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金叶: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的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5-12-31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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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812 证券简称:陕西金叶 公告编号:2015-68 号

陕西金叶科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日前,陕西金叶科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收到了股东单位陕西中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推

荐韩宗强同志任职的函》(陕中烟投【2015】19 号)。因工作

变动原因,程斌先生不再担任公司副总裁职务,推荐韩宗强

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副总裁。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有关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

规定,经公司总裁袁汉源先生提名,公司 2015 年 12 月 29

日召开的六届董事局提名委员会 2015 年度第一次会议审核,

六届董事局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

人员的议案》。同意聘任韩宗强先生为公司副总裁,聘期与

公司第六届董事局任期相同。

原副总裁程斌先生自 2015 年 12 月 29 日离任。离任后,

其兼任的子公司职务也将一并辞去,公司将尽快履行相关内

部审议及交接程序。程序完成后,程斌先生将不再担任公司

及子公司任何职务。公司对程斌先生多年来为公司发展做出

的巨大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截至本公告日,程斌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75000 股。根据

《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规定,自

申报离任之日起,其所持公司股份将被锁定 6 个月,到期后

其所持公司无限售条件股份全部自动解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聘任副总裁的提名和任免程序符合

《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结

果合法、有效;副总裁程斌先生离任系因正常工作变动原因,

其离任不会影响公司生产经营和管理的正常进行;韩宗强先

生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符合担任上市公司相关职务的任职

条件,未发现有《公司法》、《公司章程》及中国证监会、深

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

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

或者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形;同意聘任韩宗强先生为公司副总

裁。

特此公告。

陕西金叶科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局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附件:

韩宗强先生简历

韩宗强,男,汉族,1960 年 10 月出生,陕西省凤翔县

人,1991 年 12 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1 年 7 月参加工作,

经济学研究生,高级经济师职称,国家烟草专卖局烟草经济

特邀研究员,陕西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1981 年 7 月在国营

4381 厂子校任教,1985 年 4 月在宝鸡卷烟厂工作,先后任

工会干事、厂部办公室秘书,1992 年 12 月历任宝鸡卷烟厂

党委厂部办公室副主任、主任,宝鸡卷烟厂、宝鸡卷烟调拨

站市场处处长、副经理兼市场处长,宝鸡金雁实业集团公司

副总经理,宝鸡卷烟产品材料购销站总经理助理,宝鸡卷烟

厂营销总部副总经理,宝鸡卷烟厂厂长助理兼战略办主任、

企管处长等职务,期间还兼任宝商集团(证券代码 000796)

董事。2005 年 12 月任陕西中烟工业公司整顿办副主任(期

间 2006 年借调国家烟草专卖局经济研究所工作),2009 年 5

月至今,历任陕西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整顿办主任、市场

营销中心经理、总监。

韩宗强先生现任陕西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整顿办主

任、市场营销中心经理、总监,与本公司存在关联关系。截

止目前,其本人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不存在《公司法》第一

百四十七条规定的情况,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

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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