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山股份: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之发行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

来源:上交所 2015-12-29 02:1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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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396 证券简称:金山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15-045 号

沈阳金山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之

发行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发行数量及价格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 股)

发行数量:604,042,431 股

发行价格:4.73 元/股

发行对象认购的数量和限售时间

本次交易的发行股份数量总数为 604,042,431 股,占发行后总股

本的 41.02%,其中向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电能源”)

发行 308,061,649 股,向辽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

简称“辽宁能源”)发行 295,980,782 股。

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如本次发行价格因上市公司出现派

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做相应调整时,发行

数量亦将作相应调整。

华电能源通过本次重组取得的股份,自登记至华电能源名下并在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

次交易完成后 6 个月内如上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

于本次交易的股份发行价格,或者交易完成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

本次交易的股份发行价格,华电能源因本次交易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

的锁定期在原有锁定期的基础上自动延长 6 个月。上述股票锁定期限

届满后,华电能源所持上述金山股份的股票交易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

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辽宁能源通过本次重组取得的股份,自登记至辽宁能源名下并在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上

述股票锁定期限届满后,辽宁能源所持上述金山股份的股票交易按照

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本次发行结束后,由于公司送红股、转增股本等原因增持的公司

股份,亦应遵守上述约定。

若交易对方所认购股份的锁定期与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

见不相符,公司及交易对方将根据相关证券监管机构的监管意见进行

相应调整。

预计上市时间

本次发行的新增股份已于 2015 年 12 月 24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股份登记手续。本次发行新增股份限

售期自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开始计算。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在其限售期

满的次一交易日可上市交易。

资产过户情况

1、标的资产的过户情况

辽宁华电铁岭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铁岭公司”)依法就本

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过户事宜履行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铁岭市工商

行政管理局于 2015 年 12 月 21 日核准了铁岭公司的股东变更,并签

发了新的营业执照。铁岭公司原股东华电能源、辽宁能源变更为金山

股份。金山股份与交易对方完成了股权过户事宜,相关工商变更登记

手续已办理完毕。

2、验资情况

瑞华会计于 2015 年 12 月 21 日出具了瑞华验资[2015]01390020

号验资报告,经其审验认为:截至 2015 年 12 月 21 日止,铁岭公司

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华电能源及辽宁能源已将其所持的铁岭公司

100% 股 权 过 户 至 金 山 股 份 , 公 司 本 次 增 资 后 注 册 资 本 变 更 为

1,472,706,817.00 元。

一、本次发行情况

(一)本次交易的决策及批准过程

1、2014 年 12 月 9 日,华电能源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参与认购金山股份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

2、2014 年 12 月 9 日,辽宁能源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参与认购金

山股份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

3、2014 年 12 月 9 日,金山股份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相关议案;

4、2014 年 12 月 15 日,辽宁省国资委出具《关于同意能源集团

参与金山股份资产重组有关问题的批复》(辽国资产权[2014]158 号);

5、2014 年 12 月 21 日,国务院国资委出具《关于沈阳金山能源

股份有限公司资产重组有关问题的批复》(国资产权[2014]1178 号),

同意金山股份本次重大资产重组;

6、2014 年 12 月 26 日,华电能源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参与认购金

山股份非公开发行的相关议案;

7、2014 年 12 月 26 日,金山股份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重大资

产重组方案,批准华电集团免于以要约方式增持股份。

8、2015 年 12 月 14 日,中国证监会出具《关于核准沈阳金山能

源股份有限公司向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批

复》(证监许可【2015】2918 号),批准本次交易。

(二)本次发行情况

1、发行数量及价格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 股)

发行数量:604,042,431 股

发行价格:4.73 元/股

2、发行对象认购的数量和限售时间

本次交易的发行股份数量总数为 604,042,431 股,占发行后总股

本的 41.02%,其中向华电能源发行 308,061,649 股,向辽宁能源发行

295,980,782 股。

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如本次发行价格因上市公司出现派

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做相应调整时,发行

数量亦将作相应调整。

华电能源通过本次重组取得的股份,自登记至华电能源名下并在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

