暴风科技:关于对外投资暨合作设立产业基金的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5-12-25 23:58: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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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431 证券简称:暴风科技 公告编号:2015-118

北京暴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投资暨合作设立产业基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5 年 12 月 25 日,北京暴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暴

风科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对外投资设立产业基金并

签署有限合伙协议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对外投资概述

公司拟与公司控股子公司天津暴风创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暴风

创投”)、上海歌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表歌斐创世暴风互联网投资基金)(以

下简称“歌斐资管”)、天津平禄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禄电子”)共

同签署《暴风鑫源(天津)互联网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合伙协议》及《补充协

议》(以下简称“合伙协议”),拟共同投资人民币 5 亿元设立暴风鑫源(天津)

互联网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最终以工商部门核准登记的名称为准,以下简称

“产业基金”或“合伙企业”)。其中,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认缴出资人民币 6,999

万元出资额,暴风创投作为普通合伙人认缴出资人民币 1 万元出资额,歌斐资管

作为有限合伙人认缴出资人民币 40,000 万元出资额,平禄电子作为有限合伙人

认缴出资人民币 3,000 万元出资额,上述出资方式均为货币出资。产业基金主要

从事股权投资业务,为合伙人谋取投资回报。

二、审议程序

1、公司于 2015 年 12 月 25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对外投资设立产业基金并签署有限合伙协议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

《对外投资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对外投资在董事会审批权

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本次投资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

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三、合作方介绍

1、普通合伙人

名称:天津暴风创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116MA0665455E

住所:天津生态城中天大道 2018 号生态城科技园办公楼 16 楼 301 室-701

法定代表人:冯鑫

注册资本:100 万人民币

成立时间:2015 年 9 月 22 日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资产管理;项目投资;投资咨询;企业管理;经济贸

易咨询;市场调查;承办展览展示活动;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组织文

化艺术交流活动(演出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

展经营活动)

股东情况:截至目前,公司持有暴风创投 70%的股权,刘洋持有暴风创投

30%的股权,暴风创投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2、有限合伙人

名称:上海歌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号:310110000615980

住所:上海市杨浦区控江路 1142 号 5134 室

法定代表人:殷哲

注册资本:1000 万人民币

成立时间:2012 年 12 月 14 日

经营范围:资产管理,投资管理及咨询(不得从事经纪)。(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控股股东情况:歌斐资管控股股东为歌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主要投资领域:私募股权投资、房地产基金投资、公开资本市场投资、家族

财富及全权委托投资。

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关系说明:歌斐资管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

歌斐资管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

关系或利益安排,与其他参与设立产业基金的投资人不存在一致行动关系,未以

直接或间接形式持有公司股份。

3、有限合伙人

名称:天津平禄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注册号:120116000168107

住所:天津自贸区(东疆保税港区)亚洲路 6975 号金融贸易中心南区 1 栋

1 门 5015 室-46

法定代表人:刘畅宇

注册资本:32000 万人民币

成立时间:2013 年 05 月 21 日

经营范围:网上贸易代理;商务信息咨询;仓储;物流分拨;汽车销售;货

物及技术进出口;预包装兼散装食品、乳制品(含婴幼儿配方乳粉)批发兼零售。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关系说明:平禄电子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

平禄电子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

关系或利益安排,与其他参与设立产业基金的投资人不存在一致行动关系,未以

直接或间接形式持有公司股份。

四、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根据合伙协议约定,产业基金的基本情况如下:

基金名称:暴风鑫源(天津)互联网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基金形式:有限合伙企业

住所:天津空港经济区保航路 1 号航空产业支持中心 645AD299 房间

执行事务合伙人:暴风创投

经营范围:股权投资、实业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企业管理咨询、商

务信息咨询、财务咨询。

上述事项以工商部门最终核准的内容为准。

五、合伙协议的主要内容

1、认缴出资总额

产业基金全体合伙人承诺的认缴出资总额初步确定为人民币 5 亿元整,认缴

出资情况如下:

