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力股份: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5-12-28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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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174 证券简称:元力股份 公告编号:2015-084

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5 年 12 月

21 日以书面方式向各董事发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本次

会议于 2015 年 12 月 27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董

事 5 人,实际参加董事 5 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

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

会议由董事卢元健先生主持,经全体董事表决,全票通过了以下决

议:

一、会议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

《未来五年(2016 年-2020 年)发展规划》。

根据公司发展实际,战略委员会编制了《未来五年(2016 年-2020

年)发展规划》。公司秉承“以生态文明为导向、以企业价值为目标、以

技术创新为手段、以业务整合为载体”的原则,立足活性炭产业链,打

通环保应用,全面布局挥发性有机物(VOCs)回收、活性炭再生利用、

清洁能源节能减排、污水处理等活性炭环保应用系统解决方案;产品向

健康医药、环境能源、新材料等高端化转型;并以“绿色轮胎”为契机,

拓展高分散性白炭黑市场。通过对现有业务进行巩固和战略升级,逐步

将元力股份打造成集环保产品生产、环保技术服务和环保工程应用为一

体的综合性、创新型高科技企业。

《未来五年(2016 年-2020 年)发展规划》于 2015 年 12 月 28 日在

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披露,供投资者查阅。

二、会议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

《关于设立福建元力环境工程有限公司的议案》。

为发挥活性炭在环境工程应用方面的优势,结合公司研发实际,打

通环保应用,实现未来五年发展目标,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 10,000 万元

设立全资子公司福建元力环境工程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工商登记为准)。

《关于对外投资进展暨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于 2015 年 12 月 28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披露,供投资者查阅。

三、会议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

《关于设立南平元力活性炭有限公司的议案》。

为把握行业变化带来的发展机遇,提高医药健康、环保储能、具有

特殊用途等高端活性炭的生产能力,提升公司的整体盈利水平,公司拟

使用自有资金 10,000 万元设立全资子公司南平元力活性炭有限公司(暂

定名,以工商登记为准)。

《关于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于 2015 年 12 月 28 日在中国证监会

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披露,供投资者查阅。

特此公告

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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