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90 证券简称:天华超净 公告编号:2015-077
苏州天华超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预披露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5 年 12 月 28 日,苏州天华超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
股股东裴振华先生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关于 201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提议及承
诺》,为了充分保护广大投资者利益,保证信息披露的公平性,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
下:
一、公司控股股东关于公司 201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提议和承诺
1、结合公司当前的股本规模、稳健的经营状况、未来良好的发展前景以及业务
发展需要,充分考虑广大投资者的合理诉求,为积极回报股东,在符合利润分配原
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控股股东裴振华先生提议公司
201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按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2.00 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
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15 股。
2、公司控股股东裴振华先生承诺在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上述 2015 年度
利润分配预案时投赞成票。
二、董事会对于上述 201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意见及确认
公司董事会接到控股股东裴振华先生提交的《关于 201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提
议及承诺》后,公司董事长裴振华先生、董事容建芬女士、董事吴军先生 3 名董事
(超过公司董事会成员总数的 1/2)对上述预案进行了讨论。经过讨论研究,一致
认为:
控股股东裴振华先生向公司董事会提议的 201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在保证公
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综合考虑公司目前稳健的经营情况以及良好的发
展前景,结合公司的业务发展需要等因素而提出,有利于与全体股东分享公司成长
的经营成果,有助于增加公司股票的流动性,与公司成长性相符,实施上述预案不
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良影响,上述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
《公司章程》中对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以上董事均书面确认,在公司董事会审议上述利润分配相关议案时投赞成票。
三、本次分配预案预披露公告日前后 6 个月,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董事、
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减持情况和意向
截至本分配预案预披露公告日前 6 个月,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
及高级管理人员未减持公司股票。
本分配预案预披露后未来六个月,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裴振华、容建芬所持
股份仍处于限售状态,承诺不会减持所持股份。其他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将遵守其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中的承诺,根据《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
理规则》以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视二级市场的情况,存在
部分减持其可减持股份的可能。
四、其他说明
1、本次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对相关内幕信
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防止内幕信息的泄露。
2、本次分配预案仅代表提议人及与会董事的个人意见,并非董事会决议,具体
利润分配预案需经董事会审议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3、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
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
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苏州天华超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12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