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28 证券简称:金亚科技 公告编号:2015-161
金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转让成都金亚云媒互联网科技有限公司 50%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特别提示
金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亚科技”)拟以人民币5,000万元向
北京易时华信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易时华信”)转让公司所持有的成都金
亚云媒互联网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亚云媒”)50%股权。
1、根据《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
本次交易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15年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后即可执行。
2、本次股权转让协议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须经有关部门批准。
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 本次股权转让情况
根据公司本年度转让金亚云媒 10%股权时的价值(详见 2015 年 5 月 5 日披露
的编号:2015-054 号公告)为依据,经双方协商同意,易时华信以人民币 5,000
万元现金受让公司所持有的金亚云媒 50%股权。
三、交易对手情况
公司名称:北京易时华信控股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房山区城关街道顾八路 1 区 1 号-V217
法定代表人:黄磊
经营范围:项目投资;投资管理;技术开发、技术服务;销售计算机软硬件
及外围设备、通讯器材(卫星接收设备除外)、电子产品。
易时华信是一家依中国法律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其主要业务为 IT 系统集
成业务,移动互联网服务,专业为运营商提供电子商务及集成服务。
易时华信及其主要股东、法人或自然人,与公司及其股东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因此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存在同业竞争等情况,本次交易完成后对公
司不会带来同业竞争等风险。
四、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1、 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成都金亚云媒互联网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5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周旭辉
注册地址:成都市蜀西路50号5幢3层
成立日期:2014年8月21日
经营范围: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的开发、销售;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
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互联网接入及相关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家用电器及电
子产品销售;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不含气球广告和固定形式印刷品)。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 股权转让前后的股权情况
金亚云媒股权转让前后的股本结构
变更前 变更后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股权比例(%) 出资额(万元) 股权比例(%)
金亚科技 4,500 90 2,000 40
巴士在线 500 10 500 10
易时华信 - - 2,500 50
合计 5,000 100 5,000 100
3、 标的公司主营业务情况
金亚云媒是一家围绕智能家居、智慧城市为主的,提供 WIFI 覆盖、WIFI+TV
覆盖、及智慧城市应用系统、物联网应用系统及相应硬件设备、数据服务平台的
整体集成商。其主要业务为电梯安全物联网平台、公共区域 wifi+TV 项目建设、
iBecon 项目建设等,上述项目示范试点工程建设已获得市场客户认可。
4、 标的公司简要财务数据
截至 2015 年 10 月 30 日,金亚云媒未经审计的净利润-84.30 万元,资产负
债:75.49 万元,净资产 4,040.07 万元。
5、 标的公司未来三年发展盈利情况(单位:万元)
科目 2016年 2017年 2018年
营业收入 3,665.00 6,008.00 8,582.60
净利润 1,198.50 2,821.20 4,477.14
五、股权转让主要内容
1、交易金额
金亚科技拟以人民币 5,000 万元作价将金亚云媒 50%股权(对应出资额 2,500
万元)转让给易时华信。
2、支付方式
易时华信在本协议签署生效后三个月内,向金亚科技支付全部 5,000 万元股
权转让款。其中,易时华信在 2015 年 12 月 31 日前向金亚科技支付不低于 51%
的股权转让款,剩余股权转让款在 2016 年 3 月 31 日前支付完毕。
3、交割时间
在金亚科技收到易时华信首笔股权转让款后 10 个工作日内,向标的公司出
具收款确认函后,金亚云媒应当负责向工商登记主管机关申请办理本次股权转让
涉及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其他各方予以配合。
4、公司治理结构
本次股权转让协议生效后,金亚云媒将设立董事会,董事会成员 3 名,其中
易时华信占 1 席位,金亚科技占 1 席位,巴士在线占 1 席位。
六、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股权转让有利于增加公司运营资金,增加公司对未来核心发展产业投入
运营资金。本次交易完成后,金亚云媒不会与上市公司形成同业竞争。
本次转让子公司 50%股权后将导致上市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变更,交易完成后,
金亚云媒的财务报表将不再进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
七、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本公司独立董事潘学模先生、陈宏先生发表了同意本次股权转让事项的独立
意见,认为:公司本次转让金亚云媒 50%股权的作价依据、交易方式和价格公平、
合理,未发现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不存在关联交易。公司董事会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规的规定。
八、备查文件
金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2015 年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金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