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0792 股票简称:盐湖股份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
之
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报告
保荐人(主承销商):
(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 183-187 号大都会广场 43 楼(4301-4316 房))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
之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报告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经贵会证监许可【2015】2549 号文核准,由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保荐人”、“主承销商”或“广发证券”)担任保荐人(主承销商)的青
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盐湖股份”或“发行人”、“公司”)非
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发行工作(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目前已经完成,现将本
次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有关情况向贵会汇报如下。
一、发行人本次发行的整体情况
1、盐湖股份本次发行的股票为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 1.00 元,
发行数量 266,884,531 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 14.37%。
2、发行对象: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为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
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其他境内法人投资者和自然人等不超过 10 名
的特定对象。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以其管理的 2 只以上基金认购的,视为一
个发行对象,信托投资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控制的关联人、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承销商、及与上述机构及人员存在关联关系的关联方不得通过直接或
间接形式参与本次发行认购。
经过对投资者的认购价格和金额进行簿记建档并经贵会同意后,本次非公
开发行股票的对象确定为以下 8 家投资者:
获配数量 锁定期限
序号 投资者全称
(股) (月)
1 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7,777,777 12
2 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7,233,115 12
3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44,117,647 12
4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 54,466,230 12
5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5,947,712 12
6 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7,233,115 12
7 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2,135,076 12
8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7,973,859 12
合计 266,884,531 -
3、发行价格: 最终发行价格由发行人与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市场化询
价情况遵循价格优先、申购金额优先的原则协商确定为 18.36 元/股,符合股东大
会决议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4、锁定期:投资者获配的股票自本次新增股票上市之日起锁定十二个月。
投资者参与本次发行,视为认可并承诺“获配后在锁定期内,委托人或合伙人
不得转让其持有的产品份额或退出合伙”。
二、本次发行所履行的相关程序及过程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履行的内部决策过程
1、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
公司于 2014 年 11 月 6 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
票方案的议案》等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议案,并于 2014 年 11 月 7 日进行了公告。
2、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公司于 2015 年 1 月 16 日召开了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等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议案,并于 2015 年 1 月 17 日进行了
公告。
3、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
公司于 2015 年 9 月 16 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
订稿)的议案》等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议案,并于 2015 年 9 月 17 日进行了公告。
(二)本次非公开发行监管部门核准过程
本次发行申请文件于 2015 年 10 月 14 日经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
通过,并于 2015 年 11 月 16 日收到中国证监会核准批文(证监许可【2015】2549
号)。
三、本次发行过程及发行对象具体情况
(一)本次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及募集资金总额
1、发行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数量为不超过 302,282,541 股,由发行人根据实
际认购情况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最终发行数量为 266,884,531 股。
2、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日(2014 年 11
月 6 日)。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根据以下原则确定: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
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的
90%,即发行价格不低于 16.29 元/股。最终发行价格将在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关
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核准批文后,由公司董事会与本次非公开发行保荐人(主承
销商),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监管部门的要求,
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以竞价方式确定。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
公司股票发生派息、送红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底价
将作相应调整。
公司于 2015 年 4 月 29 日召开的 2014 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了《公司 2014 年度
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即以 201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1,590,509,203 股为
基数,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0.86 元(含税),共派发现金红利 136,783,791.46
元。公司 2014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于 2015 年 6 月 23 日实施完毕,因此本次
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格由不低于 16.29 元/股调整为不低于 16.21 元/股。
2015 年 8 月 26 日,发行人发布了 2015 年半年度报告,2015 年 10 月 31 日,
发行人发布了 2015 年三季度报告,均未涉及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
案,不会导致本次发行底价的调整。
每一发行对象由高到低最多可申报 3 档价格,申报价格最小变动单位为 0.01
元/股,各档申报价格互相独立,申报价格不得低于本次发行底价 16.21 元/股。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按照价格优先、申购金
额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合理确定发行价格。
最终发行价格由发行人与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市场化询价情况遵循价
格优先、申购金额优先的原则协商确定为 18.36 元/股,符合股东大会决议及中国
证监会相关规定。
3、募集资金用途及募集资金总额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490,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拟
全部投入以下项目:
项目投资总 拟使用募集资 拟投入募集资金占项
序号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名称
额(万元) 金(万元) 目投资总额的比例
150 万吨/年钾肥扩能改造
1 271,806.32 270,000.00 99.34%
工程项目
2 30 万吨/年钾碱项目 119,692.60 110,000.00 88.92%
3 补充流动资金 110,000.00 110,000.00 100.00%
