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39 证券简称:美康生物 公告编号:2015-064
宁波美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波美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美康生物”)第二
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 2015 年 12 月 29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15 年 12 月 24 日以邮件、传真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应到董事 5 人,实
到董事 5 人,会议由董事长邹炳德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宁波美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合法有效。
经与会董事审议与表决,本次会议决议如下:
一、审议并一致通过《关于设立安徽美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的议案》
公司拟与合肥华浦医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肥华浦”)共同在安徽省合
肥市设立一家新公司,名称暂定为:安徽美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
徽美康”),拟以安徽美康为平台,在安徽省及国内其它省份持续拓展区域医学检
验中心项目。安徽美康的注册资本拟为人民币 5,100 万元,由公司认缴人民币
2,601 万元,占注册资本总额的 51%;合肥华浦认缴人民币 2,499 万元,占注册
资本总额的 49%。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并一致通过《关于设立内蒙古美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的议案》
公司拟与刘杰先生等人在内蒙古设立一家新公司,名称暂定为:内蒙古美康
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内蒙古美康”),目的是与公司配合在内蒙古开展
体外诊断业务。内蒙古美康的注册资本拟为人民币 700 万元,由公司认缴人民币
357 万元,占注册资本总额的 51%;刘杰先生认缴人民币 85.75 万元,占注册资
本总额的 12.25%;叶仕海先生认缴人民币 85.75 万元,占注册资本总额的 12.25%;
吴义良先生认缴人民币 85.75 万元,占注册资本总额的 12.25%;余壮立先生认
缴人民币 85.75 万元,占注册资本总额的 12.25%。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宁波美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 年 12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