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星化工:第三届董事会2015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的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5-12-29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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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442 证券简称:龙星化工 公告编号:2015-070

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 2015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告中的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2015 年第一次临

时会议于 2015 年 12 月 25 日以传真或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 2015 年 12 月

28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 9 名,现场出席董事 5 名,董事刘江

山、俞菊美、江浩和独立董事陈贤忠通过通讯方式参加。会议由证券事务代表李

淑敏女士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做决

议合法有效。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关于终止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关联董事刘江山、刘河山、魏亮回避表决。

公司在2015年6月23日召开的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上,授权董事会在

有关法律法规范围内全权办理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的全部事宜。由于近期

市场环境发生较大变化,综合考虑目前的融资环境、融资时机、发行成本及全体

股东利益,经公司慎重研究,并与认购对象、中介机构等深入沟通和交流,决定

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刊登的《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终止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公告》。

表决结果:6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关于解除<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之附条件生效的

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关联董事刘江山、刘河山、魏亮回避表决。

由于公司决定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因此将解除与刘江山、刘江山

之女刘英飞、亿艺(北京)投资有限公司和自然人陈坤 4 名认购对象签署的<股

份认购协议>。同时与 4 名认购对象分别签署《关于解除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

行股票认购合同的协议》。

表决结果: 6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关于董事会下设委员会委员调整的议案》

由于独立董事蒋殿春先生辞职且不在公司继续履职,经与会董事讨论,由史

静敏女士担任其相关职务。

董事会相关委员会委员调整如下:

战略委员会由三名委员组成,主任由刘江山先生担任。委员分别为:俞菊美

女士和独立董事史静敏女士。

审计委员会由四名委员组成,主任由史静敏女士担任。委员分别为:独立董

事董尚雯女士、陈贤忠先生和俞菊美女士。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四名委员组成,主任由史静敏女士担任。委员会分别为

刘江山先生、俞菊美女士和独立董事董尚雯女士。

提名委员会由四名委员组成,主任由史静敏女士担任。委员会分别为:刘江

山先生、俞菊美女士和独立董事董尚雯女士。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五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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