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87 证券简称:华讯方舟 公告编号:2015-144
华讯方舟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独立董事薪酬议案的
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主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华讯方
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认真审阅了相关资料后,基于
独立判断的立场,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董事会对上述议案的审议及表决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程序合法有效。
二、公司制定的《关于公司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是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及
行业、地区的发展水平而制定的,有利于调动公司独立董事的工作积极性、强化
独立董事勤勉尽责的意识,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三、同意公司独立董事薪酬标准,并同意将《关于公司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
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徐天春、曹健、谢维信、宋晏
2015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