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富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
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湖北富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
事,现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及财务资助的独立意见
基于烟农富邦经营发展的资金需要,本次为烟农富邦提供担保及财务资助事
项具有必要性,有利于烟农富邦业务的发展,且公司对烟农富邦的财务风险可控,
不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不损害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本次提供
担保及财务资助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本次审议事项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法规及规则要求。我们同意本次向烟农富邦提供
担保及财务资助额度不超过 2,600 万元。
2、关于发起设立富邦九州新兴产业并购基金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与九州证券有限公司发起设立富邦九州新兴产业并购基金,符合公
司发展战略和发展规划,一方面有利于本公司抓住行业发展的有利契机,通过产
业并购的方式积极稳健地推进外延式扩张,进一步完善本公司的产业布局;另一
方面有利于充分利用基金管理团队的专业投资经验和完善的风险控制体系,有效
规避投资整合过程中可能存在的潜在风险。公司本次发起设立产业并购基金,符
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投资使用本公司自有资金、不涉
及募集资金,不影响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不影响本公司的正常生产
经营活动。我们同意本次发起设立富邦九州新兴产业并购基金。
湖北富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许秀成、张慧德、陈继勇
2015 年 12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