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63 证券简称:*ST 闽能 公告编号:2015-073
中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
议于 2015 年 12 月 24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和材料,2015 年 12 月 28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 9 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 9 人,
会议由董事长张骏先生主持,会议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通讯表决方式,逐项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 2015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意见,会议同意公司继续聘请福建华兴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5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负责公司财务报告
审计、验证及其他相关的咨询服务等业务,年审计费用(含子公司和专项报告)
为人民币 48 万元,聘期一年。
此项议案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同意 9 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 100%,
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 2015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意见,会议同意公司继续聘请福建华兴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5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年内部控制审
计费用(含子公司)为人民币 20 万元,聘期一年。
此项议案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同意 9 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 100%,
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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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召开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决定于 2016 年 1 月 19 日 14:30 在福州市五四路 210 号国际大厦
22 层第一会议室召开公司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将采
取 现 场 投 票 与 网 络 投 票 相 结 合 的 方 式 。( 详 见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http://www.sse.com.cn《中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5-075)。
此项议案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同意 9 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 100%,
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上网公告附件
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继续聘请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5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中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12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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