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科化学:关于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5-12-30 17:0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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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 300214 证券简称:日科化学 公告编号:2015-071

山东日科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日科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

会议决定于 2016 年 1 月 6 日下午 14:30 召开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

股东大会将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根据相关规定,现将股东大

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是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是公司董事会。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 2015 年 12 月 21 日召开,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提请召开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决定于 2016 年

1 月 6 日召开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3、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

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6 年 1 月 6 日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 年 1 月 6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 年 1 月 5 日

15:00 至 2016 年 1 月 6 日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

议;(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一)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

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

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表决结果以第一

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是 2015 年 12 月 30 日,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

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

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7、现场会议召开地点

本次股东大会在公司创研中心三楼会议室召开,具体地址是:山东省昌乐县

英轩街 3999 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

议案 1:《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议案 2:《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议案 3:《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议案 4:《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4.1 选举非独立董事

4.1.1 选举赵东日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

4.1.2 选举郝建波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

4.1.3 选举路恩斌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

4.2 选举独立董事

4.2.1 选举杜业勤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4.2.2 选举刘国军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以上董事的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

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对于提出异议的独立

董事候选人,公司将立即修改选举独立董事的相关提案并公告。

议案 5:《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5.1 选举张文龙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

5.2 选举孙奎发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

以上监事的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

上述议案分别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

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

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

现场登记:2016 年 1 月 6 日 14:00—14:25

2、登记地点

山东省昌乐县英轩街 3999 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3、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

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帐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

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

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附件一)、法定代表人证

明、法人股东股票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一)、委

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传真的方式登记

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二),以便登记确认。传真务请在

2016 年 1 月 5 日 14:00 前传至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本次股东大会不接受电话登记。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三。

五、其他事项

1、本次股大会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人员的食宿、交通费及其他有关费用自

理。

2、会议联系人:刘安成 田志龙

会议联系电话:0536-6283716

会议联系传真:0536-6283716

电子信箱:rikechem@rikechem.com

联系地址:山东省昌乐县英轩街 3999 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262400

3、出席现场会议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务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到达会议

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签到入场。

六、备查文件

1、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山东日科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三十日

附件一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___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 2016 年 1 月

6 日在山东省昌乐县英轩街 3999 号创研中心三楼会议室举行的山东日科化学股

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股票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 持股数:____________________

股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_受托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对下述议案表决如下(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下划√):

表决意见

序号 议案名称

赞成 反对 弃权

1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2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3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4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4.1 选举非独立董事 表决票数(累积投票制)

4.1.1 选举赵东日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

4.1.2 选举郝建波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

4.1.3 选举路恩斌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

4.2 选举独立董事 表决票数(累积投票制)

4.2.1 选举杜业勤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4.2.2 选举刘国军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5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表决票数(累积投票制)

5.1 选举张文龙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

5.2 选举孙奎发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

如委托人未对上述议案作出具体表决指示,受托人可否按自己意愿表决:

□ 可以 □不可以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授权委托书、股东登记表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二

山东日科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姓名或名称: 身份证号码:

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联系地址: 邮 编:

是否本人参会: 备 注:

附件三

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5214

2、投票简称:日科投票

3、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6 年 1 月 6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

4、股东可以选择以下两种方式之一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1)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网络投票专用界面进行投票。

(2)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以指定投票代码通过买入委托进行投票。

5、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网络投票专用界面进行投票的操作程序:

(1)登录证券公司交易终端选择“网络投票”或“投票”功能栏目;

(2)选择公司会议进入投票界面;

(3)根据议题内容点击“同意”、“反对”或“弃权”。

6、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以指定投票代码通过买入委托进行投票的操作程

序:

(1)在投票当日,“日科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

议的议案总数。

(2)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3)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价格

分别申报,对应关系具体如下表:

序号 议案名称 对应申报价格(元)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制议案外的所有议案) 100.00

1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1.00

2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2.00

3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3.00

4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

4.1 选举非独立董事 累积投票制

4.1.1 选举赵东日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 4.01

4.1.2 选举郝建波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 4.02

4.1.3 选举路恩斌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 4.03

4.2 选举独立董事 累积投票制

4.2.1 选举杜业勤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5.01

4.2.2 选举刘国军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5.02

5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累积投票制

5.1 选举张文龙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 6.01

5.2 选举孙奎发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 6.02

(4)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分累积投票制议案和非累计投票

制议案两种情况申报股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制议案,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 股代表同意,

2 股代表反对,3 股代表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制议案,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选举票数:

对于议案 4.1.1-4.1.3,股东拥有的选举董事的总票数,为其持有的股数与 3

的乘积,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 3 位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在 3 位候选人中任

意分配。

对于议案 4.2.1-4.2.2,股东拥有的选举独立董事的总票数,为其持有的股数

与 2 的乘积,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 2 独立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在 2 位候选

人中任意分配。

对于议案 5.1-5.2,股东拥有的选举监事的总票数,为其持有的股数与 2 的乘

积,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 2 位监事候选人,也可以在 2 位候选人中任意分

配。

(5)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制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

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

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

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

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6)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申报为准,不得撤单。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时间:2016 年 1 月 5 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

一日)15:00,结束时间为 2016 年 1 月 6 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4 年 9 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

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

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三、网络投票的其他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

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

票结果为准。

2、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

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

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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