次交易完成后 6 个月内如上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

于本次交易的股份发行价格,或者交易完成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

本次交易的股份发行价格,华电能源因本次交易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

的锁定期在原有锁定期的基础上自动延长 6 个月。上述股票锁定期限

届满后,华电能源所持上述金山股份的股票交易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

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辽宁能源通过本次重组取得的股份,自登记至辽宁能源名下并在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上

述股票锁定期限届满后,辽宁能源所持上述金山股份的股票交易按照

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本次发行结束后,由于公司送红股、转增股本等原因增持的公司

股份,亦应遵守上述约定。

若交易对方所认购股份的锁定期与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

见不相符,公司及交易对方将根据相关证券监管机构的监管意见进行

相应调整。

(三)验资和股份登记情况

瑞华会计于 2015 年 12 月 21 日出具了瑞华验资[2015]01390020

号验资报告,经其审验认为:截至 2015 年 12 月 21 日止,铁岭公司

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华电能源及辽宁能源已将其所持的铁岭公司

100% 股 权 过 户 至 金 山 股 份 , 公 司 本 次 增 资 后 注 册 资 本 变 更 为

1,472,706,817.00 元。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于 2015 年 12 月 24

日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本公司已于 2015 年 12 月 24 日完成

了非公开发行新股的证券变更登记事宜。

(四)标的资产过户情况

铁岭公司依法就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过户事宜履行了工商变

更登记手续,铁岭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于 2015 年 12 月 21 日核准了铁

岭公司的股东变更,并签发了新的营业执照。铁岭公司原股东华电能

源、辽宁能源变更为金山股份。金山股份与交易对方完成了股权过户

事宜,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

(五)中介机构意见

1、独立财务顾问结论性意见

独立财务顾问申万宏源承销保荐公司认为:金山股份本次交易已

获得的批准和核准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按照

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截至本核查意见出

具日,本次交易所涉及的资产过户手续已经办理完毕,金山股份已合

法取得标的资产的所有权,上市公司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就本次发行

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办理了相关手续。本次重组中相关各方签署

的协议和承诺,对于协议或承诺尚未到期的,需继续履行。上述后续

事项办理不存在实质性障碍,对上市公司不构成重大风险。

2、法律顾问结论性意见

法律顾问金诚同达认为:金山股份本次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交易所涉及的标的资产已经合法过户

至金山股份名下,金山股份本次交易发行的股份已经完成股份登记手

续。同时,金山股份尚需就本次股份发行办理注册资本变更登记等手

续,本次交易中相关各方签署的协议和承诺,对于协议或承诺尚未到

期的,需继续履行,上述后续事项办理不存在实质性的法律障碍。

二、发行结果及对象简介

(一)本次发行结果

1、本次股票发行的对象、各机构认购的数量、认购股份的限售

本次交易的发行股份数量总数为 604,042,431 股,占发行后总股

本的 41.02%,其中向华电能源发行 308,061,649 股,向辽宁能源发行

295,980,782 股。发行价格为 4.73 元/股。

限售期情况详见本公告“一、本次发行情况”之“(二)本次发

行情况”之“2、发行对象认购的数量和限售时间”。

2、认购股份预计上市时间

本次发行的新增股份已于 2015 年 12 月 24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股份登记手续。本次发行新增股份限

售期自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开始计算。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在其限售期

满的次一交易日可上市交易。

(二)发行对象基本情况

1、华电能源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 股份有限公司(中外合资、上市)(外资比

例小于25%)

住所: 黑龙江哈尔滨市南岗区高新技术开发区19

号楼B座

办公地点: 黑龙江哈尔滨市南岗区高新技术开发区19

号楼B座

法定代表人: 霍利

注册资本: 196,667.5153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 1993年2月2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 230000400002692

册号:

经营范围: 建设、经营、维修电厂;生产销售电力、热

力,电力行业的技术服务、技术咨询;电力

仪器、仪表及零部件的生产销售;煤炭生产

与销售;粉煤灰、石膏、硫酸铵、石灰石及

其制品的加工与销售;新型建筑材料的生

产、加工与销售;房产、土地及设备租赁;

