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821 证券简称:京山轻机 公告编号:2015-073
湖北京山轻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湖北京山轻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
次会议通知于 2015 年 12 月 17 日以直接送达、内部 OA、微信等方式送达全体
董事,会议于 2015 年 12 月 25 日上午 10 时以通讯方式召开,应表决董事 9 人,
实际表决董事 9 人。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本次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湖北京山轻工机械股
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部分内容的议案。
公司分别于 2015 年 11 月 27 日、2015 年 12 月 15 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
十八次会议、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湖北京山轻工机
械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以下简称“员工持股计划”)及摘
要的议案。根据公司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本次调整员工
持股计划资金总额并修订员工持股计划在有效授权期限及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
股东大会审议。
为了顺利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经员工持股计划各持有人
的一致同意,公司拟对员工持股计划所涉资金总额、优先级与劣后级的份额比例
等部分内容进行调整,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
《湖北京山轻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及摘要》、《员
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对比表》。
关联董事李健、孙友元、周世荣、方伟、王伟作为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
参与人或关联人回避表决,由 4 名非关联董事进行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湖北京山轻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五年十二月二十五日