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胜风能: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5-12-30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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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129 证券简称:泰胜风能 公告编号:2015—098

上海泰胜风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方便相关全资子公司独立在商业银行开展汇票承兑、贴现、开立信用证、

保函、提货担保、进出口押汇、进口代付、借款等多种业务,促进相关全资子

公司的独立运营能力,加强企业集团与各商业银行的合作,上海泰胜风能装备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对部分全资子公司向商业银行申请综合授

信提供担保。本次共涉及担保事项三笔,具体情况如下:

1、对上海泰胜(东台)电力工程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台泰胜”)向商

业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 亿元的保证担保,承担连带担保

责任,担保期限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止。

2、对包头泰胜风能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包头泰胜”)向商业银行申

请综合授信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 亿元的保证担保,承担连带担保责任,担

保期限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止。

3、对新疆泰胜风能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疆泰胜”)向商业银行申

请综合授信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 亿元的保证担保,承担连带担保责任,担

保期限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止。

根据公司《章程》及《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本议案中涉及的

三笔担保的担保金额均在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内,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

审议。

1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东台泰胜

名称:上海泰胜(东台)电力工程机械有限公司

住所:东台经济开发区纬六路 2 号

法定代表人姓名:张锦楠

注册资本:3500 万元整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风力发电设备、钢结构、化工设备制造、安装,风力发电设备、

辅件、零件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本公司关系: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本公司持有其 100%股权)。公司为

其进行担保将不涉及公平、对等问题。

偿债能力:

经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在公司合并报表口径下,

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东台泰胜资产总额 15,476.77 万元,负债总额 3,611.84

万元,净资产 11,864.93 万元,2014 年度营业收入 11,585.94 万元,净利润 1,217.27

万元。

在公司合并报表口径下,截至 2015 年 9 月 30 日,东台泰胜资产总额 13,499.63

万元,负债总额 1,437.06 万元,净资产 12,062.58 万元,2015 年前三季度营业收

入 3,191.67 万元,净利润 197.64 万元。(未经审计)

目前东台泰胜各项业务开展情况正常,其具有良好的资产质量和资信状况,

本身具有较强的偿还能力。

2、包头泰胜

名称:包头泰胜风能装备有限公司

住所: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稀土高新区滨河新区秋实路 26 号

法定代表人姓名:柳然

注册资本:人民币壹仟伍佰万元

2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风力发电塔架制造、安装、风力发电设备、辅件、零件销售。(国

家法律法规规定应经审批的未获审批前不得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

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本公司关系: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本公司持有其 100%股权)。公司为

其进行担保将不涉及公平、对等问题。

偿债能力:

经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在公司合并报表口径下,

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包头泰胜资产总额 9,876.65 万元,负债总额 6,627.22

万元,净资产 3,249.42 万元,2014 年度营业收入 16,394.27 万元,净利润 91.62

万元。

在公司合并报表口径下,截至 2015 年 9 月 30 日,包头泰胜资产总额 8,661.65

万元,负债总额 4,959.25 万元,净资产 3,702.40 万元,2015 年前三季度营业收

入 11,965.09 万元,净利润 452.97 万元。(未经审计)

目前包头泰胜各项业务开展情况正常,其具有良好的资产质量和资信状况,

本身具有较强的偿还能力。

3、新疆泰胜

名称:新疆泰胜风能装备有限公司

住所:新疆哈密地区哈密广东工业园区

法定代表人姓名:董建新

注册资本:叁仟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风力发电塔架制造、安装;风力发电设备、辅件、零件的销售。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本公司关系: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本公司持有其 100%股权)。公司为

其进行担保将不涉及公平、对等问题。

偿债能力:

3

经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在公司合并报表口径下,

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新疆泰胜资产总额 25,187.53 万元,负债总额 3,838.31

万元,净资产 21,349.22 万元,2014 年度营业收入 30,601.52 万元,净利润 4,158.12

万元。

在公司合并报表口径下,截至 2015 年 9 月 30 日,新疆泰胜资产总额 38,787.61

万元,负债总额 8,738.95 万元,净资产 30,048.66 万元,2015 年前三季度营业收

入 43,839.09 万元,净利润 8,450.41 万元。(未经审计)

目前新疆泰胜各项业务开展情况正常,其具有良好的资产质量和资信状况,

本身具有较强的偿还能力。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以上三笔担保之担保期限均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为止,担保额度(专指本次担保所涉金额,不含董事会另行审议通过的担保

事项)均为不超过人民币 1 亿元,上述三笔担保之担保额度均可以循环使用,

即提供担保后即从总额度中扣除相应的额度,担保到期后额度即行恢复。

在上述三笔担保之担保期限的任意时段中以及担保额度范围内,根据银行

要求及被担保方(即议案中三笔担保事项所涉及的东台泰胜、包头泰胜、新疆

泰胜三家公司全资子公司)申请,公司将为被担保方向任何在中国境内合法存

续的一家或多家商业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具体授信类别包括但不限于汇票承兑、

贴现、开立信用证、保函、提货担保、打包贷款、进出口押汇、进口代付、借

款等)的事项提供担保并签署具体担保协议,担保金额及担保期限与相关被担

保方当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金额及期限一致。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柳志成先生

届时签署相关具体协议。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不包括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授

信额度提供的担保)余额为 0 元,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授信额度提供的担保的总

额为人民币 2.4 亿元,占公司 2014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5.85%。

本次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授信额度提供的三笔担保涉及的额度均为人民币 1 亿元,

4

占公司 2014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6.60%,公司为全资子公司

授信额度提供的担保的总额为人民币 5.4 亿元,占公司 2014 年 12 月 31 日经审

计净资产的比例为:35.65%。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事项,也不存在涉及诉讼的

担保。

五、审议程序

1、2015 年 12 月 29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向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对全资子公司上海泰胜(东台)电力工程

机械有限公司向商业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 亿元的保证担

保,承担连带担保责任,担保期限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止;同意对全资子公司包头泰胜风能装备有限公司向商业银行申请综合

授信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 亿元的保证担保,承担连带担保责任,担保期限

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止;同意对全资子公司新

疆泰胜风能装备有限公司向商业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 亿

元的保证担保,承担连带担保责任,担保期限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止;并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柳志成先生签署担保协议及相

关文件。

2、2015 年 12 月 29 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向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了本次担保事项的全部内容。

3、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为全资子公司上海泰胜(东台)电力工程机械有限公

司、包头泰胜风能装备有限公司、新疆泰胜风能装备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

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有助于上述全资子公司与商业银行之间的良性合作,充分

利用银行所提供的各种融资工具,为其自身独立、健康、快速发展提供有力的

融资保障。上述全资子公司信誉及经营状况良好,公司在本次担保期内有能力

对其经营管理风险进行控制,本次担保行为不会对公司及其子公司的正常运作

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本次担保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要求,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

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为上述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

5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泰胜风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 年 12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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