司 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 01840390

②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报关注册登记证书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日,海聆梦及下属企业取得的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报

关注册登记证书情况如下:

文件或许可证书 发文或发证机关 证书有效 海关注册登

企业名称

的名称 或部门 期截止日 记编码

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

海聆梦 2016.10.16 3209963654

报关注册登记证书 盐城海关

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

南京海聆梦 2017.5.22 3201962A35

报关注册登记证书 金陵海关

2、华茂进出口资产权属情况

截止2015年7月31日,华茂进出口主要资产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 2015 年 7 月 31 日

流动资产合计 12,701.12

其中:货币资金 1,261.68

应收票据 125.57

应收账款 3,767.65

预付款项 3,184.17

其他应收款 777.65

存货 3,271.84

其他流动资产 312.56

非流动资产合计 11,499.66

其中:投资性房地产 11,414.15

固定资产 12.64

递延所得税资产 72.87

(1)房产情况

华茂进出口实际拥有的房产建筑面积为 93,156.19 平方米,其中拥有房屋所

有权证的房产共 69,801.42 平方米,共 60 处,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房产共

23,354.77 平方米。

①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之日,华茂进出口拥有的已办妥权属证书的房产具

体情况见下表:

1-1-198

华茂股份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

序号 权利人 坐 落 权证编号 建筑面积(m2) 规划用途 是否抵押

1 华茂进出口 大观区华茂新村 1 幢 7# 房地权证宜房字第 50192570 号 32.45 非住宅 否

2 华茂进出口 大观区纺织南路 80 号华茂花园 2#楼一层 8 室 房地权证宜房字第 50192550 号 130.90 非住宅 否

3 华茂进出口 大观区纺织南路 80 号华茂花园 2#楼一层 3 室 房地权证宜房字第 50192540 号 94.96 非住宅 否

4 华茂进出口 大观区纺织南路 83 号 房地权证宜房字第 50192568 号 101.63 非住宅 否

5 华茂进出口 大观区纺织南路厂区纺织西巷 38 号 房地权证宜房字第 50192565 号 2,275.04 非住宅 否

6 华茂进出口 大观区纺织南路厂区宜纺新食堂 房地权证宜房字第 50192538 号 3,143.18 非住宅 否

7 华茂进出口 大观区纺织西路 1、2 号楼 27 幢一~二层 房地权证宜房字第 50192543 号 1,614.03 非住宅 否

8 华茂进出口 大观区花亭路 193 号 2 幢一层 10 号 房地权证宜房字第 50192563 号 72.60 非住宅 否

9 华茂进出口 大观区花亭路 193 号 2 幢一层 14 号 房地权证宜房字第 50192542 号 61.60 非住宅 否

10 华茂进出口 大观区花亭路 193 号 2 幢一层 6 号 房地权证宜房字第 50192541 号 59.11 非住宅 否

11 华茂进出口 大观区华茂生产技术综合楼 房地权证宜房字第 50192547 号 5,528.50 非住宅 否

12 华茂进出口 大观区华茂新村 1 幢 3 单元 104 室 房地权证宜房字第 50192559 号 41.93 住宅 否

13 华茂进出口 大观区华茂新村 4#、6#楼附楼三层 2# 房地权证宜房字第 50192552 号 91.75 非住宅 否

14 华茂进出口 大观区华茂新村 8#楼二层 房地权证宜房字第 50192549 号 1,523.52 非住宅 否

15 华茂进出口 大观区黄土坑厂区 1 幢 房地权证宜房字第 50192579 号 36.21 非住宅 否

16 华茂进出口 大观区黄土坑厂区 2 幢 房地权证宜房字第 50192578 号 1,808.60 非住宅 否

17 华茂进出口 大观区黄土坑厂区 3 幢 房地权证宜房字第 50192577 号 373.30 非住宅 否

18 华茂进出口 大观区黄土坑厂区 5 幢 房地权证宜房字第 50192576 号 238.27 非住宅 否

19 华茂进出口 大观区黄土坑厂区 7 幢 房地权证宜房字第 50192575 号 1,272.53 非住宅 否

20 华茂进出口 大观区黄土坑厂区 8 幢 房地权证宜房字第 50192574 号 5,775.94 非住宅 否

21 华茂进出口 大观区黄土坑厂区 9 幢 房地权证宜房字第 50192573 号 29.08 非住宅 否

22 华茂进出口 大观区黄土坑厂区 10 幢 房地权证宜房字第 50192572 号 16,497.19 非住宅 否

1-1-199

华茂股份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

序号 权利人 坐 落 权证编号 建筑面积(m2) 规划用途 是否抵押

23 华茂进出口 大观区黄土坑厂区 11 幢 房地权证宜房字第 50192571 号 75.91 非住宅 否

24 华茂进出口 大观区黄土坑厂区 15 幢 房地权证宜房字第 50192596 号 391.10 非住宅 否

25 华茂进出口 大观区黄土坑厂区 19 幢 房地权证宜房字第 50192595 号 40.17 非住宅 否

26 华茂进出口 大观区黄土坑厂区 20 幢 房地权证宜房字第 50192594 号 1,196.09 非住宅 否

27 华茂进出口 大观区黄土坑厂区 21 幢 房地权证宜房字第 50192593 号 20.60 非住宅 否

28 华茂进出口 大观区黄土坑厂区 22 幢 房地权证宜房字第 50192592 号 363.30 非住宅 否

29 华茂进出口 大观区黄土坑厂区 24 幢 房地权证宜房字第 50192591 号 38.87 非住宅 否

30 华茂进出口 大观区黄土坑厂区 25 幢 房地权证宜房字第 50192590 号 33.30 非住宅 否

31 华茂进出口 大观区黄土坑厂区 27 幢 房地权证宜房字第 50192588 号 901.85 非住宅 否

32 华茂进出口 大观区黄土坑厂区 28 幢 房地权证宜房字第 50192587 号 741.39 非住宅 否

33 华茂进出口 大观区黄土坑厂区 29 幢 房地权证宜房字第 50192586 号 1,963.77 非住宅 否

34 华茂进出口 大观区黄土坑厂区 30 幢 房地权证宜房字第 50192585 号 2,130.21 非住宅 否

35 华茂进出口 大观区黄土坑厂区 32 幢 房地权证宜房字第 50192584 号 558.03 非住宅 否

36 华茂进出口 大观区黄土坑厂区 33 幢 房地权证宜房字第 50192583 号 44.00 非住宅 否

37 华茂进出口 大观区黄土坑厂区 34 幢 房地权证宜房字第 50192582 号 967.02 非住宅 否

38 华茂进出口 大观区黄土坑厂区 35 幢 房地权证宜房字第 50192581 号 1,576.25 非住宅 否

39 华茂进出口 大观区黄土坑厂区 36 幢 房地权证宜房字第 50192589 号 113.96 非住宅 否

40 华茂进出口 大观区市府路纺织 1#楼 房地权证宜房字第 50192564 号 748.47 非住宅 否

41 华茂进出口 大观区宜纺西村 28 幢一层 3# 房地权证宜房字第 50192569 号 301.11 非住宅 否

42 华茂进出口 大观区玉琳路 13#片龙门小区 1 幢 13 室 房地权证宜房字第 50192551 号 113.68 非住宅 否

43 华茂进出口 大观区纺织南村 4 栋东南侧 房地权证宜房字第 50192580 号 24.78 非住宅 否

44 华茂进出口 大观区纺织南村 5 栋东北侧平房 房地权证宜房字第 50192557 号 28.05 非住宅 否

1-1-200

华茂股份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

序号 权利人 坐 落 权证编号 建筑面积(m2) 规划用途 是否抵押

45 华茂进出口 大观区纺织南村 5 幢东侧附楼 房地权证宜房字第 50192556 号 185.69 非住宅 否

46 华茂进出口 大观区纺织南路 7 栋东北侧 房地权证宜房字第 50192566 号 54.03 非住宅 否

47 华茂进出口 大观区纺织南路厂区后勤生活服务片 8 幢 房地权证宜房字第 50192544 号 3,439.82 非住宅 否

48 华茂进出口 大观区纺织西村 25#楼一层 房地权证宜房字第 50192567 号 677.30 非住宅 否

49 华茂进出口 大观区纺织西村综合楼一层 房地权证宜房字第 50192562 号 832.83 非住宅 否

50 华茂进出口 大观区华茂新村 1 幢一层 9 号 房地权证宜房字第 50192553 号 20.14 非住宅 否

51 华茂进出口 大观区华茂新村 8#楼一层 1#-14#,16# 房地权证宜房字第 50192558 号 1,191.93 非住宅 否

52 华茂进出口 大观区华茂新园集体公寓 1#楼 房地权证宜房字第 50191953 号 4,562.56 住宅 否

53 华茂进出口 大观区华茂新园集体公寓 2#楼 房地权证宜房字第 50191952 号 2,355.92 住宅 否

54 华茂进出口 开发区十同路针织车间 房地权证宜房字第 50192545 号 3,061.84 非住宅 否

55 华茂进出口 宜秀区毛纺厂综合楼一层 14 号 房地权证宜房字第 50192555 号 47.83 非住宅 否

56 华茂进出口 宜秀区毛纺厂综合楼一层 17 号 房地权证宜房字第 50192546 号 38.13 非住宅 否

57 华茂进出口 宜秀区毛纺厂综合楼一层 18 号 房地权证宜房字第 50192554 号 39.70 非住宅 否

58 华茂进出口 宜秀区毛纺厂综合楼一层 19 号 房地权证宜房字第 50192548 号 39.70 非住宅 否

59 华茂进出口 宜秀区毛纺厂综合楼一层 20 号 房地权证宜房字第 50192560 号 39.70 非住宅 否

60 华茂进出口 迎江区枞阳门商场南二楼 206 室 房地权证宜房字第 50192539 号 40.07 非住宅 否

1-1-201

华茂股份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

②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之日,华茂进出口拥有的尚未办妥权属证书的房产

具体情况见下表:

建筑面积 评估值

序号 所有权人 房屋位置 未办证原因

(m2) (万元)

黄土坑东路 30 号华茂第一工

1 华茂进出口 9,184.82 1,089.11 历史原因未办证

业园厂房

黄土坑东路 30 号华茂第一工

2 华茂进出口 259.00 23.02 历史原因未办证

业园五分厂机动分部办公室

黄土坑东路 30 号华茂第一工

3 华茂进出口 305.00 13.22 历史原因未办证

业园五分厂内材料库

华茂第一工业园五分厂机物料

4 华茂进出口 848.33 54.17 历史原因未办证

仓库

华茂第一工业园五分厂原棉仓

5 华茂进出口 2,781.26 185.37 历史原因未办证

华茂第一工业园五分厂仓库值

6 华茂进出口 12.00 0.58 历史原因未办证

班室

7 华茂进出口 华茂第一工业园五分厂食堂 1,376.07 78.62 历史原因未办证

8 华茂进出口 华茂第一工业园五分厂材料室 295.38 16.88 历史原因未办证

华茂第一工业园五分厂南门值

9 华茂进出口 28.44 1.37 历史原因未办证

班室

华茂第一工业园五分厂北门值

10 华茂进出口 42.14 2.02 历史原因未办证

班室

11 华茂进出口 华茂第一工业园五分厂值班室 16.60 1.01 历史原因未办证

12 华茂进出口 大观区纺织南路 80 号 3 幢 2,563.00 272.51 历史原因未办证

13 华茂进出口 大观区纺织南路 80 号 2 幢 3,446.60 472.47 历史原因未办证

14 华茂进出口 花亭路 1 幢 10 号 69.29 10.18 历史原因未办证

大观区纺织南路 80 号 1 幢附楼

15 华茂进出口 432.00 41.42 历史原因未办证

三层

16 华茂进出口 华茂新园 7 栋附楼 489.84 68.59 历史原因未办证

17 华茂进出口 大观区纺织西巷 38 号内独栋 1,065.00 179.95 历史原因未办证

18 华茂进出口 大观区纺织南路 95-9 号 140.00 23.66 历史原因未办证

合 计 23,354.77 2,534.15

A.未办证房产对生产经营的影响

华茂进出口未办证房产面积为 23,354.77 平方米,占其总房产面积的 25.07%,

该等未办证房产主要为生产经营辅助设施、小部分厂房及部分租赁房屋,对此,

评估机构按实际面积,以重置成本法为评估方法,确认上述房产的评估价值为

2,534.15 万元,占华茂进出口本次评估值的比例为 7.90%,占比较小。

针对上述未办证房产,华茂集团、安庆市财政局已出具承诺:上述房产因建

设手续不全而无法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安庆市财政局、华茂集团承诺未来将保证

华茂进出口对该等房产的正常使用,如果因第三人主张权利或行政机关行使职权

1-1-202

华茂股份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

导致华茂进出口无法正常使用该处房屋,由此产生搬迁、停产等经济损失、或因

使用该处房屋被有权的政府部门处以罚款、或者被有关当事人追索的,安庆市财

政局、华茂集团将承担赔偿责任,对华茂进出口所遭受的一切经济损失予以足额

赔偿。

此外,为了保障上述承诺的切实履行,华茂集团承诺:“若出现需要赔偿等

情形,届时华茂集团将以名下所有资产作为华茂集团、安庆市财政局履行上述赔

偿义务的担保”。

综上,安庆市财政局、华茂集团作出的上述承诺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4 号》的相关规定,承诺具有可执行性,华茂集团作出的履约保障措施可以保证

上述承诺得以履行。

B.权属完善所需税费的承担方及在评估作价中的考虑情况

华茂进出口的上述未办证房产主要是因建设手续不全而无法办理房屋所有

权证,为此,华茂集团、安庆市财政局已出具承诺,承诺未来将保证华茂进出口

对该等房产的正常使用,如果因第三人主张权利或行政机关行使职权导致华茂进

出口无法正常使用该处房屋,由此产生搬迁、停产等经济损失、或因使用该处房

屋被有权的政府部门处以罚款、或者被有关当事人追索的,安庆市财政局、华茂

集团将承担赔偿责任,对华茂进出口所遭受的一切经济损失予以足额赔偿。此外,

华茂集团又承诺,若出现需要赔偿等情形,届时华茂集团将以名下所有资产作为

华茂集团、安庆市财政局履行上述赔偿义务的担保。

因上述未办证房产因建设手续不全而无法办理房屋所有权证,且华茂集团、

安庆市财政局已作出兜底赔偿承诺,因此,本次评估作价中不考虑完善权属所需

的税费承担方。

C.上述事项是否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四)规定

《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四)项规定:“(四)重大资产重组所涉及的资

产权属清晰,资产过户或者转移不存在法律障碍,相关债权债务处理合法”。

本次交易,华茂集团向上市公司注入的是华茂进出口 100%的股权,经核查,

华茂进出口 100%的股权权属清晰,资产过户或转移不存在法律障碍,相关债权债

务处理合法。华茂进出口上述房产虽然未取得房产权属证书,但权属不存在争议

和纠纷,并且华茂集团、安庆市财政局已作出相应承诺,因此上述事项符合《重

1-1-203

华茂股份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

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四)项规定。

(2)土地使用权情况

华茂进出口实际拥有的土地使用权 32 处,共 374,153.22 平方米,截至本报

告书摘要签署之日,均已办妥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具体情况见下表:

1-1-204

华茂股份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

序号 土地权证编号 土地位置 土地用途 终止日期 证载面积(m2) 是否抵押

1 庆国用(2015)第 10893 号 黄土坑东路 30 号 工业 2052/3/18 100,317.68 否

2 庆国用(2015)第 10895 号 郊区尤林村 工业 2047/10/31 159,321.15 否

3 庆国用(2015)第 10900 号 安庆市十魏路(开发区尤林村以南) 工业 2053/12/25 88,114.44 否

4 庆国用(2015)第 10894 号 安庆市开发区春华路以西 工业 2055/8/31 5,053.75 否

5 庆国用(2015)第 10896 号 纺织南路 80 号 工业 2047/10/1 12,712.90 否

6 庆国用(2015)第 10897 号 纺织南路 80 号 工业 2047/10/1 7,247.87 否

7 庆国用(2015)第 16595 号 大观区玉琳路 13 片龙门小区 1 幢 13 室 批发零售 2055/11/4 16.24 否

8 庆国用(2015)第 10912 号 宜秀区毛纺厂综合楼一层 14 号 批发零售 2050/10/31 7.98 否

9 庆国用(2015)第 10909 号 宜秀区毛纺厂综合楼一层 17 号 批发零售 2050/10/31 6.36 否

10 庆国用(2015)第 10911 号 宜秀区毛纺厂综合楼一层 18 号 批发零售 2050/10/31 6.62 否

11 庆国用(2015)第 10910 号 宜秀区毛纺厂综合楼一层 19 号 批发零售 2050/10/31 6.62 否

12 庆国用(2015)第 10913 号 宜秀区毛纺厂综合楼一层 20 号 批发零售 2050/10/31 6.62 否

13 庆国用(2015)第 15498 号 大观区花亭路 193 号 2 幢一层 9 号 批发零售 2055/10/14 2.88 否

14 庆国用(2015)第 15583 号 大观区花亭路 193 号 2 幢一层 6 号 批发零售 2055/10/14 8.45 否

15 庆国用(2015)第 15499 号 大观区花亭路 193 号 2 幢一层 10 室 批发零售 2055/10/14 10.38 否

16 庆国用(2015)第 15497 号 大观区花亭路 193 号 2 幢一层 14 号 批发零售 2055/10/14 8.80 否

17 庆国用(2015)第 15725 号 大观区纺织西村 28 幢一层 3# 批发零售 2055/10/15 50.19 否

18 庆国用(2015)第 16594 号 大观区纺织西村综合楼一层 批发零售 2055/10/18 138.81 否

19 庆国用(2015)第 15721 号 大观区华茂新村 8#楼二层 批发零售 2055/10/15 217.65 否

20 庆国用(2015)第 15719 号 大观区华茂新村 8#楼一层 1#-14#,16# 批发零售 2055/10/15 170.28 否

21 庆国用(2015)第 16587 号 大观区纺织南路 5 幢东侧附楼 批发零售 2055/11/4 26.53 否

22 庆国用(2015)第 16584 号 大观区纺织南村 5 栋东北侧平房 批发零售 2055/11/4 28.05 否

1-1-205

华茂股份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

序号 土地权证编号 土地位置 土地用途 终止日期 证载面积(m2) 是否抵押

23 庆国用(2015)第 16592 号 大观区纺织西村 25#楼一层门面 批发零售 2055/11/4 96.76 否

24 庆国用(2015)第 16591 号 大观区市府路纺织 1#楼 批发零售 2055/11/4 106.93 否

25 庆国用(2015)第 16597 号 大观区华茂新村 1 栋 7# 批发零售 2055/10/29 4.64 否

26 庆国用(2015)第 16598 号 大观区华茂新村 1 栋 3 单元 104 室 批发零售 2055/10/29 2.99 否

27 庆国用(2015)第 16581 号 大观区华茂新村 4#、6#楼附楼三层 2# 批发零售 2055/10/29 30.59 否

28 庆国用(2015)第 15722 号 大观区纺织西路 1,2 号楼 27 幢 1-2 层 批发零售 2055/10/15 230.58 否

29 庆国用(2015)第 16589 号 大观区 纺织南路 83 号 批发零售 2055/11/4 101.63 否

30 庆国用(2015)第 16590 号 大观区纺织南村 7 栋东北侧 批发零售 2055/11/4 54.03 否

31 庆国用(2015)第 16599 号 大观区纺织南村 4 栋东南侧 批发零售 2055/11/4 24.78 否

32 庆国用(2015)第 16593 号 迎江区 枞阳门商场南二楼 206 室 批发零售 2055/11/4 20.04 否

合 计 374,153.22

1-1-206

华茂股份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

①华茂进出口房产及土地使用权的取得时间、方式及价格情况

华茂进出口账面房产及土地使用权系 2015 年 7 月,华茂集团将名下供上市

公司使用的生产经营性资产等按账面净值划转至其全资子公司华茂进出口名下,

华茂集团按增加“长期股权投资”处理,子公司华茂进出口按增加“资本公积”处理。

华茂集团划转至华茂进出口的生产经营性等资产的原账面价值为 10,273.95 万元,

考虑缴纳的相关土地出让金、税费等,华茂进出口按照 11,454.41 万元作为入账

价值。

②与本次评估交易价格的比较分析

单位:万元

项 目 账面价值 本次评估值 增值额 增值率

2015 年 7 月划入

11,424.29 28,548.04 17,123.75 149.89%

华茂进出口的资产

其中:投资性房地产 11,414.15 28,524.85 17,110.70 149.91%

固定资产 10.14 23.19 13.05 128.70%

华茂进出口原账面资

12,776.50 12,784.74 8.24 0.06%

负债总额 9,243.50 9,243.50 - 0.00%

净资产 14,957.28 32,089.28 17,132.00 114.54%

华茂进出口本次评估值为 32,089.28 万元,本次评估增值主要是 2015 年 7 月

华茂集团划入资产本次评估增值 17,123.75 万元所致。2015 年 7 月华茂集团按账

面净值划转相关房产、土地使用权至华茂进出口,因房屋建筑物会计政策折旧年

限短于其经济耐用年限、评估基准日的建造成本比建设期上涨、房产地理位置较

好租赁收益较高、评估基准日的土地基准地价和市场价格较购置时上涨等原因,

因此本次评估存在一定的评估增值。

(3)商标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之日,华茂进出口无注册商标。

(4)资产租赁情况

①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之日,华茂进出口对外租赁情况如下:

A.已签订固定期限合同对外租赁情况:

租赁期限截

承租方 出租方 房产证号 地址 面积(㎡)

