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156 证券简称:华数传媒 公告编号:2015-074
华数传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 201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预计增加的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预计增加的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日常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华数传媒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传媒网络”)及下属子公司 2015 年度与有关关联方发生的采购商品和接受
劳务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将增加不超过 5,480 万元,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的日常
关联交易金额增加不超过 790 万元。
根据公司 2015 年 3 月 27 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 201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和 201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及
2015 年 10 月 30 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 201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的议案》,本次增加后,预计公司 2015 年度发生的采
购商品和接受服务的日常关联交易、销售商品和提供服务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分
别为 23,330 万元与 22,471 万元。
2014 年度,传媒网络与有关关联方发生的采购商品和接受劳务的日常关联
交易金额为 7,212.22 万元,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 10,013.97
万元。
《关于增加 201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的议案》已经公司 2015 年 12
月 30 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表决结果:10 票同意,0 票
反对,0 票弃权,同意票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代表的 100%,关联董事王健儿、
沈林华、冯钟鸣回避表决。
本次新增关联交易金额 6,270 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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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的 2.84%,本事项属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增加的日常关联交易情况
本次增加
预计增加 上年实际发生 本年初至
后预计
关联交易 的 2015 11 月底累
关联人 2015 年度
类别 年度金额 发生金额 占同类 计发生金
金额合计
(万元) (万元) 业务比 额(万元)
(万元)
杭州文化广播电
480 580 - - 496.75
视集团有限公司
向关联人 华数数字电视传
采购商品 媒集团有限公司 500 1,700 513.32 7.12% 952.06
和接受劳 及其子公司
务的关联 浙江华数广电网
交易 络股份有限公司 4,500 9,200 601.74 8.34% 7,112.72
及其子公司
合计 5,480 11,480 1,115.06 15.46% 8,561.53
杭州文化广播电
480 480 - - 447
视集团有限公司
向关联人 浙江广电新媒体
300 1,500 661.40 6.6% 1,077
销售产品、 有限公司
商品及向 浙江省发展资产
5 5 - - 1.7
关联人提 经营有限公司
供劳务 浙江华云数字科
5 5 - - 1.7
技有限公司
合计 790 1990 661.4 6.6% 1527.4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基本情况
法定 注册资本
关联人 主营业务 住所
代表人 (万元)
杭州市上城区之
杭州文化广播电视 杭州市政府授权的国有
余新平 50,000 江路 888 号 2210
集团有限公司 资产经营等
室
有线电视网络运营、计 杭州市滨江区六
华数数字电视传媒
王健儿 123,995.945 算机系统集成及安装服 和路 368 号
集团有限公司
务等 B2229 室
杭州市滨江区六
浙江华数广电网络 杭州地区以外相关地市
方建生 71,769.03 和路 368 号
股份有限公司 的有线电视网络运营等
B2039 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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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广电新媒体有 广播电视节目集成、分 杭州市岳帅桥 10
李艳 5,000
限公司 发、播控等 号 1 幢 407 室
杭州市文二路
浙江省发展资产经 资产管理以及相关投 391 号(西湖国际
周卫三 10,000
营有限公司 资、开发和经营等 科技大厦)1014-1
室
商务咨询服务,计算机
浙江华云数字科技 软件开发、销售及技术 杭州上城区化仙
汪海英 1,000
有限公司 服务、版权信息咨询服 桥路 39 号
务等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关联人 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华数数字电视传媒集团有 华数数字电视传媒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符合《股票上
限公司 市规则》10.1.3 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
公司控股股东华数数字电视传媒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浙江华数广
浙江华数广电网络股份有 电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15.18%股份,为浙江华数第一大股东,且
限公司 公司董事担任浙江华数董事,符合《股票上市规则》10.1.3 条第
三款规定的情形。
杭州文化广播电视集团有 杭州文化广播电视集团有限公司是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符合
限公司 《股票上市规则》10.1.3 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
上市公司董事在该公司担任董事,符合《股票上市规则》10.1.3
浙江广电新媒体有限公司
条第三款规定的情形。
浙江省发展资产经营有限 浙江省发展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为公司 5%以上股东,符合《股票
公司 上市规则》10.1.3 条第四款规定的情形。
浙江华云数字科技有限公 上市公司高管在该公司担任董事,符合《股票上市规则》10.1.3
司 条第三款规定的情形。
(三)履约能力分析
根据关联方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上述关联方依法持续经营,经营状况良
好,不存在履约能力障碍。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详见前述预计的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公司本着“公
开、公平、公正、互利互惠”的原则,与上述关联方按照不损害上市公司权益的
公允定价方式,签署相关协议。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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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新增日常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正常业务经营需要
上述新增日常关联交易中,公司与华数数字电视传媒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
司、浙江华数广电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杭州文化广播电视集团有限公
司等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是由于业务增长和经营合作所致,均属于公司正常
业务经营需要。
(二)新增日常关联交易定价公允
公司的全部关联交易协议之定价与交易条件将依照不劣于市场定价和行业
定价的标准确定;在协议签署前公司将向董事会提交相关关联交易协议草案与相
关市场定价和行业定价标准的资料。
(三)新增日常关联交易不影响上市公司的独立性
上述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金额较小,不会导致对关联人的依赖(或者被其控
制),不会影响到上市公司的独立运作。
综上,上述新增日常关联交易是必要的,关联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通过关
联交易输送利益,损害上市公司和投资者权益的情况;关联交易金额相较于上市
公司 2014 年经审计的营业收入 24.12 亿元和营业成本 13.95 亿元占比较小,不会
影响上市公司的独立运作。
五、独立董事及中介机构意见
(一)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和发表的独立意见
公司事前向独立董事提交了相关资料,独立董事进行了事前审查。公司独立
董事同意上述新增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并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
该日常关联交易属于公司市场运营需要,有助于提高公司业务的市场竞争
力;本次关联交易按照不损害上市公司权益的公允定价方式,签署相关协议;关
联交易协议之定价与交易条件将依照不劣于市场定价和行业定价的标准确定;不
存在通过关联交易损害上市公司和投资者权益的情况,不会影响到上市公司的独
立运作;该事项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对增加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表
示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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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保荐机构对日常关联交易发表的结论性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经核查后认为:
公司本次新增加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符合上市公司正常业务经营需要,对上
市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情
形,不会对上市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上市公司亦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
成依赖;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没有违反中国证监会、深
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关联交易的有关规定,保荐机构对华数传媒增加 2015 年度日
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文件、独立董事意见;
3、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华数传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 年 12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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