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793 证券名称:ST 宜纸 编号:临 2015-079
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
通知于 2015 年 12 月 24 日以电子邮件和书面方式发出,会议于 2015 年 12 月 29
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参加表决的董事应为 9 人,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
为 9 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合法有效。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会议以书面投票表决形式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中环国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对宜宾纸业股份有限
公司的重组方案>的议案》
鉴于宜宾纸业自身发展陷入困境,自身的债务负担极为沉重,最近两年营业
利润均为负数,主营业务停顿半年以上,面临严重财务困难。2015 年 11 月 26
日,中环国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环国投”)与公司第一大股东宜
宾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宜宾国资公司”)、第二大股东四川省宜
宾五粮液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五粮液集团”)签署了上市公司股份转让协
议,宜宾国资公司和五粮液集团同意将其合计持有的宜宾纸业 56,691,800 股(占
宜宾纸业股本总额的 53.83%)以及由此所衍生的所有股东权益,转让给中环国
投。上述股权转让完成后,中环国投将成为公司控股股东。
中环国投作为股权受让方提出了挽救公司的重组方案,作为环保部下属的国
有企业,中环国投的实力和优势能够确保宜宾纸业重组事宜的成功,帮助宜宾纸
业走出经营困境。
根据《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上述事项已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唐益、
胡跃新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2 票。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召开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的《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 12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