止日

杨菊兰 华茂进出口 房地权证宜房字第 大观区纺织南村 5 23.36 2017/9/19

1-1-207

华茂股份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

50192557 号 栋东北侧平房

大观区纺织南路

安庆市纺织 房地权证宜房字第

华茂进出口 80 号华茂花园 2# 94.96 2016/8/31

医院 50192540 号

楼一层 3 室

大观区纺织南路

安庆市纺织 房地权证宜房字第

华茂进出口 80 号华茂花园 2# 130.90 2016/12/31

医院 50192550 号

楼一层 8 室

大观区纺织南路

房地权证宜房字第

厂 区 纺 织 西 巷 38 2,275.04 2034/7/31

50192565 号

安庆市纺织

华茂进出口 大观区纺织西巷

医院 未办理房产证 212.58 2034/7/31

38 号内独栋

大观区纺织南路

未办理房产证 27.95 2034/7/31

95-9 号

房地权证宜 房字第 大观区纺织西村

方中生 华茂进出口 57.42 2016/9/17

50192562 号 综合楼一层

房地权证宜 房字第 大观区纺织西村

胡显中 华茂进出口 114.84 2017/4/30

50192562 号 综合楼一层

房地权证宜 房字第 大观区纺织西村

江 健 华茂进出口 57.42 2017/3/31

50192562 号 综合楼一层

房地权证宜 房字第 大观区纺织西村

吴 勇 华茂进出口 28.71 2017/8/25

50192562 号 综合楼一层

房地权证宜 房字第 大观区纺织西村

赵 龙 华茂进出口 59.20 2016/6/22

50192562 号 综合楼一层

房地权证宜 房字第 大观区纺织西村

陈佩珍 华茂进出口 231.46 2017/11/28

50192562 号 综合楼一层

中国邮政集

房地权证宜房字第 大观区纺织西村

团安庆市分 华茂进出口 57.42 2016/9/4

50192562 号 综合楼一层

公司

房地权证宜房字第 大观区纺织西村

肖春友 华茂进出口 14.85 2016/5/24

50192562 号 综合楼一层

房地权证宜房字第 大观区纺织西村

方小霞 华茂进出口 28.71 2017/4/28

50192562 号 综合楼一层

房地权证宜房字第 大观区纺织西村

方小霞 华茂进出口 27.84 2018/3/31

50192562 号 综合楼一层

国泰君安证

券股份有限

房地权证宜房字第 大观区纺织南路

公司安庆纺 华茂进出口 540.00 2016/12/31

50192544 号 80 号 4 幢

织南路证券

营业部

房地权证宜房字第 大观区华茂新村

汪小林 华茂进出口 459.33 2015/12/31

50192549 号 8#楼二层

安庆市大观 大观区华茂新村

房地权证宜房字第

区车缘用品 华茂进出口 8# 楼 一 层 1# — 132.87 2016/7/31

50192558 号

商行 14#、16#

房地权证宜房字第 大观区华茂新村

吴义好 华茂进出口 467.85 2016/3/9

50192549 号 8#楼二层

大观区华茂新村

房地权证宜房字第

潘孝军 华茂进出口 8# 楼 一 层 1# — 292.09 2016/1/31

50192558 号

14#、16#

大观区纺织西路

房地权证宜房字第

程立涛 华茂进出口 1、2 号楼 27 幢一~ 125.46 2017/11/30

50192543 号

二层

房地权证宜房字第 大观区纺织西路

邓 静 华茂进出口 14.12 2016/2/28

50192543 号 1、2 号楼 27 幢一~

1-1-208

华茂股份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

二层

安庆市维罗 大观区纺织西路

房地权证宜房字第

纳娱乐有限 华茂进出口 1、2 号楼 27 幢一~ 410.00 2016/5/24

50192543 号

公司 二层

大观区纺织西路

房地权证宜房字第

余长青 华茂进出口 1、2 号楼 27 幢一~ 36.90 2016/12/8

50192543 号

二层

大观区纺织西路

金 浩、程 房地权证宜房字第

华茂进出口 1、2 号楼 27 幢一~ 144.90 2017/11/14

学军 50192543 号

二层

大观区纺织西路

张双凤、何 房地权证宜房字第

华茂进出口 1、2 号楼 27 幢一~ 452.46 2016/9/30

学庆 50192543 号

二层

大观区纺织西路

房地权证宜房字第

徐云霞 华茂进出口 1、2 号楼 27 幢一~ 36.30 2016/3/1

50192543 号

二层

安庆市康辉 大观区纺织西路

房地权证宜房字第

国际旅行社 华茂进出口 1、2 号楼 27 幢一~ 154.26 2016/9/12

50192543 号

有限公司 二层

房地权证宜房字第 大观区华茂新村

李国平 华茂进出口 50192558 号 8# 楼 一 层 1# — 279.04 2016/11/19

14#、16#

房地权证宜 房字第 大观区纺织西村

苏绍华 华茂进出口 56.60 2017/5/23

50192567 号 25#楼一层

房地权证宜 房字第 大观区宜纺西村

李 静 华茂进出口 135.59 2017/11/17

50192569 号 28 幢一层 3#

房地权证宜 房字第 大观区市府路纺

陈凤胜 华茂进出口 43.47 2017/10/6

50192564 号 织 1#楼

房地权证宜 房字第 大观区市府路纺

汪学作 华茂进出口 34.47 2016/11/19

50192564 号 织 1#楼

金仁庆、刘 房地权证宜 房字第 大观区市府路纺

华茂进出口 86.13 2016/9/30

自美 50192564 号 织 1#楼

房地权证宜 房字第 大观区市府路纺

袁小九 华茂进出口 36.00 2018/5/3

50192564 号 织 1#楼

房地权证宜 房字第 大观区宜纺西村

黄玉琴 华茂进出口 83.88 2016/11/30

50192569 号 28 幢一层 3#

安庆大观区 大观区纺织南路

华茂进出口 未办理房产证 2,563.00 2021/9/30

领智幼教 80 号 3 幢

房地权证宜 房字第 大观区华茂新村

李春 华茂进出口 191.00 2016/11/23

50192549 号 8#楼二层

房地权证宜 房字第 大观区纺织南路

程立涛 华茂进出口 101.63 2017/11/30

50192568 号 83 号门面

房地权证宜 房字第 纺织南村 7 栋东北

董桂花 华茂进出口 54.03 2017/10/14

50192566 号 侧

房地权证宜 房字第 大观区纺织西村

胡金玲 华茂进出口 28.71 2017/12/24

50192562 号 综合楼一层

房地权证宜 房字第 大观区华茂新村 1

袁维胜 华茂进出口 20.14 2016/12/27

50192553 号 幢一层 9 号

房地权证宜 房字第 大观区花亭路 193

马 亮 华茂进出口 72.60 2016/12/14

50192563 号 号 2 幢一层 10 号

房地权证宜 房字第 大观区花亭路 193

陈金凤 华茂进出口 61.60 2016/12/11

50192542 号 号 2 幢一层 14 号

大观区纺织西路

房地权证宜房字第

徐海霞 华茂进出口 1、2 号楼 27 幢一~ 20.03 2016/12/31

50192543 号

二层

1-1-209

华茂股份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

房地权证宜房字第 大观区市府路纺

储诚嫒 华茂进出口 157.66 2017/1/4

50192564 号 织 1#楼

大观区玉琳路 13#

房地权证宜房字第

汪忠恕 华茂进出口 片龙门小区 1 幢 13 113.26 2017/12/20

50192551 号

安徽省安庆

市华茂中辰 房地权证宜房字第 大观区纺织南路

华茂进出口 1,012.00 2015/12/31

置业有限公 50192538 号 80 号 1 幢

房地权证宜房字第 大观区纺织南村 4

张三九 华茂进出口 24.78 2016/12/23

50192580 号 栋东南侧

大观区华茂新村

房地权证宜房字第

王江萍 华茂进出口 8# 楼 一 层 1# — 58.00 2016/12/12

50192558 号

14#、16#

大观区华茂新村

房地权证宜房字第

严 玲 华茂进出口 8# 楼 一 层 1# — 109.33 2016/12/14

50192558 号

14#、16#

大观区纺织西路

房地权证宜房字第

汪翠兰 华茂进出口 1、2 号楼 27 幢一~ 25.00 2017/ 2/19

50192543 号

二层

房地权证宜房字第 大观区宜纺西村

丁仁祥 华茂进出口 126.88 2017/1/14

50192569 号 28 幢一层 3#

罗小琴 华茂进出口 未办理房产证 花亭路 1 幢 10 号 69.29 2018/1/6

大观区华茂新村

房地权证宜房字第

8#楼二层、大观区

陈红兵 华茂进出口 50192558 号、房地权证 436.79 2017/2/28

华 茂 新 村 8# 楼 一

宜房字第 50192549 号

层 1#—14#、16#

张亚平 华茂进出口 未办理房产证 华茂新园 6 栋附楼 489.84 2021/2/28

房地权证宜房字第 大观区华茂生产

华茂股份 华茂进出口 1,830.00 2020/7/30

50192547 号 技术综合楼

安庆华维产

黄土坑东路 30 号华

业用布科技 华茂进出口 未办理房产证 9,184.82 2018/7/30

茂第一工业园内

有限公司

安徽华茂产

房地权证宜房字第 大观区华茂生产

业投资有限 华茂进出口 50.00 2020/7/30

50192547 号 技术综合楼

公司

安徽众恒复

房地权证宜房字第 开发区十同路针

合材料科技 华茂进出口 3,061.84 2020/7/30

50192545 号 织车间

有限公司

安庆市纺润

房地权证宜房字第 大观区黄土坑厂

包装有限公 华茂进出口 400.00 2018/7/30

50192572 号 区 10 幢

安徽华鹏纺 房地权证宜房字第 大观区黄土坑厂

华茂进出口 13,419.79 2018/7/30

织有限公司 50192572 号 区 10 幢

B.租赁合同已到期尚未签订固定期限合同,双方仍按原合同继续履行的房产

租赁情况:

1-1-210

华茂股份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

承租方 出租方 房产证号 地址 面积(㎡)

安庆市华茂房地产开 房地权证宜房字第 大观区纺织南路 80

华茂进出口 506.00

发有限责任公司 50192538 号 号1幢

房地权证宜房字第 大 观 区 华 茂 新 村 8#

罗汉春 华茂进出口 54.71

50192558 号 楼一层 1#—14#、16#

安庆市万家旺工贸有 房地权证宜房字第 大观区纺织西村 25#

华茂进出口 566.45

限公司 50192567 号 楼一层

房地权证宜房字第 宜秀区毛纺厂综合楼

夏国宫 华茂进出口 47.83

50192555 号 一层 14 号

上述房屋租赁合同已到期,但华茂进出口尚在履行房屋出租相关的招标、议

标程序,待相关程序完成后,华茂进出口将与承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C.华茂进出口房产无偿提供华茂股份使用情况

截止本报告书摘要签署之日,除上述租赁资产外,华茂进出口其他房产主要供

华茂股份生产经营使用。

②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之日,华茂进出口对外出租土地使用权情况如下:

租赁期限截

承租方 出租方 土地使用证号 地址 面积(㎡)

止日

庆国用(2015)第

华茂股份 华茂进出口 郊区尤林村 2020.7.30

10895 号

庆国用(2015)第 安庆市十魏路(开发

华茂股份 华茂进出口 251,489.34 2020.7.30

10900 号 区尤林村以南)

庆国用(2015)第

华茂股份 华茂进出口 纺织南路 80 号 2020.7.30

10897 号

华茂进出口账面出租的房产系为了解决关联交易于2015年7月由华茂集团注

入。在上述房产注入华茂进出口前,该等房产由华茂集团与各承租方签订租赁合

同并收取相应租金。因此,在报告期内,上述房产租赁收入并不属于华茂进出口,

自2015年8月以后,上述房产租赁收入才归属华茂进出口。报告期内,华茂进出

口的净利润分别为283.49万元、195.03万元和277.74万元,系华茂进出口本身的生

产经营所得,报告期内华茂进出口的营业收入并不包括上述房产租赁收入,因此,

剔除上述租赁收入后华茂进出口仍具备盈利能力。

(二)对外担保及负债情况

1、海聆梦的对外担保及负债情况

(1)对外担保情况

担保方 被担保方 借款银行 借款金额 借款开始日 借款到期日

南京海聆梦 南京晨啸 中国工商银行 10 万元 2014.9.28 2015.9.27

1-1-211

华茂股份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

南京晨啸上述欠款已于 2015 年 8 月 18 日偿还,南京海聆梦提供的担保亦相

应解除,除上述担保及海聆梦为下属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外,截止本报告书摘要

出具日,海聆梦无其他对外担保情况。

(2)主要负债情况

截至 2015 年 7 月 31 日,海聆梦(合并口径)主要负债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 2015 年 7 月 31 日

流动负债: ——

短期借款 4,650.00

应付票据 4,000.00

应付账款 17,072.09

预收款项 3,439.48

应付职工薪酬 591.02

应交税费 1,098.24

应付利息 7.73

应付股利 11,000.00

其他应付款 3,427.70

流动负债合计 45,286.26

非流动负债: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负 债 合 计 45,286.26

2、华茂进出口对外担保及负债情况

(1)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之日,华茂进出口无对外担保情况。

(2)主要负债情况

截至 2015 年 7 月 31 日,华茂进出口主要负债情况如下:

单位:元

项 目 2015 年 7 月 31 日

流动负债: ——

短期借款 3,000.00

应付账款 2,696.24

预收款项 48.89

应交税费 25.33

应付利息 4.75

其他应付款 3,468.28

流动负债合计 9,243.50

非流动负债: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负 债 合 计 9,24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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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茂股份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

五、标的资产最近三年的资产评估、交易、增资或改制情况

(一)资产评估情况

本次拟注入资产最近三年未进行资产评估。

(二)最近三年股权转让及增资情况

1、华茂进出口最近三年的资产交易等情况

2015 年 7 月,华茂集团将名下供上市公司使用的生产经营性资产等按账面净

值划转至其全资子公司华茂进出口名下,华茂集团按增加“长期股权投资”处理,

子公司华茂进出口按增加“资本公积”处理。华茂集团划转至华茂进出口的生产经

营性等资产的原账面价值为 10,273.95 万元,考虑缴纳的相关土地出让金、税费

等,华茂进出口按照 11,454.41 万元作为入账价值。

2015 年 7 月资产划转的价格与本次评估交易价格的比较分析:

单位:万元

项 目 账面价值 本次评估值 增值额 增值率

2015 年 7 月划入

11,424.29 28,548.04 17,123.75 149.89%

华茂进出口的资产

其中:投资性房地产 11,414.15 28,524.85 17,110.70 149.91%

固定资产 10.14 23.19 13.05 128.70%

华茂进出口原账面资

12,776.50 12,784.74 8.24 0.06%

负债总额 9,243.50 9,243.50 - 0.00%

净资产 14,957.28 32,089.28 17,132.00 114.54%

华茂进出口本次评估值为 32,089.28 万元,本次评估增值主要是 2015 年 7 月

华茂集团划入资产本次评估增值 17,123.75 万元所致。2015 年 7 月华茂集团按账

面净值划转相关房产、土地使用权至华茂进出口,因房屋建筑物会计政策折旧年

限短于其经济耐用年限、评估基准日的建造成本比建设期上涨、房产地理位置较

好租赁收益较高、评估基准日的土地基准地价和市场价格较购置时上涨等原因,

因此本次评估存在一定的评估增值。

2、海聆梦最近三年股权转让及增资情况

时间 转让或增资内容 作价依据 作价原因

同一实际控制人

2012 年 12 月 浩荣集团将持有海聆梦股权 348.33 万美 原始出资额

下的股权转让

1-1-213

华茂股份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

元(占注册资本的 38.36%)以 348.33

万美元的价格转让给邱建林,将持有海

聆梦股权 334.67 万美元(占注册资本的

36.86%)以 334.67 美元的价格转让给倪

晨。

海聆梦增资至 7799.082062 万元,新增

注册资本 1017 万元,由汪方、崔竑宇、

1.30 元/注册资 由增资各方协商

2012 年 12 月 李信林、田丰、苏亚丽、刘萍、朱启锋、

本 定价

周兴志、张友东、黄秀国、倪震等人以

货币形式认缴。

海聆梦增资至 9000 万,新增注册资本

1.26 元/注册资 同一实际控制人

2013 年 9 月 1200.917938 万元,由邱建林以货币形式

本 下的增资

认缴。

中德工艺品厂将所持海聆梦 350 万元股

权以人民币 1,470 万元的价格转让给苏

州国润;将所持 300 万元股权以人民币

1,260 万元的价格转让给杨廷栋;将所持

约 4.20 元/注册 由转让方与受让

2013 年 12 月 50 万元股权以人民币 210 万元的价格转

资本 方协商定价

让给包文龙;将所持 50 万元股权以人民

币 210 万元的价格转让给何余金;将所

持 232.92 万元股权以人民币 1000 万元

的价格转让给上海创丰。

中德工艺品厂将持有海聆梦 232.92 万元

股权以人民币 1000 万元转让给上海景

嘉;将所持 186.3 万元股权以人民币 800

4.29 元/注册资 由转让方与受让

2014 年 2 月 万元转让给上海智笙;将所持

本 方协商定价

138.689935 万元股权以人民币 595.40 万

元转让给上海创丰;将所持 139.77 万元

股权以人民币 600 万元转让给河北国

1-1-214

华茂股份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

创。

田丰因主动离职,将持有海聆梦 8 万元 1.43 元/注册资 由转让方与受让

2014 年 6 月

股权以 11.4 万元转让给倪晨 本 方协商定价

邱建林分别将其所持海聆梦 450 万元股

权以人民币 3,150 万转让给新疆通海;

将所持 100 万元的股权以人民币 700 万

元转让给泓兆信息;将所持 450 万元的

由转让方与受让

2015 年 6 月 股权以人民币 3,150 万元转让给邱醒亚; 7 元/注册资本

方协商定价

将所持 300 万元股权以人民币 2,100 万

元转让给蒋乾锐。倪晨将所海聆梦 500

万元股权以人民币 3,500 万元转让给周

晓萍。

华茂股份拟以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收

8.44 元/注册资 交易各方协商定

本次交易 购海聆梦全体股东合计持有海聆梦 80%

本 价

股权

(1)2015年6月股权转让价格较2013年12月、2014年2月股权转让价格增幅

较大的原因。

2015 年 6 月股权转让价格为 7 元/注册资本,高于 2013 年 12 月和 2014 年 2

月股权转让价格(约 4.2 元/注册资本),一方面因为海聆梦本身经营利润的增加,

每股价格相应增加,另一方面海聆梦欲借助资本市场发展,本次股权转让价格是

海聆梦与投资者充分协商的结果。

(2)此次评估转让价格 8.44 元/注册资本的定价合理性。

本次交易以截至 2015 年 7 月 31 日为基准日,根据评估情况,截至 2015 年 7

月 31 日,海聆梦(母公司)账面净资产约为 15,970.97 万元,海聆梦 100%股东

权益收益法评估值为 75,952.84 万元,海聆梦注册资本为 9,000 万元,对应海聆梦

每 1 元注册资本的价格为 8.44 元。本次海聆梦评估值的定价合理性分析如下:

①本次交易标的作价的市盈率、市净率

项目 2014 年度 2015 年度

归属母公司净利润(万元) 5,475.36 -

市盈率 13.87 倍 -

1-1-215

华茂股份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

扣非后归属母公司净利润(万元) 3,387 5,600

扣非后市盈率 22.42 倍 13.56 倍

项目 2014.12.31 2015.7.31

市净率 3.17 4.99

②可比上市公司的市盈率、市净率指标

比较同行业的4家家纺行业的上市公司,多喜爱、罗莱家纺、梦洁家纺和富

安娜,若以2015年7月31日收盘价计算,4家上市公司2014年度平均市盈率为30.20

倍,中位数为28.58倍;市净率2014年度平均为5.75倍,中位数为4.90倍,海聆梦

2014年度市盈率为13.87倍,市净率为3.17倍,市盈率和市净率明显低于行业4家

上市公司的市盈率和市净率倍数。

③结合华茂股份的市盈率、市净率指标分析本次交易定价的公允性

华茂股份2014年度每股收益为0.40元,2015年1-6月每股收益为0.14元,2014

年度每股净资产为3.97元,2015年1-6月每股净资产为6.27元,根据华茂股份本次

发行股份的价格7.41元/股计算,华茂股份2014年度市盈率为18.53倍,2015年1-6

月市盈率为26.46倍,2014年度市净率1.87倍,2015年1-6月市净率为1.18倍。

对比海聆梦与上市公司的市盈率、市净率指标来看,海聆梦2014年度市盈率

为13.87倍,低于华茂股份2014年18.53倍市盈率,海聆梦2014年度市净率为3.17

倍,高于华茂股份2014年1.87倍市净率,华茂股份2014年市净率较低的原因是持

有较大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计入所有者权益导致净资产增加所致。

因此,本次交易海聆梦100%股东权益的评估值为75,952.84万元,定价合理。

对应每1元注册资本的价格为8.44元。

六、本次交易的债权债务转移情况

本次交易标的资产为海聆梦80%股权和华茂进出口100%股权,本次交易完成

后,华茂股份将持有海聆梦80%的股权、华茂进出口100%的股权,相应标的公司

的债权、债务仍由其自身享有或承担,因此本次交易不涉及债权、债务的转移。

七、出资及合法存续的情况

(一)海聆梦的出资及合法存续情况

经核查,2004 年 12 月,南京晨啸纺织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晨啸”)、

1-1-216

华茂股份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

浩荣国际集团有限公司(“浩荣集团”)签署《合资经营大丰晨啸纺织品有限公司

合同》及《合资经营大丰晨啸纺织品有限公司章程》,该等合同及公司章程约定

南京晨啸与浩荣集团共同出资设立大丰晨啸纺织品有限公司(大丰海聆梦家纺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聆梦”)的曾用名,以下简称“大丰晨啸”),其中,南京晨啸

出资 96.2 万美元,占注册资本的 74%;浩荣集团出资 33.8 万美元,占注册资本

的 26%,注册资本合计 130 万美元,出资人应于大丰晨啸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 6

个月内缴足注册资本。经过几次分期出资,截至 2005 年 6 月,海聆梦股东尚差

10.801937 万美元出资未按时缴足。直至 2005 年 12 月,海聆梦设立时 130 万美

元的出资才全部足额缴纳,并经审计机构审验确认。

此外,海聆梦 2005 年 11 月将公司注册资本由 130 万美元增加至 300 万美元

时也存在未及时完成足额出资的瑕疵。

2015 年 8 月 21 日,大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证明》,海聆梦在江苏省工

商系统企业信用数据库没有违法、违规记录。

同时,根据海聆梦的工商登记文件、海聆梦全体股东出具的声明与承诺,自

设立以来,海聆梦不存在其他影响公司合法存续的情况。根据海聆梦全体股东出

具的《关于所持股权真实、合法的承诺函》,海聆梦全体股东承诺如下:

“1、海聆梦依法设立且有效存续,其注册资本已全部缴足,海聆梦不存在尚

未了结或可预见的重大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案件;也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合法权

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违法行为。

2、本人/本公司/本合伙企业已对海聆梦履行法定出资义务,不存在任何虚假

出资、延期出资、抽逃出资等违反其作为股东所应当承担的义务及责任的行为。

3、本人/本公司/本合伙企业对持有海聆梦的股权拥有合法、完整的所有权,

所持股权真实、合法、有效,不存在委托、信托等替他人或委托他人而持有的情

形;作为海聆梦的股东,有权将所持海聆梦的股权转让给华茂股份。

4、本人/本公司/本合伙企业所持海聆梦股权不存在任何质押、担保,亦未被

司法冻结、查封或设置其他任何权利限制,不存在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所禁止或

限制转让或受让的情形,也不存在可能引致诉讼或可能引致潜在纠纷的其他情

形。

5、本人/本公司/本合伙企业以所持有海聆梦的股权认购华茂股份的股份符合

1-1-217

华茂股份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法律障碍”。

综上,海聆梦虽然存在未能按照合资合同的约定及时足额缴纳出资,但股东

之间已就股权转让、增加注册资本等事宜作出了重新约定,且未发生纠纷;海聆

梦股权转让、增加注册资本、变更实收资本、签订的变更后合资合同及公司章程

等事宜均获得了主管机关的必要批准并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并且股东事后已足

额缴纳出资且经审计机构审验确认,不存在虚假出资或出资不足的情形;同时,

大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出具证明,对海聆梦在江苏省工商系统企业信用数据库

没有违法、违规记录进行了确认。因此,海聆梦上述出资瑕疵不会影响海聆梦的

合法存续,对本次交易不构成实质性法律障碍。

(二)华茂进出口的出资及合法存续情况

根据华茂进出口的工商登记文件、华茂集团出具的声明与承诺,自设立以来,

华茂进出口不存在出资不实或其他影响公司合法存续的情况。根据华茂集团出具

的《关于所持股权真实、合法的承诺函》,华茂集团承诺如下:

“1、华茂进出口依法设立且有效存续,其注册资本已全部缴足,华茂进出口

不存在尚未了结或可预见的重大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案件;也不存在损害投资

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违法行为。

2、本公司已对华茂进出口履行法定出资义务,不存在任何虚假出资、延期

出资、抽逃出资等违反其作为股东所应当承担的义务及责任的行为。

3、本公司对持有华茂进出口的股权拥有合法、完整的所有权,所持股权真

实、合法、有效,不存在委托、信托等替他人或委托他人而持有的情形;作为华

茂进出口的股东,有权将所持华茂进出口的股权转让给华茂股份。

4、本公司所持华茂进出口股权不存在任何质押、担保,亦未被司法冻结、

查封或设置其他任何权利限制,不存在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所禁止或限制转让或

受让的情形,也不存在可能引致诉讼或可能引致潜在纠纷的其他情形。

5、本公司以所持有华茂进出口的股权认购华茂股份的股份符合《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法律障碍”。

八、其他股东同意或公司章程规定的转让前置条件情况

华茂股份本次收购的标的公司为海聆梦全体股东持有的海聆梦80%的股权和

1-1-218

华茂股份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

华茂集团持有的华茂进出口100%的股权,根据海聆梦的董事会、股东会决议以及

华茂股份与海聆梦全体股东签署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书》等,

海聆梦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将合计所持海聆梦80%股权作价参与认购本次华茂股份

本次新增股份。

华茂集团为华茂进出口的唯一股东,根据华茂集团董事会、股东会决议以及

华茂集团与华茂股份签署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书》等,华茂集团同意将所

持有华茂进出口100%股权作价认购华茂股份本次新增股份。

九、土地使用权的合规性及涉及的立项、环保、行业准入、用地、

规划、施工建设等事项

(一)土地使用权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之日,海聆梦与华茂进出口的土地使用权情况请详见

“第四节 标的资产基本情况/四、主要资产的权属、对外担保及负债情况/(一)

主要资产权属/1、海聆梦主要资产权属情况/(2)土地使用权情况/和2、华茂进出

口资产权属情况/(2)土地使用权情况”。

(2)立项、环保、行业准入、用地、规划、施工建设等事项

报告期内,海聆梦、华茂进出口均无在建工程,不涉及相关在建项目的立项、

规划、施工建设等事项。

海聆梦主要目前采用自制生产和外协加工相结合的生产方式,外协加工包括

全部面料印染加工和部分成品外协加工两个生产环节。在面料印染环节,海聆梦

负责坯布的采购,再由供应商将坯布直接运至印染加工商,由印染加工商按照海

聆梦的要求进行印染作业。海聆梦本身不直接从事印染作业,海聆梦本身的生产

过程不会产生重污染。同时,根据大丰市环境保护局出具的《证明》,海聆梦、

优美居、和合家纺、美派家纺自成立至今,均能遵守环境保护的相关法律、法规,

不存在因违反有关环境保护的政策、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而受到环保主管部

门行政处罚的情形。

根据安庆市环境保护局出具的《证明》,华茂进出口自成立至今,均能遵守

环境保护的相关法律、法规,不存在因违反有关环境保护的政策、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而受到环保主管部门行政处罚的情形。

1-1-219

华茂股份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

第五节 交易标的评估情况

一、标的资产评估概述

根据中通诚出具的中通评报字(2015)第337号《资产评估报告书》、中通评

报字(2015)第338号《资产评估报告书》,本次资产评估以2015年7月31日为基

准日,评估方法采用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交易标的的评估结果如下:

资产基础法评估值 收益法评估值(万 本次交易作价(万

序号 标的资产

(万元) 元) 元)

1 海聆梦80%的股权 13,301.04 60,762.27 60,762.27

2 华茂进出口100%的股权 32,089.28 27,443.00 32,089.28

合 计 45,390.32 88,205.27 92,851.55

二、海聆梦股权评估情况

(一)评估基本情况

根据中通诚出具的并经安庆国资监管部门核准的中通评报字(2015)第 337

号《资产评估报告》,中通诚采用收益法和资产基础法对海聆梦在评估基准日的

价值进行了评估。

在评估基准日 2015 年 7 月 31 日,海聆梦(母公司)净资产账面价值 15,970.97

万元;经资产基础法评估,股东全部权益评估价值为 16,687.85 万元,股东全部

权益评估值比账面值增值 716.88 万元,增值率为 4.49%;经收益法评估,股东全

部权益评估价值为 75,952.84 万元,评估增值 59,981.87 万元,增值率为 375.57%。

资产基础法是立足于资产重置的角度,通过评估各单项资产价值并考虑有关

负债情况,来评估企业价值。收益法是立足于判断资产获利能力的角度,将被评

估单位预期收益资本化或折现,来评估企业价值。相比较而言,前者评估企业价

值的角度和途径是间接的,难以全面反映非账面资产(如管理团队、客户资源、

销售渠道等)的价值,而后者则是按“将本求利”的逆向思维来“以利索本”,直接

评估并能全面体现企业价值。

海聆梦经营状况持续良好,收益法更能直接并且全面地反映公司整体价值,

本次基于两种评估方法下所收集材料的充分性、全面性情况,选择收益法评估结

果作为最终结果。即海聆梦 100%股权评估值为 75,952.84 万元,其中本次华茂股

1-1-220

华茂股份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

份拟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项目涉及的海聆梦 80%股权的评估值为 60,762.27 万元。

(二)主要评估假设

1、一般假设

(1)交易假设。交易假设是假定所有待评估资产已经处在交易过程中,评

估师根据待评估资产的交易条件等模拟市场进行估价。

(2)公开市场假设。公开市场假设是假定待评估资产在公开市场中进行交

易,从而实现其市场价值。资产的市场价值受市场机制的制约并由市场行情决定,

而不是由个别交易决定。这里的公开市场是指充分发达与完善的市场条件,是一

个有自愿的买者和卖者的竞争性市场,在这个市场上,买者和卖者的地位是平等

的,彼此都有获得足够市场信息的机会和时间,买卖双方的交易行为都是在自愿

的、理智的,而非强制或不受限制的条件下进行的。

2、具体假设

(1)被评估单位经营所遵循的国家及地方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国

家宏观经济形势无重大变化,本次交易各方所处地区的政治、经济和社会环境无

重大变化,无其他不可预测和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重大不利影响。

(2)针对评估基准日资产的实际状况,假设企业持续经营。

(3)假设未来不会出现“由于被评估单位管理团队、核心业务人员等大幅

变动从而影响被评估单位业务开展及预期收益的按期实现”的情况。

(4)假设被评估单位现有的和未来的经营管理者是尽职的,且公司管理层

有能力担当其职务。能保持被评估单位正常经营态势,企业发展规划及生产经营

计划能如期实现。

(5)假设被评估单位完全遵守国家所有相关的法律法规,不会出现影响公

司发展和收益实现的重大违规事项。

(6)假设公司未来将采取的会计政策和编写此份报告时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在重要方面基本一致。

(7)假设公司在现有的管理方式和管理水平的基础上,经营范围、方式与

目前方向保持一致。

(8)假设根据国家规定,目前已执行或已确定将要执行的有关利率、汇率、

税赋基准和税率(如增值税出口退税等)以及政策性收费规定等不发生重大变化。

1-1-221

华茂股份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

(9)按照被评估单位规划,未来国内订单的产能缺口将主要通过外协加工

的形式满足;企业通过与众多外协单位签订《外发加工合作协议》等形式,保证

外协单位将优先安排被评估单位的外发加工工作,并按质保量及时完成。本次评

估依据上述信息,假设被评估单位未来经营过程中不会因为订单承接能力不足等

问题出现订单流失及订单延误等情况。

(10)无其他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及不可预见因素(如因市政规划等原因造成

企业搬迁、恐怖袭击、海难等)对企业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根据资产评估的要求,认定这些假设条件在评估基准日时成立,当未来经济

