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353 证券简称:旭光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15-039
成都旭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暨复牌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于 2015 年 12 月 22 日发布《关于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停牌的公告》:
因公司筹划非公开发行事项,本公司股票已于 2015 年 12 月 21 日起停牌。
按照规定,公司每五个交易日披露了非公开发行事项进展公告。
一、本次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基本情况
因公司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公司于 2015 年 12 月 22 日发布《关于筹
划非公开发行股票停牌的公告》,申请股票 2015 年 12 月 21 日起停牌。本公司
于 2015 年 12 月 26 日发布《关于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继续停牌的公告》,经向
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本公司股票于 2015 年 12 月 28 日起继续停牌。
二、推进筹划非公开发行所做的主要工作
停牌期间,本公司全力推进本次非公开发行各项工作,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
份拟引入的投资者进行接触和谈判,与主要股东进行了反复沟通协调。主要工作
如下:
1、确定发行对象范围及限售期
经前期论证、与投资者沟通、讨论,初步确定了目标投资者范围。投资者此
次认购的股份需锁定 36 个月,其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确定发行股票的方式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计划采取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发行。
三、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事项的原因
停牌期间,本公司与现有主要股东及投资者进行了论证与沟通,未能在预期
时间内就发行规模、认购额度、发行价格等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的关键条款达成
一致意见,直接影响到本次发行方案的最终确定。本公司认为继续推进非公开发
行股份将面临不确定性。从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利益的角度出发,经慎重研究,本
公司决定终止筹划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事项。
鉴于目前推进非公开发行条件尚不成熟,根据有关规定,公司特申请公司股
票于 2015 年 12 月 30 日复牌。
本公司承诺自公告之日起 3 个月内不再商议、讨论前述非公开发行事项。
同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规范上市公司筹划非公开发行股份停复牌
及相关事项的通知》(上证发〔2014〕78 号)规定,本公司定于 2015 年 12 月
31 日(星期四)下午 15:00-16:00 召开投资者说明会,说明公司终止筹划本次
非公开发行股份事项的具体情况。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具体安排详见同日披露的
《成都旭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终止筹划非公开发行的投资者说明会预
告公告》。
特此公告。
成都旭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 12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