合伙人 合伙人类型 认缴出资额(万元) 认缴出资比例

天津暴风创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普通合伙人 1 0.002%

北京暴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6999 13.998%

上海歌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表

有限合伙人 40000 80%

歌斐创世暴风互联网投资基金)

天津平禄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3000 6%

合计 50000 100%

2、合伙期限:合伙企业的经营期限为三年。

3、经营范围:股权投资、实业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企业管理咨询、

商务信息咨询、财务咨询。

4、管理和决策机制

(1)合伙事务执行

合伙企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由普通合伙人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是法人或其

他组织的,应当委派代表执行合伙事务。

(2)合伙人行使权利的方式

合伙人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每年一次,执行事务合伙人

或持有份额 30%以上的有限合伙人有权提议召开临时会议,合伙人会议由执行合

伙人负责召集和主持。召开合伙人会议,执行合伙人应当提前 7 日通知全体合伙

人,并将会议议题及表决事项通知全体合伙人。

合伙人按照合伙人会议的有关规定对合伙企业有关事项作出决议,合伙人会

议由全体合伙人按照表决时各自实缴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合伙人会议作出决议

必须经持有过半数表决权的合伙人通过,但法律另有规定或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

除外。

合伙人可采取书面签署合伙人决定(决议)、非现场会议方式、现场会议等

方式行使权利。合伙协议如无特殊说明,现场会议方式专指合伙人会议。合伙人

会议是合伙人行使《合伙企业法》、《合伙协议》规定之权利的一种方式,并非法

定、常设机关。

5、投资目标:合伙企业的投资目标为股权投资,从资本收益中为合伙人获

取良好回报。

6、退出机制

执行事务合伙人、管理人应努力在合伙企业的经营期限届满前,基于诚实信

用原则为合伙企业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在法律法规允许的前提下,安排合伙企业

从已投资项目中的退出。项目的退出方式主要为标的公司上市后退出、向第三方

转让股权以及股权回购。如预先设定的退出机制无法实现,执行事务合伙人、管

理人应采用其他适当的退出方式。

7、收益分配

合伙企业可供分配的收益包含合伙企业届时所持有的所有资产,包括但不限

于合伙企业进行现金管理的全部资产。合伙企业应在每一个投资收益分配年度期

满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内进行上一年度的收益分配,具体的分配原则根据合伙协

议的约定进行。

8、管理费

管理费以合伙企业实收的合伙人实缴出资总额为基数,每年按 2.0%的费率

收取。

9、资金托管:合伙企业应委托一家信誉卓著的、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并且具

备托管资质的商业银行对合伙企业的资产实施托管。

10、会计核算方式:执行事务合伙人应当在法定期间内维持符合有关法律规

定的、反映合伙企业投资项目的会计账簿,作为向有限合伙人、备案主管部门提

交财务报表的基础依据。

六、特别约定

当歌斐资管累计分配金额低于其投资本金及固定收益之和时,由公司回购歌

斐资管出资对应的基金份额;回购金额为歌斐资管应获得的投资本金及固定收益

扣除其已获得的累计分配金额以后的余额。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冯鑫先生

为该回购义务承担连带责任。

七、本次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投资的目的及影响

本次投资设立产业基金将投资于互联网相关产业,充分利用公司在互联网领

域的优势资源,同时借助专业投资机构的融资渠道,提升公司的投资能力,为公

司未来发展储备更多的项目资源,逐步完善公司的战略布局。

2、本次投资存在的风险

(1)产业基金未能按照协议约定募集到足够资金,不能成功设立的风险;

(2)产业基金投资项目的过程中存在着标的选择不当的风险,如果不能对

投资标的及交易方案进行充分有效的投前论证及投后管理,将面临投资达不到效

益和基金亏损的风险。

八、其他

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未参与投资产业基金份额认购,未在产业基金中任职。

2、本次投资事项未导致同业竞争或关联交易。

九、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暴风鑫源(天津)互联网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合伙协议》及《补充协

议》。

特此公告。

北京暴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 年 12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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