环境发生较大变化时,将不承担由于假设条件改变而推导出不同评估结论的责

任。

(三)采用的评估方法

根据《资产评估准则——企业价值》(中评协〔2011〕227 号),注册资产评

估师执行企业价值评估业务,应当根据评估目的、评估对象、价值类型、资料收

集情况等相关条件,分析收益法、市场法和资产基础法三种资产评估基本方法的

适用性,恰当选择一种或多种资产评估基本方法。

市场法是指将评估对象与参考企业、在市场上已有交易股权转让资产评估项

目资产评估报告书案例的企业、股东权益、证券等权益性资产进行比较以确定评

估对象价值的评估思路。市场法中常用的两种方法是参考企业比较法和并购案例

比较法。基于目前我国资产市场交易不够活跃,较难取得市场参照物,缺乏可比

较的参考企业的市场交易案例;同时证券市场也难以获取与本次被评估单位具有

可比性的上市公司资料。评估师认为本资产评估项目不适宜采用市场法进行评

估。

收益法是指通过估算被评估单位未来的预期收益并折算成现值(评估基准日

的现在价值量),以确定被评估单位价值的一种方法。经过调查了解,被评估单位

资产与经营收益之间存在一定的比例关系,并可以量化,且未来收益可以预测,

使得其未来的收益和风险能够量化,本次评估具备采用收益法的适用条件。

资产基础法是指在合理评估企业各项资产的价值和负债的基础上确定评估

对象价值的思路。被评估单位的资产及负债结构清晰,企业各项资产和负债价值

也可以单独评估确认,因此选用资产基础法作为本次评估的另一种方法。

1-1-222

华茂股份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

因此,本次评估采用收益法和资产基础法进行评估,依据实际状况充分、全

面分析后,选取收益法评估结果作为评估结论。

(四)评估说明及评估结果

1、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

在评估基准日 2015 年 7 月 31 日,海聆梦总资产账面价值为 59,847.67 万元,

负债账面价值为 43,876.70 万元,净资产账面价值为 15,970.97 万元。经评估,总

资产评估值 60,555.58 万元,负债评估值 43,867.73 万元,净资产评估值 16,687.85

万元,总资产评估值比账面值增值 707.91 万元,增值率 1.18%;净资产评估值比

账面值增值 716.88 万元,增值率为 4.49%。评估结果详细情况见下表:

资产评估结果汇总表(资产基础法)

单位:万元

项 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增减值 增值率

流动资产 50,279.21 50,295.07 15.86 0.03%

非流动资产 9,568.46 10,260.51 692.05 7.23%

其中:长期股权投资 4,605.44 4,895.12 289.68 6.29%

固定资产 4,055.11 4,240.60 185.49 4.57%

无形资产 693.02 909.90 216.88 31.29%

递延所得税资产 192.70 192.70 0.00 0.00%

其他非流动资产 22.19 22.19 0.00 0.00%

资产总计 59,847.67 60,555.58 707.91 1.18%

流动负债 43,876.70 43,867.73 -8.97 -0.02%

非流动负债 0.00 0.00 0.00

负债总计 43,876.70 43,867.73 -8.97 -0.02%

净资产(所有者权益) 15,970.97 16,687.85 716.88 4.49%

评估结果较账面值增减值情况见下表:

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与账面值比较表

单位:万元

序号 科目 账面价值 评估值 增值额 增值率

一 流动资产合计 50,279.21 50,295.07 15.86 0.03%

1 存货 9,247.00 9,262.86 15.86 0.17%

二 非流动资产合计 9,568.46 10,260.51 692.05 7.23%

1 长期股权投资 4,605.44 4,895.12 289.68 6.29%

2 固定资产—建筑物类 3,140.89 3,213.29 72.40 2.31%

(1) 其中:房屋建筑物 2,968.73 3,021.91 53.19 1.79%

(2) 构筑物 172.17 191.38 19.21 11.16%

3 固定资产—设备类 914.22 1,027.31 113.08 12.37%

1-1-223

华茂股份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

序号 科目 账面价值 评估值 增值额 增值率

(1) 其中:机器设备 810.31 894.59 84.28 10.40%

(2) 车辆 30.22 46.12 15.90 52.63%

(3) 电子设备 73.69 86.60 12.90 17.51%

4 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 693.02 909.38 216.37 31.22%

5 无形资产—其他无形资产 - 0.52 0.52

三 流动负债合计 43,876.70 43,867.73 -8.97 -0.02%

1 预收账款 5,572.33 5,563.37 -8.97 -0.16%

四 增值合计 716.87

评估值与账面值变化的主要原因如下:

(1)存货评估增值 15.86 万元,评估增值的主要原因:对产成品评估时考虑

了销售产品的合理利润。

(2)长期股权投资评估增值 289.68 万元,增值原因为对海聆梦家纺的 6 家

全资子公司分别进行整体评估,以子公司股权价值(资产基础法评估值)乘以海

聆梦家纺所持股权比例确定评估值,最终得出的评估增值。

(3)建筑物类固定资产评估增值 72.40 万元,增值率为 2.31%。增值主要原

因是:

①企业对于建筑物的会计政策折旧年限(15-45 年)短于房屋的经济耐用年

限(20-50 年)。

②委估资产账面原值为 2007-2015 年自建成本入账,评估基准日的建造成本

中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的市场价格比建设期有一定幅度的上涨。

(4)设备类固定资产评估增值 113.08 万元,增值率为 12.37%。其中,机器

设备评估后增值 84.28 万元,增值率为 10.40%;车辆评估后增值 15.90 万元,增

值率为 52.63%;电子设备评估后增值 12.90 万元,增值率为 17.51%。

从总体上讲,海聆梦设备类固定资产评估增值的主要原因是:

在机器设备方面,①由于人工费、制造成本等机械加工费较购置时期有一定

幅度的上涨,使该类设备的建造成本有不同程度的增加;②海聆梦部分机器设备

的财务折旧年限短于评估中所使用的经济使用年限,使得账面净值低于评估净

值。前述因素导致本次机器设备评估增值。

在车辆方面,尽管近年来国内的汽车工业有了迅猛的发展,汽车市场的整体

销售价格逐步下滑,使得车辆的购置价格也逐渐下降,造成车辆的重置成本也相

应的有所降低,但由于海聆梦车辆的财务折旧年限短于评估中所使用的经济使用

1-1-224

华茂股份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

年限,使得账面净值低于评估净值,故造成本次车辆评估有小幅增值。

在电子设备方面,由于科技水平的不断提高,电子类产品的更新换代速度越

来越快,市场价格处于不断的下降趋势。另外,国内外生产厂商的激烈竞争也令

电子类产品的购置价格迅速下降,使得该类设备的重置成本有所降低,但由于海

聆梦电子设备的财务折旧年限短于评估中所使用的经济使用年限,使得账面净值

低于评估净值,导致本次电子设备评估有小幅增值。

(5)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评估增值 216.37 万元,增值的主要原因是政

府对经济开发区的基础设施大力投入和招商引资,改善了投资环境,造成评估基

准日的土地市场价格较购置时有所上涨。

(6)无形资产——其他无形资产评估增值 0.52 万元,增值原因为委估资产

(2 个商标专用权)均为表外无形资产,故导致评估增值。

(7)预收账款评估减值 8.97 万元,减值原因为本次评估以核实后的预收的

外币金额乘以评估基准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外币兑人民币汇率中间价确定评

估值,与账面价值略有差异,导致评估减值。

综合上述因素,评估后净资产增值 716.88 万元。

2、收益法评估结果

在评估基准日 2015 年 7 月 31 日,海聆梦股东全部权益价值收益法评估值为

75,952.84 万元,比(母公司报表口径)账面净资产 15,970.97 万元评估增值

59,981.87 万元,增值率为 375.57%。

(1)收益模型的选取

本次评估以审定的合并口径财务报表为基础,采用现金流折现的方法计算企

业价值。首先运用企业折现现金流量模型计算企业整体收益折现值,加上非经营

性资产及溢余资产的价值,减去有息负债、非经营性债务,得出被评估单位股东

权益价值。

具体计算公式为:

P P' A' D' D

n

Ri R 1

P'

i 0.4167 (1 r )

i

n

r (1 r ) n

式中:

P —被评估单位股东全部权益评估值

1-1-225

华茂股份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

P ' —企业整体收益折现值

D —被评估单位有息负债

A' —非经营性资产及溢余资产

D ' —非经营性负债

Ri —未来第 i 个收益期的预期收益额(企业自由现金流)

i:收益年期,i=0.4167、1.4167、2.4167、……、5.4167(n)

r:折现率

(2)预测期及收益期的确定

评估时在对企业收入成本结构、资本结构、资本性支出、投资收益和风险水

平等综合分析的基础上,结合宏观政策、行业周期及其他影响企业进入稳定期的

因素合理确定预测期,假设收益年限为无限期。并将预测期分两个阶段,第一阶

段为 2015 年 8 月 1 日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第二阶段为 2021 年 1 月 1 日直至

永续。其中,假设 2021 年及以后的预期收益额按照 2020 年的收益水平保持稳定

不变。

(3)未来收益的预测

基于评估对象的业务特点和运营模式,评估人员通过预测企业的未来收入、

成本、期间费用、所得税等变量确定企业未来的净利润,并根据企业未来的发展

计划、资产购置计划和资金管理计划,预测相应的资本性支出、营运资金变动情

况后,最终确定企业自由现金流。

海聆梦未来营业收入的预测情况如下:

海聆梦家纺的营业收入主要为家用纺织品销售业务(主要为按订单加工生

产)、其他业务两大类,其中其他业务主要为边角布料处置、材料销售等收入。

企业历史业务数据如下表所示:

近年海聆梦家纺营业收入(合并报表口径,下同)统计

单位:万元

科目名称 2013 年 2014 年 2015 年 1-7 月

营业收入 69,112.37 80,287.07 39,167.83

比上年增幅(完整年度比较) 22.98% 16.17%

1. 家用纺织品销售业务 69,056.22 80,005.85 39,155.91

2. 其他业务 56.15 281.22 11.92

根据海聆梦的业务规划及已签订的业务合同等,并结合相关区域市场行情

(随着美国、欧盟市场的恢复增长、新兴经济体市场需求的持续向好等利好因素,

为海聆梦扩大家纺产品出口提供了有利的契机),最终分生产区域分别预测相应

1-1-226

华茂股份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

家纺业务收入;对于其他业务收入参照 2015 年 1-7 月实际数据预测相应边角布料

处置。预测结果如下表所示:

海聆梦家纺营业收入预测表

单位:万元

2015 年 2019 年

项目名称 2016 年 2017 年 2018 年

8-12 月 及以后

营业收入 48,739.59 110,503.85 126,165.65 141,723.50 148,338.50

比上年增幅(完整年度比较) 9.49% 25.70% 14.17% 12.33% 4.67%

1.家用纺织品销售业务 48,729.59 110,481.85 126,143.65 141,701.50 148,316.50

(1)国内生产-自接外贸订单 48,103.21 106,110.90 121,772.70 137,330.55 143,945.55

比上年增幅(完整年度比较) 8.66% 23.38% 14.76% 12.78% 4.82%

(2)国内生产-自接内贸订单 - 4,370.95 4,370.95 4,370.95 4,370.95

比上年增幅(完整年度比较) 35.41% 916.51% 0.00% 0.00% 0.00%

(3)柬埔寨生产-自接外贸订单 626.38 - - - -

比上年增幅(完整年度比较) 169.91% -100.00% 0.00% 0.00% 0.00%

2.其他业务 10.00 22.00 22.00 22.00 22.00

注:1.上表中“自接外贸订单”是指海聆梦自行承接的家用纺织品出口订单,其对应的外方客户资源由海

聆梦完全掌握,故该类业务中包含企业通过代理出口方式实现的销售收入。

2.上表中自 2016 年开始预测“国内生产-自接内贸订单”收入 4,370.95 万元,是基于目前被评估单位与

国内客户签订的相关供货协议以及历史年度自接内贸订单情况等进行预测,基于谨慎性,未来预测时该业

务保持稳定不变。

3.根据海聆梦家纺提供的《2015 年 11 月 12 日会议记录》显示,目前被评估单位拟调整柬埔寨业务规

划,以便于更大程度地发挥其海外生产基地的作用。本次评估考虑到目前相关事项暂未最终确定,基于谨

慎性原则,故本次预测暂未考虑 2016 年及以后年度柬埔寨业务收入及成本,即上表中自 2016 年开始不再

预测“柬埔寨生产-自接外贸订单”收入。

从上表来看,2016 年度营业收入与上年相比增长 25.70%,其实现的依据主

要有:随着美国、欧盟等市场的恢复增长,新兴经济体市场需求的持续向好,目

前企业已接到的订单远超上年同期,销售势头较好。

(4)净现金流量的预测过程及结果

①海聆梦合并报表口径未来各年的预测损益表,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2015 年 2020 年

项目名称 2016 年 2017 年 2018 年 2019 年

8-12 月 及以后

营业收入 48,739.59 110,503.85 126,165.65 141,723.50 148,338.50 148,338.50

营业成本 40,302.22 94,385.20 107,396.25 120,614.38 126,217.32 126,217.32

营业税费 292.44 663.02 756.99 850.34 890.03 890.03

销售费用 1,459.93 3,512.77 4,006.82 4,508.26 4,711.85 4,711.85

管理费用 1,266.95 2,529.14 2,700.46 2,876.08 2,995.31 2,995.31

财务费用 198.27 380.04 385.04 390.04 395.04 395.04

资产减值损失 -218.20 70.62 69.07 87.22 72.14 -

投资收益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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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茂股份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

营业利润 5,437.98 8,963.06 10,851.02 12,397.18 13,056.81 13,128.95

营业外收入

营业外支出

利润总额 5,437.98 8,963.06 10,851.02 12,397.18 13,056.81 13,128.95

所得税费用 1,233.39 2,240.77 2,712.76 3,099.29 3,264.20 3,282.24

所得税率 25% 25% 25% 25% 25% 25%

净利润 4,204.59 6,722.29 8,138.26 9,297.89 9,792.61 9,846.71

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 4,204.59 6,722.29 8,138.26 9,297.89 9,792.61 9,846.71

②资本性支出预测

为保证企业正常经营,在未来年度内企业将会进行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长

期待摊费用等购置更新投入,预测中根据企业的资产更新计划,考虑各类固定资

产(无形资产)的折旧(摊销)年限,对各年度的资产增加和处置进行了预测以

确定相应的资本性支出。预测期内主要的投资性项目计划如下:

综上所述,未来各年度资本性支出估算如下:

单位:万元

2015 年 2020 年

项目名称 2016 年 2017 年 2018 年 2019 年

8-12 月 及以后

资本性支出 80.47 468.58 77.50 563.19 473.58 558.76

1.固定资产 80.47 468.58 77.50 473.58 473.58 498.51

2.无形资产 - - - - - 33.95

3.长期待摊费用 - - - 89.61 - 26.30

③营运资金追加预测

为保证业务的持续发展,在未来期间,海聆梦需追加营业资金,影响营运资

金的因素主要包括经营性应收项目和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减,其中经营性应收项

目包括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和其他应收款等;经营性应付项目主要包括应付账款、

预收账款、应交税费和其他应付款等;对于各类款项对营运资金变化的影响具体

考虑如下:

在考虑存货未来规模时,由于存货规模与营业成本存在一定的关联关系,故

评估人员根据预测的营业成本,参考历史年度存货与营业成本的比例关系,确定

未来年度存货规模。

在考虑应收账款未来规模时,由于应收账款与营业收入存在一定的比例关

系,故评估人员根据预测的收入,参考历史年度应收账款与相应收入的比例关系,

作为确定未来年度应收账款的基础。对于预付账款,考虑其与营业成本的匹配关

系,未来年度考虑保持历史年度比重不变。对于与企业营业收入非紧密相关的其

1-1-228

华茂股份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

他应收款,假设未来年度保持该规模持续滚动。

在考虑应付账款未来规模时,由于应付账款与营业成本存在一定的关联关

系,故评估人员根据预测的营业成本,参考历史年度应付账款与营业成本的比例

关系及可比上市公司相关数据,确定未来年度应付账款的数额。对于应交税费,

根据预测的各项税费,考虑应纳流转税额及相应营业税金附加(一个月)、企业

所得税(一个季度)相应期间的挂账,确定为未来年度的应交税费。对于预收账

款,基于谨慎性,假设未来年度保持 2014 年底预收货款规模不变。对于其他应

付款,假设未来年度保持评估基准日规模持续滚动。

未来各年度营运资金增加额估算如下:

单位:万元

2015 年 2020 年

科目名称 2016 年 2017 年 2018 年 2019 年

8-12 月 及以后

应收账款余额 12,276.31 15,852.08 18,101.69 20,387.11 21,355.86 21,355.86

存货余额 24,724.81 28,074.80 30,385.80 32,985.38 34,625.23 34,625.23

其他经营性应收款项余额 -1,099.24 6,925.76 4,560.61 4,885.00 2,608.60 -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增减 12,276.31 15,852.08 18,101.69 20,387.11 21,355.86 21,355.86

应付账款余额 22,700.84 26,711.01 28,030.42 29,429.91 28,903.77 28,903.77

其他经营性应付款项余额 8,049.09 8,035.14 8,239.28 8,421.48 8,499.09 8,499.09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减 -1,712.42 -3,996.22 -1,523.55 -1,581.69 448.53 -

营运资金增加额 -2,811.66 2,929.54 3,037.06 3,303.31 3,057.13 -

从 2019 年开始企业经营进入稳定发展期,在永续期间(2020 年及以后)企

业营运资金追加额为零。

④净现金流量的预测结果

单位:万元

2015 年 2020 年

项 目 2016 年 2017 年 2018 年 2019 年

8-12 月 及以后

净利润 4,204.59 6,722.29 8,138.26 9,297.89 9,792.61 9,846.71

资本性支出 80.47 468.58 77.50 563.19 473.58 558.76

营运资金追加 -2,811.66 2,929.54 3,037.06 3,303.31 3,057.13 0.00

折旧及摊销 229.46 553.50 558.76 558.76 558.76 558.76

利息支出×(1-所得税率) 114.39 228.78 228.78 228.78 228.78 228.78

企业净现金流量 7,279.63 4,106.45 5,811.24 6,218.93 7,049.44 10,075.49

(5)净现金流量的预测过程及结果

折现率是将未来有期限的预期收益折算成现值的比率,是一种特定条件下的

收益率,说明资产取得该项收益的收益率水平。本次评估选取的收益额口径为企

业自由现金流量,相对应的折现率口径应为加权平均投资回报率,在实际确定折

现率时,评估人员采用了通常所用的 WACC 模型确定折现率数值:

1-1-229

华茂股份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

①加权平均投资本模型

与企业自由现金流量的收益额口径相对应,采用加权平均投资成本(WACC)

作为折现率,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WACC=Ke×E/(E+D)+Kd×D/(E+D)

Ke:股权资本成本

Kd:税后债务成本

E:股权资本的市场价值

D:有息债务的市场价值

Ke 是采用资本资产定价模型(CAPM)计算确定,即:Ke=Rf+β×(Rm-Rf)+Rc

Rf:无风险报酬率

Rm-Rf:市场风险溢价

β:被评估单位的风险系数

Rc:个别调整系数

②计算过程

A.无风险报酬率

无风险收益率 Rf,参照当前已发行的中长期国债收益率的平均值,确定无风

险收益率 Rf,即 Rf= 3.60%。

B.市场风险溢价

市场风险溢价(Equity Risk Premiums,ERP)反映的是投资者因投资于风险相

对较高的资本市场而要求的高于无风险报酬率的风险补偿。中国股票市场作为新

兴市场,其发展历史较短,市场波动幅度较大,投资理念尚有待逐步发展成熟,

市场数据往往难以客观反映市场风险溢价,因此,评估时采用业界常用的风险溢

价调整方法,对成熟市场的风险溢价进行适当调整来确定我国市场风险溢价。

基本公式为:

ERP=成熟股票市场的股票风险溢价+国家风险溢价

=成熟股票市场的股票风险溢价+国家违约风险利差×(σ股票/σ国债)

成熟股票市场的股票风险溢价取 1928-2014 年美国股票与长期国债的平均收

益差 6.25%;

世界知名信用评级机构穆迪投资服务公司(Moody'sInvestorsService)对我国国

1-1-230

华茂股份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

债评级为 Aa3,转换成国家违约风险利差为 0.6%;σ股票/σ国债取新兴市场国家

的股票与国债收益率标准差的平均值 1.5。

则,我国市场风险溢价 ERP=6.25%+0.6%×1.5=7.15%。

C.β系数

选取与海聆梦业务相近的国内 A 股家纺行业上市公司(富安娜 002327.SZ、梦

洁家纺 002397.SZ、罗莱家纺 002293.SZ、孚日股份 002083.SZ,4 家公司)作为参

照公司,通过巨灵财经查询出各公司近两年剔除财务杠杆后的β系数(βU),以各参

照公司βU 的算术平均值作为被评估单位的βU,进而根据企业评估基准日自身资本

结构计算出被评估单位的βL。

证券代码 证券名称 原始 Beta 剔除杠杆原始 Beta(βU)

002327 富安娜 1.2616 1.2512

002397 梦洁家纺 1.0153 0.9999

002293 罗莱家纺 1.0596 1.0565

002083 孚日股份 0.8995 0.7035

算术平均数 1.0028

以参照公司平均的βU 系数 1.0028 作为海聆梦家纺的剔除财务杠杆β系数,计

算未来各年被评估单位β系数。

D.个别调整系数

目前国际上将公司个别调整系数进一步细化为公司规模溢价 RPs 和特别风

险溢价 RPu,即:

Rc = RPs RPu

a. 公司规模溢价

根据国内机构对规模超额收益回报率的研究成果,国内机构参考

Grabowski-King 研究的思路,对沪、深两市的 1,000 多家上市公司 2005—2010

年的数据进行了分析研究,得出资产规模超额收益率与总资产、总资产报酬率之

间的回归方程如下:

按超额收益率 RPs 与总资产的自然对数和总资产报酬率 ROA 进行二元一次

线性回归分析,得到如下结论:

RPs=3.73%-0.717%×Ln(S)-0.267%×ROA (R2 =93.14%)

其中:RPs:公司规模超额收益率

S:公司总资产账面值(按亿元单位计算)

1-1-231

华茂股份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

ROA:总资产报酬率

Ln:自然对数

依据上述计算公式,得到海聆梦家纺的公司规模超额收益率为 2.4%。

b. 公司特别风险溢价

公司特别风险溢价 RPu 主要是针对公司具有的一些非系统的特有因素所产

生风险的风险溢价或折价。相对国内 A 股家纺行业上市公司,我们认为被评估单

位主要存在以下特别风险:被评估单位自有品牌影响力较弱的风险、客户聚集度

相对较高的特别风险等。

如前所述,最终确定个别调整系数 Rc 为 3%。

E.计算结果

WACC=Ke×E/(E+D)+Kd×D/(E+D)

项 目 2015 年 8 月 1 日至以后

所得税税率 25%

贷款利率 6.56%

β无财务杠杆 1.0028

β'有财务杠杆 1.0565

风险溢价 7.15%

无风险报酬率 3.6%

个别调整系数 3%

Ke 14.15%

Kd 4.92%

We 93.34%

Wd 6.66%

WACC 13.54%

注:Kd=6.56%×(1-25%)=4.92%。

(6)整体收益折现值计算过程及结果

根据上述一系列的预测及估算,评估师在确定企业自由现金流和折现率后,

根据 DCF 模型测算企业整体收益折现值,具体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2015 年 2020 年

项 目 2016 年 2017 年 2018 年 2019 年

8-12 月 及以后

企业净现金流量 7,279.63 4,106.45 5,811.24 6,218.93 7,049.44 10,075.49

折现期 0.4167 1.4167 2.4167 3.4167 4.4167 5.4167

折现率 13.54% 13.54% 13.54% 13.54% 13.54% 13.54%

DCF 6,904.44 3,430.34 4,275.54 4,029.85 4,023.26 42,468.94

整体收益折现值合计 65,132.37

1-1-232

华茂股份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

(7)其他资产和负债(非经营性资产/负债及溢余资产)的评估价值

截至评估基准日,海聆梦存在以下非经营性资产/负债及溢余资产,详见下表:

单位:万元

名 称 账面值 评估值 备 注

一、溢余资产 14,254.01 14,254.01

以评估基准日账面货币资金为基础,

结合历史企业资金周转情况,考虑 1

1. 溢余货币资金 14,254.01 14,254.01

个月付现成本作为最低现金保有量,

剩余的货币资金即为溢余货币资金。

二、非经营性资产 15,524.19 15,524.19

往来款中与大丰市中德工艺品厂、大

丰嘉英置业有限公司、浩荣包装(南京)

有限公司、南京晨啸纺织品有限公司、

江苏晨啸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及麦哲理

1.其他应收款--关联方单位占款 15,524.19 15,524.19 (南京)置业有限公司的相关关联方

占款(基准日账面价值合计 15,524.19

万元),与海聆梦未来家纺业务的经

营无必需关系,故作为非经营性资产

考虑。

三、非经营性负债 14,307.73 14,307.73

反映的是海聆梦已计提的 2015 年 7 月

21 日至 7 月 31 日之间的利息支出,与

1.应付利息 7.73 7.73

海聆梦未来家纺业务的经营无必需关

系,故作为非经营性负债考虑。

反映的是 2014 年及以前年度股利分

2.应付股利 11,000.00 11,000.00 红,与海聆梦未来家纺业务的经营无

必需关系,故作为非经营性负债考虑。

反映的是企业与大丰市大中镇财政所

3.其他应付款--大丰市大中镇财 的往来款,与公司未来家纺业务的经

3,300.00 3,300.00

政所 营无必需关系,故作为非经营性负债

考虑。

四、非经营性资产/负债及溢余资

15,470.47 15,470.47

产净额

(8)有息负债情况

截至评估基准日,海聆梦存在有息负债 4,650.00 万元。

(9)评估结果

股东权益价值评估值=企业整体收益折现值+经营性资产、非经营性资产/

负债及溢余资产净额–有息负债

=65,132.37+15,470.47–4,650.00

=75,952.84 (万元,取整)

最终,海聆梦股东全部权益价值收益法评估值为 75,952.84 万元,比(母公

司报表口径)账面净资产 15,970.97 万元评估增值 59,981.87 万元,增值率为

375.57%。

1-1-233

华茂股份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

3、资产评估结果及增减值原因分析

海聆梦(母公司)净资产账面价值 15,970.97 万元;收益法评估值为 75,952.84

万元,评估增值 59,981.87 万元,增值率为 375.57%。其中本次华茂股份拟发行股

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项目涉及的海聆梦 80%股权的评估值为 60,762.27 万元。

评估价值较账面值有较大增长,评估增值主要原因如下:

