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光学:关于与凤凰光学控股有限公司签署无偿使用商标许可合同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来源:上交所 2015-12-29 01:2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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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071 证券简称:*ST 光学 公告编号:2015-077

凤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凤凰光学控股有限公司签署无偿使用商标

许可合同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内容:凤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凤凰光学控

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凤凰控股”)签署《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凤凰控股将商

标注册号为 1650526、1650527、1650528 的“凤凰光学”商标授权本公司及其任

何子公司无偿使用。

关联关系:凤凰控股持有凤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39.46%股权,是本公司

直接控股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凤凰控股与

本公司存在关联关系。

本次交易无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整合资源,配合本公司开创光学产品的国内外市场,凤凰光学控股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凤凰控股”)与本公司签署《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将商标注册

号为 1650526、1650527、1650528 的“凤凰光学”商标授权本公司及其任何子公

司无偿使用,许可方式为独占许可,商标许可使用的期限自凤凰光学控股有限公

司取得以上三个商标所有权之日起至 2021 年 10 月 13 日止。

凤凰控股持有凤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39.46%股权,是本公司直接控股股东。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凤凰控股与本公司存在关联

关系。

本公司于 2015 年 12 月 27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以 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该项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刘翔先生、史

锋先生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该项关联交易进行审核后,表示同意,并发表

了独立意见。

二、关联方介绍

1、关联方基本情况介绍

名称 凤凰光学控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肖锋

企业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成立日期 2000 年 12 月 28 日

注册地(主要办公地点) 江西省上饶市凤凰西大道 197 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6110071658390X6

注册资本 56016.31 万元

主要经营业务 光电子信息产品的研制、开发、销售及服务,照相器材、

光学仪器仪表、影视设备的研制、开发、销售及修理,对

光学行业及高新技术产品的投资(以上项目国家有专项规

定的除外)

2、凤凰控股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指标

财务指标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9 月 30 日

资产总额 138831.14 188373.81

负债总额 91507.71 106917.38

净资产 47323.43 81456.43

营业收入 102276.57 63554.37

净利润 -18577.54 -4287.22

是否经审计 是 否

审计机构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 /

3、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中电海康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凤凰光学控股有限公司 100%股权。

4、本公司相对控股股东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保持独立

完整。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交易的名称和类别:签订商标许可使用合同

凤凰控股许可本公司及其任何子公司无偿使用的商标如下:

类别 注册号 注册日期 商标标识 适用范围 截止有

效期限

照相机(摄影),照

9 1650526 2001-10-14 2021-10-13

相机用三角架,闪光

灯(摄影),光学镜

头,光学品

照相机(摄影),照

9 1650527 2001-10-14 2021-10-13

相机用三角架,闪光

灯(摄影),光学镜

头,光学品

照相机(摄影),照

9 1650528 2001-10-14 2021-10-13

相机用三角架,闪光

灯(摄影),光学镜

头,光学品

四、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履约安排

凤凰控股与本公司于 2015 年 12 月 28 日签署了《商标使用许可合同》。

(一)商标许可合同主要条款如下。

1、交易双方:凤凰控股(甲方)、本公司(乙方)

2、交易目的:商标使用许可

3、许可使用商标注册证号为1650526、1650527、1650528。

4、许可范围:甲方将上述商标授权许可乙方(包括纳入乙方合并报表范围

内的、被乙方控股或实际控制的公司)在有效期内对其产品的开发、生产、销售

等领域中无偿使用。乙方许可其合并报表范围外的参股公司使用凤凰商标需取得

甲方同意。

5、甲方许可乙方使用商标的形式为:在全球范围行业内独占许可使用以上

三个商标标识范围内约定适用的凤凰商标,但凤凰商标在某些境外国家和地区已

由凤凰控股以外的其他主体注册的除外。若乙方在今后的生产经营中,扩大商标

适用范围的,甲方将根据乙方的需要,采取其他商标授权使用许可方式。

6、许可使用期限:商标许可使用的期限自凤凰光学控股有限公司取得以上

三个商标所有权之日起至2021年10月13日止。

甲、乙方应在商标许可合同到期前两个月,就是否继续授权使用商标进行协

商,到期继续使用重新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并续费备案,不续签合同的则

自行终止。

(二)许可使用费的定价依据

为支持公司经营发展,双方协商确定许可使用费为无偿。

凤凰光学控股有限公司于 2015 年 11 月 27 日取得上述商标的所有权。

五、该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是基于本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对本公司在业务领域的拓展将

起到积极推动作用,没有损害公司利益,对公司独立性、主营业务没有影响。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进行了认真审核后发表独立意见如下:本次关

联交易基于公司及其子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对公司及其子公司在业务领域的拓展

将起到积极推动作用,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也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

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平、公正的原则,因此我们同意将此项议案提交公司第七届

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公司董事会在审议公司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刘翔先生、

史锋先生回避表决,本议案的审议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

章程》的规定。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不存在任何争议或纠纷,本次关联

交易为关联方无偿许可公司及其子公司使用其注册商标,符合公司及其子公司实

际需要,有利于公司及其子公司经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我们同意本项关联交易的实施。

七、备查文件目录

1、凤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商标许可合同》

3、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凤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12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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