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医药:关于甲磺酸普喹替尼片获得药物临床试验批件的公告

来源:上交所 2015-12-30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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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216 证券简称:浙江医药 公告编号:临 2015-036

浙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甲磺酸普喹替尼片获得药物临床试验批件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国家食品药品监督

管理总局(CFDA)核准签发的甲磺酸普喹替尼片(12.5mg,25mg,50mg)药物临

床试验批件(Ⅱ、Ⅲ期临床)。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临床试验批件的主要内容

(一)甲磺酸普喹替尼片 12.5mg

1、药物名称:甲磺酸普喹替尼片

2、批件号:2015L04773

3、剂型:片剂

4、规格:12.5mg(以 C17H15N7 计)

5、申请事项:新药补充申请

6、注册分类:化学药品第 1.1 类

7、申请人:浙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新昌制药厂

8、审批结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有关规定,经审查,

本品符合药品注册的有关要求,同意本品进行临床试验。

(二) 甲磺酸普喹替尼片 25mg

1、药物名称:甲磺酸普喹替尼片

2、批件号:2015L04771

3、剂型:片剂

4、规格:25mg(以 C17H15N7 计)

5、申请事项:新药补充申请

6、注册分类:化学药品第 1.1 类

7、申请人:浙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新昌制药厂

8、审批结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有关规定,经审查,

本品符合药品注册的有关要求,同意本品进行临床试验。

(三)甲磺酸普喹替尼片 50mg

1、药物名称:甲磺酸普喹替尼片

2、批件号:2015L04772

3、剂型:片剂

4、规格:50mg(以 C17H15N7 计)

5、申请事项:新药补充申请

6、注册分类:化学药品第 1.1 类

7、申请人:浙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新昌制药厂

8、审批结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有关规定,经审查,

本品符合药品注册的有关要求,同意本品进行临床试验。

根据上述批件要求,有关临床试验应当在批准之日起 3 年内实施。逾期未实

施的,批件自行废止。

二、该新药研发情况

甲磺酸普喹替尼片是应用现代靶向药物筛选机理,从天然产物中筛选得到的

单体化合物,具有广谱的抗肿瘤作用,且副作用较小。该药品为公司独立研制且

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及 PCT 专利的抗肿瘤 1.1 类创新药,目前尚无同类药品在国内

外上市。

该药品于 2007 年 10 月 4 日获得 CFDAⅠ期临床试验批件,目前已完成Ⅰ期

临床试验,接下来公司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该药品的Ⅱ、Ⅲ期临床研究,拟

定适应症为复发难治的淋巴瘤及白血病(AML)。截止本报告披露日,公司甲磺酸

普喹替尼片研发项目已累计投入研发费用 4648 万元。

新药研发是项长期工作,临床试验进度及结果均存在诸多不确定因素,公司

将根据相关规定,及时披露药品研发的后续进展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

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12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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