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622 证券简称:嘉宝集团 编号:临 2015-040
关于公司与西上海(集团)有限公司
继续建立 12,000 万元相互对等担保关系的公告
因经营需要,公司于 2012 年 8 月 23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西上海(集团)有限公司继续建立 12,000
万元相互对等担保关系的议案》。根据该次董事会决议精神,公司于 2012
年 12 月 24 日与西上海(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上海公司”)续
签了《关于互相提供银行借款担保的合作协议》,相互对等担保总额为
12,000 万元,该协议有效期为三年(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因上述合作
协议已到期,为满足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本着友好支持、长期合作的
目的,按照利益共享、风险共担、自愿诚信的原则,经公司于 2015 年
12 月 29 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同意公司继续与西
上海公司建立稳定、持续的相互对等担保关系,担保总额为 12,000 万
元。有关情况如下:
一、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一)西上海(集团)有限公司
西上海公司是嘉定区内的一家较有实力的公司,注册资本: 7 亿元
人民币;注册地址:上海市嘉定区曹安路 5501—5605 号; 法定代表人:
曹抗美; 经营范围: 实业投资、国内贸易(除专项规定)、房地产开发和
物业管理、招商,工业厂房开发,仓储。该公司的第一大股东为自然人
曹抗美。
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西上海公司经审计的总资产 48.61 亿元,
所有者权益 18.43 亿元,资产负债率 62.09%。2014 年度,西上海公司
实现营业总收入 52.25 亿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5.13 亿元。
截至 2015 年 9 月 30 日,西上海公司总资产 51.52 亿元,所有者
权益 16.08 亿元,资产负债率 68.79%。2015 年 1-9 月,西上海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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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现营业总收入 37.35 亿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0.75 亿元。
该等数据未经审计。
(二)公司与西上海公司的关系
西上海公司与本公司、本公司前 10 名股东在产权、业务、资产、
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均无关联,非本公司的关联企业,本公司与该公
司进行互相担保不会构成关联交易。
目前,西上海公司没有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
裁。
自 2003 年 2 月 12 日建立相互对等担保关系以来,双方合作良好,
均未出现违规担保、逾期担保的情况。
二、互保协议的基本内容及其签署
在拟建立的互保协议中,各方将明确约定:(1)合作协议有效期为
三年,自正式签订之日起计算;(2)担保总额度可循环使用,即提供担
保后即自担保总金额中扣除相应的额度,贷款归还后额度即行恢复;(3)
在同段期间内,双方所发生的互保金额应相同或接近,并努力确保不给
对方的担保造成实质性的风险。
待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董事长代表公司签署上述
相关协议(包括合作协议和根据实际需要分步骤办理具体担保协议等),
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手续。公司将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审议该等互保
相关协议。
具体授权公司董事长对西上海公司是否持续具备公司章程、法律法
规、有权监管部门颁布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等规定的被
担保人的条件进行年度审核。如经年审,西上海公司不再具备被担保人
的条件的,公司董事长应代表公司立即终止互保协议(或以后的续签协
议);如经年审,西上海公司仍具备被担保人的条件的,公司董事长有
权代表公司继续履行上述合作协议(或以后续签协议),但是,若公司
提供该等担保根据公司章程、法律法规、有权监管部门颁布的规范性文
件等规定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的,则公司提供该等担保应在公司
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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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建立互保关系对公司的影响
截至 2015 年 12 月 28 日,公司按揭担保余额为 57,630.87 万元。
截至 2015 年 12 月 28 日,公司未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
为西上海公司担保余额为 0,为上海嘉定工业区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担保余额为 5,000 万元,该等担保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次经审计净资产的
1.7%。公司认为:与西上海公司建立互保关系有利于本公司拓展融资渠
道,满足公司房地产业务日益增加的融资需求,对于公司发展壮大是十
分必要的。另外,西上海公司具有良好的资信状况、财务状况以及较强
的偿债能力,公司与该公司之间的互保关系是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建立
的,不会给本公司带来较大的财务风险和法律风险。
经审计,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剔除少数股东权益后的净
资产为 29.64 亿元。按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
继续与西上海公司建立担保总额 12,000 万元的相互对等担保关系,不
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上海嘉宝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 0 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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