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磁卡:关于子公司海南海卡有限公司有关《执行和解协议》的公告

来源:上交所 2015-12-30 13:15: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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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800 证券简称:天津磁卡 编号:临 15-043

天津环球磁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

海南海卡有限公司有关《执行和解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 本次承担还款金额:本金人民币 3000 万元,案件受理费

204,856.00 元

一、基本情况

我公司(以下简称“天津磁卡”)于 2015 年 11 月 20 日发布“关

于子公司海南海卡有限公司有关诉讼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 2015

年 11 月 21 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和《中国证券报》临 15-039 号

公告。

和解双方当事人:天津环球磁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海南海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于 2015 年 12 月 28 日在平等、

自愿、协商基础上,签订了《执行和解协议》。

二、执行和解协议的主要内容

鉴 于 乙 方 于 2013 年 12 月 20 日 向 甲 方 借 款 3000 万 元 ,

借 款 到 期 后 , 乙 方 未 能 如 期 还 款 。 甲 方 于 2015 年 6 月 起

诉 至 天 津 市 第 二 中 级 人 民 法 院 , 并 由 该 院 作 出 了 “(2015)

二 中 民 二 初 字 第 419 号 ”民 事 判 决 书 。现 经 甲 乙 双 方 协 商

一致,就执行和解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 一 )乙 方 承 诺 按 以 下 计 划 偿 还 借 款 本 金 3000 万 元 :

1、于 2015 年 12 月 30 日 前 偿 还 甲 方 借 款 本 金 1400 万

元;

2、于 2016 年 2 月 29 日 前 偿 还 甲 方 借 款 本 金 600 万 元 ;

3、于 2016 年 4 月 29 日 前 偿 还 甲 方 借 款 本 金 600 万 元 ;

4、于 2016 年 6 月 30 日 前 偿 还 甲 方 借 款 本 金 400 万 元 。

( 二 ) 乙方偿还全部本金后,甲方同意免除乙方借

款 利 息 ;若 乙 方 未 能 按 上 述 期 限 履 行 还 款 协 议 ,甲 方 有 权

按原判决向乙方追索全部剩余本息〈包括和解期间乙方

应 按 判 决 给 付 的 利 息 〉。

(三)甲方与乙方签订本协议后向法院申请执行和

解,诉讼费和执行费由乙方承担;乙方按期偿还全部借

款本金后, 由甲方向法院申请本案执行终结。

(四)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一式

叁 份 , 具 有 同 等 法 律 效 力 ,甲 乙 双 方 各 执 一 份 ,提 交 法

院一份。

(五)本协议生效后,非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任

何一方不得单方面修改或解除。

三、本协议的履行对公司本期利润的影响

在乙方按照《协议》约定履行还款义务后,无需再支付利息,不

会对公司本期财务数据审议产生影响,也不影响甲方对上市公司已有

的承诺。最终对公司利润的影响数据,以注册会计师年度审计确认后

的结果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天津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5)二中民二初字第

419 号

2、《执行和解协议》

特此公告。

天津环球磁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 年 12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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