收益法是立足于判断资产获利能力的角度,将海聆梦预期收益资本化或折

现,来评估企业价值,是按“将本求利”的逆向思维来“以利索本”,直接评估

并能全面体现企业价值。海聆梦经营状况持续良好,且盈利稳定,收益法能直接

并且全面地反映公司整体价值,包含商誉。因此收益法评估值较账面值增值较多。

三、华茂进出口股权评估情况

(一)评估基本情况

根据中通诚出具的并经安庆国资监管部门核准的中通评报字(2015)第 338

号《资产评估报告》,中通诚采用收益法和资产基础法对华茂进出口在评估基准

日的价值进行了评估。

在评估基准日 2015 年 7 月 31 日,华茂进出口净资产账面价值 14,957.28 万

元;经资产基础法评估,股东全部权益评估价值为 32,089.28 万元,股东全部权

益评估值比账面值增值 17,132.00 万元,增值率为 114.54%;经收益法评估,股东

全部权益评估价值为 27,443.00 万元,评估增值 12,485.72 万元,增值率为 83.48%。

资产基础法是立足于资产重置的角度,通过评估各单项资产价值并考虑有关

负债情况,来评估企业价值。

收益法是立足于判断资产获利能力的角度,将华茂进出口预期收益资本化或

折现,来评估企业价值。

华茂进出口主要从事纺织产品出口及内销业务,为华茂集团下属企业及相关

整体产业链中的企业生产的产品出口及内销提供专业进出口服务。华茂进出口业

务比较单一,缺乏独立对外经营能力,历史年度收益具有一定波动性,未来收益

成长性具有较大的不可预见性,建立在此基础上的收益法结果有较大的不确定

性。

相比较而言,资产基础法是立足于资产重置的角度,通过分别估算每一种资

1-1-234

华茂股份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

产的价值将每一种资产对企业价值的贡献全面地反映出来,并考虑有关负债情况

来评估企业价值。根据审计后华茂进出口各项资产及负债,对每项资产及负债单

独评估计算,直接反映华茂进出口目前评估基准日各项资产及负债价值。

综上所述,资产基础法评估值较收益评估值更能真实合理的反映华茂进出口

的股东权益价值。故最终采用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作为最终评估结论。即华茂股

份拟发行股份购买华茂进出口 100%股权项目所涉及的华茂进出口股东全部权益

评估价值为 32,089.28 万元。

(二)主要评估假设

1、一般假设

(1)交易假设。交易假设是假定所有待评估资产已经处在交易过程中,评

估师根据待评估资产的交易条件等模拟市场进行估价。

(2)公开市场假设。公开市场假设是假定待评估资产在公开市场中进行交

易,从而实现其市场价值。资产的市场价值受市场机制的制约并由市场行情决定,

而不是由个别交易决定。这里的公开市场是指充分发达与完善的市场条件,是一

个有自愿的买者和卖者的竞争性市场,在这个市场上,买者和卖者的地位是平等

的,彼此都有获得足够市场信息的机会和时间,买卖双方的交易行为都是在自愿

的、理智的,而非强制或不受限制的条件下进行的。

2、具体假设

(1)被评估企业经营所遵循的国家及地方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国

家宏观经济形势无重大变化,本次交易各方所处地区的政治、经济和社会环境无

重大变化,无其他不可预测和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重大不利影响。

(2)针对评估基准日资产的实际状况,假设企业持续经营。

(3)假设被评估企业现有的和未来的经营管理者是尽职的,且公司管理层

有能力担当其职务。能保持被评估企业正常经营态势,发展规划及生产经营计划

能如期基本实现。

(4)假设被评估企业完全遵守国家所有相关的法律法规,不会出现影响公

司发展和收益实现的重大违规事项。

(5)假设公司未来将采取的会计政策和编写此份报告时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在重要方面基本一致。

1-1-235

华茂股份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

(6)假设公司在现有的管理方式和管理水平的基础上,经营范围、方式与

目前方向保持一致。

(7)假设根据国家规定,目前已执行或已确定将要执行的有关利率、汇率、

税赋基准和税率以及政策性收费规定等不发生重大变化。

(8)无其他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及不可预见因素对企业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根据资产评估的要求,认定这些假设条件在评估基准日时成立,当未来经济

环境发生较大变化时,将不承担由于假设条件改变而推导出不同评估结论的责

任。

(三)采用的评估方法

根据《资产评估准则——企业价值》(中评协〔2011〕227号),注册资产评

估师执行企业价值评估业务,应当根据评估目的、评估对象、价值类型、资料收

集情况等相关条件,分析收益法、市场法和资产基础法三种资产评估基本方法的

适用性,恰当选择一种或多种资产评估基本方法。

对市场法而言,由于与被评估企业相关行业、相关规模企业转让的公开交易

案例无法取得,而且无足够的参考企业,故本次评估不具备采用市场法的适用条

件。

收益法是从决定资产现行公平市场价值的基本依据—资产的预期获利能力

的角度评价资产,符合对资产的基本定义。该方法评估的技术路线是通过将被评

估企业未来的预期收益资本化或折现以确定其市场价值。经过调查了解,被评估

企业收入、成本和费用之间存在比较稳定的配比关系,未来收益可以预测并能量

化,与获得收益相对应的风险也能预测并量化,因此符合收益法选用的条件。

华茂进出口资产及负债结构清晰,各项资产和负债价值也可以单独评估确

认,因此选用资产基础法作为本次评估的另一种方法。

综上所述,本次采用资产基础法与收益法进行评估,在最终分析两种评估方

法合理性的基础上,选取最为合理的评估方法确定评估结论。

(四)评估说明及评估结果

1、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及说明

(1)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

在评估基准日 2015 年 7 月 31 日,华茂进出口的资产账面价值为 24,200.79

1-1-236

华茂股份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

万元,负债账面价值为 9,243.50 万元,净资产账面价值为 14,957.28 万元;经评

估后,总资产评估值为 41,332.78 万元,负债评估值为 9,243.50 元,净资产评估

值为 32,089.28 万元,总资产评估值比账面值增值 17,132.00 万元,增值率 70.79%;

净资产评估值比账面值增值 17,132.00 万元,增值率 114.54%。

评估结果详见下表:

资产评估结果汇总表

单位:万元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增减值 增值率

项 目

A B C=B-A D=C/A×100%

流动资产 12,701.12 12,709.07 7.95 0.06%

非流动资产 11,499.66 28,623.71 17,124.05 148.91%

其中:投资性房地产 11,414.15 28,524.85 17,110.70 149.91%

固定资产 12.64 25.99 13.35 105.62%

递延所得税资产 72.87 72.87 0.00 0.00%

资产总计 24,200.79 41,332.78 17,132.00 70.79%

流动负债 9,243.50 9,243.50 0.00 0.00%

非流动负债

负债总计 9,243.50 9,243.50 0.00 0.00%

净资产(所有者权益) 14,957.28 32,089.28 17,132.00 114.54%

评估结果较账面值增减值情况见下表:

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与账面值比较表

单位:万元

序号 科目 账面价值 评估值 增值额 增值率

一 流动资产合计 12,701.12 12,709.07 7.94 0.06%

1 存货 3,271.84 3,279.78 7.94 0.24%

二 非流动资产合计 11,499.66 28,623.71 17,124.05 148.91%

1 投资性房地产 11,414.15 28,524.85 17,110.70 149.91%

2 固定资产 12.64 25.99 13.35 105.66%

增值合计 17,132.00

(2)资产基础法评估说明

企业价值评估中的成本法也称资产基础法,是指在合理评估企业各项资产价

值和负债的基础上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评估思路。在运用资产基础法进行企业价

值评估时,各项资产的价值是根据其具体情况选用适当的具体评估方法得出。

本次评估涉及的具体评估方法如下:

①货币资金——银行存款

按照评估程序,核对银行日记账、总账、各开户行的银行存款对账单及企业

1-1-237

华茂股份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

的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向开户银行函证大额存款,检查各银行余额中的未达账

项,了解未达的原因,确认未达账项不影响净资产;对于外币存款,以评估基准

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外币兑人民币汇率中间价乘以外币金额作为评估值。

②应收票据

评估人员查阅了相关承兑票据,逐笔核实了应收票据的种类、号数和出票日、

票面金额、交易合同号和付款人、承兑人、背书人的姓名或单位名称、到期日等

资料。应收票据以核实无误后的账面价值作为评估值。

③应收账款

评估人员在核对总账、明细账和报表一致后,按项核实了应收账款发生的时

间、内容,详细询问了应收未收的原因,并对大额款项进行了函证,确认基准日

账面价值真实、准确。对能够收回的款项,以账面值确认;对于企业往来款中因

无充分证据,但有可能无法收回的款项,根据账龄和可收回可能性估算风险损失,

作为其抵减项目;对于无法收回的款项,评估为零。

由于在对各类往来款进行评估时,是根据每笔款项可能收回的数额确定评估

值,因此对计提的坏账准备评估为零。

④预付账款

评估人员在核对总账、明细账和报表一致后,按项核实了预付账款发生的时

间、内容,详细询问了应收未收的原因,并对大额款项进行了函证,确认基准日

账面价值真实、准确。对能够收回的款项,以账面值确认;对于企业往来款中因

无充分证据,但有可能无法收回的款项,根据账龄和可收回可能性估算风险损失,

作为其抵减项目;对于无法收回的款项,评估为零。

由于在对各类往来款进行评估时,是根据每笔款项可能收回的数额确定评估

值,因此对计提的坏账准备评估为零。

⑤其他应收款

评估人员在核对总账、明细账和报表一致后,按项核实了其他应收款发生的

时间、内容,详细询问了应收未收的原因,并对大额款项进行了函证,确认基准

日账面价值真实、准确。对能够收回的款项,以账面值确认;对于企业往来款中

因无充分证据,但有可能无法收回的款项,根据账龄和可收回可能性估算风险损

失,作为其抵减项目;对于无法收回的款项,评估为零。

由于在对各类往来款进行评估时,是根据每笔款项可能收回的数额确定评估

1-1-238

华茂股份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

值,因此对计提的坏账准备评估为零。

⑥存货

评估人员按照评估程序,结合评估基准日企业的评估清查申报表,对库存商

品等进行了账表,账证、合同抽查,在对相关凭据进行审核的基础上,确定数量

及账面价值的真实性、准确性。

评估人员在获取相关销售价格的基础上,将不含税销售单价扣减销售费用、

营业税金及附加、所得税和必要的利润折扣后,乘以评估基准日核实的结存数量

作为库存商品的评估价值。

计算公式如下:

评估值=基准日核实产品结存数量×(该产品不含税销售单价-销售费用-营

业税金及附加-所得税-利润折扣)

⑦其他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为增值税留抵税额,按照评估程序,核对账账、账表一致性,

通过核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查看原始入账凭证等,核实其真实性。

⑧投资性房地产——房屋及构筑物

A.评估范围

纳入本次评估范围内房屋建筑类资产账面原值为 9,032.03 万元,减值准备为

30.12 万元(构筑物减值),账面净值为 5,728.35 万元。

投资性房地产-房屋建筑物汇总表

单位:万元

账面价值

编号 科目名称 数 量

原 值 净 值

1 房屋 78 项 8,392.24 5,376.30

2 构筑物 20 项 639.79 382.17

合 计 9,032.03 5,758.47

减:减值准备 30.12

合 计 9,032.03 5,728.35

B.资产概况

委估资产位于安徽省安庆市,主要建于 1977-2013 年间。

a.基本情况

I.房屋建筑物

委估房屋建筑物总建筑面积为 93,156.19 平方米,主要由厂房等生产用房、

1-1-239

华茂股份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

办公楼等办公用房、沿街门面等商业用房组成。

II.构筑物

委估构筑物主要由围墙、车棚、道路等组成。

III.使用现状

截至评估基准日,委估房屋及构筑物为华茂进出口对外出租或无偿提供给上

市公司使用,使用状态良好。其中,构筑物为房屋附属设施,未单独对外出租,

随房屋主体出租使用。

C.资产清查核实的方法和结果

a.资产清查核实的方法

本次评估采用逐一核实的方法进行清查核实,具体做法是:

I.根据被评估单位填报的资产评估明细表内容进行账表核对;

II.核实各项资产的产权状况、结构类型、建成年月、建筑面积等基本参数;

III.根据核实后的资产评估明细表进行现场勘察,记录各项资产的位置、周边

环境、配套设施等区域因素,同时对评估对象的楼层、朝向、结构、装修和附属

设备等情况进行勘察;

IV.收集各项资产市场交易价格和租赁价格。

b.资产清查核实的结果

I.截至评估基准日,房屋共 78 处,建筑面积 93,156.19 平方米(含自用房屋),

尚有 18 处(建筑面积 23,354.77 平方米)房产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

II.经评估人员现场勘察,委估资产的维修保养、在用状态较好。

III.对于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房屋,本次评估未考虑相关办证税费。

IV.截至评估基准日,部分已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房屋建筑及所占用的土地使

用权已设定抵押。

V.账面原值组成:委估资产为 2015 年 7 月华茂进出口股东华茂集团注入资

产,按华茂集团资产账面值增加华茂进出口资本公积入账。

c.会计折旧政策

投资性房地产折旧摊销采用直线法,并按入账价值减去预计净残值后在预计

使用年限内计提。

房屋建筑类资产的预计使用年限,年折旧率列示如下:

1-1-240

华茂股份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

类别 折旧方法 折旧年限(年) 残值率(%) 年折旧率(%)

生产用房 年限平均法 30-40 3、5 或 10 3.23-2.25

非生产用房 年限平均法 35-45 3、5 或 10 2.77-2.00

建筑物 年限平均法 15-25 3、5 或 10 6.47-3.60

D.评估方法

本次评估以资产按照现行用途继续使用为假设前提,采用成本法或收益法进

行评估。其中:对于出租给华茂股份及其他关联方企业的房屋及构筑物,考虑大

多数为无偿提供给华茂股份使用,因此采用成本法评估;对于出租给非关联方的

租赁型商业房屋,采用市场化招标出租,适宜采用收益法评估。对于市场法而言,

在选取参照物方面具有极大难度,且由于市场公开资料较缺乏,故本次评估不采

纳市场法进行评估。

a.成本法

成本法是指首先估测被评估资产的重置全价,然后估测被评估资产已存在的

各种贬值因素,并将其从重置全价中予以扣除而得到被评估资产价值的一种评估

方法。

基本计算公式:评估价值=重置全价×成新率

I.重置全价的确定

重置全价=建筑安装工程费+前期及其它费用+资金成本

本次评估,采用预决算调整法、类比方法确定重置全价。

预决算调整法确定重置全价的技术思路是:根据企业提供的建筑物类的有关

竣工决算资料及建筑物所在地的定额标准,结合该建筑物竣工决算书中的工程量

计算出各项目的基价定额直接费和建筑安装工程造价。然后根据市场调查和委托

单位提供的建设工程前期费用及其他费用标准,计算出建筑物的前期费用及其他

费用,并加计资金成本,从而计算出委估建筑物的重置全价。

类比方法是以有代表性的建筑物做参照物,对同类型的建筑物,在檐高、层

高、跨度、用材、装饰等方面进行比较,找出差异作为调整因素,进行调整,计

算出类比建筑物单位重置全价。

i.建筑安装工程费

对于典型建筑物工程,按照定额标准进行取费计算,套用评估基准日时点的

人材机市场价格确定建筑安装工程费用。

1-1-241

华茂股份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

对于其他建筑物工程选取与被评估建筑物的结构类似、构造基本相符的、建

筑面积、层数、层高、装修标准、设备配套完备程度基本一致的近期结算工程或

近期建成的类似建筑物单位平方米造价为参考,将类似工程建安造价调整为评估

基准日造价,与被评估建筑物进行比较,对其构造特征差异采用“综合调整系数”

进行差异调整,得出建筑安装工程造价。

ii.前期费用及其他费用

前期费用包括工程项目前期规划、可行性研究、勘察设计、工程招标费等;

其他费用包括建设单位管理费,工程监理费等费用。

委估建筑物的前期及其他费用,按照建筑物所在地建设工程投资估算指标,

依据企业申报的评估基准日资产规模确定系数。

iii.资金成本采用评估基准日适用的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建设期贷款利率计

算。设定投资在建设期内均匀投入。

II.成新率的确定

本次评估对建筑物主要采用使用年限法和观察法综合判定成新率。

i.使用年限法

使用年限法依据建筑物已使用年限、使用状况和维修情况来综合考虑其尚可

使用年限,最后判断其成新率。

尚可使用年限

使用年限法成新率 100 %

已使用年限 尚可使用年限

ii.观察法

观察法依据其评估对象的建造特点、设计水平、施工质量、使用状况和维护

保养情况以及各部位在该评估对象所占的比重,通过评估人员现场观察与了解判

断其成新率。

iii.综合成新率

综合成新率=使用年限法成新率×40%+观察法成新率×60%

b.收益法

收益法,是运用适当的资本化率,将预期的估价对象房地产未来各期的正常、

客观纯收益折算到估价时点上的现时价值,以此求取估价房地产市场价值的一种

估价方法。

其基本公式为:

1-1-242

华茂股份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

收益法的基本公式:

P=R÷(r-i)×{1-[(1+i)/(1+r)]n}

其中:P——房地产价格

R——第1个年度预期收益额

r——房地产折现率

n——房地合一收益期

i——租金年递增率

E.评估结果及分析

经评估后,投资性房地产--建筑类房屋及构筑物资产在评估基准日 2015 年 7

月 31 日的评估值为 12,864.72 万元。

⑨投资性房地产——土地使用权

A.评估对象概述

a.土地登记状况

本次评估涉及的土地共计 32 宗,委估宗地位于安徽省安庆市,分布在大观

区、迎江区和宜秀区,土地使用权人均为华茂进出口,土地性质均为出让,土地

用途为工业和批发零售。证载宗地面积共计 374,153.22 平方米。

b.土地使用情况

委估 32 项土地属于投资性房地产,均对外出租使用。其中:

I.土地单独出租的有 3 宗地,承租方为华茂股份,具体如下:

承租方 土地使用证号 地址 面积(㎡) 租赁期限截止日

华茂股份 庆国用(2015)第 10895 号 郊区尤林村 2020.7.30

安庆市十魏路(开发区尤

华茂股份 庆国用(2015)第 10900 号 251,489.34 2020.7.30

林村以南)

华茂股份 庆国用(2015)第 10897 号 纺织南路 80 号 2020.7.30

II.土地及地上房屋建筑物及构筑物出租

除上述 3 宗土地外,其他土地连同地上房屋建筑物及构筑物一起出租给承租

单位。

c.地上建筑物和地上附着物状况

根据华茂进出口提供的权属资料及现场勘察情况,待估宗地规划利用方向包

括工业用途和商业用途(批发零售),其中:工业用途上房屋建筑包括华茂进出

口的房屋及构筑物,也有部分华茂股份公司的房屋。

1-1-243

华茂股份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

根据华茂进出口提供的权属资料及现场勘察情况,待估宗地规划利用方向包

括工业用途和商业用途(批发零售),其中:工业用途上房屋建筑包括华茂进出

口的房屋及构筑物,也有部分华茂股份公司的房屋。

d.摊销政策

在法定有限期限内摊销。

B.地价定义

根据《城镇土地估价规程》和项目的具体要求,此次评估的价格是指评估对

象在2015年7月31日,为评估土地剩余使用年限、评估设定土地用途、评估设定

土地开发程度的土地使用权价格。

宗地使用年期、用途、土地开发程度表

登记用途 设定用途 实际开发程度 评估设定开发程度

工业 工业 宗地外五通;宗地内场地平整 宗地外五通;宗地内场地平整

批发零售 商业 宗地外五通;宗地内场地平整 宗地外五通;宗地内场地平整

备注:“五通”指通上下水、通路、通电、通讯。

委估宗地使用年期、用途、容积率表

序号 土地权证编号 土地用途 终止日期 土地剩余年限 容积率

1 庆国用(2015)第 10893 号 工业 2052-3-18 36.7 1

2 庆国用(2015)第 10895 号 工业 2047-10-31 32.3 1

3 庆国用(2015)第 10900 号 工业 2053-12-25 38.4 1

4 庆国用(2015)第 10894 号 工业 2055-8-31 40.1 1

5 庆国用(2015)第 10896 号 工业 2047-10-1 32.2 1

6 庆国用(2015)第 10897 号 工业 2047-10-1 32.2 1

7 庆国用(2015)第 16595 号 批发零售 2055-11-4 40.3 7

8 庆国用(2015)第 10912 号 批发零售 2050-10-31 35.3 6

9 庆国用(2015)第 10909 号 批发零售 2050-10-31 35.3 6

10 庆国用(2015)第 10911 号 批发零售 2050-10-31 35.3 6

11 庆国用(2015)第 10910 号 批发零售 2050-10-31 35.3 6

12 庆国用(2015)第 10913 号 批发零售 2050-10-31 35.3 6

13 庆国用(2015)第 15498 号 批发零售 2055-10-14 40.2 7

14 庆国用(2015)第 15583 号 批发零售 2055-10-14 40.2 7

15 庆国用(2015)第 15499 号 批发零售 2055-10-14 40.2 7

16 庆国用(2015)第 15497 号 批发零售 2055-10-14 40.2 7

17 庆国用(2015)第 15725 号 批发零售 2055-10-15 40.2 6

18 庆国用(2015)第 16594 号 批发零售 2055-10-18 40.2 6

19 庆国用(2015)第 15721 号 批发零售 2055-10-15 40.2 7

20 庆国用(2015)第 15719 号 批发零售 2055-10-15 40.2 7

21 庆国用(2015)第 16587 号 批发零售 2055-11-4 40.3 7

22 庆国用(2015)第 16584 号 批发零售 2055-11-4 40.3 1

23 庆国用(2015)第 16592 号 批发零售 2055-11-4 40.3 1

24 庆国用(2015)第 16591 号 批发零售 2055-11-4 40.3 7

25 庆国用(2015)第 16597 号 批发零售 2055-10-29 40.3 7

26 庆国用(2015)第 16598 号 批发零售 2055-10-29 40.3 7

1-1-244

华茂股份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

27 庆国用(2015)第 16581 号 批发零售 2055-10-29 40.3 3

28 庆国用(2015)第 15722 号 批发零售 2055-10-15 40.2 7

29 庆国用(2015)第 16589 号 批发零售 2055-11-4 40.3 1

30 庆国用(2015)第 16590 号 批发零售 2055-11-4 40.3 1

31 庆国用(2015)第 16599 号 批发零售 2055-11-4 40.3 1

32 庆国用(2015)第 16593 号 批发零售 2055-11-4 40.3 2

C.评估原则

依据地价评估的最有效利用原则、供需原则、替代原则和变动原则等原则,

对评估对象进行公正、客观、合理、科学的评估。

a.最有效利用原则

由于土地具有用途的多样性,不同的利用方式能为权利人带来不同的收益

量,且土地权利人都期望从其所占有的土地上获取更多的利益,并以能满足这一

目的为确定的利用方式的依据。所以,土地价格是以该地块的效用作最有效发挥

为前提的。

b.供需原则

在完全的自由市场中,一般商品的价格,取决于需求与供给关系的均衡点,

需求超过供给,价格随之提高;反之则下降。其成立条件是:

I.供给者与需求者各为同质的商品进行竞争。

II.同质的商品随价格变动而自由调节其供给量。土地也是一样,其价格也是

由需求与供给的互相关系而定。

III.替代原则

土地价格遵循替代规律。某块土地的价格,受其他具有相同使用价值的地块,

即同类型具有替代可能的地块价格所控制。换言之,具有相同使用价值、有替代

可能的地块之间,会互相影响和竞争,使价格相互趋于一致。

IV.变动原则

土地价格是各种因素相互作用形成的,影响土地价格的因素发生变动,土地

价格随之发生改变。

D.评估方法

a.评估方法的选择

参考《城镇土地估价规程》(以下简称“《规程》”),通行的土地评估方法主

要有假设开发法、市场比较法、收益还原法、成本逼近法、基准地价系数修正法

1-1-245

华茂股份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

等。评估方法的选择应按照地价评估的技术《规程》,根据本地土地市场发育情

况并结合评估对象的具体特点、评估目的等,选择适当的评估方法。根据安庆市

同类用地的地价水平及调查访问当地土地管理部门有关人员,按照地价评估技术

规程及委估对象的具体情况,本次评估采用基准地价法评估主要是基于以下几

点:

I.本次评估 32 宗土地,包含了工业用地和商业用地,其中商业用地上房屋全

部为出租性房产,在投资性房地产-房屋评估中,采用收益法评估房地合一价值,

房屋评估值包含了土地使用权价值。本次评估主要对工业用地进行评估。

II.2014 年安庆市更新了基准地价,距基准日时间不长,工业土地价格波动

不大,其结果可以反映其土地的市场价格。

b.基准地价法

基准地价系数修正法,是在求取一宗待估宗地价格时,根据当地基准地价水

平,参照与待估宗地相同土地级别或均质区域内该类用地地价标准和各种修正因

素说明表,根据两者在区域条件、个别条件、土地使用年限、土地使用权转让评

估市场行情、容积率、微观区位条件以及土地开发程度等的差异,确定修正系数,

修正基准地价从而得出评估对象地价的一种方法。

其基本公式为:

宗地评估价格=基准地价×(1+因素修正)×期日修正×年期修正±开发程度修正

具体公式如下:

P=Po×Ry×Rd×Rp×(1±Ra)×(1±Re)

式中:P—土地使用权价值

Po—待估宗地所在级别区域基准地价

Ry—年期修正系数

Rd—期日修正系数

Rp—容积率修正系数

Ra—区域修正系数和

Re—个别因素修正系数和

其中:

1-1-246

华茂股份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

1 1

(1 r ) m

1 1

(1 r ) n

Ry =

Ry—土地年期修正系数;

r—土地还原利率;

m—委估宗地剩余使用年限;

n—该用途土地法定最高出让年期。

期日修正系数Rd按照地价水平指数进行测算。

容积率修正系数Rp是由于宗地的实际容积率和基准地价所设定的容积率的

差异产生的。目前工业用地容积率对地价的影响较小,根据《国务院关于促进节

约集约用地的通知》(国发[2008]3号)第八条“对现有工业用地,在符合规划、不

改变用途的前提下,提高土地利用率和增加容积率的,不再增收土地价款;对新

增工业用地,要进一步提高工业用地控制指标,厂房建筑面积高于容积率控制指

标的部分,不再增收土地价款。” 因此,工业用地原则上不设容积率修正。

区域因素修正系数和Ra=∑待估对象的区域因素修正系数

个别因素修正系数和Re=∑待估对象的个别因素修正系数。

E.评估结果

本次评估在充分调查、了解和分析被估对象实际情况的基础上,依据科学的

评估程序,确定被估对象在地价所设定的条件下,于评估基准日 2015 年 7 月 31

日,剩余使用年限的土地使用权评估值为 15,660.13 万元,评估值较账面值

5,685.80 万元增值 9,974.33 万元,增值率 175.43%。

⑩固定资产——房屋建筑物类

A.评估范围

房屋建筑物类资产为华茂进出口办公经营自用房。评估基准日账面原值28.98

万元,账面净值10.14万元。此房屋位于投资性房地产中的“生产技术综合楼”内一

层,面积约100㎡。

B.评估方法

采用成本法评估,公式为:评估值=重置全价×成新率

C.评估结果

经评估,“生产技术综合楼”重置成本单价2,973.66元/㎡,成新率78%,被评

1-1-247

华茂股份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

估“固定资产——房屋建筑物”面积100平方米,评估价值23.19万元。

固定资产——设备类

A.评估范围

设备类固定资产在评估基准日的数量和账面值如下表所示:

