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99 证券简称:海翔药业 公告编号:2015-092
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
罚及整改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5 年 10 月 11 日刊登了公
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目前,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
已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受理并反馈。根据反馈意见要求,现将公司最近五
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及证券交易所采取处罚或监管措施的情况进行披露。
最近五年,公司不存在受到证券监管机构及证券交易所行政处罚的情形。
最近五年,公司收到证券监管机构及证券交易所的监管函如下:
2014 年 8 月 15 日,公司收到深交所中小板监管函[2014]第 109 号,监管函
指出:2014 年 8 月 15 日,公司以直通车方式披露《201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审议通过补选孙杨和许华青为董事,但公司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
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超过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上述行为违反了深交所《中小企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4 条规定。
针对上述事项,公司的整改措施如下:
公司董事会在收到《监管关注函》后,立即组织展开自查,并组织公司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分析研究,制定了相应的整改措施。2014 年 10 月 29 日,
许华青女士辞去在公司担任的董事职务。整改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
员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深交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
通过上述整改措施,公司已加强规范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管理,
组织董事、监事认真学习有关法律法规,督促董事、监事勤勉尽责,审慎决策,
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并树立了严谨的规范意识。
除上述情况外,公司最近五年内无其他被证券监管部门、深圳证券交易所采
取行政监管措施或处罚的情形。
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