开发、生产、销售保温管道;大气污染治理,

固体废物污染治理;工程和技术研究与试验

发展;施工总承包。

(2) 历史沿革

公司设立

华电能源前身黑龙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 1993 年 2 月 2

日,由黑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黑龙江省电力开发公司、原中国人民

建设银行黑龙江省信托投资公司及原黑龙江省华能发电公司等四家

单位共同发起设立,是黑龙江省政府和原电力工业部首批股份制试点

企业之一。

1996年4月发行境内上市外资股(B股)

1996 年 4 月,华电能源经上海市证券管理办公室核发的《关于

同意黑龙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发行境内上市外资股(B 股)10000 万

股的批复》(沪证办[1996]051 号)文件批准,向境外投资者公开发行

境内上市外资股(B 股)共 10,000 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

发行价为 2.03 元/股,共募集资金 20,300 万元。本次发行完成后,华

电能源的总股本增加至 30,177.44 万股,注册资本增至 30,177.44 万元。

1996 年 4 月 22 日,境内上市外资股(B 股)上市申请经上交所上证

上[96]第(015)号文件审核批准,在上交所挂牌交易,股票简称为

龙电 B 股,证券代码为 900937。

③1996年7月发行A股并上市

1996 年 6 月,华电能源经中国证监会核发的《关于黑龙江电力

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发审字[1996]85 号)

批准,向境内投资者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003 万股,每

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发行价 5.88 元/股,共募集资金 5,897.64 万元,

华电能源注册资本增至 31,180.44 万元。1996 年 7 月 1 日,华电能源

该次发行的 1,003 万股 A 股,与原定向募集的 2,997 万股内部职工股,

共计 4,000 万股在上交所上市交易,股票简称:龙电股份,股票代码:

600726。

1996 年 10 月 3 日,华电能源经国家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核发的

《关于黑龙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转为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

([1996]外经贸资二函字第 540 号)予以批准,转为中外合资股份有

限公司,并于 1996 年 10 月 28 日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变更登记核

准。

④1997年6月,第一次增发B股

1997 年 6 月,华电能源经中国证监会核发的《关于同意黑龙江

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增发 8000 万股境内上市外资股的批复》(证委发

[1997]29 号文)和上海市证券管理办公室核发的《关于同意黑龙江电

力股份有限公司增发境内上市外资股 8000 万股的批复》(沪证市

[1997]018 号)文件批准,向境外投资者增发 B 股 8,000 万股,每股

面值人民币 1.00 元,发行价美元 0.838 元/股,以当日上午收市美元

兑人民币中间价 8.2928 计算,折合人民币 6.95 元/股,共募集美元 6,704

万元,折合人民币 55,594.93 万元。本次增发完成后,华电能源总股

本增加至 39,180.44 万股,注册资本增至 39,180.44 万元。

⑤1998年5月,第一次送股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1998 年 5 月,华电能源召开 1997 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

以 1997 年末股本总数 39,180.44 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送

2 股,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3 股的方案。共计送红股

7,836.09 万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11,754.13 万股。该次方案实施

后,华电能源股份总数增至 58,770.66 万股,注册资本增至 58,770.66

万元。

⑥2000年9月,换股吸收合并华源电力

2000 年 9 月,华电能源经中国证监会核发的《关于黑龙江电力

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定向发行股票吸收合并黑龙江华源电力(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的批复》(证监公司字[2000]85 号)予以批准,采取吸收

合并的方式,向黑龙江华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定向

增发人民币普通股 6,808.40 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按 1.5:1

的换股比例(即每 1.5 股华源电力股票换取 1 股华电能源股票),换

取其持有的华源电力的全部股份。合并后,华源电力的全部资产、负

债、所有者权益由华电能源依照《合并协议书》的规定承继,华源电

力法人资格注销。该次定向增发后,华电能源股份总数增至 65,579.06

万股,注册资本增至 65,579.06 万元。

⑦2000年11月,第一次增发A股

2000 年 11 月,华电能源经中国证监会核发的《关于核准黑龙江

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增发股票的通知》(证监公司字[2000]198 号)