设备类固定资产汇总表

单位:万元

账面价值

编号 科目名称 数量

原值 净值

1 电子设备 18 项 5.68 2.99

合计 5.68 2.99

减:减值准备 0.49

合计 5.68 2.50

B.资产概况

被评估单位列报评估的设备为电子设备,共 20 台,为电脑、打印机等办公

用设备,是该公司 2006 至 2015 年在正常经营过程中陆续购置的,放置于华茂进

出口的办公区域内。设备的性能、精度、效率等技术状态良好,使用中能严格执

行操作规程、正确合理的使用设备,截至评估基准日,未发生过重大设备事故,

设备运行正常、维护保养良好。

C.资产核实方法和结果

a.资产核实方法

在账表核对相符的基础上,评估人员在被评估单位有关人员的配合下,对设

备类固定资产进行现场核实工作,在条件具备的情况下勘察其运行状况,采用现

场逐项调查的方法,以核查资产的现时状况并收集有关技术资料,验证相关权属

资料。

b.资产核实结果

经现场核实及询问该公司设备管理部相关技术人员,截至评估基准日列报评

估的设备类固定资产权属清晰,未发现其他盘盈、盘亏及报废情况。

D.评估方法

本次设备类固定资产的评估以资产按照现行用途继续使用为假设前提,采用

1-1-248

华茂股份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

成本法进行评估。原因如下:第一,对于市场法而言,由于在选取参照物方面具

有极大难度,且由于市场公开资料较缺乏,故本次评估不采纳市场法进行评估;

第二,对于收益法而言,委估设备均不具有独立运营能力或者独立获利能力,故

也不易采用收益法进行评估。

成本法的基本公式:评估价值=重置全价×成新率

递延所得税资产

递延所得税资产为坏账准备(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形成。

评估人员通过查阅了有关凭证、账簿等财务资料,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具体

内容进行了解,分析每个项目产生差异的原因,该差异存在的合理性,对暂时性

差异引起的纳税调整在未来一段时期内依据税法规定能否抵减当期的所得税费

用进行具体的判断。

短期借款

短期借款为向工商银行安庆市龙啸支行出口订单融资质押借款。

按照评估程序,核查短期借款的借款合同以及向银行函证,抽查借款的入账

凭证、还款记录及计提利息等原始资料,核查评估基准日是否存在尚未按期支付

或预提的利息。经核实,借款本金发生真实,在借款期内企业已按照合同约定按

期付息或计息。

应付账款

应付账款主要为应付货款、应付划拨土地变更为出让土地缴纳的土地出让金

等。

评估师按照评估程序核实每笔款项的真实性、完整性后,以核实后账面金确

定评估值。

1-1-249

华茂股份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

预收账款

预收账款主要为预收客户货款。

评估师按照评估程序核实每笔款项的真实性、完整性后,以核实后账面金确

定评估值。

其他应付款

其他应付款主要是应付华茂集团往来款,应付货物运费等。

评估师按照评估程序核实每笔款项的真实性、完整性后,以核实后账面金确

定评估值。

应交税费

应交税费主要为计提的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印花税等。

评估师按照评估程序了解适用税费征收规定,如适用税种、计税基础、税率,

以及征、免、减税的范围与期限,并对有关账目、纳税申报表和完税证等进行了

检查和核实,最终以审计机构审定的账面值确定评估值。

应付利息

应付利息为已计提但尚未支付的 2015 年 7 月 21 日至 7 月 31 日期间的人民

币借款利息。

评估师按照评估程序获取应付利息申报表,并与明细账、总账、报表进行核

对,收集有关合同、协议等重要资料,并抽查有关会计凭证。

2、收益法评估结果

在评估基准日 2015 年 7 月 31 日,华茂进出口股东全部权益收益法评估价值

1-1-250

华茂股份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

为 27,443.00 万元,较股东权益账面值 14,957.28 万元增值 12,485.72 万元,增值

率 83.48%。

(1)收益模型的选取

本次评估以审定的财务报表为基础,采用现金流折现的方法计算企业价值。

首先运用企业折现现金流量模型计算企业整体收益折现值,加上非经营性资产及

溢余资产的价值,减去有息负债、非经营性债务,得出被评估单位股东权益价值。

具体计算公式为:

P P' A' D' D

n

Ri R 1

P'

i 0.4167 (1 r )

i

n

r (1 r ) n

式中:

P —被评估单位股东全部权益评估值

P ' —企业整体收益折现值

D —被评估单位有息负债

A' —非经营性资产及溢余资产

D ' —非经营性负债

Ri —未来第 i 个收益期的预期收益额(企业自由现金流)

i:收益年期,i=0.4167、1.4167、2.4167、……、5.4167(n)

r:折现率

(2)预测期及收益期的确定

评估时在对企业收入成本结构、资本结构、资本性支出、投资收益和风险水

平等综合分析的基础上,结合宏观政策、行业周期及其他影响企业进入稳定期的

因素合理确定预测期,假设收益年限为无限期。并将预测期分两个阶段,第一阶

段为 2015 年 8 月 1 日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第二阶段为 2021 年 1 月 1 日直至

永续。其中,假设 2021 年及以后的预期收益额按照 2020 年的收益水平保持稳定

不变。

(3)未来收益的预测

基于评估对象的业务特点和运营模式,评估人员通过预测企业的未来收入、

成本、期间费用、所得税等变量确定企业未来的净利润,并根据企业未来的发展

计划、资产购置计划和资金管理计划,预测相应的资本性支出、营运资金变动情

况后,最终确定企业自由现金流。

1-1-251

华茂股份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

本次评估的预测数据由被评估单位提供,本次评估对其提供的预测进行了独

立、客观分析。分析工作包括充分理解编制预测的依据及其说明,分析预测的支

持证据、预测的基本假设、预测选用的会计政策以及预测数据的计算方法等。

①营业收入的预测

华茂进出口的营业收入主要为纺织品进出口和内贸购销销售业务、其他业务

两大类。企业历史业务数据如下表所示:

近年华茂进出口营业收入统计

单位:万元

项 目 2013 年度 2014 年度 2015 年(1-7 月)

主营业务 19,874.87 24,941.41 18,090.97

其他业务 256.15 48.97 27.16

合 计 20,131.02 24,990.38 18,118.13

主营业务分类营业收入统计(分地区)

单位:万元

项 目 2013 年度 2014 年度 2015 年(1-7 月)

国外(出口) 1,673.28 4,825.04 4,016.46

国内(内贸) 18,201.59 20,116.37 14,074.51

合 计 19,874.87 24,941.41 18,090.97

根据华茂进出口的业务规划及已签订的业务合同等,并结合相关区域市场行

情,最终分地区分别预测相应业务收入;对于其他业务收入,由于金额小,来源

不稳定,不做预测。预测结果如下表所示:

华茂进出口营业收入预测表

单位:万元

2015 年 2020 年

项目名称 2016 年 2017 年 2018 年 2019 年

8-12 月 及以后

国外(出口) 2,868.90 8,879.74 10,406.54 10,789.58 10,970.99 10,990.94

国内(内贸) 10,025.45 26,947.03 29,384.14 31,181.73 32,118.27 32,396.45

合 计 12,894.35 35,826.77 39,790.68 41,971.31 43,089.26 43,387.39

随着美国、加拿大、欧盟等市场的恢复增长、国内体市场需求的持续向好,

贸易业务收入逐步增长,未来被评估单位营业收入的实现存在较大可能性。

(4)净现金流量的预测过程及结果

①华茂进出口未来各年的预测损益表,具体如下:

未来年度预测损益表

单位:万元

2015 年 2020 年

项目名称 2016 年 2017 年 2018 年 2019 年

8-12 月 及以后

1-1-252

华茂股份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

2015 年 2020 年

项目名称 2016 年 2017 年 2018 年 2019 年

8-12 月 及以后

营业收入 12,894.35 35,826.77 39,790.68 41,971.31 43,089.26 43,387.39

营业成本 12,427.18 34,520.49 38,354.47 40,470.61 41,555.84 41,843.90

营业税费 1.30 3.62 4.03 4.25 4.36 4.39

销售费用 157.59 437.87 486.32 512.97 526.63 530.27

管理费用 64.55 165.71 175.92 184.76 192.92 200.65

财务费用 64.79 155.50 155.50 155.50 155.50 155.50

营业利润 178.93 543.58 614.45 643.23 654.01 652.67

营业外收入 - - - - - -

营业外支出 - - - - - -

利润总额 178.93 543.58 614.45 643.23 654.01 652.67

所得税费用 44.73 135.89 153.61 160.81 163.50 163.17

净利润 134.20 407.68 460.83 482.42 490.51 489.50

②资本性支出预测

为保证企业正常的经营,在未来年度内企业将会进行固定资产的购置更新投

入,预测中根据企业的资产更新计划,考虑各类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对各年度

的资产增加和处置进行了预测以确定相应的资本性支出。

③营运资金追加预测

为保证业务的持续发展,在未来期间,企业需追加营业资金,影响营运资金

的因素主要包括经营现金、经营性应收项目和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减,其中经营

性应收项目包括经营用货币资金、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和其他应收款等;经营性

应付项目包括应付账款、预收账款、应付职工薪酬、应交税费和其他应付款等;

对于各类款项对营运资金变化的影响具体考虑如下:

在考虑经营性应收项目未来规模时,由于应收账款与企业的收入紧密相关,

且存在一定的比例关系,故根据预测的营业收入,参考历史年度应收款项占营业

收入的比例,确定未来年度的应收款项数额。对于与企业营业收入非紧密相关的

其他应收款,假设未来年度保持一定规模持续滚动。对预付账款,由于其与营业

成本紧密相关,且存在一定的比例关系,故评估人员根据预测的营业成本,参考

历史年度其占营业成本的比例,确定未来年度的预付账款数额。

在考虑经营性应付项目未来规模时,由于其中的预收账款与营业收入紧密相

关,且存在一定的比例关系,故根据预测的营业收入,参考历史年度预收款项占

营业收入的比例,确定未来年度的预收账款数额。对应付账款,由于其与营业成

本紧密相关,且存在一定的比例关系,故评估人员根据预测的营业成本,参考历

1-1-253

华茂股份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

史年度其占营业成本的比例,确定未来年度的应付账款数额。对于应付职工薪酬,

根据预测的人工费用总额,参考历史年度应付职工薪酬占人工费用总额的比例,

并考虑企业工资发放制度,确定未来年度的应付职工薪酬。对于应交税费,根据

预测的各项税费,参考历史年度应交税费占各项税费的比例,并考虑各税金缴纳

时间,确定未来年度的应交税费。对于与企业营业成本非紧密相关的其他应付款,

假设未来年度保持一定规模持续滚动。

未来各年度营运资金增加额估算如下:

单位:万元

2015 年 2015 年

科目名称 2016 年 2017 年 2018 年 2019 年 2020 年

1-7 月 8-12 月

经营性应收项目 10,536.69 10,859.19 12,547.20 13,933.46 14,697.98 15,090.67 15,196.19

经营性应付项目 1,590.00 3,690.52 4,274.11 4,749.41 5,011.07 5,145.01 5,180.31

营运资金 8,946.69 7,168.67 8,273.09 9,184.05 9,686.91 9,945.66 10,015.88

营运资金增加额 -1,778.02 1,104.42 910.96 502.86 258.75 70.22

从 2020 年开始企业经营进入稳定发展期,在永续期间(2021 年及以后)企

业营运资金追加额为零。

④净现金流量的预测结果

净现金流量预测表

单位:万元

2015

序号 项 目 2016 年 2017 年 2018 年 2019 年 2020 年

(8-12 月)

1 净利润 134.20 407.68 460.83 482.42 490.51 489.50

2 减:资本性支出 0.69 1.66 1.66 1.66 1.66 1.66

3 减:营运资金追加 -1,778.02 1,104.42 910.96 502.86 258.75 70.22

4 加:折旧与摊销 0.69 1.66 1.66 1.66 1.66 1.66

5 加:利息×(1-T) 41.30 99.13 99.13 99.13 99.13 99.13

6 净现金流量(FCFF) 1,912.22 -696.73 -450.13 -20.44 231.75 419.29

(5)折现率的确定

折现率是将未来有期限的预期收益折算成现值的比率,是一种特定条件下的

收益率,说明资产取得该项收益的收益率水平。本次评估选取的收益额口径为企

业自由现金流量,相对应的折现率口径应为加权平均投资回报率,在实际确定折

现率时,评估人员采用了通常所用的 WACC 模型确定折现率数值:

①加权平均投资本模型

与企业自由现金流量的收益额口径相对应,采用加权平均投资成本(WACC)

1-1-254

华茂股份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

作为折现率,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WACC=Ke×E/(E+D)+Kd×D/(E+D)

Ke:股权资本成本

Kd:税后债务成本

E:股权资本的市场价值

D:有息债务的市场价值

Ke 是采用资本资产定价模型(CAPM)计算确定,即:Ke=Rf+β×(Rm-Rf)+Rc

Rf:无风险报酬率

Rm-Rf:市场风险溢价

β:被评估单位的风险系数

Rc:个别调整系数

②计算过程

A.无风险报酬率

无风险收益率 Rf,参照当前已发行的中长期国债收益率的平均值,确定无风

险收益率 Rf,即 Rf= 3.60%。

B.市场风险溢价

市场风险溢价(Equity Risk Premiums,ERP)反映的是投资者因投资于风险相

对较高的资本市场而要求的高于无风险报酬率的风险补偿。中国股票市场作为新

兴市场,其发展历史较短,市场波动幅度较大,投资理念尚有待逐步发展成熟,

市场数据往往难以客观反映市场风险溢价,因此,评估时采用业界常用的风险溢

价调整方法,对成熟市场的风险溢价进行适当调整来确定我国市场风险溢价。

基本公式为:

ERP=成熟股票市场的股票风险溢价+国家风险溢价

=成熟股票市场的股票风险溢价+国家违约风险利差×(σ股票/σ国债)

成熟股票市场的股票风险溢价取 1928-2014 年美国股票与长期国债的平均收

益差 6.25%;

世界知名信用评级机构穆迪投资服务公司(Moody'sInvestorsService)对我国国

债评级为 Aa3,转换成国家违约风险利差为 0.6%;σ股票/σ国债取新兴市场国家

的股票与国债收益率标准差的平均值 1.5。

则,我国市场风险溢价 ERP=6.25%+0.6%×1.5=7.15%。

1-1-255

华茂股份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

C.β系数

选取与被评估单位相近的国内纺行业上市公司作为参照公司,通过巨灵财经

查询出各公司近两年剔除财务杠杆后的β系数(βU),以各参照公司βU 的算术平均值

作为被评估单位的βU,进而根据企业评估基准日自身资本结构计算出被评估单位

的βL。以参照公司平均的βU 系数 0.6805 作为华茂进出口的剔除财务杠杆β系数,

计算未来各年被评估单位β系数。

D.个别调整系数

华茂进出口主要经营风险为:经营业务涉及范围偏窄、客户聚集度相对较高

的特别风险等,因此我们确定公司特别风险溢价为 1%。即个别调整系数 Rc 为

1%。

E.计算结果

WACC=Ke×E/(E+D)+Kd×D/(E+D)

项 目 2015 年 8 月 1 日至以后

所得税税率 25%

贷款利率 5.18%

β无财务杠杆 0.6805

β'有财务杠杆 1.0079

风险溢价 7.15%

无风险报酬率 3.60%

个别调整系数 1%

Ke 11.81%

Kd 5.18%

We 60.92%

Wd 39.08%

WACC 9.22%

(6)评估值测算过程及结果

企业自由现金流=税后净利润+折旧与摊销+利息支出×(1-所得税率)

-资本性支出-营运资金追加额

根据上述一系列的预测及估算,评估人员在确定企业自由现金流和折现率

后,根据 DCF 模型测算企业整体收益折现值,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2015 年

序号 项 目 2016 年 2017 年 2018 年 2019 年 2020 年 永续年

9-12 月

1 净现金流量 1,912.22 -696.73 -450.13 -20.44 231.75 419.29 489.50

2 折现期 0.4167 1.4167 2.4167 3.4167 4.4167 5.4167 6.4167

3 WACC 9.22% 9.22% 9.22% 9.22% 9.22% 9.22% 9.22%

1-1-256

华茂股份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

4 DCF 1,843.22 -614.90 -363.73 -15.12 156.99 260.04 3,292.73

经营性资产价值 4,559.23

(7)其他资产和负债(非经营性资产/负债及溢余资产)的评估价值

截至评估基准日,华茂进出口存在以下非经营性资产/负债及溢余资产,详见

下表:

单位:万元

名称 账面值 评估值 备注

一、溢余资产 1,074.22 1,074.22

以评估基准日账面货币资金为基础,

结合历史企业资金周转情况,考虑 3

1. 溢余货币资金 1,074.22 1,074.22

个月付现成本作为最低现金保有量,

剩余的货币资金即为溢余货币资金。

二、非经营性资产 12,312.06 29,422.76

1.投资性房地产 11,414.15 28,524.85

2.其他应收款(部分) 825.04 825.04 为增值税出口退税款

3.递延所得税资产 72.87 72.87

三、非经营性负债 4,608.46 4,608.46

华茂集团注入华茂进出口的投资性房

地产,因划拨土地变更为出让土地需

1.应付账款(部分) 1,180.46 1,180.46

要交纳的土地出让金,房屋变更需要

交纳的房屋维修基金。

2.其他应付款(部分) 3,428.00 3,428.00 华茂集团往来款

四、非经营性资产/负债及溢余资

8,777.82 25,888.52

产净额

(8)有息负债情况

截至评估基准日,被评估单位存在有息负债3,004.75万元。包括短期借款

3,000.00万元,应付利息4.75万元。

(9)评估结果

股东权益价值评估值=企业整体收益折现值+经营性资产、非经营性资产/

负债及溢余资产净额–有息负债

=4,559.23+25,888.52– 3,004.75

=27,443.00 (万元)

在评估基准日 2015 年 7 月 31 日,华茂进出口股东全部权益收益法评估价值

为 27,443.00 万元,较股东权益账面值 14,957.28 万元增值 12,485.72 万元,增值

率 83.48%。

3、华茂进出口股权资产评估结果及增减值原因分析

华茂进出口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为 14,957.28 万元;资产基础法评估值为

1-1-257

华茂股份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

32,089.28 万元,净资产评估值比账面值增值 17,132.00 万元,增值率 114.54%。

评估价值较账面值有较大增长,评估增值主要原因如下:

①存货评估增值主要原因为:评估时考虑了销售产品的合理利润。

②投资性房地产评估增值主要原因为:

A.企业对于建筑物的会计政策折旧年限(15-45 年)短于房屋的经济耐用年

限(20-50 年);

B.委估建筑物—工业厂房、构筑物和办公用房,账面原值为 1977-2015 年自

建成本入账,评估基准日的建造成本中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的市场价格比

建设期有一定幅度的上涨。

C.委估房屋—门面房,对外出租,地理位置较好,形成较高的租赁收益。

D.委估土地—工业用地,政府对经济开发区的基础设施大力投入和招商引

资,改善了投资环境,评估基准日的土地基准地价和市场价格较购置时有所上涨。

③设备类固定资产评估增值主要原因为:虽然由于科技水平的不断提高,电

子类产品的更新换代速度越来越快,市场价格处于不断的下降趋势,使得该类设

备的重置成本有所降低,但由于被评估单位电子设备的财务折旧年限短于评估中

所使用的经济使用年限,使得账面净值低于评估净值,形成电子设备评估有小幅

增值。

1-1-258

华茂股份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

四、董事会对本次交易标的评估的合理性及定价公允性分析

(一)对资产评估机构的独立性、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目的的相

关性发表意见

公司聘请中通诚担任本次交易的评估机构,其已就标的资产分别出具了并经

安庆国资监管部门核准的中通评报字[2015]337号《资产评估报告》、中通评报字

[2015]338号《资产评估报告》。公司董事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

规定,在充分了解本次交易的前提下,分别对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

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等事项发表如下意

见:

1、评估机构的独立性

中通诚对标的资产进行了整体评估。中通诚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评

估机构的选聘程序合法、合规。评估机构及其经办评估师与公司、标的公司及其

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亦不存在现实或可预期的利益关系或冲突,具有独立性。

2、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

标的资产相关评估报告的评估假设前提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的规定,符合评估准则及行业惯例的要求,符合评估对象的实际情况,评估假

设前提具有合理性。

3、评估方法与目的的相关性

评估目的是确定标的资产于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值,为本次交易提供价值参

考依据。本次评估对海聆梦和华茂进出口均采用了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两种评估

方法进行评估,并根据两种方法的适用性及评估对象的具体情况,以收益法评估

结果作为海聆梦评估作价的依据参考,以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作为华茂进出口评

估作价的依据参考。本次评估机构所选的评估方法恰当,评估结果客观、公正地

反映了评估基准日评估对象的实际情况,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具有较强的相关

性。

4、本次评估定价具备公允性

本次评估实施了必要的评估程序,遵循了独立性、客观性、科学性、公正性

等原则,评估结果客观、公正地反映了评估基准日评估对象的实际状况,标的资

1-1-259

华茂股份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

产的评估方法适当,本次评估结论具有公允性。本次交易标的资产以评估值作为

定价的基础并经国资监管部门核准,交易价格公平、合理,不会损害公司及广大

中小股东利益。

综上所述,公司本次交易所选聘的评估机构具有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合理,

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相关性一致,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的评估结论合理,评估定

价公允。

(二)评估依据的合理性

1、报告期内海聆梦盈利情况

根据华普天健出具的会审字[2015]3537号《审计报告》,海聆梦2013年度、2014

年度及2015年1-7月份的主要利润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 2015年1-7月 2014年度 2013年度

营业收入 39,167.83 80,287.07 69,112.37

营业利润 3,281.56 7,051.42 5,772.36

利润总额 3,311.76 7,569.15 6,931.48

净利润 2,357.71 5,475.36 5,189.56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2,357.71 5,475.36 5,182.63

2013 年、2014 年营业收入和盈利水平保持稳定增长态势。2014 年公司营

业收入80,287.07万元,比2013 年增加11,174.70万元。2014 年公司净利润5,475.36

万元,比2013 年增加285.80万元。

2、海聆梦未来预测情况

海聆梦的营业收入主要为家用纺织品销售业务(主要为按订单加工生产)、

其他业务两大类,其中其他业务主要为边角布料处置、材料销售等收入。海聆梦

历史业务数据如下表所示:

近年海聆梦家纺营业收入(合并口径)

单位:万元

科目名称 2015 年 1-7 月 2014 年 2013 年

营业收入 39,167.83 80,287.07 69,112.37

比上年增幅(完整年度比较) 16.17% 22.98%

1. 家用纺织品销售业务 39,155.91 80,005.85 69,056.22

2. 其他业务 11.92 281.22 56.15

根据海聆梦的业务规划及已签订的业务合同等,并结合相关区域市场行情

(随着美国、欧盟市场的恢复增长、新兴经济体市场需求的持续向好等利好因素,

为海聆梦扩大家纺产品出口提供了有利的契机),分生产区域分别预测相应家纺

1-1-260

华茂股份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

业务收入;对于其他业务收入参照 2015 年 1-7 月实际数据预测相应边角布料处置。

预测结果如下表所示:

海聆梦家纺营业收入预测表

单位:万元

2015 年 2019 年

项目名称 2016 年 2017 年 2018 年

8-12 月 及以后

营业收入 48,739.59 110,503.85 126,165.65 141,723.50 148,338.50

比上年增幅(完整年度比较) 9.49% 25.70% 14.17% 12.33% 4.67%

1.家用纺织品销售业务 48,729.59 110,481.85 126,143.65 141,701.50 148,316.50

2.其他业务 10.00 22.00 22.00 22.00 22.00

2016 年度营业收入与上年相比增长 25.70%,其实现的依据主要有:随着美

国、欧盟等市场的恢复增长,新兴经济体市场需求的持续向好,目前海聆梦已接

到的订单远超上年同期,销售势头较好;因此在全球经济逐步复苏的大背景下,

同时被评估单位的经营计划逐步实现,未来被评估单位营业收入的实现存在较大

可能性

3、海聆梦所处行业发展趋势、竞争情况及其行业地位分析

(1)行业发展趋势

2012 年 3 月,中国纺织行业联合会发布了《中国家用纺织品行业“十二五”

发展规划纲要》,规划就家纺行业的发展现状、未来五年发展的指导思想和主要

目标进行了详细规划。与此同时,我国纺织产业以“中国制造 2025”为契机,将创

新驱动发展作为长期战略,同时纺织产业作为我国国民经济支柱产业、重要民生

产业、国际竞争优势明显的产业,将在未来成为我国优势制造业之一。截至 2015

年上半年,我国规模以上纺织企业工业总产值已突破 6 万亿元,纤维加工总量占

世界 50%以上。

据中国针织家纺行业市场调查报告显示,中国家纺行业近年来保持较高的发

展速度,随着我国相关经济政策的落实,内需市场对家纺产业的拉动作用证将不

断增强,同时,全球经济的进一步复苏也给中国家纺行业带来了全新的发展机遇。

这就意味着,家用纺织品仍将是我国纺织工业发展新的增长点之一,过去十年我

国家纺行业总产值年均增速接近 20%。

目前,家纺行业市场集中度偏低,现有核心品牌产品的市场占有率不高,中

国有 6,000 亿家纺市场,但是尚没有形成几个真正的领军品牌;市场现状过度分

散。因此,“十二五”时期“鼓励骨干企业积极发挥规模经济优势,通过兼并重组做

1-1-261

华茂股份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

强做大企业,形成一批具有市场影响力和较高市场占有率的终端品牌”,是行业

“十二五”时期的发展目标,具体是培育出 10 家年销售额在 30 亿元以上、具有良

好国际声誉的品牌企业,这正是家纺行业企业积极发展壮大的良好机遇。

(2)行业竞争情况

我国家用纺织品行业的行业集中度较低,优势企业占家纺市场总量的份额有

限,低端产品及无品牌产品仍然占据着广泛的市场空间及较大的市场份额。我国

家纺企业普遍具有较强的地域性,全国性的绝对优势企业尚未出现。

目前,我国家纺企业特别是中小规模的企业数量众多,且每年还在不断增加

激烈的竞争加之企业有限的实力,客观上造成了产品质量参差不齐、低端产品生

产能力过剩。许多中小企业模仿国内外名牌企业和市场流行的产品设计,并采取

廉价倾销、打价格战的营销方式来获取竞争优势。优势企业则已经在各自区域内

取得一定优势,正在着眼于全国性的布局,但整体格局尚未完全形成。在中高端

市场,由于壁垒较高,竞争环境相对规范,竞争激烈程序也相对较宽松。中高端

家纺市场的竞争主要体现在品牌效应以及其所代表的产品质量、功能和服务意识

等要素的竞争上。从现阶段来看,一方面,优势企业加大资金的投入,积极展开

销售渠道的网点布局,并不断加强对渠道的控制力;另一方面,优势企业也更重

视通过产品创新、新材料研发等手段来进行品牌内涵的塑造,为产品注入个性化、

差异化的特征,从而获得竞争优势。

(3)海聆梦所处行业地位及竞争优势

海聆梦在国内家纺出口外销市场的生产规模及地位较高,与国内外竞争对手

相比较,主要优劣势如下:

①竞争优势

A.经验丰富的经营团队

海聆梦经营团队的主要成员,大多于上世纪九十年代初开始从事外贸工作,

自 2004 年 12 月海聆梦成立以来一直从事国际家纺生产、销售业务,拥有较为丰

富的经验,海聆梦业务规模也在不断发展壮大。

B.客户资源及信誉优势

海聆梦产品远销美国、加拿大、欧盟、澳大利亚、新西兰等国家和地区,在

国际家纺市场享有一定的知名度,与主要客户建立起了长期合作关系。同时,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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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茂股份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

聆梦对面料和款式的偏好变化把握较好,对海外客户提出的产品质量和面料性能

方面的要求更是不断提高,海聆梦能较准确把握消费者偏好变化趋势,持续开发

出适应市场需求的产品。

C. 我国劳动力资源丰富,成本较低

家纺行业是劳动密集型行业。在家纺产品的成本构成中,劳动力成本在总成

本中占有一定的比重。相对于发达国家,我国劳动力资源丰富、成本低廉,因此

我国家纺行业在价格方面具有较强的竞争力,这无疑对我国的家纺行业发展是相

当有利的。

②竞争劣势

海聆梦目前主要为国外客户代工生产家纺产品,与国际国内知名家纺品牌企

业相比,海聆梦目前规模和自主品牌影响力尚小等。

4、华茂进出口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

根据中通评报字〔2015〕338 号《资产评估报告》,在评估基准日 2015 年 7

月 31 日,华茂进出口的资产账面价值为 24,200.79 万元,负债账面价值为 9,243.50

万元,净资产账面价值为 14,957.28 万元;经评估后,总资产评估值为 41,332.78

万元,负债评估值为 9,243.50 元,净资产评估值为 32,089.28 万元,总资产评估

值比账面值增值 17,132.00 万元,增值率 70.79%;净资产评估值比账面值增值

17,132.00 万元,增值率 114.54%。

评估结果详见下表:

资产评估结果汇总表

单位:万元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增减值 增值率

项 目

A B C=B-A D=C/A×100%

流动资产 12,701.12 12,709.07 7.95 0.06%

非流动资产 11,499.66 28,623.71 17,124.05 148.91%

其中:投资性房地产 11,414.15 28,524.85 17,110.70 149.91%

固定资产 12.64 25.99 13.35 105.62%

递延所得税资产 72.87 72.87 0.00 0.00%

资产总计 24,200.79 41,332.78 17,132.00 70.79%

流动负债 9,243.50 9,243.50 0.00 0.00%

非流动负债

负债总计 9,243.50 9,243.50 0.00 0.00%

净资产(所有者权益) 14,957.28 32,089.28 17,132.00 114.54%

评估结果较账面值增减值情况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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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茂股份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

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与账面值比较表

单位:万元

序号 科目 账面价值 评估值 增值额 增值率

一 流动资产合计 12,701.12 12,709.07 7.94 0.06%

1 存货 3,271.84 3,279.78 7.94 0.24%

二 非流动资产合计 11,499.66 28,623.71 17,110.70 148.91%

1 投资性房地产 11,414.15 28,524.85 17,110.70 149.91%

2 固定资产 12.64 25.99 13.35 105.66%

增值合计 17,097.75

5、华茂进出口评估增值原因分析

(1)存货评估增值主要原因为:评估时考虑了销售产品的合理利润。

(2)投资性房地产评估增值主要原因为:

①企业对于建筑物的会计政策折旧年限(15-45年)短于房屋的经济耐用年限

(20-50年);

②委估建筑物—工业厂房、构筑物和办公用房,账面原值为 1977-2015 年自

建成本入账,评估基准日的建造成本中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的市场价格比

建设期有一定幅度的上涨;

③委估房屋—门面房,对外出租,地理位置较好,形成较高的租赁收益;

④委估土地—工业用地,政府对经济开发区的基础设施大力投入和招商引

资,改善了投资环境,评估基准日的土地基准地价和市场价格较购置时有所上涨。

(3)设备类固定资产评估增值主要原因为:

虽然由于科技水平的不断提高,电子类产品的更新换代速度越来越快,市场

价格处于不断的下降趋势,使得该类设备的重置成本有所降低,但由于被评估单

位电子设备的财务折旧年限短于评估中所使用的经济使用年限,使得账面净值低

于评估净值,形成电子设备评估有小幅增值。

综上所述,本次评估的评估依据是充分和合理的。

(三)标的公司后续经营过程中政策、宏观环境、技术、行业、重大合作协

议、经营许可、技术许可、税收优惠等方面的变化趋势、董事会拟采取的应对措

施及其对评估或估值的影响

本次评估假设未来海聆梦、华茂进出口后续经营过程中,政策、宏观环境、

税收优惠等方面均不会发生重大变化。除海聆梦生产经营中涉及重大合作协议

外,目前海聆梦、华茂进出口生产经营中未涉及重大合作协议、经营许可和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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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茂股份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

许可情况。若上述因素未来发生不利变化,可能将不同程度地影响本次估值结果,

但相关影响目前无法量化。如出现上述不利情况,华茂股份董事会将采取积极措

施加以应对。

(四)协同效应分析

海聆梦主要生产各类家纺产品,其生产经营的主要原材料为坯布、成品布等

纺织面料及填充料。海聆梦产品以出口为主,主要客户主要分布在美洲等地区。

华茂进出口是拥有进出口经营权的纺织产品贸易企业,具有较丰富的产品进出口

代理经验,并且华茂进出口主要的房产等资产主要供上市公司使用。

华茂股份主要产品为高档纱线和坯布面料。华茂股份技术储备充分,生产、

研发设备先进,通过不断的技术创新及改造,各项生产工艺处于全国先进水平。

公司产品以内销为主,占比在 80%左右,国内客户主要分布在长三角、福建、山

东、河北等地,国际客户主要分布在日本、意大利等地区。

本次交易完成后,华茂股份与海聆梦、华茂进出口的业务整合完成后,实现

国外市场的优势互补,将形成良好的规模和协同效应,在原材料采购、产品销售、

销售网络布局、客户资源管理等方面形成互补促进,为不同客户提供更具特色的

优质产品和专业服务,进一步提升公司的品牌知名度、美誉度和忠诚度,同时华

茂进出口注入上市公司,也解决了长期存在的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问题,在一定

程度上保证了上市公司资产的完整性。

上述协同效应是华茂股份此次重组的重要目的之一,但目前尚难以具体量

化, 在此以评估值为基础的交易定价中也未考虑上述协同效应。

(五)本次交易定价的公允性分析

1、海聆梦定价的公允性分析

(1)本次海聆梦交易作价市盈率、市净率

本次交易中,海聆梦80%的股权作价为60,762.27万元。根据华普天健出具的

会审字[2015]3537号《审计报告》,海聆梦2014年实现净利润5,475.36万元;根据

《盈利预测补偿协议》,海聆梦股东邱建林、倪晨承诺2015年扣除非经常损益后

的净利润不少于5,601.13万元,海聆梦的相对估值水平如下:

项 目 2014 年度 2015 年度

归属母公司净利润(万元) 5,475.36 -

市盈率 13.87 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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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茂股份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

扣非后归属母公司净利润(万元) 3,387 5,601.13

扣非后市盈率 22.42 倍 13.56 倍

项目 2014.12.31 2015.7.31

市净率 3.17 4.99

注:①海聆梦交易市盈率=海聆梦80%股权作价/(海聆梦净利润*80%)

②海聆梦交易市净率=海聆梦80%股权作价/(海聆梦净资产*80%)

(2)海聆梦与可比同行业上市公司市盈率、市净率对比分析

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海聆梦主

营业务属于“C17纺织业”。截止本次交易的评估基准日2015年7月31日,国内 A 股

市场与海聆梦主营业务相似的上市公司市盈率、市净率水平如下: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市盈率 市净率

002761 多喜爱 22.75 8.47

002293 罗莱家纺 30.53 5.02

002397 梦洁家纺 40.90 4.78

002327 富安娜 26.62 4.74

平均数 30.20 5.75

中位数 28.58 4.90

注:①市盈率=该公司的2015年7月31日收盘价/2014年每股收益

②市净率=该公司的2015年7月31日收盘价/2014年12月31日每股净资产

③以上数据来源于wind资讯和上市公司公告。

比较同行业的4家家纺行业的上市公司,多喜爱、罗莱家纺、梦洁家纺和富

安娜,若以2015年7月31日收盘价计算,4家上市公司2014年度平均市盈率为30.20

倍,中位数为28.58倍;市净率2014年度平均为5.75倍,中位数为4.90倍,海聆梦

2014年度市盈率为13.87倍,市净率为3.17倍,市盈率和市净率明显低于行业4家

上市公司的市盈率和市净率倍数。

(3)海聆梦与华茂股份相关指标对比分析

华茂股份2014年度每股收益为0.40元,2015年1-6月每股收益为0.14元,2014

年度每股净资产为3.97元,2015年1-6月每股净资产为6.27元,根据华茂股份本次

发行股份的价格7.41元/股计算,华茂股份2014年度市盈率为18.53倍,2015年1-6

月市盈率为26.46倍,2014年度市净率1.87倍,2015年1-6月市净率为1.18倍。

对比海聆梦与华茂股份的市盈率、市净率指标来看,海聆梦2014年度市盈率

为13.87倍,低于华茂股份2014年18.53倍市盈率;海聆梦2015年7月31日市净率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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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茂股份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

4.99倍,高于华茂股份2015年6月末的1.18倍市净率,主要原因是2015年5月海聆

梦分配股利11,000.00万元,导致海聆梦2015年7月31日净资产较少,以及华茂股

份持有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计入所有者权益导致净资产增加较多

所致。

结合上述同行业上市公司市盈率、市净率指标以及与华茂股份市盈率、市净

率指标分析可以看出,本次交易标的海聆梦的定价较为公允。

2、华茂进出口相对估值比较分析

(1)本次华茂进出口交易作价市盈率、市净率

本次交易中,华茂进出口100%的股权作价为32,089.28万元。根据华普天健出

具的会审字[2015]3566号《审计报告》,华茂进出口2014年实际实现净利润195.03

万元;根据中通诚出具的中通评报字〔2015〕338号《资产评估报告》,华茂进出

口预计2015年实现净利润411.94万元,华茂进出口的相对估值水平如下:

项 目 2014年度 2015年度

华茂进出口净利润(万元) 195.03 411.94

华茂进出口交易市盈率 164.54倍 77.90倍

项 目 2014.12.31 2015.7.31

华茂进出口净资产(万元) 4,405.58 14,957.28

华茂进出口交易市净率 7.28倍 2.15倍

(2)华茂进出口可比同行业上市公司市盈率、市净率

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华茂进出

口主营业务属于“G51批发业”。截止本次交易的评估基准日2015年7月31日,国内

A 股市场“G51批发业”中与华茂进出口主营业务相似的上市公司市盈率、市净率

水平如下: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市盈率 市净率

002091 江苏国泰 46.82 6.18

600739 辽宁成大 27.29 1.68

600755 厦门国贸 17.54 2.25

600287 江苏舜天 90.17 3.95

600981 汇鸿集团 423.00 6.86

平均数 120.97 4.18

中位数 46.82 3.95

注:①市盈率=该公司的2015年7月31日收盘价/2014年每股收益

②市净率=该公司的2015年7月31日收盘价/2014年12月31日每股净资产

③以上数据来源于wind资讯和各上市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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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茂股份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

比较华茂进出口同行业的5家上市公司,若以2015年7月31日收盘价计算,5

家上市公司2014年度平均市盈率为120.97倍,中位数为46.82倍;市净率2014年度

平均为4.18倍,中位数为3.95倍。华茂进出口2014年度市盈率为164.54倍,市净率

为7.28倍,显著高于行业平均值、中位数;华茂进出口2015年7月31日市净率为2.15

倍,显著低于同行业平均数、中位数。

华茂进出口本次交易作价对应的市盈率显著高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市盈

率指标,主要原因是为解决上市公司与华茂集团之间生产经营性资产的使用问

题,2015年7月华茂集团向华茂进出口注入房产及土地使用权等,华茂进出口的

总资产和净资产大幅增加,华茂进出口本次采用资产基础法作价,评估价值较高,

但报告期内华茂进出口盈利较少所致。

(3)华茂进出口与华茂股份相关指标对比分析

华茂股份2014年度每股收益为0.40元,2015年1-6月每股收益为0.14元,2014

年度每股净资产为3.97元,2015年1-6月每股净资产为6.27元,根据华茂股份本次

发行股份的价格7.41元/股计算,华茂股份2014年度市盈率为18.53倍,2015年1-6

月市盈率为26.46倍,2014年度市净率1.87倍,2015年1-6月市净率为1.18倍。

对比华茂进出口梦与上市公司的市盈率、市净率指标来看,华茂进出口2014

年度市盈率为164.54倍,高于华茂股份2014年18.53倍市盈率,主要原因是2015年

7月,华茂集团向华茂进出口注入房产及土地使用权等,华茂进出口的总资产和

净资产大幅增加,华茂进出口本次采用资产基础法作价,评估价值较高,但报告

期内华茂进出口盈利较少所致。华茂进出口2015年度市净率为2.15倍,高于华茂

股份2015年6月末1.18倍市净率,华茂股份2015年6月末市净率较低的原因是持有

较大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计入所有者权益导致净资产增加较多所

致。

(六)评估基准日至重组报告书披露日交易标的发生的重要变化事项分析

评估基准日至重组报告书披露日期间,海聆梦、华茂进出口未有影响本次交

易对价的重要变化事项发生。

(七)交易定价与评估结果差异分析

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最终交易价格以经具有证券期货从业

资格的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结果并经国资监管部门核准后的结果为依据,最终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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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茂股份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

交易各方协商确定。

根据中通诚出具的并经安庆国资监管部门核准的中通评报字[2015]337号《资

产评估报告》,截至2015年7月31日,海聆梦100%股东权益收益法评估值为

75,952.84万元,增值额为59,981.87万元,增值率为375.57%。最终华茂股份与海

聆梦全体股东商定海聆梦80%股东权益作价60,762.27万元。

根据中通诚出具的并经安庆国资监管部门核准的中通评报字[2015]338 号《资

产评估报告》,截至 2015 年 7 月 31 日,华茂进出口资产基础法评估值为 32,089.28

万元,增值额 17,132.00 万元,增值率为 114.54%。最终华茂股份与华茂集团商定

华茂进出口 100%股东权益作价 32,089.28 万元。

综上,本次交易定价与评估结果不存在差异。

五、独立董事对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及评

估定价的公允性的意见

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本公司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上市规则》、《关于

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重组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有

关规定,对公司本次发行股票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关于评估机构的独

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和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等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本次评估机构具备独立性

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评估机构中通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中通诚”、“评估机构”)具有证券业务资格。中通诚及经办评估师与公

司、大丰海聆梦家纺有限公司及其股东、安徽华茂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及安徽华

茂集团有限公司均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除专业收费外的现实的和预期的利害

关系,评估机构具有独立性。

(二)本次评估假设前提合理

评估机构和评估人员所设定的评估假设前提和限制条件按照国家有关法规

和规定执行、遵循了市场通用的惯例或准则、符合评估对象的实际情况,评估假

设前提具有合理性。

(三)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一致

本次评估的目的是确定标的资产于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值,为本次交易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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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茂股份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

价值参考依据。中通诚采用了收益法和资产基础法两种评估方法分别对大丰海聆

梦家纺有限公司80%股权进行了评估,并最终选择了收益法的评估值作为本次评

估结果;采用了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两种评估方法对华茂进出口进行了评估,资

产基础法评估结果作为评估结论。本次资产评估工作按照国家有关法规与行业规

范的要求,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科学的原则,按照公认的资产评估方法,实

施了必要的评估程序,对标的资产在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值进行了评估,所选用

的评估方法合理,与评估目的相关性一致。

(四)本次评估定价具备公允性

本次评估实施了必要的评估程序,遵循了独立性、客观性、科学性、公正性

等原则,评估结果客观、公正地反映了评估基准日评估对象的实际状况,标的资

产的评估方法适当,本次评估结论具有公允性。本次交易标的资产以评估值作为

定价的基础,交易价格公平、合理,不会损害公司及广大中小股东利益。

综上所述,公司本次交易所选聘的评估机构具有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合理,

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相关性一致,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的评估结论合理,评估定

价公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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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茂股份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

第六节 发行股份情况

一、发行股份的价格、定价原则及合理性分析

(一)股份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股份发行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六届董

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定价基准日前120个交易日华茂股份股票交易均

价为8.29元/股,以参考价的90%作为发行价格基础,交易各方确定本次发行股份

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股份发行价格为7.46元/股。

2015年5月12日华茂股份召开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

度利润分配预案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以公司2014年末总股本943,665,009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以未分配利润按每10股现金红利0.5元(含税),共计派发

分红总计47,183,250.45元,上述权益分派事宜已于2015年7月10日分派结束。因此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发行价格相应调整为7.41元/股。

(二)定价原则

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定价依据

为:“上市公司发行股份的价格不得低于市场参考价的90%。市场参考价为本次发

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60个交易日或者120个交易

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一。”交易均价的计算公式为: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若

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决议公告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

决议公告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三)发行价格合理性分析

在可选择的3个基准日定价依据中,前120个交易日的均价为8.29元/股,较前

20个交易日均价11.35元/股和前60个交易日均价9.70元/股参考时间区间更长,受

股价短期波动影响更小,更能反映公司的真实价值,更有利于保障本次交易定价

的公允性和可靠性。选择定价基准日前120个交易日均价的90%作为发行股份的价

格,是交易各方综合考虑了近期资本市场股价的非理性波动情况,经交易各方充

分协商、博弈后的结果,并且也得到了当地国资监管部门的审核批准,有利于交

易各方达成交易意向,推动交易的顺利进行,兼顾公司股东与标的资产股东各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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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茂股份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

之间的利益,且不会对中小投资者利益造成重大不利影响,因此,为减少股价波

动对本次交易的影响,兼顾各方利益,交易各方确定本次华茂股份发行股份及支

付现金购买资产的股份发行价格采用定价基准日前1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

价作为参考价,并以参考价的90%作为发行价格的基础。

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如上市公司出现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

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格亦将作相应调整。

二、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董事会决议明确的发行价格

调整方案

在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上市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

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价格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作相应调整。

三、发行股份的种类、每股面值

本次发行股份的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1.00元。

四、发行股份的数量、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

本次交易注入的标的资产评估值合计为 92,851.55 万元,按调整后的发行价

格 7.41 元/股计算,上市公司合计新增股份为 12,124.75 万股。

本次交易前后,上市公司的股权结构变化情况如下:

单位:万股

交易前 交易后

股东名称

持股数 持股比例 持股数 持股比例

华茂集团 43,786.06 46.40% 48,116.60 45.18%

华茂股份董事、监事和高

62.53 0.07% 62.53 0.06%

管及亲属持股

邱建林、倪晨 - - 4,109.49 3.86%

海聆梦其他股东 — — 3,684.72 3.46%

公众股东 50,517.91 53.53% 50,517.91 47.44%

总股本 94,366.50 100.00% 106,491.25 100.00%

五、发行对象关于股份锁定相关承诺

邱建林、倪晨承诺:“因本次交易获得的上市公司新股自本次交易股份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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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茂股份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

之日起至36个月届满之日或其在《盈利预测补偿协议》项下补偿义务履行完毕之

日前(以较晚者为准)不得上市交易或转让。”

汪方、李信林、张友东、杨廷栋、包文龙、崔竑宇、苏亚丽、刘萍、朱启锋、

周兴志、黄秀国、倪震、苏州国润、上海创丰、上海景嘉、创丰智笙、河北国创

承诺:“因本次交易获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自本次交易股份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

得上市交易或转让”。

蒋乾锐、邱醒亚、周晓萍、泓兆信息及新疆通海承诺:“因本次交易取得新

增股份时(即该等股份登记至其证券账户之日,下同),若对其用于认购新增股

份的海聆梦家纺股权持续拥有权益的时间不足12个月的, 则其因本次交易获得

的上市公司股份自本次交易股份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上市交易或转让;若对

其用于认购新增股份的海聆梦家纺股权持续拥有权益的时间不少于12个月的,

其因本次交易获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自本次交易股份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上

市交易或转让。”

如在向中国证监会申报过程中,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对于上述约定的锁定期

安排另有规定或要求的,前述各方应根据届时适用的法律法规的规定或监管部门

的要求做相应调整。上述各方基于本次交易所取得上市公司定向发行的股份因上

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

锁定安排。

华茂集团承诺:“本公司其因本次交易获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自本次交易股份

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上市交易或转让。如在向中国证监会申报过程中,法律

法规或监管机关对于本协议约定的锁定期安排另有规定或要求的,前述各方应根

据届时适用的法律法规的规定或监管部门的要求另行协商锁定期。本公司基于本

次交易所取得上市公司定向发行的股份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

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本公司因本次交易取得的

上市公司股份在锁定期届满后减持还需遵守《公司法》、《证券法》、《股票上市规

则》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交易所相关规则以及上市公司《公司章

程》的相关规定。”同时又承诺:“本次交易完成后6个月内,如上市公司股票连

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或者交易完成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

价的,因本次交易而新增的公司股票锁定期自动延长至少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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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茂股份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

六、上市公司发行前后主要财务数据对比

根据华普天健出具的会专字[2015]3775号《备考审阅报告》,本次交易前后

上市公司主要财务数据比较如下:

单位:万元

2015年7月31日/2015 2015年7月31日/2015

项 目 增幅

年1-7月实现数 年1-7月备考数

资产总额 881,436.54 1,008,884.08 14.46%

负债总额 318,931.11 370,140.73 16.06%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543,782.96 616,795.45 13.43%

营业收入 104,898.13 145,384.38 38.60%

利润总额 14,217.47 17,817.25 25.32%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 13,310.91 15,387.89 15.60%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41 0.144 2.13%

每股净资产(元/股) 5.76 5.79 0.52%

从上表可以看出,交易标的并入公司后,公司2015年7月31日的总资产、净

资产、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以及2015年1-7月的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归属于

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各项指标均得到一定幅度的增加,

公司整体实力得到相应的增强。

七、本次发行前后公司股权结构变化

本次交易注入的标的资产评估值合计为 92,851.55 万元,按调整后的发行价

格 7.41 元/股计算,上市公司合计新增股份为 12,124.75 万股。

本次交易前后,上市公司的股权结构变化情况如下:

单位:万股

交易前 交易后

股东名称

持股数 持股比例 持股数 持股比例

华茂集团 43,786.06 46.40% 48,116.60 45.18%

华茂股份董事、监事和高

62.53 0.07% 62.53 0.06%

管及亲属持股

邱建林、倪晨 - - 4,109.49 3.86%

海聆梦其他股东 — — 3,684.72 3.46%

公众股东 50,517.91 53.53% 50,517.91 47.44%

总股本 94,366.50 100.00% 106,491.25 100.00%

本次交易前,华茂股份的股权结构为:

1-1-274

华茂股份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

本次交易后,华茂股份的股权结构为:

本次交易前,华茂集团持有上市公司 46.40%股权,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为安庆市财政局;本次交易完成后,华茂集团持有上市公司 45.18%股权,

交易前后华茂股份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均未发生变化,华茂股份控股股东仍为

华茂集团,实际控制人仍为安庆市财政局,因此本次交易前后控股股东和实际控

制人未发生变更。

1-1-275

华茂股份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

第七节 本次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

2015 年 11 月 19 日,华茂股份与海聆梦全体股东共同签署了《发行股份及支

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书》;与华茂集团签署了《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书》;与邱

建林、倪晨签署了《盈利预测补偿协议》。

2015 年 12 月 29 日,华茂股份与海聆梦全体股东共同签署了《发行股份及支

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书之补充协议》;与华茂集团签署了《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

议书之补充协议》;与邱建林、倪晨签署了《盈利预测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

根据上述签署的有关协议,本次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书》及《发行股份及支

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书之补充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书》的主要内容

1、合同主体、签订时间

2015年11月19日,华茂股份(甲方)、海聆梦全体股东(乙方)共同签署了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书》。

2、交易价格及定价依据

“3.4 各方一致同意,由华茂股份聘请具有适当资格的评估机构,以 2015

年 7 月 31 日为评估基准日,对标的资产进行评估,并认可评估机构出具的标的

资产评估报告及其所载明的评估结果。

各方一致同意由华茂股份就标的资产评估报告及评估结果依法提交有权国

资监管部门备案。

根据目前初步预估值情况,海聆梦 100%股权收益法预估值约为 76,163.00 万

元,因此,海聆梦 80%股权作价约 60,930.40 万元。各方一致同意海聆梦 80%股

权暂作价约 60,930.40 万元。最终以标的资产评估报告载明、且经有权国资监管

部门依法备案的标的资产评估价值作为标的资产转让价格的作价依据,并同意将

另行签署补充协议对标的资产的转让价格予以确认。

3.5 各方一致同意,乙方中的每一方于本次交易中应获对价金额的计算方式

1-1-276

华茂股份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

如下:

乙方中的每一方于本次交易中应获对价金额=乙方中的每一方于本次交易中

转让的目标公司出资额÷乙方于本次交易中合计转让的目标公司出资额×标的资

产的转让价格”。

3、支付方式

“2.1 甲方同意按本协议之约定,以发行股份并支付现金方式按本协议第 2.2

条规定从乙方处受让其所合法持有的目标公司合计 80%的股权(出资额),且乙

方同意按本协议第 2.2 条规定向甲方转让其所持有的目标公司合计 80%的股权

(出资额)。

2.2 各方一致同意,乙方中的每一方于本次交易中转让给甲方的目标公司的

股权(出资额)具体数额如下:

本次交易中转让的目标 占目标公司注册资本总

序号 股东姓名/名称

公司出资额(万元) 额比例(%)

1 邱建林 2,002.02 22.24

2 倪晨 1,606.30 17.85

3 汪方 560.00 6.22

4 崔竑宇 8.00 0.09

5 李信林 8.00 0.09

6 苏亚丽 4.00 0.04

7 刘萍 3.20 0.04

8 朱启锋 16.00 0.18

9 周兴志 8.00 0.09

10 张友东 40.00 0.44

11 黄秀国 40.00 0.44

12 倪震 120.00 1.33

13 杨廷栋 240.00 2.67

14 包文龙 40.00 0.44

15 何余金 40.00 0.44

16 蒋乾锐 240.00 2.67

17 邱醒亚 360.00 4.00

18 周晓萍 400.00 4.44

19 苏州国润 280.00 3.11

20 上海创丰 297.29 3.30

21 上海景嘉 186.33 2.07

22 创丰智笙 149.04 1.66

23 河北国创 111.816 1.24

24 泓兆信息 80.00 0.89

25 新疆通海 360.00 4.00

合 计 72,000,000.00 80.00

1-1-277

华茂股份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

2.3 本次交易完成后,甲方将持有目标公司 80%的股权,乙方(除何余金)

将持有甲方的股份,成为甲方的股东。

5.1 各方一致同意,乙方中的每一方基于本次交易所获得的现金支付对价具

体安排如下:

