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22 证券简称:吉峰农机 公告编号:2015-135
吉峰农机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09]1034 号”文《关于核准四川
吉峰农机连锁股份有限公司(注:已更名为“吉峰农机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批复》核准,公司由主承
销商(保荐人)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公开发行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240 万股,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 17.75 元,该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人
民币 39,760.00 万元,扣除承销费用和保荐费用人民币 1,000.00 万元后,由主
承销商(保荐人)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09 年 10 月 20 日划入公司在招商银
行红照壁支行开立的人民币账户(账号为:028900103310205),金额为人民币
38,760.00 万元,另扣减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 720.00 万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
的净额为人民币 38,040.00 万元,其中超募资金为 18,290.00 万元。上述募集资
金到位情况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成都分所验证(信永中和会计
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已更名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并出具了 XYZH/2009CDA9010 号验资报告。
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及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本公司根据《公司法》、
《证券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
求,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吉峰农机连锁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规定,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采
用专户存储制度,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保
证专款专用。
经本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募集资金开设了招商银行成都分行红照壁
支行、成都银行郫县支行、中信银行成都走马街支行三个专项账户,其中招商银
行成都分行红照壁支行存款账户为:028900103310205,成都银行郫县支行存款
账户为:60102003101409600024,中信银行成都走马街支行存款账户为:
7411710182200094935。
2009 年 11 月,本公司连同保荐人分别与招商银行成都分行红照壁支行、成
都银行郫县支行、中信银行成都走马街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
异。本公司按照《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使用募集资金。
三、本次注销的募集资金专户情况
(一)募集资金专户基本情况
1、账户名称:吉峰农机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成都分行红照壁支行
银行账号:028900103310205
2、账户名称:吉峰农机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成都银行郫县支行
银行账号:60102003101409600024
3、账户名称:吉峰农机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成都走马街支行
银行账号:7411710182200094935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公司将公开发行股票所募集资金中的人民币 16,750 万元存入成都银行郫县
支行募集资金专户,账号为 60102003101409600024,该专项账户为公司募投项
目信息化建设项目的存储和使用、补充流动资金(超募资金)。
公司将公开发行股票所募集资金中的人民币 13,010 万元存入招商银行成都
分行红照壁支行募集资金专户,账号为 028900103310205,该专项账户为直营连
锁店建设项目所需的资金存储和使用。
公司将公开发行股票所募集资金中的人民币 9,000 万元存入中信银行成都
走马街支行募集资金专户,账号为 7411710182200094935,该专项账户为公司偿
还银行借款(超募资金)、追加直营连锁店建设项目(超募资金)的存储和使用。
(三)募集资金项目结项情况说明
公司于 2015 年 11 月 13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三
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完工及结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
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募投项目结项,并使用节余募集资金及利息收
入净额 498.81 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四)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情况
鉴于公司全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经完成,根据公司经营需要,上述三个募
集资金专户将不再使用。为方便账户管理,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的募集资金专户
已全部注销。
特此公告。
吉峰农机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 年 12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