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34 证券简称:民和股份 公告编号:2015-067
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所持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2015年12月30日
接控股股东孙希民先生通知,其所持有的处于质押状态的27,000,000股本公司股
票因公司还清银行借款已申请解除质押,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孙希民先生于
2014年12月24日将其持有的公司10,800,000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和16,200,000
股高管锁定股质押给烟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蓬莱支行,为公司借款提供担保,具
体内容详见2014年12月26日公司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
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权质押的公告》
(2014-059号)。2015年12月29日,孙希民先生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深圳分公司就上述股份(27,000,000股份,占孙希民先生持有公司股份总数
的23.62%,占公司总股本的8.94%)申请解除质押并办理完毕解除质押手续。
截至本公告日,孙希民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114,31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
的 37.85% ; 孙 希 民 先 生 仍 质 押 其 持 有 的 本 公 司 股 份 24,000,000 股 ( 其 中
13,000,000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1,000,000股高管锁定股),占孙希民先生持
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1.00%,占公司总股本的7.95%。
特此公告。
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