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董事会
2015 年第 10 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审阅了公司董事会 2015 年第 10
次会议的有关议案,现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转让小火电关停容量指标的议案》。
公司对关联交易金额的预测合理,决策程序符合有关规定,
信息披露充分,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我们认可关联交易及
对其金额的预测,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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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董事
冯丽霞: 傅太平:
张亚斌: 易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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