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控股:关于《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反馈意见通知书》之反馈意见回复涉及各主体做出承诺的汇总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5-12-30 11:09:31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股票代码:000828 股票简称:东莞控股 公告编号:2015-094

债券代码:112043 债券简称:11 东控 02

东莞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

反馈意见通知书》之反馈意见回复

涉及各主体做出承诺的汇总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莞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本公司或东莞控股)

于 2015 年 12 月 7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中国证监

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反馈意见通知书》(152823 号)。目前公司已公

开披露了《联合保荐机构及发行人关于东莞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非

公开发行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回复》。现将本次“反馈意见的回复”

中各主体做出的承诺汇总公告如下:

一、本公司《关于 2015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承诺函》

1、关于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

(1)本公司拟设立的“广发东控 1 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员工

持股计划不存在分级收益等结构化安排。

(2)本公司拟设立的“广发东控 1 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员工

1/5

持股计划认购本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的资金来源于参与员工本人的

自有资金或合法筹集资金,不存在接受他人委托投资的情况。

(3)所有参与员工均已就资金来源合法、不存在分级收益等结

构化安排以及不存在代持、遵守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等事项做出书面

承诺,该等承诺真实、有效。

(4)所有参与员工均已签署《员工持股计划认购申请确认及承

诺函》,确认认购份额。“广发东控 1 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拟认购的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均已量化到员工个人,不存在任何预留股份。

(5)员工持股计划参与人员名单已经确定,除参与员工发生离

职、死亡等意外事件或员工最终决定不参与认购外,员工持股计划参

与人员名单将不发生变化。

2、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企业不会违反《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

办法》第十六条等有关法规的规定,直接或间接对本次非公开发行投

资公司、资管产品及其委托人或合伙企业及其合伙人,提供财务资助

或者补偿。

二、东莞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关于东莞发展控股股份有限

公司 2015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承诺函》

东莞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目前持有东莞控股股份

431,771,714 股,持股比例 41.54%,是东莞控股的控股股东。现就东

莞控股 2015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承诺如下:

1、本公司在本次非公开发行定价基准日前六个月至今不存在对

东莞控股持有股份的减持情况,在本次非公开发行定价基准日前六个

月至至本次发行完成后六个月内也不存在对东莞控股持有股份的减

持计划。

2/5

2、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企业不会违反《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

办法》第十六条等有关法规的规定,直接或间接对参与本次非公开发

行的投资公司、资管产品及其委托人或合伙企业及其合伙人,提供财

务资助或者补偿。

三、东莞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东莞发展控股股份有

限公司 2015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承诺函》

东莞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目前通过间接持有东莞控股股

份,合计控制东莞控股 69.55%的股份,是东莞控股的实际控制人。

现就东莞控股 2015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承诺如下:

东莞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不会违反《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

办法》第十六条等有关法规的规定,直接或间接对参与本次非公开发

行的投资公司、资管产品及其委托人或合伙企业及其合伙人,提供财

务资助或者补偿。

四、硅谷天堂资产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东莞发展控股股

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承诺函》

嘉兴硅谷天堂昌吉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东莞控股于 2015

年 3 月 30 日签署《东莞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非公开发行股

票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认购东莞控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

硅谷天堂资产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嘉兴硅谷天堂昌吉投资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有限合伙人,直接和间接控制该有限合伙 100%

的份额。现就东莞控股 2015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非

公开发行”)事项承诺如下:

1、有限合伙合伙人的具体身份、人数、资产状况、认购资金来

源、与发行人的关联关系等情况如下:

序号 合伙人名称 类型 认购资金来源 资产状况 与发行人关联关系

3/5

硅谷天堂资产管理集 自有资金或合

1 有限合伙人 良好 无

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筹集资金

西藏山南硅谷天堂昌 自有资金或合

2 普通合伙人 良好 无

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法筹集资金

2、合伙人之间不得存在分级收益等结构化安排。

3、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合伙人将其认购

的合伙份额资金及时、足额缴付至有限合伙账户,有限合伙将认购资

金及时、足额缴付至东莞控股指定账户,否则将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本公司承担连带违约赔偿责任。

4、合伙人在有限合伙所认购的股票锁定期内,不得转让其所持

有的份额或退出合伙。

5、合伙人应遵守短线交易、内幕交易和高管持股变动管理规则

等相关规定的义务。

6、合伙人依照《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八十三条等有关法

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在关联方履行重大权益变动信息披露、

要约收购等法定义务时,将合伙人与有限合伙认定为一致行动人,将

合伙人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票数量与有限合伙持有的发行人股票数

量合并计算。

7、本公司将核查各合伙人是否存在前款规定的关联关系,并应

当提醒、督促与相关合伙人履行上述义务。

8、有限合伙或合伙人违反上述义务,其应向发行人赔偿因此给

发行人实际造成的损失。

五、公司各董事、监事、高管《承诺函》

公司各董事、监事、高管中,除张庆文本人持有公司股票 29 股

外,其配偶、父母、成年子女目前未持有东莞控股股份,其他各董事、

监事、高管(包括尹锦容、梁翼区、李非、刘少波、陈玉罡、江伟;

4/5

郭旭东、欧仲伟、谭沛洪;王庆明、汪爱兵、黄勇、罗柱良、李雪军、

袁进帮、赵洪坚)本人及配偶、父母、成年子女目前未持有东莞控股

股份。

在本次非公开发行定价基准日前六个月至今不存在对东莞控股

持有股份的减持情况,在本次非公开发行定价基准日前六个月至本次

发行完成后六个月内也不存在对东莞控股持有股份的减持计划。

特此公告

东莞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12 月 30 日

5/5

查看公告原文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东莞控股盈利能力良好,未来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合理。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