合计 501,498.92 490,000.00 --
若本次非公开发行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少于募集资金拟投入总
额,则不足部分将由公司通过自筹资金等途径解决。在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到位之前,公司可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
到位之后按照相关法定程序予以置换。
根据《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法规的要求对特定投资者的认
购价格和金额进行簿记建档统计后,发行人和广发证券最终确定本次发行股票的
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8.36 元/股,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为 266,884,531 股,本次发
行的对象为 8 家特定投资者,本次发行总募集资金量为人民币 4,899,999,989.16
元。扣除承销费用及保荐费用 48,999,999.95 元后的募集资金为 4,850,999,989.21
元,该笔资金已于 2015 年 12 月 14 日汇入发行人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二)本次发行的认购情况
1、关于《认购邀请书》的发出
发行人与广发证券按照《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编制了《青
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邀请书》(以下简称“《认购邀请
书》”)及其附件《申购报价单》。该《认购邀请书》明确规定了发行对象与条
件、认购时间安排、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及分配股数的确定程序和规则、特别提
示等事项。
广发证券于 2015 年 12 月 2 日向与发行人共同确定的发行对象范围内的投资
者发出了《认购邀请书》及其附件《申购报价单》,邀请其参与本次认购。投资
者名单包括截止 2015 年 11 月 30 日公司前 20 名股东、20 家证券投资基金管理
公司、10 家证券公司、5 家保险机构投资者、以及向盐湖股份或承销商表达过认
购意向的投资者 104 家,没有超出《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
认购邀请书拟发送对象名单》的范围,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规定。
本次发行认购邀请书发送对象为以下五类投资者:
1)截至 2015 年 11 月 30 日发行人前 20 名股东
序号 股东名称
1 青海省国有资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 中化化肥有限公司
3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4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海省分行
5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6 广州市华美丰收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7 王一虹
8 五矿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9 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10 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11 北京华北电力实业总公司
12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
13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
14 深圳市禾之禾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15 云南烟草兴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16 中国农业生产资料成都公司
17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
18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
19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
20 中国科学院青海盐湖研究所
2)20 家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
序号 基金机构询价名单 序号 基金机构询价名单
1 北信瑞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1 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2 方正富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 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3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4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4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5 兴业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5 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6 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6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7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7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8 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8 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9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9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0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 信达澳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 10 家证券公司
序号 证券公司询价名单 序号 证券公司询价名单
1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6 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7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3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8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4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9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5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0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4) 5 家保险机构投资者
序号 保险询价对象单位名称 序号 保险询价对象单位名称
1 天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4 太平洋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 华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5 安邦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3 平安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5)发行人董事会决议公告后表达认购意向的投资者
序号 表达认购意向的投资者名单 序号 表达认购意向的投资者名单
1 民生通惠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53 江苏瑞华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 国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54 西藏瑞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3 兴证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55 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4 未域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 56 西藏自治区投资有限公司
5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57 重庆吴融睿工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6 张宇 58 三峡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7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海省分行 59 创金合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8 王敏 60 招商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9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格尔木分行 61 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0 西藏同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62 五矿证券有限公司
