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546 证券简称:山煤国际 公告编号:临 2015-063 号
债券代码:122297 债券简称:13 山煤 01
山煤国际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山西证监局监管关注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于 2015 年 12 月 25 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山西监管局(以下简称“山西
证监局”)出具的《关于对山煤国际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有关事项的监管关注
函》(晋证监函[2015]544 号)(以下简称“《关注函》”),主要内容如下:
“我局对你公司披露的《关于将相关子公司承包经营的关联交易公告》进行
了事后审阅并进行了问询,关注到以下事项:
一、你公司拟将进出口公司等 17 家子公司的经营管理权承包给控股股东全
资子公司山煤投资。依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
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 号)的相关规定,该承包经营事项实施
后,你公司向 17 家标的公司所提供的资金(截至 2015 年 6 月 30 日本金为 133.73
亿元)将形成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将面临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和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等部门的纪律处分。请你公司在资产交接前妥善解决上述
资金问题,避免因违规给上市公司带来负面影响。
二、你公司承包经营协议中将 2015 年 6 月 30 日确定为基准日,并约定基准
日至接管日期间,承包资产因生产经营等因素导致的损益及净资产变化,由山煤
投资享有或承担。请你公司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监管要求对该事项进行
会计处理,确保财务信息真实、准确。
针对上述事项,请你公司高度重视,并立即以公司公告的形式做好信息披露、
风险揭示,同时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及时将相关事项进展情况报告我局。”
公司管理层对《关注函》高度重视,对关注函提及问题认真研究解决措施,
以维护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为出发点,严格按照关注函的要求,积极制定以下措
施:
1、关于标的公司在承包经营前存量使用公司资金的行为,将在承包经营实
施后的承包期内转化为存量的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本次承包经营的双方
已就承包经营前标的公司合法使用公司资金及公司内部担保的存量情形,约定了
承包期内相关市场化利息支付、限期归还、到期及限期解除等措施,该等措施的
制定符合承包双方及标的公司的经营及财务现实,正当并具合理性,可以有效防
止承包期内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受损。
同时,公司已就承包经营后关联方资金占用及担保风险,发布了风险提示性
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的《山煤国际关于关联方资金占用及担保风险的
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5-062 号)
2、关于基准日的确定,以及基准日至接管日期间损益约定,公司将积极会
同年审会计师,严格按照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从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出发,审
慎研究本次承包经营事项的会计处理。
特此公告。
山煤国际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五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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