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29 证券简称:泰胜风能 公告编号:2015—094
上海泰胜风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泰胜风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
六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柳志成先生召集,于 2015 年 12 月 23 日以专人送达、电
子邮件等形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 2015 年 12 月 29 日在公司 402 会议室以现场
会议方式召开。应出席本次董事会会议的董事 11 人,实际参会 11 人,其中独
立董事 4 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柳志成先生主持,公司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列席了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以书面记名
投票方式进行逐项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同意以货币出资方式向公司全资子公司南通蓝岛海洋工程有限公司增资
172,000,000.00 元。
此项议案以 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内容详见同日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刊载的《关于向全资
子公司增资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聘用 201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聘请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5 年度审计机构,
聘期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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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此项议案以 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内容详见同日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刊载的《关于聘用
2015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向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对全资子公司上海泰胜(东台)电力工程机械有限公司向商业银行申请
综合授信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 亿元的保证担保,承担连带担保责任,担保
期限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止。
同意对全资子公司包头泰胜风能装备有限公司向商业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
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 亿元的保证担保,承担连带担保责任,担保期限为自本
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止。
同意对全资子公司新疆泰胜风能装备有限公司向商业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
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 亿元的保证担保,承担连带担保责任,担保期限为自本
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止。
此项议案以 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内容详见同日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刊载的《关于为全资
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公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 26,000 万元(涵盖原已审批通过的 13,000
万元额度)进行现金管理,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有效。
有效期内,公司根据资金投资计划,按不同期限组合购买理财产品,单个理财
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
此项议案以 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内容详见同日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刊载的《关于使用闲
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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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上海泰胜风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 年 12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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