11 新疆新荣智汇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63 深圳平安大华汇通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12 浙商控股集团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64 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3 浙江博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65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4 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66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5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67 博时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16 张怀斌 68 广州市玄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7 锦绣中和(北京)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69 北京财宝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18 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70 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江苏悦达善达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
19 浙江中泰创展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71
司
20 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72 上海丹晟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1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73 上海盛宇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22 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74 淮海天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3 杭州城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75 上海靖升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24 李贵山 76 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5 泓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77 南京瑞森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6 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78 广证领秀投资有限公司
27 湾流投资有限公司 79 鹏华资产管理(深圳)有限公司
28 中国鼎丰集团有限公司 80 华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9 钟革 81 重庆信三威投资咨询中心(有限合伙)
30 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82 上海吉渊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31 安徽中安资本投资基金有限公司 83 长城国融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32 常州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84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
33 华宝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85 华安未来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
34 浙江野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86 北京麟盛投资基金有限公司
35 金泰富资本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87 中新融创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36 广西铁路发展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88 北京世纪力宏计算机软件科技有限公司
37 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89 长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8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90 北京元泽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广州汇垠澳丰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
39 91 上海诚鼎扬子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司
40 九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92 中国石化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41 北京鹿秀科技有限公司 93 无锡智慧投资有限公司
昆明圣乙金润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
42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94
司
43 上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95 上海汽车集团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44 上银瑞金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96 东海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45 深圳市宝德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97 广州鲍任森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深圳市吉富启瑞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46 邢云庆 98
伙)
47 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99 汇天泽投资有限公司
48 北京众和成长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100 深圳天河金控资本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49 北京星探联合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01 西宁远翔工贸有限公司
50 北京燕园动力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102 上海蔚星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西宁经济技术开发区投资控股集团有限
51 申万菱信(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103
公司
52 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04 西宁城市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认购价格及确定依据
1)申购统计、核查情况
截至2015年12月7日,在认购邀请书规定的有效申购时限内,共收到15家投
资者发出的《申购报价单》,均按要求进行申购并按要求足额缴纳了申购保证金,
为有效申购。
经核查,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控制的关联人、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承销商、及与上述机构及人员存在关联关系的关联方没有通过直
接或间接形式参与本次发行认购。
根据收到的所有参与申购的发行对象提供的《申购报价单》以及相关资料,
发行人和广发证券作出统计如下:
参与本次申购的投资者共计 15 家,申购总金额 120.60 亿元,实际收到申购
保证金总额为 14,000 万元人民币。15 家参与申购的投资者均为有效申购,有效
申购总金额为 120.60 亿元,申购详细数据见表 1。
表 1:申购簿记数据统计
申购价 申购金 有效申
序 关联 锁定期 获配金额
发行对象名称 格 额(亿 购金额
号 关系 限(月) (元)
(元/股) 元) (亿元)
18.11 5.00 5.00
华富基金管理有
1 无 12 17.01 5.00 5.00
限公司
16.22 5.00 5.00
西宁经济技术开
2 发区投资控股集 无 12 16.58 15.20 15.20
团有限公司
申万菱信基金管
3 无 12 20.09 5.00 5.00 499,999,991.40
理有限公司
光大保德信基金
4 无 12 18.50 5.00 5.00 499,999,991.40
管理有限公司
太平洋证券股份
5 无 12 18.11 5.20 5.20
有限公司
申万菱信(上海) 18.28 5.10 5.10
6 资产管理有限公 无 12
16.88 7.70 7.70
司
20.00 10.00 10.00
中国长城资产管
7 无 12 19.00 10.00 10.00
理公司 999,999,982.80
18.05 10.00 10.00
金鹰基金管理有 20.11 5.80 5.80
8 无 12
限公司 18.50 5.90 5.90 589,999,995.36
20.51 5.10 5.10
泰达宏利基金管
9 无 12 17.81 6.00 6.00
理有限公司 509,999,985.72
16.32 6.20 6.20
北京世纪力宏计 17.00 5.00 5.00
10 算机软件科技有 无 12 16.50 5.00 5.00
限公司 16.21 5.00 5.00
天弘基金管理有
11 无 12 18.36 5.70 5.70 330,000,051.24
限公司
深圳市吉富启瑞
12 投资合伙企业 无 12 16.21 5.00 5.00
(有限合伙)
20.65 6.50 6.50
鹏华基金管理有
13 无 12 19.29 8.10 8.10 809,999,998.92
限公司
17.01
8.30 8.30
西宁城市投资管
14 无 12 16.58 15.20 15.20
理有限公司
19.00 6.60 6.60
财通基金管理有
15 无 12 18.18 12.20 12.20
