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供的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的
声明及承诺函
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宜宾纸业”)拟通过发行股份的方式收
购寰慧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寰慧科技”)100%股份(以下简称“本次
交易”)。本公司作为寰慧科技的股东,现就本公司所提供的信息的真实性、准
确性和完整性郑重声明如下:
本公司为本次交易所提供的有关信息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
和连带的法律责任。如因提供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给宜宾纸业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如本次交易因
涉嫌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
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案件调查结论明确以前,本公司将暂
停转让在宜宾纸业拥有权益的股份。
本公司为本次交易所提供之信息和文件的所有复印件均与原件一致,所有印
章及签字真实,该等文件的签署人已经合法授权并系有效签署该文件。
本公司若违反上述任一承诺的内容,将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后果,
并就该种行为对相关各方造成的损失予以赔偿和承担。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绿旗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关于提供的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
完整性的声明及承诺函》之签署页)
承诺人(公章):绿旗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重庆中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关于提供的信息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的声明及承诺函》之签署页)
承诺人(公章):重庆中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聚和兄弟控股有限公司《关于提供的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
完整性的声明及承诺函》之签署页)
承诺人(公章):聚和兄弟控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北京寰慧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提供的信息的真实性、准确
性和完整性的声明及承诺函》之签署页)
承诺人(公章):北京寰慧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关于提供的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的
声明及承诺函
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宜宾纸业”)拟通过发行股份的方式收
购寰慧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寰慧科技”)100%股份(以下简称“本次
交易”)。本合伙企业作为寰慧科技的股东,现就本合伙企业所提供的信息的真
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郑重声明如下:
本合伙企业为本次交易所提供的有关信息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如因提供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给宜宾纸业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合伙企业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如本
次交易因涉嫌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
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案件调查结论明确以前,本
合伙企业将暂停转让在宜宾纸业拥有权益的股份;
本合伙企业为本次交易所提供之信息和文件的所有复印件均与原件一致,所
有印章及签字真实,该等文件的签署人已经合法授权并系有效签署该文件。
本合伙企业若违反上述任一承诺的内容,将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
后果,并就该种行为对相关各方造成的损失予以赔偿和承担。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新余天科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关于提供的信息的真实
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的声明及承诺函》之签署页)
承诺人(公章):新余天科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新余寰慧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关于提供的信息的真实
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的声明及承诺函》之签署页)
承诺人(公章):新余寰慧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新余天鹰合正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关于提供的信
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的声明及承诺函》之签署页)
承诺人(公章):新余天鹰合正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新余绿蓉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关于提供的信息的真实
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的声明及承诺函》之签署页)
承诺人(公章):新余绿蓉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新余源问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关于提供的信息的真实
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的声明及承诺函》之签署页)
承诺人(公章):新余源问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