予以批准,向境内投资者增发 4,500 万股 A 股,其中上网发行和向老

股东配售 2,300 万股,网下向机构投资者配售 2,200 万股,每股面值

人民币 1.00 元,发行价 15.30 元/股,共募集资金人民币 68,850 万元。

该次增发完成后,华电能源股份总数增至 70,079.06 万股,注册资本

增至 70,079.06 万元。

⑧2001年,第二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001 年 3 月,华电能源召开 2000 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

以 2000 年末股本总数 70,079.06 万股为基数,每 10 股转增 6 股的方

案。华电能源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共计 42,047.44 万股。该次方案实

施 后,华 电能源股 份总数 增至 112,126.50 万 股,注册 资本增 至

112,126.50 万元。

⑨2003年至2007年,第一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

2003 年 6 月,华电能源经中国证监会核发的《关于核准黑龙江

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通知》(证监发行字

[2003]53 号)予以核准,以票面金额人民币 100 元平价向境内公众发

行 800 万张可转债,发行总额为 80,000 万元,年利率 1.5%,转债期

限为 5 年,2003 年 6 月 18 日在上交所上市交易。2003 年 12 月 3 日,

华电能源之可转债进入转股期,截至 2007 年 12 月 31 日,累计转股

数为 24,780.06 万股,华电能源已将剩余 1,210.40 万元未转股的可转

债全部赎回。至此,华电能源股份总数增至 136,906.56 万股(其中含

191 股 A 股及 2 股 B 股,为华电能源之前年度送股及公积金转增股本

的余股调整)。

⑩2006年,股权分置改革

2006 年 8 月 21 日华电能源召开了股改 A 股市场相关股东会议,

审议了华电能源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此方案为华电能源全体非流通股

股东以向全体 A 股流通股股东送股作为本次股权分置改革的对价安

排,本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 A 股流通股股东每 10 股

获送 3.2 股。

2009年,向华电集团非公开发行股份

华电能源于 2008 年 12 月 12 日召开了六届七次董事会,审议通

过了非公开发行预案等一系列议案,华电集团以不超过 15 亿元资金

认购华电能源发行的 A 股股票,将发行价格锁定为 2.51 元/股,并获

得国务院国资委的同意。2009 年 1 月 16 日召开了华电能源 2009 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非公开发行方案等议案获得 90%以上赞成率高

票通过。9 月 14 日经证监会发审会审核,华电能源非公开发行 A 股

的申请获得有条件审核通过。2009 年 11 月 20 日,中国证监会印发

了《关于核准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

许可[2009]1203 号),核准了华电能源本次非公开发行。11 月 25 日,

中国证监会印发了《关于中国华电集团公司公告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

司收购报告书并豁免其要约收购义务的批复》(证监许可[2009]1204

号),该批复对公告华电能源收购报告书无异议,并豁免华电集团的

要约收购义务。12 月 7 日,华电集团按照股份认购协议约定,以 2.5

元/股的价格认购华电能源非公开发行股份 597,609,561 股。本次发行

完 成 后 , 华 电 集 团 对 华 电 能 源 的 持 股 数 由 21,648.51 万 股 增 至

88,112.656 万股,持股比例由 20.71%上升至 44.80%。华电能源总股

本增至 196,667.52 万股。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华电能源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上市公

司,不存在根据法律法规及其公司章程规定需予终止的情形,具有本

次交易的主体资格。

2、辽宁能源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辽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住所: 沈阳市沈河区青年大街106号

办公地点: 沈阳市沈河区青年大街106号

法定代表人: 郭洪波

注册资本: 450,000万元

成立日期: 1993年4月20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 210000004941815

册号:

经营范围: 投资开发能源(火电、热电、可再生能源)、

基础设施、高新科技项目与节能环保项目,

装备制造、设备销售。

(2)历史沿革

辽宁能源设立

辽宁能源前身为辽宁省能源开发公司,其系经 1985 年 3 月 19 日

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成立辽宁省能源开发公司的批复》(辽政

办[85]14 号)批准成立的隶属于辽宁省计划经济委员会的全民所有制

企业。其成立时注册资金为 16,298 万元人民币。

名称变更及注册资金变化

根据辽宁省人民政府 1990 年 2 月 13 日《关于成立辽宁能源总公

司的通知》(辽政发[1990]7 号),辽宁省能源开发公司更名为辽宁能

源总公司,并成为直接隶属于辽宁省人民政府的全民所有制企业。其

更名后实有资本金变更为 77,723 万元人民币(其中固定资金为 7,423

万元人民币,流动资金为 70,300 万元人民币)。

1990 年 2 月 24 日,其名称变更获得辽宁省工商局核准。

③增加注册资金

1993 年 4 月 19 日,经辽宁省计划经济委员会批准并经辽宁省国

有资产管理局审核,辽宁能源注册资金变更为人民币 147,981 万元(其

中固定资金 9,551 万元,流动资金 138,430 万元)。

1997 年 12 月 9 日,经辽宁省计划经济委员会批准,辽宁能源注

册资金变更为 265,000 万元。

1997 年 12 月 8 日,辽宁顺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辽顺会内验【1997】

25 号《验资报告》,验证:辽宁能源增加投入资本 117,090 万元,变

更后注册资金 265,000 万元。

④公司制改建

2003 年 9 月 17 日,根据辽宁省国资委《关于调整辽宁创业(集

团)有限责任公司和辽宁能源总公司管理体制的批复》(辽国资办发

[2003]112 号),辽宁能源总公司改制为辽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

任公司,辽宁省国资委行使出资人权利。改制后辽宁能源注册资本为

26.5 亿元人民币。

2003 年 10 月 13 日,辽宁中宜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辽宁

中宜验字(2003)第 013 号《验资报告》,验证,截止 2003 年 10 月

13 日,辽宁能源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265,000 万元。辽宁省工商局核准

辽宁能源总公司改制为辽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⑤增加注册资本

2006 年 12 月 21 日,根据辽宁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

辽国资经营【2006】305 号文件,同意辽宁能源通过转增注册资本的

方式将注册资本金由 26.5 亿元调增至 45 亿元。

2006 年 12 月 25 日,辽宁中宜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辽宁

中宜验字(2006)第 029 号《验资报告》,验证,截止 2006 年 12 月

25 日,辽宁能源将资本公积 145,000 万元、未分配利润 40,000 万元

合计 185,000 万元转为实收资本。截止 2006 年 12 月 25 日,辽宁能

源变更后的注册资本实收金额为 450,000 万元。辽宁省工商局核准辽

宁能源的前述注册资本变更登记申请。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辽宁能源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

任公司,不存在根据法律、法规及其公司章程规定需予终止的情形,

具有本次交易的主体资格。

三、本次发行前后上市公司前十大股东变化情况

(一)本次发行前(截至 2015 年 9 月 30 日),上市公司前十大

股东持股情况

序 持股数量 比例

股东名称

号 (股) (%)

序 持股数量 比例

股东名称

号 (股) (%)

1 丹东东方新能源有限公司 171,081,452 19.69

2 丹东东辰经贸有限公司 87,774,596 10.10

3 深圳市联信投资有限公司 61,834,138 7.12

4 德融投资有限公司 5,259,301 0.61

5 罗春娟 5,020,540 0.58

6 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4,076,300 0.47

7 张应霞 2,682,900 0.31

8 张彬贤 2,600,000 0.30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易方达

9 2,215,203 0.26

并购重组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10 周红 1,560,000 0.18

(二)新增股份登记到账后(截至 2015 年 12 月 24 日)公司前

十大股东情况

序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比例

号 (股) (%)

1 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308,061,649 20.92

2 辽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95,980,782 20.10

3 丹东东方新能源有限公司 171,081,452 11.62

4 丹东东辰经贸有限公司 87,774,596 5.96

5 深圳市联信投资有限公司 61,834,138 4.20

6 罗春娟 4,334,740 0.29

7 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4,076,300 0.28

8 德融投资有限公司 2,789,821 0.19

9 张应霞 2,682,900 0.18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易方达并

10 2,175,162 0.15

购重组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三)本次发行对公司控制权的影响

本次发行后,公司第一大股东变更为华电能源,华电集团将间接

持有公司 38.50%股权,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四、本次发行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化

