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59 证券简称:三特索道 公告编号:临2015-74
武汉三特索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提案;
2、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3、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2015 年 12 月 25 日(星期五)15:00 时;
(2)网络投票:2015 年 12 月 24 日——2015 年 12 月 25 日。其
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 年
12 月 25 日 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
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 年 12 月 24 日 15:00——
2015 年 12 月 25 日 15:00 期间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武汉市东湖开发区关山一路特 1 号 D1 栋
一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股权登记日:2015 年 12 月 21 日(星期一)。
6、主持人:公司副董事长郑文舫先生。
7、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
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计 9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
权的股份数为 29,452,63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5.62%。
其中: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授权委托代表 2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
权的股份数为 24,586,00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39%。
通过网络参与投票的股东 7 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4,866,62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23%。
2.中小股东出席情况
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和中小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计 7 人,代表公
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4,866,62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23%。
其中:
出席现场会议的中小股东或中小股东授权委托代表 0 人。通过网
络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 7 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4,866,62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23%。
3.公司董事郑文舫、叶宏森、监事肖和平出席会议,高级管理人
员董建新、陆苓、王栎栎、舒本道、律师连莲、李洪涛及保荐机构代
表列席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以下
议案做出表决: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神农架三特物业开发管理有限
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议案》;
依据公司《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及披露办法》,此议案
需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并披露。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9,446,731 票,占比 99.98%;反对 5,900 票,占比 0.02%;
弃权 0 票,占比 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4,860,727 票,反对 5,900 票,弃权 0 票;同意票数占本次
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数比例为 16.50%。
本议案关联股东、股东代表及其一致行动人回避了此项表决。
该议案详细内容见 2015 年 11 月 27 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证
券 时 报 》、《 上 海 证 券 报 》、《 证 券 日 报 》 和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上的《武汉三特索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对全资子公司以债权转股权的方式增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2、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全资子公司神农架三特物业开发管理
有限公司部分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依据公司《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及披露办法》,此议案
需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并披露。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9,446,731 票,占比 99.98%;反对 5,900 票,占比 0.02%;
弃权 0 票,占比 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4,860,727 票,反对 5,900 票,弃权 0 票;同意票数占本次
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数比例为 16.50%。
本议案关联股东、股东代表及其一致行动人回避了此项表决。
该议案详细内容见 2015 年 12 月 10 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证
券 时 报 》、《 上 海 证 券 报 》、《 证 券 日 报 》 和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上的《武汉三特索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关于转让全资子公司部分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注:以上“占比”均为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数的比例。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经验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武
汉三特索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均
合法、有效;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武汉三特索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
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武汉三特索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
2、《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武汉三特索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武汉三特索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 年 12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