(1)何余金于本次交易所获得的现金对价为其按照本协议第 3.4、3.5 条计算

的其在本次交易中应获对价金额的 100%;

(2)上海创丰、上海景嘉及创丰智笙于本次交易所获得的现金对价为其按照

本协议第 3.4、3.5 条计算的其在本次交易中应获对价金额的 50%;

(3)除前述(1)和(2)条规定外的乙方中的每一方于本次交易所获得的现

金对价为其按照本协议第 3.4、3.5 条计算的在本次交易中应获对价金额的 0%。

5.2 本次交易的现金对价,在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交易且标的股权交割完成后

60 个工作日内,由上市公司按照 5.1 款约定金额在依法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后向

乙方一次性支付”。

4、股份发行定价及数量

“4.1 新股的发行价格及其确定原则

4.2.1 发行价格的确定原则

本次发行的新股定价基准日为上市公司审议本次交易事项的首次董事会决

议公告日,发行价格为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120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的交易均

价的90%,即不低于7.46元/股。甲乙双方商定本次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为7.46

元/股。

最终发行价格将由华茂股份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股东大会审议确定,并以补充

协议予以确认。

4.2.2 发行价格的调整

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上市公司发生除权、除息(包括但不限于派息、

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则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和数量将按照深交所的

有关规则进行相应调整。

2015 年 5 月 12 日华茂股份 2014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以公司 2014 年末总股本

943,665,009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以未分配利润按每 10 股现金红利 0.5 元(含

税),共计派发分红总计 47,183,250.45 元,上述权益分派事宜已于 2015 年 7 月

1-1-278

华茂股份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

10 日分派结束。因此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发行价格相应调整为 7.41 元/股。

4.3 新股的发行数量及其确定原则

4.3.1 发行新股数量的计算方法及以股份支付交易对价的数量

本次发行中向股份认购方中每一方发行股票数量的计算方法如下:

向股份认购方中每一方发行新股数量=(股份认购方中每一方于本次交易中

应获对价金额-上市公司向其支付的现金对价金额)÷本次发行新股的价格

4.3.2 不足 1 股的余额数处理

按上述公式计算,如出现不足1股的余额时,该部分不足折股的余额纳入上

市公司的资本公积金。

4.3.3 发行股份并支付现金数量的最终确定

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将按本协议第 3.4、3.5 条之约定确定,并由此计算本次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数量。

最终发行数量将根据标的资产的最终作价及股票发行价格确定,尚需甲方股

东大会批准,并由各方另行签署补充协议予以确认,并提交中国证监会核准”。

5、资产交付或过户的时间安排

“3.6 乙方承诺,在本次交易获得中国证监会批准之日起的 30 个工作日内,

将标的股权办理过户至甲方名下(以完成相应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为准)。

3.7 乙方应促使目标公司于其股东会作出符合本协议第 3.3 条规定的《股东

会决议》之日起 3 个工作日内制作《股东出资证明书》及相应的《股东名册》。

该《股东出资证明书》应符合本协议附录三所列之形式及内容。

3.8 乙方应促使目标公司于其股东会作出符合本协议第 3.3 条规定的《股东

会决议》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内依据《公司法》、《公司登记条例》等法律法规的

相关规定履行目标公司股东及股权变更登记以及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及《股东

名册》在主管工商机关的备案手续,将标的股权登记至甲方名下。

3.9 乙方应促使目标公司于完成上述标的股权过户登记手续并取得目标公司

主管工商局变更登记核准通知书或有类似效果之证明当日向甲方交付预先制作

的《股东出资证明书》。该《股东出资证明书》于实际交付予甲方之日生效;《股

东名册》及修订后的《公司章程》于同日生效。

《股东出资证明书》一旦生效,乙方于本协议及本次交易项下向甲方负有的

1-1-279

华茂股份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

交付标的资产的义务即视为已全面履行完毕。

3.10 甲方于《股东出资证明书》生效之日成为目标公司的股东并取得标的股

权及其代表的全部财产权益和非财产权益(包括但不限于:股东权力、权利等),

并有权依据《公司法》和修订后的《公司章程》享有并行使股东权力和权利。

3.11 各方一致同意,各方应配合甲方按照法律、法规及监管机构的要求就标

的资产过户情况作出公告,并向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提交书面报告。

3.12 各方一致同意,各方进行标的资产的交割以下列条件均获满足为先决条

件:

(1)甲方董事会及股东大会通过决议批准本协议及本次交易;

(2)乙方中的法人/有限合伙单位根据《公司法》、《合伙企业法》等相关法

律法规及其组织文件(公司章程/合伙协议等)的规定由其内部权力机构通过决议

/决定批准签署本协议及本次交易;

(3)标的资产的评估结果经有权政府机关的核准/备案;

(4)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交易;

(5)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所有要求的其他的必要的事前审批、核准/

许可或同意(如有)”。

6、自定价基准日至交割日期间损益的归属

“3.13 各方一致同意,如目标公司在损益归属期间盈利,则该利润所形成的

权益由本次交易完成后目标公司的股东按照其出资比例享有;如目标公司在损益

归属期间亏损,则该亏损由核心层人员中的每一方按照如下公式计算并承担:

核心层人员中的每一方各自需补偿的金额=目标公司在损益归属期间亏损金

额×核心层人员中的每一方于本次交易中转让的目标公司出资额÷核心层人员于

本次交易中合计转让的目标公司出资额

核心层人员中的每一方应以现金方式对甲方进行补偿,并对各自应承担的补

偿义务承担连带责任。

3.14 各方一致同意,损益归属期间的损益及数额,由经甲方认可的且具有证

券业务资格的审计机构在标的资产交割日后的 30 个工作日内审计确定,对于目

标公司在损益归属期间的亏损,核心层人员中的每一方应按本协议约定在上述审

计报告出具之日起 30 个工作日内予以现金弥补”。

1-1-280

华茂股份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

7、与资产相关的人员安排等

“8.1 甲方和乙方共同保证并承诺,目标公司不因本次交易的实施而单方解

除、终止、变更与员工之间的劳动合同,但目标公司员工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

《公司章程》或目标公司内部管理规章制度规定或发生劳动合同约定的用人单位

可依法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或目标公司员工主动要求或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

同的除外。本次交易不涉及员工劳动关系转移及职工安置问题,目标公司依法继

续根据自身经营需要决定及管理其人力资源事项等。

8.8 各方一致同意。若目标公司在业绩承诺期间实现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超过目标公司累积盈利预测数的 20%,则超过上述累

积盈利预测数 120%的部分中的 50%可用于奖励目标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奖励金

额=(业绩承诺期累计实现的净利润总和-业绩承诺期乙方承诺净利润总和*120

%)×50%;每位高级管理人员奖励的具体方案由目标公司董事会决定。该等奖

励应当在对目标公司三个会计年度累积扣非后净利润专项审计完成后的 30 日内

进行,相应的奖励金额将根据确定的奖励发放方案在奖励金额能够可靠估计时将

计入相应期间的管理费用”。

8、新增发行股份锁定期

“4.11 股份认购方承诺,其因本次交易获得的上市公司新股的锁定期按照以

下约定进行:

(1)邱建林、倪晨(即业绩承诺人)因本次交易获得的上市公司新股自本

次交易股份发行完成之日(即该等股份登记至其证券帐户之日,下同)起至 36

个月届满之日或其在《盈利预测补偿协议》项下补偿义务履行完毕之日前(以较

晚者为准)不得上市交易或转让;

(2)汪方、李信林、张友东、杨廷栋、包文龙、崔竑宇、苏亚丽、刘萍、

朱启锋、周兴志、黄秀国、倪震、苏州国润、上海创丰、上海景嘉、创丰智笙、

河北国创因本次交易获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自本次交易股份发行完成之日起 12 个

月内不得上市交易或转让;

(3)蒋乾锐、邱醒亚、周晓萍、泓兆信息及新疆通海因本次交易取得新增

股份时(即该等股份登记至其证券帐户之日,下同),若对其用于认购新增股份

的海聆梦家纺股权持续拥有权益的时间不足 12 个月的, 则其因本次交易获得的

1-1-281

华茂股份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

上市公司股份自本次交易股份发行完成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上市交易或转让;

若对其用于认购新增股份的海聆梦家纺股权持续拥有权益的时间不少于 12 个月

的, 其因本次交易获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自本次交易股份发行完成之日起 12 个月

内不得上市交易或转让;

如在向中国证监会申报过程中,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对于本协议约定的锁定

期安排另有规定或要求的,前述各方应根据届时适用的法律法规的规定或监管部

门的要求做相应调整。

上述期限内如上述相关方对甲方负有股份补偿义务,则其当期实际可解锁股

份数应以其当期可解锁股份数的最大数额扣减其当期应补偿股份数量,如扣减后

实际可解锁数量小于或等于 0 的,则其当期实际可解锁股份数为 0。

4.12 各股份认购方基于本次交易所取得上市公司定向发行的股份因上市公

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

安排。

4.13 各股份认购方因本次交易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在锁定期届满后减持还

需遵守《公司法》、《证券法》、《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

件、交易所相关规则以及上市公司《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9、滚存利润归属

“4.14 甲方在本次发行前不会进行利润分配,且本次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

润由本次新股发行完成后的新老股东按照本次新股发行后的持股比例共同享

有”。

10、合同的生效条件和生效时间

“17.1 本协议于下列条件全部成就之日生效:

(1)上市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市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

金购买资产的与收购海聆梦相关的议案,且获得其内部批准/授权进行有关本

协议项下相关交易的文件;

(2)乙方中的法人/有限合伙单位根据《公司法》、《合伙企业法》等相关法

律法规及其组织文件(公司章程/合伙协议等)的规定由其内部权力机构通过

决议/决定批准签署本协议及本次交易;

(3)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交易;

1-1-282

华茂股份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

(4)依据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所有要求的其他的必要的事前审批、

核准/许可或同意(如有)均已取得”。

11、违约责任条款

“12.1 因任何一方违约致使本协议不能履行或给守约方造成损失,违约方应

承担责任并赔偿守约方的全部损失(包括直接损失、间接损失及为求偿而发生的

合理费用)。

12.2 除本协议其他条款另有规定外,本协议项下任何一方违反其于本协议中

作出的陈述、保证、承诺及其他义务而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应当就因此给另一

方所造成的全部直接或间接损失向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

(二)《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的主要内容

1、合同主体、签订时间

2015年12月29日,华茂股份(甲方)、海聆梦全体股东(乙方)共同签署了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书之补充协议》。

2、交易价格

“各方一致同意中通诚出具的《评估报告》载明的关于乙方持有的海聆梦 80%

股东权益价值的评估结果,以 2015 年 7 月 31 日为评估基准日,乙方持有的海聆

梦 80%股东权益价值的评估值为 60,762.27 万元。

有权国资监管部门对中通诚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予以了备案。双方一致

同意国资监管部门备案的评估结果,乙方持有海聆梦 80%股东权益价值的评估值

为 60,762.27 万元。

根据标的资产评估报告载明、且经有权国资监管部门依法备案的标的资产评

估价值,双方经充分协商,一致同意甲方本次拟购买的海聆梦 80%股权的交易价

格为 60,762.27 万元(大写:人民币陆亿柒佰陆拾贰万贰仟柒佰元)”。

3、发行股份的价格

“鉴于《购买资产协议》签署之日至本补充协议签署之日,甲方没有发生派

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故不对《购买资产协议》确定

的发行价格进行除权除息调整,各方确认根据《购买资产协议》第 4.2 条约定的

新股的发行价格及其确定原则,甲方向乙方本次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为 7.41

1-1-283

华茂股份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

元/股。

本补充协议签署日至发行日期间,因甲方分红、配股、转增等原因导致其股

份或权益变化时,前述价格(即 7.41 元/股)将按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所述的

相应除权除息后的价格计算调整。

发行价格经本补充协议确认后,尚需华茂股份股东大会审议确定”。

4、发行股份并支付现金的数量

“各方一致同意,根据上述确认的标的资产交易价格、发行股份的价格以及

《购买资产协议》第 4.3.1 条约定的计算方法,甲方本次向乙方发行股份的发行

数量具体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姓名 本次交易应获股份数量(股)

1 邱建林 22,800,880.00

2 倪晨 18,294,057.00

3 汪方 6,377,806.00

4 崔竑宇 91,111.00

5 李信林 91,111.00

6 苏亚丽 45,555.00

7 刘萍 36,444.00

8 朱启锋 182,223.00

9 周兴志 91,111.00

10 张友东 455,557.00

11 黄秀国 455,557.00

12 倪震 1,366,672.00

13 杨廷栋 2,733,345.00

14 包文龙 455,557.00

15 蒋乾锐 2,733,345.00

16 邱醒亚 4,100,018.00

17 周晓萍 4,555,575.00

18 苏州国润 3,188,903.00

19 上海创丰 1,692,897.00

20 上海景嘉 1,061,084.00

21 上海智笙 848,703.00

22 河北国创 1,273,465.00

23 泓兆信息 911,115.00

24 新疆通海 4,100,018.00

合 计 77,942,109.00

各方一致同意,上述应获股份数量按《购买资产协议》第 4.3.1 条约定的计

算方法计算时,如出现不足 1 股的余额时,该部分不足折股的余额纳入上市公司

1-1-284

华茂股份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

的资本公积金。

甲方本次向乙方发行股份的数量最终以中国证监会核准的股份数为准。在本

补充协议签署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发行价格因甲方分红、配股、转增等原因进行

相应调整,则发行数量亦将作相应调整。

乙方中的何余金、上海创丰、上海景嘉和上海智笙基于本次交易所获得的现

金支付对价具体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姓名 本次交易应获现金方式支付的对价金额(元)

1 何余金 3,375,681

2 上海创丰 12,544,370

3 上海景嘉 7,862,637

4 上海智笙 6,288,894

合计 30,071,582

华茂集团、何余金、上海创丰、上海景嘉和上海智笙一致同意,上述何余金、

上海创丰、上海景嘉和上海智笙基于本次交易所获得的现金支付对价如出现不足

1 元的余额时,该部分不足一元的余额纳入上市公司的资本公积金”。

5、锁定期的调整

“《购买资产协议》第 4.11 条对乙方因本次交易获得的上市公司新股的锁定

期进行了约定。

双方一致同意,根据监管机关的要求,对《购买资产协议》约定的乙方因本

次交易获得的上市公司股份的锁定期调整为:

(1)邱建林、倪晨(即业绩承诺人)因本次交易获得的上市公司新股自股

份上市之日起至 36 个月届满之日或其在《盈利预测补偿协议》项下补偿义务履

行完毕之日前(以较晚者为准)不得上市交易或转让;

(2)汪方、李信林、张友东、杨廷栋、包文龙、崔竑宇、苏亚丽、刘萍、

朱启锋、周兴志、黄秀国、倪震、苏州国润、上海创丰、上海景嘉、创丰智笙、

河北国创因本次交易获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自股份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得上市

交易或转让;

(3)蒋乾锐、邱醒亚、周晓萍、泓兆信息及新疆通海因本次交易取得新增

股份时(即该等股份登记至其证券帐户之日,下同),若对其用于认购新增股份

的海聆梦家纺股权持续拥有权益的时间不足 12 个月的, 则其因本次交易获得的

上市公司股份自股份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上市交易或转让;若对其用于认

1-1-285

华茂股份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

购新增股份的海聆梦家纺股权持续拥有权益的时间不少于 12 个月的, 其因本次

交易获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自股份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得上市交易或转让;

如在向中国证监会申报过程中,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对于本协议约定的锁定

期安排另有规定或要求的,前述各方应根据届时适用的法律法规的规定或监管部

门的要求做相应调整。

上述期限内如上述相关方对甲方负有股份补偿义务,则其当期实际可解锁股

份数应以其当期可解锁股份数的最大数额扣减其当期应补偿股份数量,如扣减后

实际可解锁数量小于或等于 0 的,则其当期实际可解锁股份数为 0。

各股份认购方基于本次交易所取得上市公司定向发行的股份因上市公司分

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

排”。

二、《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书》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书

之补充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书》的主要内容

1、合同主体、签订时间

2015年11月19日,华茂股份(甲方)与华茂集团(乙方)共同签署了《发

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书》。

2、交易价格及定价依据

“3.4 各方一致同意,由华茂股份聘请具有适当资格的评估机构,以 2015

年 7 月 31 日为评估基准日,对标的资产进行评估,并认可评估机构出具的标的

资产评估报告及其所载明的评估结果。

各方一致同意由华茂股份就标的资产评估报告及评估结果依法提交有权国

资监管部门备案。

根 据 目 前 初 步 预 估 值 情 况 , 华 茂 进 出 口 100% 股 权 基 础 法 预 估 值 约 为

【32,002.69】万元,因此,华茂进出口 100%股权作价约【32,002.69】万元。各

方一致同意华茂进出口 100%股权暂作价约【32,002.69】万元。

最终以标的资产评估报告载明、且经有权国资监管部门依法备案的标的资产

评估价值作为标的资产转让价格的作价依据,并同意将另行签署补充协议对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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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茂股份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

资产的转让价格予以确认。

3、支付方式

“2.1 甲方同意按本协议之约定,以发行股份方式按本协议第 2.2 条的约定

从乙方处受让其所合法持有的目标公司 100%的股权,且乙方同意按本协议第 2.2

条约定向甲方转让其所持有的目标公司 100%的股权。

2.2 甲乙双方一致同意,乙方于本次交易中转让给甲方的目标公司的股权

(出资额)具体数额如下:

序号 目标公司名称 甲方在目标公司的 占目标公司的股 本次交易中甲方拟转

出资额 权比例(%) 让的出资额

1 华茂进出口 2,000 万元 100.00 2,000 万元

2.3 本次交易完成后,甲方将持有目标公司 100%的股权,目标公司将成为甲

方的全资子公司”。

4、股份发行定价及数量

“4.2 新股的发行价格及其确定原则

4.2.1 发行价格的确定原则

本次发行的新股定价基准日为上市公司审议本次交易事项的首次董事会决

议公告日,发行价格为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120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的交易均

价的90%,即不低于7.46元/股。甲乙双方商定本次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为7.46

元/股。

最终发行价格将由华茂股份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股东大会审议确定,并以补充

协议予以确认。

4.2.2 发行价格的调整

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上市公司发生除权、除息(包括但不限于派息、

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则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和数量将按照深交所的

有关规则进行相应调整。

2015 年 5 月 12 日华茂股份 2014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以公司 2014 年末总股本

943,665,009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以未分配利润按每 10 股现金红利 0.5 元(含

税),共计派发分红总计 47,183,250.45 元,上述权益分派事宜已于 2015 年 7 月

10 日分派结束。因此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发行价格相应调整为 7.41 元/股。

4.3 新股的发行数量及其确定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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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茂股份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

4.3.1 发行新股数量的计算方法及以股份支付交易对价的数量

本次发行中向乙方发行股票数量的计算方法如下:

向乙方发行新股数量=乙方于本次交易中应获对价金额÷本次发行新股的价

4.3.2 不足 1 股的余额数处理

按上述公式计算,如出现不足1股的余额时,该部分不足折股的余额纳入上

市公司的资本公积金。

4.3.3 发行股份并支付现金数量的最终确定

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将按本协议第3.4条之约定确定。本次交易拟购买资产的

预估值为人民币【32,002.69】万元;若标的资产的作价【32,002.69】万元计算,

以调整后的7.41元为发股价格,则上市公司为购买标的资产所发行新股的数量约

为【4,318.85】万股。

最终发行数量将根据标的资产的最终作价及股票发行价格确定,尚需甲方股

东大会批准,并由各方另行签署补充协议予以确认,并提交中国证监会核准”。

5、资产交付或过户的时间安排

“3.5 乙方承诺,在本次交易获得中国证监会批准之日起的 30 个工作日内,

将标的股权办理过户至甲方名下(以完成相应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为准)。

3.6 乙方应促使目标公司于其股东会作出符合本协议第 3.3 条规定的《股东

会决议》之日起 3 个工作日内制作《股东出资证明书》及相应的《股东名册》。

该《股东出资证明书》应符合本协议附录三所列之形式及内容。

3.7 乙方应促使目标公司于其股东会作出符合本协议第 3.3 条规定的《股东

会决议》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内依据《公司法》、《公司登记条例》等法律法规的

相关规定履行目标公司股东及股权变更登记以及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及《股东

名册》在主管工商机关的备案手续,将标的股权登记至甲方名下。

3.8 乙方应促使目标公司于完成上述标的股权过户登记手续并取得目标公司

主管工商局变更登记核准通知书或有类似效果之证明当日向甲方交付预先制作

的《股东出资证明书》。该《股东出资证明书》于实际交付予甲方之日生效;《股

东名册》及修订后的《公司章程》于同日生效。

《股东出资证明书》一旦生效,乙方于本协议及本次交易项下向甲方负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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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茂股份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

交付标的资产的义务即视为已全面履行完毕。

3.9 甲方于《股东出资证明书》生效之日成为目标公司的股东并取得标的股

权及其代表的全部财产权益和非财产权益(包括但不限于:股东权力、权利等),

并有权依据《公司法》和修订后的《公司章程》享有并行使股东权力和权利。

3.10 甲乙双方一致同意,甲乙双方应配合甲方按照法律、法规及监管机构的

要求就标的资产过户情况作出公告,并向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提交书面报告。

3.11 甲乙双方一致同意,甲乙双方进行标的资产的交割以下列条件均获满足

为先决条件:

(1)甲方董事会及股东大会通过决议批准本协议及本次交易;

(2)乙方中的法人/有限合伙单位根据《公司法》、《合伙企业法》等相关法

律法规及其组织文件(公司章程/合伙协议等)的规定由其内部权力机构通过决议

/决定批准签署本协议及本次交易;

(3)标的资产的评估结果经有权政府机关的核准;

(4)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交易;

(5)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所有要求的其他的必要的事前审批、核准/

许可或同意(如有)”。

6、自定价基准日至交割日期间损益的归属

“3.12 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如目标公司在损益归属期间盈利,则该利润所形

成的权益归甲方享有;如目标公司在损益归属期间亏损,则该亏损由乙方承担。

3.13 甲乙双方一致同意,目标公司损益归属期间的损益及数额,由经甲方认

可的且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审计机构在标的资产交割日后的 30 个工作日内审计

确定,对于目标公司在损益归属期间应由乙方承担的亏损,乙应按本协议约定在

上述审计报告出具之日起 30 个工作日内予以现金弥补”。

7、与资产相关的人员安排等

“7.1 甲方和乙方共同保证并承诺,目标公司不因本次交易的实施而单方解

除、终止、变更与员工之间的劳动合同,但目标公司员工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

《公司章程》或目标公司内部管理规章制度规定或发生劳动合同约定的用人单位

可依法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或目标公司员工主动要求或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

同的除外。本次交易不涉及员工劳动关系转移及职工安置问题,目标公司依法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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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茂股份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

续根据自身经营需要决定及管理其人力资源事项等”。

8、新增发行股份锁定期

“4.11 乙方承诺,其因本次交易获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自本次交易股份发行完

成之日(即该等股份登记至其证券帐户之日,下同)起 36 个月内不得上市交易

或转让。

如在向中国证监会申报过程中,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对于本协议约定的锁定

期安排另有规定或要求的,前述各方应根据届时适用的法律法规的规定或监管部

门的要求另行协商锁定期。

4.12 乙方基于本次交易所取得上市公司定向发行的股份因上市公司分配股

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

4.13 乙方因本次交易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在锁定期届满后减持还需遵守《公

司法》、《证券法》、《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交易所

相关规则以及上市公司《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9、滚存利润归属

“4.14 甲方在本次发行前不会进行利润分配,且本次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

润由本次新股发行完成后的新老股东按照本次新股发行后的持股比例共同享

有”。

10、合同的生效条件和生效时间

“16.1 本协议于下列条件全部成就之日生效:

(1)上市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市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的所有相关议案,且获得其内部批准/授权进行有关本协议项下相关交易的文件;

(2)乙方中的法人/有限合伙单位根据《公司法》、《合伙企业法》等相关法

律法规及其组织文件(公司章程/合伙协议等)的规定由其内部权力机构通过决议

/决定批准签署本协议及本次交易;

(3)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交易;

(4)依据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所有要求的其他的必要的事前审批、

核准/许可或同意(如有)均已取得”。

11、违约责任条款

“11.1 因任何一方违约致使本协议不能履行或给守约方造成损失,违约方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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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茂股份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

承担责任并赔偿守约方的全部损失(包括直接损失、间接损失及为求偿而发生的

合理费用)。

11.2 除本协议其他条款另有规定外,本协议项下任何一方违反其于本协议中

作出的陈述、保证、承诺及其他义务而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应当就因此给另一

方所造成的全部直接或间接损失向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

(二)《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的主要内容

1、合同主体、签订时间

2015年12月29日,华茂股份(甲方)与华茂集团(乙方)共同签署了《发

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书之补充协议》。

2、交易价格

“双方一致同意中通诚出具的《评估报告》载明的关于乙方持有的华茂进出

口 100%股东权益价值的评估结果,以 2015 年 7 月 31 日为评估基准日,乙方持

有的华茂进出口股东权益价值的评估值为 32,089.28 万元。

有权国资监管部门对中通诚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予以了备案。双方一致

同意国资监管部门备案的评估结果,乙方持有的华茂进出口股东权益价值的评估

值为 32,089.28 万元。

根据标的资产评估报告载明、且经有权国资监管部门依法备案的标的资产评

估价值,双方经充分协商,一致同意甲方本次拟购买的华茂进出口 100%股权的

交易价格为 32,089.28 万元(大写:人民币叁亿贰仟零捌拾玖万贰仟捌佰元)”。

3、发行股份的价格

“鉴于《购买资产协议》签署之日至本补充协议签署之日,甲方没有发生派

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故不对《购买资产协议》确定

的发行价格进行除权除息调整,各方确认根据《购买资产协议》第 4.2 条约定的

新股的发行价格及其确定原则,甲方向乙方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为

7.41 元/股。

本补充协议签署日至发行日期间,因甲方分红、配股、转增等原因导致其股

份或权益变化时,前述价格(即 7.41 元/股)将按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所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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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茂股份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

相应除权除息后的价格计算调整。

发行价格经本补充协议确认后,尚需华茂股份股东大会审议确定”。

4、发行股份并支付现金的数量

“双方一致同意,根据上述确认的标的资产交易价格、发行股份的价格及《购

买资产协议》第 4.3.1 条约定的计算方法,甲方本次向乙方发行股份的发行数量

为 43,305,371 股。

甲方本次向乙方发行股份的数量最终以中国证监会核准的股份数为准。在本

补充协议签署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发行价格因甲方分红、配股、转增等原因进行

相应调整,则发行数量亦将作相应调整”。

5、锁定期的调整

“《购买资产协议》第 4.11 条对乙方因本次交易获得的上市公司新股的锁定

期进行了约定。

双方一致同意,根据监管机关的要求,对《购买资产协议》约定的乙方因本

次交易获得的上市公司股份的锁定期调整为:

乙方因本次交易获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自股份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上市