本次交易前公司的总股本为 868,664,386 股。本次交易,公司拟

发行股份 604,042,431 股,据此计算本次交易前后公司的股本结构变

化如下:

类别 变更前 变更数 变更后

无限售流通股 812,800,000 - 812,800,000

限售流通股 55,864,386 604,042,431 659,906,817

合计 868,664,386 604,042,431 1,472,706,817

五、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对公司主营业务的影响

公司是集火力发电、风力发电、供热和供汽为一体的综合性的能

源企业,核心业务为发电。公司产品以电力为主,热力为辅。本次交

易对公司主营业务范围没有影响。

本次交易完成后,金山股份装机规模将实现大幅增长。截至本报

告书出具日,金山股份控制的装机容量为 290.03 万千瓦,标的公司

装机容量为 240 万千瓦。本次交易完成后,金山股份控制的装机容量

由 290.03 万千瓦提升至 530.03 万千瓦,增加比例约为 82.75%。

(二)财务状况及盈利能力的影响

1、资产规模、构成变化分析

单位:万元

2015.8.31 2014.12.31

资产项目

实际数 备考数 实际数 备考数

流动资产合计 159,685.35 244,270.76 125,337.13 183,286.01

非流动资产合

1,386,124.94 1,844,440.98 1,375,743.75 1,867,487.18

资产总计 1,545,810.29 2,088,711.74 1,501,080.88 2,050,773.19

本次交易完成后,随着资产注入上市公司,将使公司总资产自

2014 年末的 1,501,080.88 万元上升至 2,050,773.19 万元,增幅为

36.62%。其中,流动资产由 125,337.13 万元上升至 183,286.01 万元,

增幅为 46.23%;非流动资产由 1,374,635.78 万元上升至 1,867,487.18

万元,增幅为 35.85%。2015 年 8 月末公司的总资产将至 1,545,810.29

上升至 2,088,711.74 万元,增幅为 35.12%。其中,流 动资产由

159,685.35 万元上升至 244,270.76 万元,增幅为 52.97%;非流动资产

由 1,386,124.94 万元上升至 1,844,440.98 万元,增幅为 33.06%。公司

总资产大幅增长的原因是因为此次交易完成后,铁岭公司将作为子公

司纳入上市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导致总资产规模扩张。

本次交易完成后,2014 年末,公司流动资产占总资产比例将由

8.35%升至 8.94%,非流动资产占总资产比例将由 91.65%下降至

91.06%;2015 年 8 月末,公司流动资产占总资产比例将由 10.33%升

至 11.69%,非流动资产占总资产比例将由 89.67%下降至 88.31%。流

动资产比例有所上升,非流动资产比例相应降低。

2、对公司负债总额和结构的影响

单位:万元

2015.8.31 2014.12.31

负债项目

实际数 备考数 实际数 备考数

流动负债合计 532,664.93 649,840.47 498,532.54 618,341.09

非流动负债合

702,408.33 979,256.66 705,737.69 1,010,167.72

负债合计 1,235,073.26 1,629,097.13 1,204,270.23 1,628,508.80

本次交易完成后,2014 年末,公司总负债将由 1,204,270.23 万元

上升至 1,628,508.80 万元,增幅为 35.23%。其中,流动负债由

498,532.54 万元上升至 618,341.09 万元,增幅为 24.03%;非流动负债

由 705,737.69 万元上升至 1,010,167.72 万元,增幅为 43.14%。2015

年 8 月末,公司总负债将由 1,235,073.26 万元上升至 1,629,097.13 万

元,增幅为 31.90%。其中,流动负债由 532,664.93 万元上升至

649,840.47 万元,增幅为 22.00%;非流动负债由 702,408.33 万元上升

至 979,256.66 万元,增幅为 39.41%。

本次交易完成后,2014 年末,公司流动负债占总负债比例将由

41.40%降至 37.97%,非流动负债占总负债比例将由 58.60%上升至

62.03%;2015 年 8 月末,公司流动负债占总负债比例将由 43.13%降

至 39.89%,非流动负债占总负债比例将由 56.87%上升至 60.11%。流

动负债比例有所降低,非流动负债比例相应上升。

3、对公司偿债能力的影响

2015.8.31 2014.12.31

项目

实际数 备考数 实际数 备考数

资产负债率 79.90% 78.00% 80.23% 79.41%

流动比率 0.30 0.38 0.25 0.30

速动比率 0.27 0.34 0.20 0.25

本次交易完成后,2014 年末,公司资产负债率将由 80.23%下降

至 79.41%,流动比率将由 0.25 上升至 0.30,速动比率将由 0.20 上升

至 0.25;2015 年 8 月末,公司资产负债率将由 79.90%下降至 78.00%,

流动比率将由 0.30 上升至 0.38,速动比率将由 0.27 上升至 0.34。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资产负债率将有所下降,流动比率、速动

比率有所提升,公司偿债能力有所增强。

4、对盈利能力的影响

本次交易完成后,2014 年度,公司营业收入将由 461,234.33 万

