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28 股票简称:合兴包装 公告编号:2015-105 号
厦门合兴包装印刷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议案的情况发生。
二、会议通知情况
《厦门合兴包装印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在
2015 年 12 月 10 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
讯网上已经披露。
三、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5 年 12 月 29 日(星期二)下午 14 点 30 分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5 年 12 月 28 日—2015 年 12 月 29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12月29日
上午9:30 至11:30,下午13:00 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
体时间为:2015年12月28日下午15:00 至2015年12月29日下午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3、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许晓光先生
4、会议召开地点:厦门市湖里区五缘湾运营中心同安大厦 2 号楼 19 楼会议室。
5、召开方式: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
四、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39名,股份总数219,931,519股,占公司股本总数
的59.0436%。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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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授权代表)2人,代表股份186,384,400股,占公司总股
份的50.0374%;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或授权代表)37人,代表股份33,547,119股,占公司总股
份的9.0062%。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董事会秘书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福建天衡联
合律师事务所黄臻臻律师和黄其阳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五、会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议案进行表决,具体表决情况
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承诺的议案》
该议案关联股东新疆兴汇聚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合伙企业和宏立投资有限公司回避了
该议案的表决。
该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 33,544,419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99.9920%;
反对 2,7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0.008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
份总数 0.0000%;表决结果为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33,544,419 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20%;反对 2,700 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80%;弃权 0 股, 占参会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六、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福建天衡联合律师事务所就本次会议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
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
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厦门合兴包装印刷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一五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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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查文件:
1、厦门合兴包装印刷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福建天衡联合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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