交易或转让。

如在向中国证监会申报过程中,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对于本协议约定的锁定

期安排另有规定或要求的,前述各方应根据届时适用的法律法规的规定或监管部

门的要求另行协商锁定期。

乙方基于本次交易所取得上市公司定向发行的股份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

利、资本公积转增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

三、《盈利预测补偿协议》及《盈利预测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

的主要内容

(一)《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的主要内容

1、合同主体、签订时间

2015 年 11 月 19 日,华茂股份(甲方)与邱建林、倪晨(乙方)签署了《盈

利预测补偿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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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茂股份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

2、盈利预测期间

各方一致确认,本协议约定的盈利预测期间(即“承诺期”)为2015年度、2016

年度及2017年度。在本次交易完成前,若监管机构或届时生效的有关规定要求各

方调整盈利预测期间,则各方同意届时由各自股东大会/股东会授权各自董事会具

体协商确定。

3、承诺净利润数

“3.1 乙方承诺,目标公司2015年度、2016年度及2017年度经审计归属于母

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人民币5,600万元、6,720万

元及8,064万元。

3.2 各方一致确认,如中通诚出具的《评估报告》中披露的承诺期内对应年

度预测净利润(以下简称“预测净利润”)高于本协议第3.1款乙方承诺的净利润,

则乙方最终承诺的净利润应以预测净利润为准。按本条第3.1款及3.2款确定的乙

方承诺净利润即为承诺净利润。

3.3 乙方承诺目标公司于承诺期内实际实现的净利润(以下简称“实际净利

润”)应不低于上述对应年度的承诺净利润,并承诺就目标公司实际净利润与承

诺净利润之间的差额按照本协议之约定对甲方进行补偿。

为避免歧义,本协议项下有关净利润、实际净利润、承诺净利润、预测净利

润等业绩约定均以经具有相关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审计机构(以下简称“审计机

构”)审计的合并报表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计算。

4、承诺期内实际净利润的确定

4.1 各方同意,目标公司于承诺期内实际实现的净利润按照如下原则计算:

(1)目标公司的财务报表编制应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法律、法规

的规定并与上市公司会计政策保持一致;

(2)除非法律法规规定或上市公司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改变会计政策,否

则,承诺期内,未经目标公司董事会批准,不得改变目标公司的会计政策;

(3)净利润指合并报表中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

润。

4.2 甲方应当在2015年度、2016年度及2017年度审计时对目标公司当期的实

际净利润与承诺净利润的差异情况进行审查,并由审计机构对此出具《专项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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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茂股份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

报告》。目标公司实际净利润与承诺净利润的差额根据审计机构出具的专项审核

结果确定。

5、承诺期内目标公司实际实现的净利润未达到承诺利润数的补偿

5.1 如目标公司在承诺期内未能实现承诺净利润,则甲方应在承诺期内各年

度《专项审核报告》公开披露后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书面通知应包含当期的补

偿金额或股份数),乙方在收到甲方的书面通知后的 10 个工作日内,向甲方进

行补偿。

5.2 在目标公司 2015-2017 年每一年度由甲方聘请审计机构对目标公司当期

实际盈利情况进行审核并出具《专项审核报告》后,若在该业绩承诺期内,目标

公司截至当期期末累积实现净利润数达到或超过截至当期期末累积承诺净利润

数的 80%但小于截至当期期末累积承诺净利润数,则乙方应就承诺净利润数与实

际净利润数之间的差额部分以现金方式向甲方补足。如截至当期期末累积实际净

利润数大于或等于截至当期期末累积承诺净利润数,则无须进行补偿。前述以现

金方式补偿的金额具体按照如下方式计算确定:

当期应补偿现金金额=截至当期期末累积承诺净利润数-截至当期期末累积

实现净利润数-截至当期累积已以现金方式补偿的金额

上述公式所涉词语具有以下含义:

截至当期期末累积承诺净利润数:截至当期及补偿期限内之前会计年度承诺

净利润数总额之和;(下同)

截至当期期末累积实现净利润数:截至当期及补偿期限内之前会计年度实际

净利润数总额之和;(下同)

截至当期累积已以现金方式补偿的金额:截至当期及补偿期限内之前会计年

度经计算应采用以现金方式进行补偿条件下已补偿的现金总额之和。(下同)

乙方应逐年补偿,各年计算的应补偿现金金额小于 0 时,按 0 取值,即已经

补偿的现金金额不冲回。

乙方在收到甲方的书面通知后的 10 个工作日内,未向甲方支付足额的现金

补偿的,未补足的部分应以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取得的尚未出售的上市公司股份

(以下简称“标的股份”)进行补偿。具体如下:

当期应补偿股份数量的计算公式为:当期应补偿股份数量=(当期应补偿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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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茂股份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

金金额-当期已支付补偿现金金额)/标的股份的发行价格

上述公式所涉词语具有以下含义:

标的股份的发行价格:甲方作为购买标的资产之对价而在本次交易项下向乙

方发行的普通股(A 股)股份的每股价格;(下同)

甲方在承诺期内实施转增或股票股利分配的,则补偿股份数量相应调整为:

补偿股份数量(调整后)=当年应补偿股份数×(1+转增或送股比例)。

甲方就补偿股份数已分配的现金股利应作相应返还,计算公式为:返还金额

=截至补偿前每股已获得的现金股利×当年应补偿股份数量。

以上所补偿的股份由甲方以 1 元总价回购。若甲方上述应补偿股份回购并注

销事宜因未获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或因未获得相关债权人认可等原因而无法实

施的,则乙方承诺在上述情形发生后的 2 个月内,将该等股份按照上述股东大会

股权登记日在册的甲方其他股东各自所持甲方股份占甲方其他股东所持全部甲

方股份的比例赠送给甲方其他股东。在此情形下,如乙方所持的公司股份因处于

限售期而无法完成该等赠送,则其应在所持的任何甲方股份限售期届满之日立即

执行其在本条项下的股份赠送义务。各方理解并确认,办理股份补偿期间不应视

为差额补偿方违反本协议项下的义务。

5.3 在目标公司 2015-2017 年每一年度由甲方聘请审计机构对目标公司当期

实际盈利情况进行审核并出具《专项审核报告》后,若在该业绩承诺期内,目标

公司截至当期期末累积实现净利润数未达截至当期期末累积承诺净利润数的

80%,则乙方应以股份方式向甲方进行补偿,前述当期应补偿股份数量具体按照

如下方式计算确定:

当期应补偿股份数量=当期应补偿金额÷标的股份发行价格

其中:

当期应补偿金额=(截至当期期末累积承诺净利润数-截至当期期末累积实现

净利润数)÷承诺期内各年的承诺净利润数总和×本次交易总对价-(截至当期累

积已以股份方式补偿的股份数量×标的股份的发行价格)-截至当期累积已以

现金方式补偿的金额

上述公式所涉词语具有以下含义:

本次交易总对价:即甲方购买标的经交易各方一致同意的目标公司 80%的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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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茂股份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

权作价;

承诺期内各年的承诺净利润数总和:截至当期及补偿期限内之前会计年度承

诺净利润数总额之和,具体而言是目标公司于 2015-2017 年承诺净利润数总额之

和;

截至当期累积已以股份方式补偿的股份数量:截至当期及补偿期限内之前会

计年度经计算应采用以股份方式进行补偿条件下已补偿的股份数之和。

甲方在承诺期内实施转增或股票股利分配的,则补偿股份数量相应调整为:

补偿股份数量(调整后)=当年应补偿股份数量×(1+转增或送股比例)。

甲方就补偿股份数已分配的现金股利应作相应返还,计算公式为:返还金额

=截至补偿前每股已获得的现金股利×当年应补偿股份数量。

以上所补偿的股份由甲方以 1 元总价回购。若甲方上述应补偿股份回购并注

销事宜因未获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或因未获得相关债权人认可等原因而无法实

施的,则乙方承诺在上述情形发生后的 2 个月内,将该等股份按照上述股东大会

股权登记日在册的甲方其他股东各自所持甲方股份占甲方其他股东所持全部甲

方股份的比例赠送给甲方其他股东。在此情形下,如乙方所持的公司股份因处于

限售期而无法完成该等赠送,则其应在所持的任何甲方股份限售期届满之日立即

执行其在本条项下的股份赠送义务,且在此期间,尚待赠与的股份不拥有表决权

且不享有股利分配的权利,该部分股份应分配的利润归甲方所有。各方理解并确

认,办理股份补偿期间不应视为差额补偿方违反本协议项下的义务。

乙方应逐年补偿,在各年计算的补偿股份数量小于 0 时,按 0 取值,即已经

补偿的股份不冲回。

若在业绩承诺当期,乙方没有足够的甲方股票用于补偿当期应补偿股份数

量,就差额部分,乙方应当用相应的现金予以补足,应补足现金数额=当期不足

补偿股份数×标的股份的发行价格。

6、减值测试及补偿

6.1 在承诺期届满后三个月内,甲方应聘请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会计师

事务所依照中国证监会的规则及要求,对目标公司出具《减值测试报告》。除非

法律有强制性规定,否则《减值测试报告》采取的估值方法应与《评估报告》保

持一致。如标的资产期末减值额>已补偿股份总数×标的股份的发行价格+已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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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茂股份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

现金,则乙方应对甲方另行补偿。因标的资产减值应补偿金额的计算公式为:

标的资产减值应补偿的现金金额=标的资产期末减值额-(标的股份的发行

价格×承诺期内已补偿股份总数量+承诺期内已补偿现金总金额)

6.2 依据前述第6.1条之规定进行补偿时,乙方应在甲方发出书面通知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以现金方式对甲方进行补偿,如其在上述规定期限内未足额支付现金

补偿的,应以其因本次交易取得的尚未出售的标的股份进行补偿,应补偿股份数

量=(标的资产减值应补偿的现金金额-本次减值已支付的现金补偿金额)÷标的

股份的发行价格。仍不足的部分由其以自有或自筹现金补偿。无论如何,标的资

产减值补偿与盈利承诺补偿合计不应超过标的资产总对价。

6.3 甲方在承诺期内实施转增或股票股利分配的,则本协议项下当期应补偿

股份数量相应调整为:当期应补偿股份数量(调整后)=当期应补偿股份数量×

(1+转增或送股比例)。

6.4 甲方就当期应补偿股份数已分配的现金股利应作相应返还,计算公式

为:返还金额=截至补偿前每股已获得的现金股利×当期应补偿股份数量。

7、补偿的程序

7.1 如乙方依据协议的约定需进行现金补偿的,甲方应在该等现金补偿金额

确定后的5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在接到甲方的书面通知后10个工作

日内将应补偿的现金一次性支付至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

7.2 如依据协议的约定乙方需进行股份补偿的,甲方应在根据本协议的约定

确定乙方应补偿的股份数量后5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在通知后5个工

作日内将应补偿的股份(无论该等股份是否在锁定期内)划转至甲方指定的专门

账户进行锁定,并配合甲方完成后续回购注销或转赠事宜。补偿股份划转至专门

账户后不再拥有表决权且不享有股利分配的权利,该部分股份应分配的利润归甲

方所有。

7.3 以上所补偿的股份由甲方以1元总价回购并予以注销。在甲方股东大会

通过上述回购股份的议案后30日内,甲方应即开始办理相关股份的回购及注销手

续,在此期间应予回购的股份不拥有表决权且不享有股利分配的权利。若甲方上

述应补偿股份回购并注销事宜因未获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或因未获得相关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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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茂股份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

人认可等原因而无法实施的,则乙方承诺在上述情形发生后的2个月内,在法律

法规允许的前提下将该等股份按照上述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在册的甲方其他

股东各自所持甲方股份占甲方其他股东所持全部甲方股份的比例赠送给甲方其

他股东。在此情形下,如乙方所持的公司股份因处于限售期而无法完成该等赠与,

则其应在所持的任何甲方股份限售期届满之日立即执行前述股份赠与。在此期

间,尚待赠与的股份不拥有表决权且不享有股利分配的权利,该部分股份应分配

的利润归甲方所有。

7.4 无论任何原因,若乙方未按时足额履行本协议项下的补偿义务,则应赔

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并需按照协议之规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8、盈利预测差异补偿调整

8.1 各方同意,甲方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实施完成后如因下列原因

导致未来实际盈利数低于承诺净利润或利润延迟实现的,本协议各方可协商一

致,以如下方式对本协议约定的目标公司实际实现的净利润与承诺净利润之间的

差额部分及减值测试补偿数额进行调整。

8.2 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目标公司发生重大经济损失、经营陷入停顿或市场

环境严重恶化,造成盈利预测期间各年目标公司实际实现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累积净利润数低于乙方承诺的净利润承诺数的,乙方可以

通过书面方式向甲方提出要求协商调整或减轻、免除其补偿责任。如乙方提出要

求协商调整或减轻、免除其补偿责任的,各方应根据公平原则并结合实际情况进

行友好协商,并共同聘请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合格审计机构(以下称“合格审计

机构”)就发生不可抗力事件而实际给目标公司造成盈利影响的情况进行专项审

核;在经合格审计机构专项审核确认的实际造成净利润减少之金额范围内,在各

方协商一致并经甲方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联股东须回避表决)的情况下,相应

调整或减免乙方的补偿责任。

9、 违约责任

11.1 因任何一方违约致使本协议不能履行或给守约方造成损失,违约方应承

担责任并赔偿守约方的全部损失(包括为求偿而发生的合理费用)。

11.2 除本协议其他条款另有规定外,本协议项下任何一方违反其于本协议中

作出的陈述、保证、承诺及其他义务而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应当就因此给另一

1-1-298

华茂股份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

方所造成的全部直接或间接损失向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

10、协议生效及效力

16.1 本协议于下列条件全部成就之日生效:

(1)甲方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甲方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议案;

(2)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交易;

(3)《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生效。

16.2 本协议为《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的重要组成部分,与其

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就本协议而言,除非上下文另有规定或说明,本协议所使用

的词语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使用或定义的词语具有相同的含

义。

(二)《盈利预测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的主要内容

1、合同主体、签订时间

2015 年 12 月 29 日,华茂股份(甲方)与邱建林、倪晨(乙方)签署了《盈

利预测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

2、承诺净利润

3.1 根据中通诚出具的《评估报告》,海聆梦2015年、2016年、2017年的预

测净利润数据如下:(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2015年 2016年 2017年

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

5,601.13 6,722.29 8,138.26

所有者的净利润

3.2 根据上述预测净利润,邱建林、倪晨最终承诺海聆梦2015年、2016年及

2017年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以下简称“承

诺净利润”)分别不低于5,601.13万元、6,722.29 万元及8,138.26万元。

3.3 乙方承诺目标公司于承诺期内实际实现的净利润(以下简称“实际净利

润”)应不低于上述对应年度的承诺净利润,并承诺就目标公司实际净利润与承

诺净利润之间的差额按照本协议之约定对甲方进行补偿。

为避免歧义,本协议项下有关净利润、实际净利润、承诺净利润、预测净利

润等业绩约定均以经具有相关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审计机构(以下简称“审计机

构”)审计的合并报表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计算。

1-1-299

华茂股份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

第八节 财务会计信息

一、交易标的最近两年一期简要合并财务报表

(一)海聆梦最近两年一期简要合并财务报表

根据华普天健出具的会审字[2015]3537 号审计报告,海聆梦最近两年一期的

财务报表数据如下:

1、海聆梦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2015 年 7 月 31 2014 年 12 月 2013 年 12 月 31

项 目

日 31 日 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20,686.03 983.54 2,759.92

应收票据 - - 5.50

应收账款 5,638.47 1,769.33 1,844.71

预付款项 403.69 300.94 417.23

其他应收款 15,711.61 48,457.84 38,278.64

存货 9,914.58 11,528.10 9,756.05

其他流动资产 562.52 829.45 21.98

流动资产合计 52,916.90 63,869.20 53,084.03

非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5,868.88 5,982.31 6,126.91

无形资产 1,421.98 1,441.79 1,475.74

长期待摊费用 65.71 81.06 29.67

递延所得税资产 199.19 173.61 135.18

其他非流动资产 22.19 18.00 -

非流动资产合计 7,577.95 7,696.77 7,767.50

资产总计 60,494.85 71,565.97 60,851.53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4,650.00 14,791.48 15,343.98

应付票据 4,000.00 - 2,250.00

应付账款 17,072.09 21,376.59 15,972.79

预收款项 3,439.48 5,853.65 5,502.71

应付职工薪酬 591.02 715.69 782.34

应交税费 1,098.24 2,806.42 1,894.12

应付利息 7.73 29.62 26.28

应付股利 11,000.00 - -

其他应付款 3,427.70 2,041.82 600.15

流动负债合计 45,286.26 47,615.27 42,372.37

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 — — —

1-1-300

华茂股份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

负债合计 45,286.26 47,615.27 42,372.37

所有者权益

实收资本 9,000.00 9,000.00 9,000.00

资本公积 628.13 728.13 728.13

其他综合收益 -3.64 -3.82

盈余公积 1,470.47 1,470.47 856.23

未分配利润 4,113.63 12,755.92 7,894.8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15,208.59 23,950.70 18,479.16

少数股东权益 - - -

所有者权益合计 15,208.59 23,950.70 18,479.16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60,494.85 71,565.97 60,851.53

2、海聆梦合并利润表

单位:万元

项 目 2015 年 1-7 月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一、营业总收入 39,167.83 80,287.07 69,112.37

其中:营业收入 39,167.83 80,287.07 69,112.37

二、营业总成本 35,886.27 73,235.65 63,340.36

其中:营业成本 33,401.80 69,034.12 59,365.50

营业税金及附加 309.62 583.73 303.87

销售费用 1,452.34 2,743.41 2,316.73

管理费用 1,062.98 2,226.41 1,882.28

财务费用 -575.87 -1,513.27 -498.06

资产减值损失 235.40 161.25 -29.96

加:公允变动收益(损失以"-"填列) - - -

投资收益 - - 0.36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

- - -

投资收益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填列) 3,281.56 7,051.42 5,772.36

加:营业外收入 98.40 580.87 1,231.59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 - 23.66 2.04

减:营业外支出 68.20 63.13 72.47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 57.53 -

四、利润总额(亏损以"-"填列) 3,311.76 7,569.15 6,931.48

减:所得税费用 954.05 2,093.79 1,741.92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填列) 2,357.71 5,475.36 5,189.56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2,357.71 5,475.36 5,182.63

少数股东损益 - - 6.93

六、其他综合收益 0.17 -3.82 -

七、综合收益总额 2,357.89 5,471.54 5,189.56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

2,357.89 5,471.54 5,182.63

总额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 6.93

3、海聆梦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1-1-301

华茂股份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

项 目 2015 年 1-7 月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38,187.73 92,359.24 83,852.61

收到的税费返还 1,184.36 820.60 1,266.44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149.05 1,807.21 580.69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39,521.14 94,987.04 85,699.75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35,169.81 75,650.22 61,589.70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4,284.07 6,458.86 5,006.04

支付的各项税费 3,852.32 3,891.72 2,397.23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518.39 1,386.24 2,506.66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43,824.59 87,387.04 71,499.63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303.45 7,599.99 14,200.12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

- 43.49 91.35

资产而收回的现金净额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经营单位收到的现

- - 862.30

金净额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21.62 21.38 9.39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1.62 64.86 963.04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

186.43 483.59 569.42

资产所支付的现金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

- - 1,737.77

金净额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86.43 483.59 2,307.19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64.82 -418.73 -1,344.15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所收到的现金 - - 1,561.19

取得借款所收到的现金 9,840.58 25,824.37 25,941.15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35,195.53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45,036.11 25,824.37 27,502.35

偿还债务所支付的现金 19,982.06 26,376.87 20,532.75

分配股利、利润和偿付利息所支付的

876.55 1,018.96 1,060.51

现金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6,353.29 19,393.64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0,858.61 33,749.13 40,986.90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4,177.50 -7,924.76 -13,484.55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 4.26 -3.88 -5.12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9,713.49 -747.38 -633.71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762.54 1,509.92 2,143.64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20,476.03 762.54 1,509.92

(二)华茂进出口最近两年一期简要财务报表

根据华普天健所出具的会审字[2015]3566 号审计报告,华茂进出口最近两年

一期的财务报表数据如下:

1、华茂进出口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1-1-302

华茂股份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

2015 年 7 月 2014 年 12 月 2013 年 12 月

项 目

31 日 31 日 31 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1,261.68 323.60 775.35

应收票据 125.57 10.00 32.00

应收账款 3,767.65 5,199.97 2,014.99

预付款项 3,184.17 1,723.43 5,941.36

其他应收款 777.65 678.61 182.37

存货 3,271.84 2,355.74 2,235.34

其他流动资产 312.56 207.32 304.03

流动资产合计 12,701.12 10,498.67 11,485.44

非流动资产

投资性房地产 11,414.15 - -

固定资产 12.64 3.06 3.00

递延所得税资产 72.87 94.15 35.58

非流动资产合计 11,499.66 97.21 38.58

资产总计 24,200.78 10,595.88 11,524.02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3,000.00 3,000.00 1,000.00

应付账款 2,696.24 2,872.12 3,457.12

预收款项 48.89 152.92 24.13

应付职工薪酬 - 5.20 -

应交税费 25.33 82.77 41.26

应付利息 4.75 36.96 9.05

其他应付款 3,468.28 40.33 2,781.90

流动负债合计 9,243.49 6,190.30 7,313.46

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 — — —

负债合计 9,243.49 6,190.30 7,313.46

所有者权益

实收资本 2,000.00 2,000.00 2,000.00

资本公积 10,273.95 - -

盈余公积 282.39 282.39 262.89

未分配利润 2,400.94 2,123.20 1,947.67

所有者权益合计 14,957.28 4,405.58 4,210.56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24,200.79 10,595.89 11,524.02

2、华茂进出口利润表

单位:万元

项 目 2015 年 1-7 月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一、营业收入 18,118.14 24,990.38 20,131.02

减:营业成本 17,454.57 24,030.91 19,336.16

营业税金及附加 1.24 2.78 -

销售费用 237.93 277.37 198.68

管理费用 90.63 157.14 134.46

财务费用 -3.48 26.98 82.44

1-1-303

华茂股份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

资产减值损失 -54.51 234.26 50.71

加:公允变动收益(损失以"-"填列) - - -

投资收益 - -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

- - -

的投资收益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填列) 391.76 260.94 328.57

加:营业外收入 0.06 12.31 49.48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 - - -

减:营业外支出 0.24 0.12 -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0.24 0.12 -

三、利润总额(亏损以"-"填列) 391.59 273.12 378.05

减:所得税费用 113.84 78.10 94.56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填列) 277.74 195.03 283.49

五、其他综合收益 -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277.74 195.03 283.49

3、华茂进出口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15 年 1-7 月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21,924.37 25,270.53 22,163.90

收到的税费返还 550.77 196.25 240.26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0.06 13.62 104.48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2,475.21 25,480.40 22,508.64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24,373.72 24,550.69 22,536.00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75.81 118.89 109.59

支付的各项税费 169.27 185.47 92.46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209.01 243.00 182.49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4,827.81 25,098.05 22,920.53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352.60 382.35 -411.89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所收到现金 - - -

取得投资收益所收到现金 -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

- - -

资产而收回的现金净额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经营单位收到的

- - -

现金净额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79 7.50 11.72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79 7.50 11.72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

1.67 0.46 1.32

资产所支付的现金

投资所支付的现金 - - -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67 0.46 1.32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0.13 7.04 10.40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1-1-304

华茂股份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

吸收投资所收到的现金 - - -

取得借款所收到的现金 3,000.00 6,000.00 6,863.84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3,428.00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6,428.00 6,000.00 6,863.84

偿还债务所支付的现金 3,000.00 4,000.00 7,463.84

分配股利、利润和偿付利息所支付的

132.73 97.20 61.23

现金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2,740.00 601.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3,132.73 6,837.20 8,126.06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295.27 -837.20 -1,262.23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 -4.72 -3.93 -1.91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938.08 -451.75 -1,665.63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323.60 775.35 2,440.98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261.68 323.60 775.35

二、华茂股份最近一年一期备考财务报表

根据华普天健出具的会专字[2015]3775 号《备考审阅报告》,华茂股份最近

一年一期备考合并报表数据如下:

(一)简要备考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项 目 2015 年 7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37,494.54 12,930.90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 7.20

的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9,883.79 18,436.07

应收账款 26,372.77 22,695.98

预付款项 18,586.99 19,931.82

其他应收款 22,343.81 50,524.19

存货 57,878.52 55,461.69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9.57 22.96

其他流动资产 5,464.58 46,116.49

流动资产合计 178,034.57 226,127.30

非流动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400,518.43 219,745.47

长期股权投资 103,793.93 21,872.88

投资性房地产 2,064.46 0.00

固定资产 211,595.97 218,582.33

在建工程 4,063.25 2,537.51

无形资产 58,645.99 54,493.85

商誉 45,124.36 45,124.36

长期待摊费用 65.71 81.06

递延所得税资产 1,455.56 1,731.26

1-1-305

华茂股份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

其他非流动资产 3,544.15 2,814.35

非流动资产合计 830,871.81 566,983.06

资产总计 1,008,906.38 793,110.36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83,671.94 67,442.38

应付票据 7,400.00 -

应付账款 32,433.41 34,932.27

预收款项 2,058.38 6,702.97

应付职工薪酬 1,129.07 1,859.40

应交税费 3,132.26 12,153.67

应付利息 3,313.74 6,539.07

应付股利 13,189.30 0.00

其他应付款 22,283.45 17,074.40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2,800.00 19,805.00

其他流动负债 2,380.63 2,077.03

流动负债合计 173,792.19 168,586.18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17,000.00 2,600.00

应付债券 123,356.59 123,174.68

递延收益 7,969.67 8,417.59

递延所得税负债 48,037.09 19,807.05

非流动负债合计 196,363.34 153,999.32

负债合计 370,155.54 322,585.50

所有者权益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616,795.45 444,026.68

少数股东权益 21,955.39 26,498.18

所有者权益合计 638,750.84 470,524.86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合计 1,008,906.37 793,110.36

(二)简要备考利润表

单位:万元

项 目 2015 年 1-7 月 2014 年度

一、营业总收入 145,384.38 285,441.99

其中:营业收入 145,384.38 285,441.99

二、营业总成本 153,158.31 302,886.00

其中:营业成本 131,440.74 263,328.56

营业税金及附加 2,074.30 2,672.96

销售费用 3,412.46 6,144.04

管理费用 7,552.60 13,770.95

财务费用 6,753.42 13,152.39

资产减值损失 1,924.79 3,817.11

加:公允变动收益(损失以"-"填列) - 3.04

投资收益 24,647.01 63,599.30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1,568.60 127.75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填列) 16,873.73 46,158.32

加:营业外收入 1,223.09 6,614.18

1-1-306

华茂股份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 75.36 330.43

减:营业外支出 279.56 920.09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42.13 796.62

四、利润总额(亏损以"-"填列) 17,816.62 51,852.41

减:所得税费用 3,478.05 10,511.18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填列) 14,338.57 41,341.23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15,387.89 42,366.40

少数股东损益 -1,049.32 -1,025.18

六、其他综合收益 160,044.25 40,404.57

七、综合收益总额 174,382.82 81,745.8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175,432.14 82,770.98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1,049.32 -1,025.18

1-1-307

华茂股份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

(此页无正文,为《安徽华茂纺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

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之盖章页)

安徽华茂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1-1-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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