元上升至 773,854.30 万元,增幅为 67.78%;毛利将由 137,019.59 万

元上升至 210,605.74 万元,增幅为 53.70%。2015 年 1-8 月,公司营

业收入将由 279,368.90 万元上升至 497,943.49 万元,增幅为 78.24%;

毛利将由 84,663.30 万元上升至 139,523.26 万元,增幅为 64.80%。由

上可知,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营业收入与毛利总额将大幅增长。

本次交易完成后,2014 年度,公司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

润将由 27,696.03 万元上升至 63,457.64 万元,增幅为 129.12%;2015

年 1-8 月,公司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将由 11,725.82 万元上

升至 35,946.45 万元,增幅为 206.56%。由上可知,本次交易完成后,

公司净利润水平将显著提升。

本次交易完成后,2014 年度,公司全面摊薄净资产收益率将由

15.48%上升至 19.35%;2015 年 1-8 月,公司全面摊薄净资产收益率

将由 7.61%上升至 10.41%。由上可知,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盈利

能力将有所增强。

(三)调整前后公司最近一年及一期的每股收益变化情况

本次交易完成后,2014 年度,公司基本每股收益将由 0.32 元/股

上升至 0.43 元/股;2015 年 1-8 月,公司基本每股收益将由 0.13 元/

股上升至 0.25 元/股。

(四)公司治理的变动

本次交易前,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

规和中国证监会有关公司治理规范性文件,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法

人治理结构,并坚持规范运作,不断提高公司治理水平。本次交易完

成后,公司仍将继续坚持规范运作,不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控

制体系,保持独立运营的经营机制,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

权益。金山股份拟对董事会进行换届改选,金山股份董事会拟设定为

9 名董事,华电集团拟推荐 3 名董事,华电能源拟推荐 1 名董事,辽

宁能源拟推荐 1 名董事,深圳市联信投资有限公司拟推荐 1 名董事,

独立董事 3 名。

六、本次新增股份发行上市相关机构

(一)独立财务顾问

名称: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 赵玉华

住所: 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

358号大成国际大厦20楼2004室

联系电话: 021-33389888

传真: 021-54047982

项目主办人: 黄晓彦、张明正

项目协办人: 胡磊

项目经办人员: 杭航、王哲、徐欢云、刘之航

(二)法律顾问

名称: 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

负责人: 贺宝银

住所: 中国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大

厦10层

联系电话: 010-57068585

传真: 010-65263519

经办律师: 朱娜、赵曦

(三)审计机构

名称: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 杨剑涛,顾仁荣

住所: 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2号楼4层

联系电话: 010-88095588

传真: 010-88091190

经办注册会计师: 张琴、郭涛

(四)资产评估机构

名称: 北京中同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季珉

北京市东城区永定门西滨河路8号院中海地

住所:

产广场西塔3层

联系电话: 010-68090001

传真: 010-68090099

经办注册评估师: 贾瑞东、王增帅

七、上网公告附件

1、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沈阳金山能源股份

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实施情况之独立财务顾问核

查意见;

2、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沈阳金山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

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之实施情况的法律意见书;

3、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瑞华验字

[2015]01390020 号《验资报告》。

特此公告

沈阳金山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 O 一五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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