限公司 659,999,992.32
17.00 16.20 16.20
合计 120.60 120.60 4,899,999,989.16
2)认购价格及确定依据
发行人和广发证券根据本次发行的申购情况,对有效申购进行了累计统计,
按照价格优先、申购金额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最终确定本次发行的认购价格
为 18.36 元/股。综合考虑发行人募集资金需求量,最终拟定本次发行的股份数量
为 266,884,531 股。
3、本次发行确定的配售结果
本次盐湖股份非公开发行股票经过申购阶段的工作后,确定发行价格为
18.36 元/股,发行人及广发证券确定发行股份数量总数为 266,884,531 股,募集
资金总额为 4,899,999,989.16 元。本次发行确定的认购及配售股份情况见表 2。
表 2:获配明细表
序 有效申购价 有效申购金 获配股数 锁定期
发行对象名称 获配金额(元)
号 格(元/股) 额(亿元) (股) 限(月)
20.51 5.10
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
1 17.81 6.00 509,999,985.72 27,777,777 12
公司
16.32 6.20
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
2 20.09 5.00 499,999,991.40 27,233,115 12
公司
20.65 6.50
3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9.29 8.10 809,999,998.92 44,117,647 12
17.01 8.30
20.00 10.00
4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 19.00 10.00 999,999,982.80 54,466,230 12
18.05 10.00
19.00 6.60
5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8.18 12.20 659,999,992.32 35,947,712 12
17.00 16.20
6 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 18.50 5.00 499,999,991.40 27,233,115 12
限公司
20.11 5.80
7 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589,999,995.36 32,135,076 12
18.50 5.90
8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8.36 5.70 330,000,051.24 17,973,859 12
合计 4,899,999,989.16 266,884,531
4、缴付认股款项情况
2015 年 12 月 9 日,发行人及广发证券向贵会报送了《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
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初步发行情况报告》,最终确定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为
18.36 元 / 股 , 发 行 股 份 数 量 为 266,884,531 股 , 预 计 募 集 资 金 总 额 为
4,899,999,989.16 元。
2015 年 12 月 9 日,发行人和广发证券向获得股份配售资格的上述 8 家投资
者发出《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获配及缴款通知书》。
截 止 2015 年 12 月 11 日 , 广 发 证 券 的 专 用 收 款 账 户 ( 账 号
3602000129200257965)共收到本次发行认购资金(含认购保证金)人民币伍拾
亿零壹仟玖佰玖拾玖万玖仟玖佰捌拾玖元壹角陆分(¥5,019,999,989.16)。
5、签署认股协议情况
在发行结果确定后,发行人与上述 8 家投资者分别签订了《青海盐湖工业股
份有限公司股份认购合同》。
至此,本次发行认购工作全部结束。
四、本次发行的验资情况
2015年12月7日,参与本次发行申购的投资者的申购保证金到账情况已经天
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天健验〔2015〕7-150 号”
验资报告。截至2015年12月7日12时止,参与本次发行的认购对象在广发证券于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第一支行开立的账号为3602000129200257965的
人民币申购资金缴款专户内缴存的申购保证金共计人民币壹亿肆仟万元整
(¥140,000,000.00)。
2015年12月11日,参与本次发行申购的投资者的申购资金到账情况已经天健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天健验〔2015〕7-151 号”验
资报告。截至2015年12月11日16时32分止,参与本次发行的认购对象在广发证券
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第一支行开立的账号为3602000129200257965
的人民币申购资金缴款专户内缴存的申购款(含认购保证金)共计人民币伍拾亿
零壹仟玖佰玖拾玖万玖仟玖佰捌拾玖元壹角陆分(¥5,019,999,989.16)。
2015 年 12 月 15 日,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瑞华验字
[2015]63060003 号”《验资报告》。截至 2015 年 12 月 14 日止,盐湖股份募集
资金人民币 4,899,999,989.16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50,189,999.95 元后实际募
集资金净额人民币 4,849,809,989.21 元,其中: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 266,884,531.00
元,余额人民币 4,582,925,458.21 元转入资本公积。
五、本次发行的律师见证情况
青海树人律师事务所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过程进行了全程法律见证,
并出具了《青海树人律师事务所关于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
股票实施情况的法律意见书》。青海树人律师事务所认为:发行人本次发行已经
获得必要批准;为本次发行所制作和签署的《认购邀请书》、《申购报价单》和
认购协议等文件合法有效。本次发行的发行过程符合《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等规范性文件及中国证监会的核准通知的相关规定。本次发行获得配售的认购对
象的资格符合发行人股东大会通过的本次发行方案发行对象的规定。发行人的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控制的关联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销商、
及与上述机构及人员存在关联关系的关联方没有通过直接或间接形式参与本次
发行认购。最终获配的8家投资者中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申万菱信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光大保德信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和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属于公募基金
管理公司,其参与配售的相关产品已按照有关要求在中国基金业协会进行了备
案;另外1家投资者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非私募基金,以自有资金参与本次非
公开发行,无需备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
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及《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
的规定。本次发行符合《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合法、
有效。
六、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评价
广发证券认为: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全部过
程遵循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符合目前证券市场的监管要求。通过询价
及申购过程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符合《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
法律法规和《认购邀请书》等申购文件的有关规定。
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控制的关联人、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承销商、及与上述机构及人员存在关联关系的关联方没有通过直接或
间接形式参与本次发行认购。最终获配的 8 家投资者中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财通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和天弘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属于公募基金管理公司,其参与配售的相关产品已按照有关要求在
中国基金业协会进行了备案;另外 1 家投资者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以自有资
金参与本次非公开发行,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
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及《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
规范的私募投资基金,无需根据上述相关规定办理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及
基金备案。所确定的发行对象符合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及股
东大会决议规定的条件。发行对象的选择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的
利益,发行对象的确定符合贵会的要求。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符合《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特此汇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